石景山:“四个一”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效果,石景山区纪委区监委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区委“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年”确定的“一坚持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努力探索契合实际、提升实效的新做法、新经验。针对下属二级单位多、办公地点分散等特点,探索实行的“四个一”工作模式有效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设立一个工作室。在驻在单位挂牌设立“纪检监察工作室”,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或不定期到驻点办公,工作人员可以在纪检监察工作室通过系统详细查阅驻在单位相关资料、随时接受驻在单位人员的来信来访、随时和驻在单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驻在单位人员的所思所想,掌握驻在单位的工作动态,发现廉政风险隐患,实现派驻监督有的放矢。纪检监察工作室是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重心下沉、触角延伸的具体体现,进一步密切了与驻在单位的联系,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设置一个“民意箱”。设置“民意箱”是向驻在单位人员全方位畅通诉求渠道的重要举措,力争使其成为收集民意的“传声筒”、面向全体同志的“信访站”、单位矛盾问题化解的“缓冲带”。“民意箱”箱体设在没有任何监控设备覆盖且便于干部群众投放信函的位置,“开箱权”由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全权负责,其他任何人员均不能打开。一些不便于当面反映问题的情况,可通过书面形式投放在箱内。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开箱收集信息,对各类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驻在单位能解决的问题在本单位就地消化,不能解决的由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上报,对于反映涉及违规违纪问题的线索按规定程序办理。

  开展一期“联学联研”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先行、典型引路的作用,由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选取主体责任落实好、专项工作实施得力、创新意识强的单位,提供岗位进行交流借鉴。各驻在单位可适时指派主体责任办公室人员参加工作体验,亲身感受其他驻在单位好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在日常检查、专项督察和践行“四种形态”时,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驻在单位主管领导或主体责任办公室负责人参与,以岗代训、联学联研,使“两个责任”落实更加高效。

  公开一套监督检查制度。在日常监督、常规检查和专项任务推进过程中,制定一套标准化监督检查程序,将抽象的、笼统的要求细化为具体的、明晰的检查标准,既保证使用同一把尺子开展工作,又提升驻在单位的执行落实效果。同时,向驻在部门公开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相关程序和制度,使驻在部门更加明确自身主体责任的同时,也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工作时有章可循。(文/罗周智 责编/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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