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3月3日,市委第四巡视组对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4月19日,市委巡视组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到实处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

  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抗战馆党组于4月19日当晚先后召开党组会和中层干部会,全面迅速传达巡视反馈意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专题学习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逐条逐项梳理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馆党组成员一致认为,要正视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并以此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更好服务观众、服务中央。党组主责,坚决落实整改责任,把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党组成员要主动靠前,带头认领问题,带头剖析反思,带头抓好整改,各部室负责人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把各项整改工作做扎实、做细致、做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

  为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集中力量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是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持整改,全面部署,直接协调,督办落实。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副组长,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部室的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人事部、办公室、财务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巡视整改在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统筹下进行。为确保巡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相继成立财务工作、房产证办理工作、相关人员处理工作、对外交流办公用房手续办理工作、红包清退工作等5个工作组,对应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所有问题,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工作组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到难点问题随时汇报,党组及时讨论研究,做到问题不过夜。

  (三)制定周密方案,凸显整改成效

  馆党组本着对全馆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整改领导小组逐项梳理、逐条分析,一一对应提出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获得了市委宣传部和驻部纪检监察组原则同意。将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发现的问题单列为一个方面)10项30个具体问题,以清单形式详细列明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对可以立即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需要限定时间研究解决或推进的工作,提出整改时间表限期完成;对涉及多部门的整改工作,明确主责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整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清理死角,不留盲区。馆党组注重把整改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通过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力求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填平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长期效果。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

  整改期间,馆党组先后召开25次会议,分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听取各小组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掌握整改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提出改进措施要求。馆党组还组织召开了中层干部会和职工代表征求意见会,充分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并对重点部室整改工作进行督导,各部室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本部室整改落实和督促检查的双重责任,完成一件销号一件,未完成的督促完成,确保反馈问题条条得到整改,件件得到落实。

  截至目前,4个方面30项具体问题中,24项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6项正按时间进度积极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着力解决党组“‘四个意识’不够强,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具体到位”问题

  一是馆党组对《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进行深入系统学习,在此基础上制定《抗战馆党组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任务分工》,突出展览、活动、读物等政治思想引领,在电视、报刊上主动发声,切实扛起政治责任,进一步做到守土尽责,对于社会错误思潮、言论,积极出击、主动作为、发声亮剑,积极引导社会舆论。

  二是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对抗战馆的工作要求,坚守国家抗战纪念地,以建设“四个中心”(国家纪念全民族抗战爆发和抗战胜利活动中心、国家全面反映中国抗战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展示中心、中国抗战史料收藏研究中心、中国东方主战场对外传播中心)为任务,坚守主阵地,弘扬主旋律,围绕纪念全民族抗战爆发80周年举办系列活动。

  三是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切实增强积极性、主动性、前瞻性,用史实证明,让文物说话。

  四是积极推动抗战馆官方网站升级改版,进一步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功效,主动占领网络宣传阵地,引导网民正确认识抗战历史。

  2.针对“学习贯彻《党组工作条例》不深入,对自身职能作用定位不清晰,落实条例与工作对接不到位”问题

  一是党组再行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强化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紧密结合抗战馆实际,制定《中共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党组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确保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与自身职能作用紧密结合,与中心工作无缝对接。

  三是按照《党组工作条例》,强化党组办公会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三重一大”实施办法、馆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十余项党组工作制度规定的执行力。

  3.针对“在坚持民主集中制方面,曾经存在班子集体违规决策现象”问题

  一是馆党组针对曾经出现违规决策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反思。从2016年1月起,新一届党组已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整改期间,馆党组从严执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党组会议制度》,要求每位党组成员在会前认真调研,做好决策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会中每位党组成员必须充分发表意见,特别是涉及到“三重一大”问题,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如涉及大额资金的问题,事前必须提交馆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风险评估。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切实做到集体研究,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特别邀请驻部纪检监察组不定期列席党组会及相关重要会议(2016年下半年邀请两次,2017年上半年已邀请三次)。

  二是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化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认识,持续加强领导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作风建设。

  4.针对“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不充分”问题

  一是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加大投入,全面加强基础性管理工作,注重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建立内控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制度和严守财经纪律;实施推进单位绩效考核试点工作(2015年我馆被确定为市级试点单位之一),激励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建立项目管理小组,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通过上述三项措施,全面从严管住人、管住事、管住钱。

  二是进一步树立正确政绩观,加大推行党务公开、馆务公开、“三公”公开、工作流程公开力度,通过内情通览、办公区公告栏、电子液晶屏、内部局域网等多方式进行信息发布并加强内部交流互动,进一步满足全馆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将馆长接待日更改为馆长谈心日,每月固定1天作为馆长谈心日,主动了解职工诉求,为职工群众答疑释惑和解决实际问题。党组书记每年至少到每个部室参加一次例会,进行一次工作调研,听取部门意见建议;党组成员每年不定期参加分管部室的例会,进行工作调研,充分听取意见。

  5.针对“没有研究制定信访维稳应急处置预案”问题

  结合我馆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信访维稳应急处置预案》,成立由分管信访工作的党组成员牵头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责任部室牵头的接待、现场处理、情况调查和服务保障工作组,结合抗战馆信访工作特点,进一步明确到上级单位、来馆和电话信访等类别信访工作原则和处置程序,努力构建信访应急处置“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6.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印制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党组办公会会议专用记录本》,党组书记定期或不定期对党组会原始记录进行检查、指导,党组成员联审联签会议纪要。

  二是提前征集党组会议题,确保党组成员有足够时间熟悉议题,要求不临时动议,议题不成熟不上会,党组会上要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杜绝议而不决。党组书记认真听取党组成员发表意见并坚持末位表态,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7.针对“历史遗留的建馆征地拆迁一事协调不力”问题

  我馆二期拆迁户的房产证,于2013年前分4批次办理完毕。至今仅剩本馆职工房产证尚未办理。已由一名党组成员牵头成立了职工房产证办理工作小组,积极推进职工房产证办理等相关工作。尽最大努力解决这一困扰抗战馆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稳定大局。

  8.针对“对本单位退休党员干部管理不到位”问题

  针对此问题,党组书记在整改期间约请了3名已退休的党员同志谈心谈话,向他们通报了此次巡视反馈意见,并具体了解了他们的愿望和诉求。同时,拟于今年7月17日选举产生离退休党支部,机关党委定期向离退休党支部划拨活动经费,支持离退休党支部学习教育管理工作,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通过机关党委、离退休党支部对离退休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学习教育,帮助他们及时了解掌握党的最新理论和党内最新制度规定,对离退休党员干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9.针对“对某位党员干部旷工问题处理不力”问题

  馆党组对该同志的问题进行了反复研究,已按照相关政策妥善处理。

  (二)着力解决党组“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严”问题

  1.针对“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相对较低”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党组班子切实把抓党建作为第一政绩,党组书记亲自主持党组专题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在之前按照要求每年专题研究2次党建工作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做到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全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

  二是加强对机关党委工作的指导,每年年初对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提出明确的书面指导性意见。

  三是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严格遵守“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四是经上级部门批复同意,明确1名正处级干部担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充实党务干部队伍力量。同时,为强化机关党委体制机制建设,已向上级部门申请增设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数,并内部调剂2名机关党委专职干部。

  2.针对“近年来,没有开展内部党务培训交流,没有开展专项检查讲评工作,组织建设成为可有可无的软指标”问题

  一是开展党务工作培训。5月22日,机关党委举办了“2017年党务工作培训班”,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和5个在职党支部全体委员参加了学习。机关党委书记作了开班动员,指出了我馆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抓好整改和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提出了明确要求。培训班重点就党务工作实务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了深入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党支部的职责职能;邀请专家围绕“机关如何全面从严治党”进行讲授,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是建立《机关党委副书记检查党支部工作制度》。机关党委副书记按照各支部提交的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和抽查党支部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醒,对工作长期不到位的支部委员会提出调整意见,机关党委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三是在绩效考核中突出党建工作份量。在单位整体绩效考核中,将党建工作作为第一指标,摆在突出位置;在部室考核中,突出对“组织建设”的要求,主要负责人突出“一岗双责”,部门副职和普通党员干部职工考核指标均加入“党建工作”内容,使党建工作切实成为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不可或缺的硬指标。

  四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馆党组以常态化、制度化为导向,要求机关党委每年至少举办2次党建培训班;机关党委全体委员每年面向全体党员述职,机关党委书记要向市直机关工委述职,党组书记按照要求适时向上级部门述职,汇报一把手抓党建工作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针对“基层组织不按期进行换届选举”问题

  一是机关党委对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深入研究,就目前存在的支部党员分布过于分散,支部内各部室党员工作联系较少,过组织生活以及开展活动难度较大的问题,从“工作性质相近,便于领导、便于管理、便于活动”的角度出发,按照“党员10人以上的部室(单位)按建制单独设立党支部,党员不足10人的部室(单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建立党支部,各党支部的党员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的原则,提出了新的党支部设置方案,调整后,在职党支部数量从原来的5个增加至7个。

  二是机关党委于2017年6月9日召开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印发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换届选举程序,要求党支部报送召开党员大会请示,经机关党委批复后方可进行换届选举;对换届工作各时间节点进行了明确,机关党委委员分别联系一个支部,对换届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目前,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所有在职党支部将于2017年6月全部完成换届工作,离退休党支部换届工作于2017年7月完成。

  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得不好”问题

  一是明确要求,压实责任。机关党委明确要求,各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党员听1至2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机关党委要求各党支部将“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计划,每次召开会议,都要详细做好会议记录;明确各党支部书记是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将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纳入了党建工作目标考核。

  二是按照机关党委要求,在职党支部全部上报了2017年“三会一课”具体安排,机关党委副书记按照机关党委意见,与每位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提出了修改意见,对计划排得较满的支部进行提醒,避免“虎头蛇尾”,对计划过于简单和不够具体的支部,退回进行修改。为确保“三会一课”制度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化,保证党员的经常性教育能够持之有效地进行,机关党委将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的情况进行督查。以抽查学习笔记、不提前打招呼观摩党支部会、随机抽取党员进行谈话等方式,摸清会议是否如期召开,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对不认真落实的党支部将进行警告,确保督查取得实际成效。

  三是机关党委委员除了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外,再联系一个支部,并按照支部提交的计划不定期参加该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监督支部计划扎扎实实落地。

  5.针对“存在个别党员不按期转正的现象”问题

  一是机关党委对1名同志未按期转正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查第二支部一名预备党员本应于2016年6月底转正,但由于我馆筹备七七纪念活动繁忙,计划于七七之后为其转正。由于七七之后,该同志因足部手术休病假,当年10月份才病愈上班,确系因病在家休养而延长预备期。

  二是机关党委和各支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了可以延长预备期的几种情况,举一反三,在今后的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6.针对“对党员和支部的‘两个作用’不够重视”问题

  一是以年底民主评议党员为抓手,敢于亮剑,对作用发挥不好、群众评价不高的党员做出组织处理,切实发挥好党规党纪的警示震慑作用。2017年3月,通过民主评议,1名同志因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长期不主动交纳党费,被评为“不合格”。

  二是有针对性、有侧重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强化宗旨意识,加强纪律教育,推动支部建设规范,切实发挥“两个作用”。

  三是从抓“三会一课”、抓组织生活入手,全面增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提高党员遵规守纪意识。

  7.针对“机关纪委自身建设比较滞后,基础台账不完备,纪检工作制度缺项比较多”问题

  一是全面加强机关纪委队伍建设。研究设置机关纪委副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全面提高机关纪委成员的政治觉悟和监督执纪问责的水平,提高纪委成员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克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纪检干部队伍。

  二是建立机关纪委基础台账。机关纪委对历年涉及机关纪委工作的材料进行全面整理,按年归档,在专用保密电脑上进行电子化登记,有关档案和材料由机关纪委委员专人负责。

  三是全面加强机关纪委的制度建设。今年3月,机关纪委结合巡视整改提出的问题,积极研究加强监督执纪的制度建设,制定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机关纪委监督执纪的若干办法》,并报党组研究通过。机关纪委进一步明确了机关纪委公文审批流程及召开专题会议等相关规定。

  8.针对“监督执纪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馆党组责成机关纪委加大问责力度,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对在巡视期间提供材料不及时的1名中层干部进行了严肃批评,在整改期间对2名中层干部和1名党员进行谈话提醒。下一步,机关纪委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利用即将出台的有关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相关细则及时抓早抓小,严刹单位内部的不良风气,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9.针对“个别党员干部未按规定履行病假请销假手续”问题

  在馆党组的努力下,该同志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党组对类似苗头性问题将进行及早处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0.针对“对党员干部监管不力要求不严”问题

  馆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已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纪律处分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有关规定、外事工作有关规定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等,馆党组已责成机关纪委和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11.针对“2015年底修建小楼”问题

  修建该小楼目的是开展国际二战博物馆协会的对外交流,现亦用作对外交流办公用房。现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就已修建的对外交流办公用房正在向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补办规划立项等手续。工作小组按照永久建筑、不留遗患、程序规范、手续合法的原则,已经向规划主管部门递交了相关材料。下一步,拟向发改委申请小型建筑、自筹资金项目立项,并依程序陆续申报人防工程、园林绿化等审批材料,在取得规划许可批复后,报请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尽最大努力取得合法手续。

  12.针对“2013年至2015年滥发津补贴和过节费”问题

  馆党组高度重视此问题,认真梳理了滥发过节费的具体情况,对于不符合规定发放的20.8万元,经过认真核实,馆党组研究决定:对涉及到的在编在岗人员中的处级以上干部16人进行清退,清退金额共计19400元。

  13.针对“2013年度额外给中层以上干部发放奖励”问题

  机关纪委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核实工作。涉及人员全部积极配合,主动上交,目前已全额清退10万元现金。

  14.针对“2013年4月组织全馆员工前往贵州遵义工作考察期间游览了黄果树瀑布”问题

  2013年遵义会议旧址纪念馆改造后,为提高员工素质、加强馆际交流,考察陈列、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安排了此次考察活动,行程途中确曾赴黄果树瀑布。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参加此次游览的在编在岗人员中含5名处级干部,已按黄果树瀑布今年门票价格进行清退。针对这一问题,班子成员召开党组会,集体反思,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遵守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今后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反“四风”问题的精神,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15.针对“个别退休领导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取酬”问题

  巡视整改期间抗战馆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该同志兼职事宜。2017年6月9日第37次党组会研究决定,不再推荐该同志担任纪念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一职;委托一名党组成员代表馆党组同该同志谈话,并要求其今后积极参加离退休党支部的学习活动,及时学习有关文件。馆党组将引以为戒,制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关于在职及退(离)休领导干部社会兼职的规定》,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现象。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离退休领导干部的服务和管理。该问题按相关程序已移交问题线索。

  (三)着力解决党组“违规决策,失察失管,重点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针对“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使用不合理”问题

  针对此问题,馆党组认真学习《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刻理解和把握了专项资金使用原则、补助范围和支出要求,认识到“改变资金使用用途、扩大开支范围”的错误。我馆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认真做好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使用的项目选取和申报审核工作,进一步细化资金使用支付计划。同时,加强财务内控制度建设,严把专项资金的支付关,完善项目经费支付制度和流程,严格专项经费的使用,由项目部室、财务部、分管副馆长分别进行监督,坚决杜绝专项资金扩大支出范围等情况的发生。

  2.针对“3个项目在未完成专家验收和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一次性全部付清合同款共计1021万元”问题

  馆党组进行了深刻反思,认识到在急于完成2015年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活动筹备任务情况下,更应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消除资金管理隐患,并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严控项目预算申报。合理编制预算,填写项目申报书,科学申报项目资金,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二是严管项目支出进度。制定抗战馆项目经费支付计划,由项目部室主责,细化本部室负责项目的每月经费支付进度,实行月初盘点、月中督办、月底汇报,确保项目资金支付合理、合规。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公布的预算执行考核通报中,我馆前五个月支付进度和稳定性都排在科技文化领域部门前十名。三是严把合同管理关。制定《抗战馆合同管理规定》,指定全馆所有合同统一归口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管理,统一编号,规范合同签署权限。由馆聘律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内容把关,明确合同拟定、签署、审批、执行各环节要求,规范合同管理流程,切实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提高合同执行效力。

  3.针对“2015年底集中清理往来款期间对部分个人借款未经核实便予以冲账”问题

  馆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财务工作小组,由一名党组成员牵头,财务部室人员、机关纪委委员和馆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共同组成工作小组参与调查工作。认真核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过两个月调查核实,工作小组已清理收回相关报销票据及依据工作事实核实报销的资金共计39.21万元(其中收回退款1.7万元,应付款项0.26万元)。在进一步深入核实的基础上,机关纪委将对此事追款、追责。

  4.针对“党组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对发票实行报账员、财务出纳双审制度。对财务、采购关键岗位3名同志进行轮岗,在报销时要求各部室报账员、用款部室负责人、财务出纳、财务负责人和稽核人员把关,分管副馆长、馆长审批。没有发票的单据不予报销,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予以退回,发现虚假发票报馆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党组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按照《抗战馆内控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馆党组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1万元以上经费必须上馆长会、5万元以上必须上党组会,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会议决定后方可支付,加强了重大资金在使用范围和程序上的监管。

  三是针对部室项目经费的管理。严格遵守《抗战馆项目工作规则》,建立由馆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牵头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项目负责人全过程负责制。

  该问题按相关程序已移交问题线索。

  (四)关于“发现有2名领导干部未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其中1名处级干部2013年首次申报个人事项,抽查时发现有漏报现象,当时馆党组已经对该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该同志后来的个人事项申报都做到了如实申报。

  二是另1名处级干部2016年申报个人事项时有未如实申报,按相关程序已移交问题线索。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工作

  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馆党组对市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深化整改、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任务还异常艰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坚持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扎扎实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党组政治核心作用

  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以建设“四个中心”为主要抓手,自觉从政治上考量抗战馆的各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把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做好抗战馆展览、学术研究、宣传教育、文物征集、对外交流等各项工作中,把党中央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好执行好。

  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以上率下,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抵制和批驳错误思想和政治妄议。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二)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强化主体责任。深刻把握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以贯彻《党章》《准则》《条例》为抓手,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挺起来。党组书记肩负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在遵规守纪上把自己摆进去,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

  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全力支持机关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指导和支持机关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加大纪律执行和审查力度。强化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抓细,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担当。

  (三)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源头预防。针对此次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廉政风险防控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体系。通过绩效考评管住人,项目管理管住事,内控制度管住钱,从制度和源头上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教育培训。以加强党性修养为重点,强化领导干部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增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能力,提高政治觉悟,加强职业道德,增强法纪观念,强化职业素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道德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83892355转201;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宛平城内街101号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人事部(机关党委);邮编:100165;电子邮箱:kzgdangb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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