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农商银行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5年10月26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一巡视组对北京农商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进行了巡视。3月16日,市委巡视组向农商行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牢记政治使命,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紧抓好

  农商行党委在听取市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认为,巡视组意见实事求是,符合实际;在客观评价各项工作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巡视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农商行党委对此完全拥护、诚恳接受,并把巡视整改工作当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始终以严的要求、高的标准、硬的措施、实的动作,扎实推进整改任务的完成。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

  农商行党委坚持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学习郭金龙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讲话精神,逐条逐句研读巡视反馈意见。党委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看得准、抓得实、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中肯深刻,为农商行敲响了警钟,对于推动全行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农商行党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巡视组反馈意见深刻对照检查,把巡视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强化党委、纪委和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全面部署周密组织,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农商行党委把巡视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第一时间成立了由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行党委副书记、行长为副组长,其他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领导小组,并设立由10个部门组成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农商行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分解细化落实整改任务,制定了《北京农商银行党委落实市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3个方面的20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分析梳理,制定了149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措施和问题一一对应,对每一项整改措施都明确了相应的整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全部由行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三)层层传导整改压力,强力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农商行党委即知即改,在巡视期间,针对干部管理出现的问题先后召开了党委会、中层主要负责人专题会议,通报了具体事例;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向全行传导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的决心。4月1日,召开落实市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向全行部署巡视整改工作,随后全行各基层党委分别召开党委会、中层干部会,逐级宣传,层层传导。4月19日,召开整改牵头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专门听取整改进度,掌握整改内容,完善整改措施,对加强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推进。整改期间,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基层支行党委调研了解巡视整改情况,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根据整改任务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要求整改牵头部门从问题入手,深查产生根源,举一反三;26个支行党委对5类问题进行全面自查,一对一地进行反馈,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承诺,强力推动整改工作并收到实际效果。

  二、坚持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地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农商行党委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目标,在巡视整改期间组织各类专题学习8次,针对相关事项组织全行开展自查清查27次,集中力量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已经出台规范性制度文件49个,全行上下形成了全面抓整改、抓落实的氛围。目前,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涉及的20个具体问题,制定的149项整改措施中,立行立改104项,另外45项正在进行整改中,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预计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失之于宽的整改情况

  ——针对缺乏“一岗双责”的意识问题

  一是强化主体意识,完善“两个责任”落实机制。制定了《北京农商银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农商银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7年工作规划》等7个专项制度,调整了全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细化了党委领导班子及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33项责任。积极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2月份召开全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签订新修订的责任书;一季度,召开的12次行党委会中,共安排纪委议题6项;采取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召开基层纪委书记季度例会、工作会,推动基层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坚持并不断完善每年三分之一的基层党委换届选举机制;在去年开展的3期、每期5天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的基础上,继续开展2期,实现全行近300名基层党支部书记、近100名党务工作者培训全覆盖,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和责任。

  二是积极支持纪委开展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力量配备,调整行纪委书记分工,增加总行纪检监察部中层管理人员和部门员工,在配齐26个基层党委纪委书记的基础上,为总行机关33个支部增配纪检委员。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资金和招投标管理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及重点工作流程进行再梳理、再查找、再核实,2015年共开展检查282项,发现问题1,872个,查找风险点348项,全年制定制度313项、调整136项、对871项存量制度做了后评价;责成内控合规、审计稽核部门,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查找和梳理,一季度完成合规检查28项、案件风险排查16项、专项审计和内控评价9项;研究协调信访案件重大疑难问题,办结20件信访案件,查处违纪党员9名。

  三是加大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力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行领导培训安排,在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书记培训班上增设专题课程。2015年12月份邀请市纪委领导为全行党员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专题辅导,及时为全行党员下发了准则和条例读本,一季度已经组织2次专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学习,汇集近两年检查发现的23个违规实例,印发《典型案例汇编》;开发升级全行党员思想教育和网络学习平台,打通全行党员互联网学习渠道,通过网讯“曝光台”、《纪委快讯》中“以案说纪”栏目、“北农商纪友”微信群等形式强化案例警示教育;汇编《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学习手册》,为全行配发《是与非》杂志;开展“创服务品牌、树党员形象”评选表彰活动,践行榜样精神,弘扬正能量;启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造性地推出“走基层 转作风 共学习 促发展”结对共建活动,积极转变机关作风,有效解决党建“最后一公里”问题。

  ——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和内控体系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一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一季度印发《北京农商银行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举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紧紧围绕人、财、物、信贷等重点领域,突出管理岗位、关键岗位以及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实施分类分级防控。截至4月29日,信贷、金融市场、资产管理、信息科技等10个重点机构的111个岗位共排查廉政风险点641个,确定高等级风险点59个,制定防控措施879条,纳入科技防控82项。

  二是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3+1”体系建设。首先,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努力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领导班子内合理分工,同时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制约,防止领导干部因长期分管某项业务形成固定利益圈。加强流程制约机制建设,已完成全行不相容岗位梳理工作,加强同一流程内环节之间的制约。其次,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对各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的监督。建立并推动落实各管辖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每年向行党委提交述责述廉报告机制,继续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第三,把廉洁风险防控与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启动全面风险管理系统项目及风险数据集市项目,完善内控合规系统建设,积极推动业务条线信息化体系建设,实现系统硬控制,防范廉政风险。

  三是及时汲取司伟、韩立锋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举一反三。成立由总行纪检监察部牵头,内控合规部、计划财务部、信贷管理部、审计稽核部参加的调研机构,分设信贷、营业费用、党风廉政建设3个调研小组,历时两个多月,针对司伟、韩立锋案件涉及的信贷、营业费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开展调研,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在今后的经营管理工作中逐步完善。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岗位廉洁教育,制定部门廉洁履职行为规范。结合此次廉政风险点查找及制定防控措施情况,二季度已印发《制度廉洁性评估要素指引》,从制度源头预防腐败,规范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水平。

  ——针对干部管理不严格、纪律约束差问题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加强过程管理。为切实履行好从严管党治党的重大责任,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工作,今年4月整合成立了新的党委组织部,专门设置干部管理室和干部监督室,统筹全行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修订《中共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委员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着重完善民主推荐,改进考察方式方法,规范竞争性选拔、破格提拔,从严加强日常管理。明确了任职资格、提任规则及破格提拔的适用情形和限制规定,突出了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品行操守和群众基础,加大对德的考核,着力考察管理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行为操守和工作作风;细化了选拔任用的工作流程,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对担任中层管理职务的考核或考察人选,扩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确保将管理人员选准、用好。

  二是加大违规处置,规范裸官任职。针对巡视期间某支行行长未经批准擅自出国问题,在市纪委进行纪律处分的基础上,免去其党内职务,解聘其行政职务,调整到非管理职务的业务技术序列岗位工作,并进行了经济处罚。对此农商行党委召开了中层管理人员专题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通报相关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严肃组织纪律。近几年来,每年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和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有关情况的报告工作,在2015年11月的专项调查摸底中,发现2名中层管理人员属于裸官情况,农商行党委立即向市委第一巡视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进行了报告,并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要求,进行了调查核实,对2名同志任职岗位先后进行了调整,其不再担任实职管理岗位。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偏松偏软的整改情况

  ——针对有些“业务条线”过于封闭、存在监管盲点问题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严格执行总行办公会的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授信审批、信息科技管理、财务审查及资产处置等专业委员会的辅助决策作用,实现将条线管理重大环节事项纳入集体审议机制,提升决策事项整体质量。明确总行授信审批条线部门职责分工,实现了授信审批条线前中后台职责相互制约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前中后台职责分离;推进金融市场准事业部改革,在业务运行中做好风险防控、业务审查和岗位制约,对整体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双线汇报;完善资产管理部的项目管理与工程管理责任,形成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的关系;修订信息科技采购逐级审批机制,对于预算制定、事项费用申请、采购申请、合同签署、验收付款等环节采取会议审议,避免权力集中。

  二是完善业务授权,防范权力运行风险。4月印发了2016年度常规授权的通知,针对授信业务、金融市场业务、资产管理和信息科技条线的授权进行了重新规范;制定全行信用风险条线分层授权工作方案,实施授信业务分层授权,以分层分级、各有侧重、适度放权、稳妥推进为指导思想,按照管理层级匹配授权的层次,分4个层级7个方面进行授权;着手研究金融市场业务分层授权机制,合理分散权力,增强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监督制衡力度,防范单点授权过于集中的风险。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各项业务合规运行。制定信息科技项目商务事项管理实施细则、信息技术产品小额采购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覆盖了信息科技所有商务流程的管理;出台《法人客户和交易对手授信业务基本操作流程》,从授信业务评级等6个关键环节,规范了涉及的各岗位职责;印发2016年信贷政策,并按月出具行业分析报告,在审查审批工作中严格对照执行;制定资产管理部项目评审会议事规则,通过明确项目提交格式、项目审查要点、参会人员等方式,进一步明确项目审议机制,提高项目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是加快系统建设,实现对权力运行的“硬控制”。上线并完善了信贷管理系统二期,保证了信贷业务全流程各环节管理要求,使风险管控手段通过系统实现了刚性控制;上线并完善资金债券、理财业务综合管理和票据管理等系统,多系统联动深化金融市场业务事前风险控制;实现信息科技商务工作事项管理流程的系统化支撑,提出基建项目管理系统需求;计划于二季度末完成新一代资金债券系统升级工作,启动全行质量管理与内控差距咨询项目,针对商业银行内控体系流程层面的八大条线风险要点与控制要点,形成自评估报告与改进方案,推进全行运行效率与控制效果的提升。

  五是充分发挥审计检查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作用。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通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加强对管理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任中和强制休假的审计监督;完成审计系统二期建设,推进系统三期开发,将非现场审计引向深入;加强对基层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上下联动配合审计项目;加大对巡视发现问题领域的审计力度,一季度已开展了票据业务、工会经费及奖金分配、贷后管理专项审计,定期发布《审计通报》,加强整改督办;在支行建立独立的内控监察部或检查中心,充实了检查人员,形成检查监督和整改工作的合力,对4个领域进行有效监督。

  针对近几年工程及大宗商品采购全部交给3家公司代理招标的现象,一季度,重新组织了招标代理公司的入围工作,并通过竞争性谈判有效降低了服务价格,指定专人对招标代理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在2016年入围招标代理公司服务期满后,2017年重新组织招标代理公司入围,增补1-2家招标代理公司。

  ——针对执纪问责偏软问题

  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提高立案效率。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以“六大纪律”为准,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严明纪律中体现党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整合监督力量,建立廉政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增强监督合力,通过廉政监督工作信息共享,及时了解违规违纪问题的相关情况,将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等措施充分结合。农商行纪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一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处置。截至2016年4月末,巡视组移交的13件问题线索均已办结,做到件件有着落,针对发现的问题,给予了相应的处理。其中,免去党政职务1人,行政警告1人,免去实职领导职务2人,在全体中层领导干部会议上通报批评5人,作出书面检查的5人,批评教育1人。2016年,针对收到的15件纪内信访件及上年遗留信访件,农商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加大核查力度,进行分类处置。其中新立案3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6人,给予违规处罚1人。同时加强违规处罚,强化警示作用。2015年至2016年一季度,全行违规问责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会议109次,违规处罚171人次,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107人次,警告30人次,记过23人次,记大过4人次,降级3人次,留用察看1人次,解除劳动合同1人次,开除2人次。

  针对2013年至2015年收到行内信访47件,但立案率较低的问题,农商行纪委开展了相关核查工作,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了相应的处理,其中,转立案1件,农商行纪委对被举报人开展诫勉谈话2人次,支行纪委对被举报人批评教育2人次,责成被举报人递交书面检查3人次,退回因私事收受的礼金2人次,给予岗位调整4人次;2013年至2015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新立案12件,其中,自查案件1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2015年查处违纪党员9人。农商行纪委将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从严执纪。

  (二)关于作风建设有差距,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

  1.关于作风建设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针对创新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完善创新体系,强化创新管理,提升创新效率。拓宽全行创新工作范围,将产品、制度、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创新均纳入创新管理;扩充全行创新主体,将创新主体由原来的产品研发、管理、营销部门扩大至与创新工作相关的前、中、后台及管辖支行,逐渐形成全员创新的局面;建立、完善创新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后评价机制、跟踪改进机制;将年度重点推广的创新产品销售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提高各级机构对创新产品的重视程度;加大创新产品培训力度,增加培训频次,提高管理人员、营销人员、操作人员对新产品的认知与熟练程度,不断推动各级机构参与创新,提升创新效果。

  二是围绕创新重点,提升市场竞争力。以京津冀一体化、养老金融、业务优化为核心,开展个人金融业务创新;继续深化京冀理财业务合作,依托“农信银”系统平台,联合推出“柜面通”业务,推进三地四方深度合作;创新养老金融专属产品,持续丰富“金色时光”系列专属储蓄与投资产品;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立政府、银行、商户、老人四位一体的封闭式服务体系;以提升凤凰卡产品竞争力为重点,开展银行卡业务创新,发行2016年里约奥运主题信用卡,启动“HCE-云支付”和Apple Pay项目;以丰富线上产品为中心,开展网络金融业务创新;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提供账户开立、余额理财、账户支付等业务功能;开展商户线上融资业务,适时推出消费信贷产品;建设智能银行网点,推进智能化服务进程。

  三是立足服务“三农”的特色定位,巩固金融支农主力军地位。跟进集体土地制度改革中的配套金融创新,努力拓展农村土地市场的业务机会,正式推出集体土地入市专项融资产品并印发了配套制度,创新开展集体资产经营权质押业务试点,推进“两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的配套金融创新;继续支持城乡结合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的重点项目,支持旧村改造、农民回迁房建设、集体产业建设等优质的新农村建设项目;重点关注农村地区的“六网改造提升工程”,300个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地区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河道综合治理等民生工程;拟将低风险业务、部分小微贷款业务及个人贷款业务的审批权限逐步下放,健全分层授权体系,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鼓励支行积极拓展涉农、小微业务。

  四是以客户综合化服务为方向,开展公司金融业务创新。公司客户金融条线创新涵盖公司业务、三农业务、国际业务、投行业务和个人信贷业务,涉及产品达32个。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已推出集体资产经营权质押业务、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专项融资、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等3个新产品,全年预计推出22个产品。

  ——针对按规矩不办事的现象比较突出问题

  一是深化内部组织架构改革,优化部门设置。推行科技条线“一部两中心”架构调整,更加突出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更名设立网络金融部,强化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和组织推动;推进金融市场准事业部改革,完成公司金融准事业部改革,逐步形成了信贷、投行、理财、金融市场等各项业务相互促动、融合发展的良好格局;完善准事业部改革运行模式,升格设立金融同业部;适时启动零售金融准事业部改革,切实提高客户服务质效和市场快速响应能力,加强督导,减少推诿扯皮,保证顺畅运转。

  二是深入开展简政放权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从2015年开展简政放权工作以来,着重梳理审批、流程、材料和会议方面内容,重点解决按规矩不办事、“不担责、不作为”、工作不主动、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截至2015年末,通过流程优化、完善制度、下放权限等方式促进总行办事效率的提升,共完成落实76项工作,持续推进91项工作;26家管辖支行共梳理意见563条,提出改进措施151项,已落实改进措施101项,占比66.9%。2016年一季度,制定了2016年简政放权工作方案,将行政运行和办公系统文件运行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修订督办制度,改进系统功能,加强对重点事项的时效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全力打通“中梗阻”环节,释放内生活力和效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针对部分人员“不担责、不作为”等影响业务发展的问题,农商行党委在贷前调查方面将加大管理力度,要求深入实地,全面调查;在总行层面加强信贷政策的导向作用,出台审查审批标准,实施信用风险条线分层授权,下放和规范贷款审批权限,建立全行上下、前后台部门统一的授信理念,统一思想;加强贷款后评价管理,持续关注企业经营风险状况,为后续审批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加强业务培训,2016年一季度共开展4期审查审批人风险审查要点培训;加强调查环节考核力度,提高授信及业务方案准确性、申报信息准确性、申报流程规范性等方面的综合绩效考核要求及分值,对调查与事实不符的加大查处力度,不断提高操作的规范性和流程效率。同时,农商行党委认真进行了全面自查,举一反三推进整改。

  ——针对缺少勤俭节约的意识问题

  一是印发了《关于加强成本管理、厉行勤俭节约的通知》,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从严控制陪餐人数;深入开展“四风”问题整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印发《关于营销活动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规定业务招待不得讲排场、摆阔气,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整改期间,要求26家支行全部进行自查,并承诺不再出现购买高档烟酒现象。巡视整改期间,始终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持续开展专项整治,2015年末三公经费较上年同期降低18%。

  二是参照北京市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意见、相关配套政策与办法,规范调整了工资中涉及的相关福利补贴项目及金额。自2015年8月起,对未配备公车的中层领导人员交通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加强工会经费的规范管理,修改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办法》等5项工会财务规章制度,明确了对于各类活动和劳动竞赛的相关奖励,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签收到人、手续齐全;对所有基层工会经费情况开展专项审计,举办工会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专题培训班,加强对各基层工会的监督与指导。

  2.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出国管理问题

  严格把关审批,加强规范管理。印发《北京农商银行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将所有的管理人员因私证件进行登记备案并上交统一管理,明确了审批权限,加强了监督管理,提高了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开发启用了请休假和因私出国(境)管理系统,上线了系统预警功能,能够对因私证件使用、归还进行实时监督和提示,实现了请休假和因私出国(境)管理的科技“硬控制”。拟将该系统打造成为集信息采集、统计分析、考勤管理、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宣传,制定《出国培训手册》,着重改进宣传与教育方式,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管理人员思想认识,使其熟悉制度规定,并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18名中层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未经审批或审批不一致的情况,结合因私出国(境)专项治理工作,分别对2名中层领导人员给予降职处分、2名进行诫勉谈话、14名进行了批评教育。

  ——针对个别支行领导侵吞专项奖金问题

  农商行纪委立即调查相关事项,责成相关人员全额退回专项奖金,对支行班子成员进行处理,免去支行行长党政职务,行政警告1人,在全体中层领导干部会议上通报批评5人,作出书面检查的5人。2016年3月18日印发《北京农商银行2016年条线激励费和业务专项奖配置方案》,明确业务专项奖金分配范围,并建立备案制度,明确要求支行班子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支行业务专项奖金的分配;支行人力资源部须在业务专项奖金发放当月,将经支行行长签字的《2016年度业务专项奖金分配表》上报总行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备案;加快研究制定对确实侵吞专项奖金的事项发起人、分管行领导及经办人的问责办法;将于2016年第二、三季度开展管辖支行激励资源配置专项检查,针对资源配置标准、配置范围、审批流程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一经发现问题,对支行班子、经手人员一并进行严肃处理。

  ——针对某村镇银行2014年和2015年组织员工公款旅游问题

  农商行纪委立刻进行调查,开展责任追究。给予村镇银行行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村镇银行监事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旅游人员全额退还报销的费用。

  ——针对员工经商办企业问题

  制定并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员工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农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办法(试行)》等5项制度规定,严禁员工经商办企业行为,做到有据可依;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全行范围内的员工行为排查工作,包括“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经商办企业”行为;加强过程管理,印发《关于规范员工职业行为及单位结算账户业务操作的通知》,严把单位账户准入关,对于员工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财务人员的,一律不得开户,实现系统硬控制。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6名员工注册企业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已对6名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党员员工给予了党纪处分,其中,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并将处理情况在行内网讯“曝光台”栏目予以曝光,强化警示作用。

  (三)关于信贷、营销、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监管不严,有的领域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整改

  1.关于信贷监管不严,权力寻租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贷前授信调查不实、收集资料不齐全问题

  一是推行信贷管理模式,提高公司信贷业务的质效。通过对信贷制度、流程的建设,严格贷前尽职调查、审查审核。制定贷前尽职调查指引及业务审查审批要点、印发《北京农商银行法人客户和交易对手统一授信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行5亿元(含)以上对公重点客户和集团客户业务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4项制度,全面实施“一户一策”,有效防范法人客户和交易对手的风险,把好准入关;统一制定年度信贷政策指引,有针对性地制定行业差异化信贷策略,稳步推进并形成了“行业-集团-客户”的自上而下的风控甄别流程体系;研究设立“负面名单”机制,加强甄别和评估国有大、中型企业潜在信用风险;制定贷前尽职调查指引及业务审查审批要点,指导管辖支行提高质效;通过培训强化合规、风险和责任意识,提升贷前调查水平,目前,已为26家支行代培专业人员20余名,每年贷前培训不少于4次。

  二是优化完善个人贷款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风险管控。持续做好日常到期贷款提示和风险监测、预警工作,针对逾期贷款,已实现个人贷款短信还款提醒和逾期提醒系统化操作;修订了一手房和二手房贷款相关制度;加强对农户贷款客户经理的培训和管理,自2015年以来已经组织6场业务培训,提升贷款全过程管理水平;加强农户贷款台账管理,针对存量各月份到期贷款建立台账,并安排专人加强台账管理,及时发现风险并发出预警信号,严控新增不良贷款;做好农户不良贷款的摸底调查与情况分类工作,针对不同情况加大农户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减少损失。

  三是加大考核和责任追究。印发《北京农商银行分支机构信贷管理评价督导管理办法(试行)》,对贷前调查、政策执行、风险控制等进行评价,加大问责管理,通过制定不良资产责任认定与处罚暂行办法,对因贷前调查不实导致贷款出现风险的责任人问责追究;在年度经营绩效考评办法中设置贷前管理指标,明确评价标准,强化贷前调查的重要性。

  针对巡视组抽查发现的贷前审查不实、未能有效评估贷款方风险的项目问题,农商行党委进行了全面梳理、逐项分类,其中所有款项均提前还清,自查发现部分管辖支行对贷款实际用途的贷前尽职调查未进行全面核实,对涉及信贷资金使用的关键凭证的收集、审验工作管理不到位,存在风控隐患。对此,全行切实加强贷前调查与核查,举一反三,对其他4户公司信贷、2户个人按揭贷款、131户农户小额信贷进行了调查核实,同时完善相关要件,确保各项手续合理合规完善,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针对贷后管理松散问题

  一是优化贷后管理。2015年以来,印发实施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修订小微企业风险分类标准和要求,上线风险分类系统功能,实现了风险分类工作的电子化和管理要求硬控制,优化了17项贷后管理主要功能,提高了对贷后管理行为的约束力,搭建与同业一致的自动预警与人工预警相结合的、全流程的法人客户信贷风险预警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加强大数据应用、强化系统间信息交互、加强预警信息的推送,一季度共下发20份《信贷管理意见书》,提高对信贷风险的前瞻性识别。

  二是加大检查力度。持续采取现场检查的高压态势,在2015年组织开展4次现场检查的基础上,一季度,又分别组织开展了全行法人客户信贷管理及贷后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央企贷款风险排查,以查促改,切实提高贷后管理工作质效;以贷后检查报告为常态化监测路径,实施分户到人监测,运用周监测、月度预警、重点客户不定期督办、分片督导等方式,加大非现场监测力度,提升风险敏锐性;加强信贷管理考评在经营绩效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强化人员培训,累计组织各类专项培训30余场,参训7000余人次。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贷款,成立专项整改小组,通过认真梳理,按照“未严格落实总行或审批部门审批意见、资金用途与约定不符、贷后风险管控不严”三个类别逐户逐笔制定了整改措施,目前整改完成率为90%,后续将持续性跟进整改;今后北京农商银行将通过建立负面清单、定期座谈会、高管约谈等机制,不断强化信贷管理考核和约束。

  ——针对巡视组指出存在利益交换问题

  将信贷作为重点领域纳入2016年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进行统一部署,开展信贷条线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对信贷条线审批事项清理、流程优化、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建立防范利益交换的常态机制;在2014年原平谷支行行长韩立锋帮助两家房地产公司获取贷款,收受好处费1000万元的案件中,对涉及违纪的2名总行部门负责人分别给予相应党纪处分、违规处罚和调整岗位等组织处理,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

  2.关于大宗服务商品采购程序不规范,有利益输送空间的整改情况

  ——针对有些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集采制度。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重新梳理、完善、修订集中采购制度及采购目录,从目录和制度两个层面增加对采购行为的硬性约束,推进集中采购管理的精细化,提高合规性;制定并出台支行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对支行集采工作的指导,并积极探索区域集采中心管理模式。同时,对新增集采计划,按照时间序列实施管理,对存量项目到期情况进行监测,加强集采项目采购前瞻性管理。

  二是加强采购流程管理。对1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项目,在进度允许的前提下,采用首评技术方案再评价格的分次评审采购方式;对于营业用房租赁等具有排他性的市场供应商唯一的采购项目,进一步规范采购环节的操作流程,务必做到询价有记录,并试行事后报备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提高采购过程的规范性。

  ——针对采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较多问题

  严格限定单一来源(续签)方式项目适用范围,补充完善使用条件、限定续签次数,同时在业务主管部门试行,探索年度续签比例限制管理。对于适用范围外的项目,在制度中明确禁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严格执行单一来源项目的公示管理,对50万元以上非监管机构指定供应商的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将公示情况纳入采购申请,并在集采委会议上予以重点说明;加强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以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及加强同业联系等多种方式,加大供应商寻源力度,扩大获取供应商信息范围,减少单一来源占比。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50万元以上的集中采购项目较巡视整改前降低27%,其中,总行降低7%,支行降低47%;2016年全行守押服务已经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服务商,改变了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3.关于营销费用管理有漏洞,有损公肥私现象的整改情况

  ——针对日常管理宽松问题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的有关规定,加强成本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费用支出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公务接待活动及公务用餐管理,严禁组织用公款支付的高尔夫、马术、美容等高消费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类高档礼品、高档文具及奢侈品;原则上餐费单笔票面金额不超过3000元,私人会所、高档餐馆餐费支出不予列支;严控食品类支出;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所有财务支出必须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超出预算的部分必须履行预算追加审批手续。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全行营销管理体系,梳理、健全营销管理制度,针对客户需求研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加强全行客户经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以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带动业务的快速发展。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财务审批问题,2013年至2015年,陆续实施了一系列优化财务管理系统的措施,在财务管理系统中对全行财务立项审批权限及财务报销审批权限进行了固化,由系统控制每笔财务业务必须由相应的有权人进行审批;2015年10月,在全行范围内推进总行财务报销集中,已完成全部26家支行的财务集中工作,集中上收后,采取多种措施以规范财务费用支出,提高集约化管理水平,从根源上控制了拆分费用规避审批等问题。截至2015年12月末,内控检查中发现的所有不落实审批制度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针对营销礼品采购有固定“关系户”问题

  一是上收部分营销礼品采购权。由总行实施集采,对支行实施采购的营销礼品种类进行梳理,年度预算达到一定金额、支行间有共性需求的营销礼品由总行统一组织集采,集采结果在全行公布,支行自行联系供应商实施采购。

  二是规范采购流程。对于年度采购金额小于集采限额,个性需求特点突出的项目,可由支行实施采购,但必须满足流程规范的要求,即供应商选择须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并经审批会通过后,确定合作供应商。

  ——针对假发票问题严重问题

  自财务报销集中后,采取多种措施以规范财务费用支出,国税发票必须上网验证通过、地税发票必须上网查验且明细信息反显验证通过后,方允许报销,假发票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营改增”实施后,所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金税系统验证通过后方允许报销。截至2015年12月末,近3年来内审抽查发现的所有假发票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针对巡视组指出2013年某支行7.8万元购买“空调”款,实际收款人却是茶艺馆的问题。已在集中报销环节加强资金支付的管理,除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费用支出必须以转账方式直接支付给直接受益人,严格杜绝再有此类事件发生;同时对该事件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进行持续跟踪,并根据问题的性质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三、两手抓、两手硬,实现巡视整改与经营发展相互促进

  市委专项巡视,特别是集中整改以来,农商行党委坚持巡视整改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在巡视整改的有力推动下,业务工作取得新的成就。

  (一)“三农”金融服务取得新成效

  始终坚持服务“三农”不动摇,切实发挥好人缘、地缘和网点优势,扎实巩固和提升在郊区和农村地区的传统优势地位,不断加大涉农贷款业务的营销投放力度,积极推进贷款产品和业务模式的创新落地,稳步探索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专营模式及网络金融创新。截至2016年3月末,全行涉农贷款余额为181.2亿元,较年初增加35.6亿元,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完成年度计划的237.4%;荣获2015年北京市银行业“三农金融服务优秀管理机构”荣誉称号,3家支行荣获“三农金融服务特色经营单位奖”,3位同志荣获“三农金融服务优秀个人奖”,1人两次摘得“三农金融服务个人特殊贡献奖”。

  (二)积极支持首都经济社会大发展

  深刻领会中央“五大”发展理念,把握首都“四个中心”建设与城乡协调发展机遇,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做好首都金融服务。截至2016年3月末,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15项,贷款余额95.66亿元;支持环境整治和棚户区改造项目13个,贷款余额106.6亿元;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21.7亿元,较年初增加63.5亿元;调研区域经济发展重点,梳理重点项目160项、融资需求2827亿元;中间业务收入增速显著提升,同比增长1.01亿元、增幅48%,经营管理呈现诸多亮点,内生动力逐步增强。

  (三)提质增效实现新跨越

  面对当前银行经营风险快速上升,盈利压力不断增大的严峻形势,农商行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市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坚持“稳健可持续全面发展”的经营理念,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加快经营转型,调整收益结构,强化增收节支,全行经营规模、盈利水平、资产质量等均创历史最佳,经营质效实现了质的飞跃。截至2015年末,资产规模达到6285.98亿元,实现净利润52.08亿元,分别较2012年末增长48%和61.1%;2016年一季度实现开门红,全行资产总额达到6471亿元,较年初增长180.9亿元,实现净利润14.49亿元,五级不良贷款率0.84%、拨备覆盖率401.45%、大幅优于上市银行的平均水平。

  四、着眼建立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不断推进北京农商银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农商行巡视整改工作初步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深知,巡视整改工作只是开了个头,破了个题,反腐倡廉绝非朝夕之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市委的要求,继续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加强党的建设,积极服务“三农”和首都实体经济,促进农商行健康可持续全面发展。

  (一)保持力度不减,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农商行党委决定,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继续保留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继续抓好今后的整改工作,坚决打消“过关收场、完事大吉”的心理,始终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措施、时限,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坚决防止虎头蛇尾、草率收兵;对已完成的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反弹。同时,要在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构建常态化机制,在全行营造机制完善、风清气正的改革发展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发挥主体责任,确保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从严治行相结合,积极探索和推进在公司章程中体现党建工作总体要求,使党的领导真正成为现代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实现党的领导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二是层层落实党的主体责任,推动党委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各级党委、纪委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引导和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要求修身养德、用权做事和规范言行。三是依规选用干部。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着力培养选拔政治强、专业精、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进一步加强对班子及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四是全力支持纪委开展工作。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整合监督力量,建立日常检查、专项巡查、重点督查相结合的立体式监督模式,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高执纪问责与教育警醒的实效性。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农商行党委将进一步督导各级党组织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五条意见不断向基层延伸,组织和教育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紧紧咬住“常”、“长”二字,经常抓、持久抓,对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人和事,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在构建不想腐体制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同时,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引领发展、创造价值、塑造形象和凝聚人心等重要作用,努力将全行的思想凝聚到建设特色现代商业银行的目标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10-65642156;邮政信箱: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6号北京农商银行,邮政编码:100020;电子邮件:qzlx@bjrcb.com。

   

  

   

   

  

                                                  中共北京市北京农商银行党委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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