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农学院委员会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4日至4月29日,市委第二巡视组对北京农学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7月15日,市委第二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报告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整改任务

  (一)认真学习,精心部署

  7月15日,市委第二巡视组向学校反馈意见后,学校党委立即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市委书记郭金龙同志讲话,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巡视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上来。在深刻领会郭金龙书记讲话精神的基础上,学校党委认真研究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逐项逐条对照反思,

  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校长为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校长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为相关整改项目牵头人。会后,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先后主持召开11次整改工作专题会,与相关职能处室研究整改方案和立行立改任务。党委书记和校长坚持每1-2周督促一次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统筹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做好整改方案及其落实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学校党委逐条研究和分析了市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针对三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制定了30项整改措施,形成了《中共北京农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明确了负责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对目前能整改的问题,马上整改;对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明确具体措施,年底前限期整改完成;对需要从长效机制上解决的问题,明确整改计划,有序推进落实。

  (三)立行立改,初见成效

  校领导班子成员于7月16日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端正态度、严明纪律,严肃认真地推进整改。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部门联合对整改工作开展督促和检查。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新制定或修订各类规章制度15项,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权力运行程序;对巡视组移交的27件次线索核查处置工作全部按期完成,其中23件次按初核方式处置,3件次按函询方式处置,1件次非纪检类线索按照说明类方式处置。给予组织处理10 人,包括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调离岗位等;其它处理 10人;向5个校属二级单位下达了6份纪检监察整改意见书。

  二、逐项实施,扎实推进和落实整改方案

  (一)关于“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针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统领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问题。学校党委决定自2016年9月份起,坚持每年以党委名义召开1-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参会人员范围扩大至全体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处级干部、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全体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书记、重点项目负责人等。制定了《中共北京农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量化了考核指标,划定了考核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校内进行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和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由校领导约谈相关负责人,进行内部通报并限期整改。专项考核(或专项检查)结果记录留档,作为干部选拔交流、选先推优、竞聘上岗的重要廉政材料,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2016年专项考核将于年底前完成。同时,学校党委选聘了由一线教师代表、教授代表、党外人士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党代会和教代会代表等组成的新一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队伍,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参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拓宽了监督渠道,强化了外部监督。

  二是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学校党委完善了全员覆盖式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明确提出“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人人有责,共建共享”,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目前,全体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正职领导干部均已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承诺书或廉政承诺书,处级副职的廉政承诺书以及普通干部、教师的廉洁承诺书签订工作将于2016年年底完成。承诺书区别对待岗位性质、特征和廉政风险点的不同,明确了每一名干部、教师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针对性强、可操作。学校党委明确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经常对照“承诺”这面镜子自查自省,以督促自己遵规守纪、恪守承诺,以良好的品行和廉洁的作风赢得师生群众的信任。

  三是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学校党委修订了《北京农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决策机制、决策程序和风险防控,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保障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刚性程序”运行。同时,学校进一步加大了对校办企业的监管,要求重新修订完善科技产业集团章程,按照管理、服务、经营三位一体职能重新调整其内部机构设置,加强对集团人、财、物等资源配置的监管;年底前将对后勤集团进行结构性调整,撤销后勤服务集团,成立后勤处,建立“小机关、多中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所属企业全部划归科技产业集团统管,降低两个单位在管理运行中的廉政风险。

  2.针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对宣传思想工作重视不够,针对性不强”问题。学校党委切实加强对基层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和统筹,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本单位宣传思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筹本单位宣传思想工作,并将宣传思想工作纳入了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体系。自2016年9月份起,党委常委会坚持每学期专题研讨1-2次宣传思想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问题、查摆不足,增强宣传思想工作实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校、院两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补充完善了2016年校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对“中央一号文件”的学习列入中心组每年的必学内容,定期邀请知名专家、教授和北京市有关委办局的同志来校作专题报告,并将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人员范围扩大至基层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和学科带头人,增强学习针对性。制定了《2016年下半年二级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指导意见》,建立了校级领导联系二级党组织中心组制度,明确自2016年9月份起校领导根据分工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联系单位的中心组学习,加强了对二级单位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的指导和监督。强化对二级中心组学习督查和考核,要求必须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不定期抽查中心组学习档案,将二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考核结果作为评估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是针对“对基层党建的指导不到位”问题。学校党委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了自2016年9月份起,学校党委每年与二级单位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加强党建工作指导,接受党员和师生监督;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工作,查摆问题,及时整改;每年开展1-2次基层党支部书记全员培训,在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帮助党支部书记特别是年轻支部书记提高党务工作水平。完善了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强化对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党组织负责人及时进行问责。定期检查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二级单位党组织会议记录、党支部工作手册等党建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落实落细。

  3.针对“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党委对纪委工作的领导、支持不够”问题。学校党委进一步强化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制定了《中共北京农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自2016年9月份起,党委常委会坚持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每学期听取纪委案件处理情况报告,对纪检工作面临的形势进行深入研判,对纪检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和审议,对纪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组织整改,大力支持和保障纪检工作有效开展,目前新建的专门的纪委谈话室已投入使用。建立健全了纪委委员会议和纪委办公会制度,规范了会议议程、记录、纪要和决策程序,完善了工作约谈制度。学校党委决定自2016年9月份起,纪委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向党委汇报信访及案件情况,学校党政班子成员每学期对分管范围内的信访诉求进行至少1次排查,针对分管工作协调解决相关信访问题。

  二是针对“纪委落实‘三转’要求不到位”问题。学校党委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重新审视纪委职责和定位,按照要求将在新纪委书记到任后及时调整分工,不再参与分管其他工作,使其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同时,重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素质高、业务精的原则要求,新增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

  三是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学校纪委先后召开4次会议,对2006年至2015年先后收到的121件信访件进行了重新清底梳理,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处置。截至目前,2006年至2010年收到的59件信访件正在进行清理,计划年底前完成;2010年至2015年收到的62件信访件进行了清理和归档,其中3件线索模糊不具体、调查意义不大的暂存件进行了结处置;5件信访件进行了再次初核,对2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其余54件重新梳理并补充了调查材料,未发现新的问题和线索,仍按照初核了结处置。学校纪委认真反思、吸取教训,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纪检监察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增强大局意识、全局观念,主动出击、主动作为。2016年上半年立案审查1件,对1名处级正职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1名科级干部给予通报批评。

  4.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强调高校特殊情况,存在观望现象”问题。学校党委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利用校园网、校报、宣传栏以及纪检监察专题网站等,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教育力度。党委书记、校长、纪委书记分别在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领导班子务虚会、纪委会、新学期工作部署会等各种会议上,多次指出学校部分领域和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提醒广大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务必时刻廉洁自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2015年年底前全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整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行政办公用房进行了清查,确保无反弹情况。

  二是针对“部分二级单位存在滥发补贴、公款送礼问题”。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某部门自2004年开始,在学校统一发放的绩效奖励之外,额外发放给员工每月700元效益工资,持续至今”,学校决定立即停止后勤集团700元效益工资的发放,并对后勤集团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成立了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计财处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对该问题进行全面调查。经调查,该问题主要源于:2000年6月,北京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北京高校后勤实体与学校规范化分离指导性标准(试行)》,其中指出“后勤实体建立效益工资制”、实行“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新工资制度,逐步加大效益工资比例”。按照文件规定,学校于2004年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后勤改革的实施方案》,决定实行“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企业工资制度。后勤集团按照北京市和学校文件精神,按照企业化运行管理,于2004年9月开始用经营创收的收入发放效益工资,发放标准根据实际经营创收情况确定(300元至800元),2007年8月起将效益工资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2011年10月起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目前,根据后勤工作性质,学校决定追缴十八大以来后勤集团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效益工资,2016年11月底前完成追缴。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2013年6月至10月,某部门报销花卉、水果、酒等送礼费用15.70万元”。学校对涉及该问题的基建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同志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成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计财处等部门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核实,送礼物品主要来自于学校校内外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产品。学校决定对15.70万元的送礼费用予以全部追缴,2016年11月底前完成追缴。学校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全面加强资金运行各个环节的动态监控,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三是针对“餐费报销数额较大”问题。针对巡视组指出的“2013年至2015年全年共报销700.81万元”,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纪委书记对涉及餐费支出的所有职能部门和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和批评教育,决定对单笔餐费金额支出在3000元(含)以上的,根据具体情况,逐步进行追缴,2016年年底前完成。学校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餐费支出管理的规定》,全面加强了餐费的审批制度和报销审核制度,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某部门2013至2015年加班餐费开支达2.63万元”,经调查为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用于校园招生开放日、迎新生、四六级考试期间为现场工作人员、学生志愿者发放的午餐票或午餐补助。鉴于其为“校内小额、多人、分散的加班餐费”,学校决定不再进行追缴,但对教务部门和招生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了今后校园招生开放日、迎新生、四六级考试等相关活动中禁止发放午餐券或午餐补助,遇有特殊情况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餐费支出管理的规定》要求,按程序报批。

  (二)关于“组织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选拔、管理不规范”方面

  1.针对“干部人选个别酝酿沟通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件。学校党委认真查找干部选任中的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深刻吸取教训,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市属高校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正在修订完善《北京农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等工作程序。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学校党委进一步明确,干部选任的动议要经过党委书记、校长以及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充分酝酿;提交会议审议前,班子成员之间必须进行充分的沟通;确定为考察对象前,必须征求纪委意见;会议决策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票决制。

  三是严格执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实行末位表态制度。学校党委进一步强化了党委常委会、党委全委会研究讨论干部工作的纪律要求,通过完善“三重一大”实施办法,明确了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提交会审议时,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实行末位表态。

  2.针对“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返聘”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制度。按照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兼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学校党委修订了《北京农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兼职必须经过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校级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上级审批手续。组织部统一管理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团体兼职,科技处配合协调,严格把控兼职数量。学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全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逐一进行了清查和梳理,目前相关校处级领导干部正在严格按照规定和社团程序进行清理。

  二是进一步规范退休领导干部的兼职、返聘管理。学校决定,从2016年9月份起,处级领导干部退休后兼职、返聘由党委组织部商人事处提交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对巡视组指出的2名退休干部返聘某部门协理员事宜,进行了认真核查,及时与所聘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同时与其本人进行提醒谈话、讲明政策,目前2人均已解聘。

  3.针对“夫妻、亲属在学校任职现象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岗位聘任回避制度。进一步把控新进人员招聘关口,严格执行新进人员校内亲属关系个人声明制度,严格控制夫妻和亲属同在校内任职。对于已在学校任职的人员,凡与学校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有关组织、人事、纪委、审计和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对于不符合任职回避制度要求的,将进行岗位调整。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回避制度。学校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对全校76对双职工夫妻再次进行了核准和清查,重点对双方直接隶属同一主管领导的、双方存在直接上下级关系的以及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的进行了核查,结合巡视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对处级干部中已经存在的问题,将在2016年10月份处级干部集中换届时予以调整。

  (三)关于“重点领域监管重视不够,存在廉政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方面

  1.针对“部分基建项目违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基建工程边施工边办手续现象突出”问题。学校党委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于基建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及其处理情况认真清查分析,认真反思,从中汲取教训。明确了在今后的基本建设活动中,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程序,凡是前期手续不全、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和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二是针对“部分工程未按照财政评审结果结算”问题。学校党委责成相关部门作出书面说明,重申基建项目重要环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基建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进行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和综合论证,广泛听取工会、教代会代表意见,保证重要基建项目决策科学化和规范化,重要环节由党委常委会决策,坚决杜绝违规事件再次发生。

  2.针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家属区物业管理缺失”问题。学校及时制定了家属区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后勤部门已着手物业管理和收取物业费的相关工作,具体承办部门已经确定,待建立业主管理组织并征求意见后制定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既依法规范做好家属区物业管理费用收缴工作,又防止由此引发不安定局面。

  二是针对“国有房屋出租管理混乱”问题。学校及时完善了公用房屋管理制度,在深入核查学校公用房屋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农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农学院房产资源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全面加强房屋监管和规范使用。根据房屋用途和管理方式,认真鉴别出租出借。对合法合规并满足师生需求的经营服务项目,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签署联合管理用房协议;坚决杜绝完全以盈利为目的,与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无关的房屋出租出借。对巡视组提出的“学校有的平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租”情况,经核查确认该平房是为师生服务的理发店,以联合管理的外包方式运行,并将在年底合同到期后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重新审定。

  三是针对“修缮工程由关联企业承接”问题。学校及时清理了与修缮工程关联的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坚决杜绝此类不规范事件。同时,严格规范学校修缮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严格按上级规定制度执行,避免“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廉政风险。

  3.针对“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违反规定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提前支付工程款”问题。学校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了《北京农学院财务管理办法》、《北京农学院专项经费及项目管理办法》和《北京农学院经费支出审批权限规定》,坚持用制度保障严格规范地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和使用资金;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相关校领导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家教授代表等为成员的学校财经委员会,研究拟订大额资金预算和管理,加强对学校重大财经事项的审核、论证,为党委常委会对大额资金的决策奠定基础。对于违反规定提前支付专项资金工程款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坚决杜绝类似事项发生。

  二是针对“校长准备金使用带有随意性”问题。学校及时出台了《北京农学院学校准备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学校准备金内涵界定、适用范围、数额确定、审批程序、管理监督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和规定,规范了准备金的支出、使用和日常管理监督。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和前期准备,坚持能纳入具体预算的纳入具体预算,减少临时动议事项,不断推进预算的科学性、实用性、规范性。

  三是针对“横向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学校修订了《北京农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增加了相关科技项目报销及结题结算细则,以及报销过程中的审核与监管。学校决定自2016年9月份起,在横向科研经费用使用中强制推行财政公务卡结算制度,将横向科研经费结余、报销等环节全部纳入了动态监控范围。学校决定自2016年9月份起,每年对学校科研项目负责人、学科带头人以及相关财务管理、科研管理人员进行1-2次专题培训,增强科研经费管理及运行安全意识和知识,保障科研经费使用合理、规范、安全、高效。学校决定自2016年9月份起,凡是集体(3人及以上)赴京外参加学习考察等活动,必须经过主管校领导批准,3人以下需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并切实加强对敏感地点、法定假日期间出差的审批,活动结束后需提交工作报告。学校对巡视组反馈的“有的教师在2014年、2015年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春节假期差旅费报销”问题进行了查证核实和整改,对涉及到的2名教师分别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目前该2名教师已退回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共计3555元。同时,学校明确了将对经费额度大于200万元(含)的项目进行事后抽查审计,为大额资金使用构建起了安全 “防护网”。

  三、不断完善,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学校党委深刻认识到,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和阶段性成效,但是对照市委要求和师生期盼,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学校将会以此次巡视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巡视工作部署和要求,从严从实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持续不断地优化学校党风、政风、校风、学风,为学校“十三五”时期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一)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按照中央、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落实好《中共北京农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落实好《中共北京农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履行好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考核,落实好《北京农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督促校、院两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加强责任追究,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从源头上解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问题,营造健康洁净的校园政治生态。

  (二)坚持不懈地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

  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按照《中共北京农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持续不断地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和不断完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反弹”,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对于截至本学期末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整改进度,强化工作措施,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好;对于需要长期完成和坚持的整改事项,要加强跟踪问效和督查督办,防止聚焦不足、虚化不实,并将其列入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体系中,重点督促整改任务是否真正落实到位。

  (三)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探索完善党员干部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努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薄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落实《北京农学院章程》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运用好此次巡视整改成果,把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或机制固化下来,针对巡视组提出的一系列突出问题,持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深入推进廉洁从政、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10-80799008;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北京农学院学校办公室,邮政编码:102206;电子邮箱:sjxz@b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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