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4年3月至5月,市委第一巡视组对市人力社保局进行了巡视。7月11日,市委巡视组向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对市委第一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市人力社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配合,局各处室和单位负责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经过2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列为中长期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正在抓紧落实,并通过完善机制继续做好深化改革的长期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1.针对社保基金体量大,收支环节多、链条长,涉及利益面广,安全风险点多,队伍数量大,人员身份复杂且多头管理,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易出腐败的问题,从提高技防水平、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监督、加强经办人员队伍建设几个方面落实整改,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加强系统升级改造,提高技防水平。升级改造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现院端医疗费用实时传输和信息实时共享、实时监控,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推进与市公安、民政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市社保数据库与市公安、民政信息定期比对,及时掌握个人死亡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信息,做好防范基金冒领的基础性工作。继续推进和完成医疗就诊信息共享试点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总结经验,逐步推开,从医疗服务的源头堵塞医保基金支付漏洞,确保基金安全。年底前完成8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信息共享,明年起在全市逐步推开。建立特殊工种数据库,逐步实现与电子档案信息共享,加强退休审批和待遇核准监管。

  二是注重内控机制的顶层设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加大行政审批部门和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力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对重点业务实行双岗复核,加强事前和事中防范,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基金安全责任机制。完善信息系统数字证书管理制度,强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实现岗位权限相互制约和工作标准、管理要求、保管方式“三统一”,防范基金安全隐患。围绕社保登记、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基金结算、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六方面,修订全市统一的经办流程和操作规范,统一社保经办标准,维护基金安全。拟出台《北京市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街道(乡镇)社保所公益性就业组织的就业资金申领、使用、管理和监督行为。制定《参保职工退休待遇核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建立退休核准工作联合检查机制。制定《关于贯彻实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责、办事机构设置、工作流程及相关机构的法律责任,确保劳动能力鉴定职责清晰、程序严谨、真实合规。

  三是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监督系统,在现有128项预警指标的基础上,扩充预警指标,将监督检查范围由经办机构业务逐步扩大到养老审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失业待遇核定等业务,实现对社保经办、行政审批、待遇核准等业务的全方位监督。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和基金监督部门监管行为的再监督,通过信访监督、立项监察和专项检查等方式,排查风险隐患,堵塞漏洞。加强社会监督,发挥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社会监督职能,聘请特约监督员明察暗访,完善试点区县社会监督工作,设立网络监督举报专栏,加大《社会保险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宣传力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

  四是强化教育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人力社保部《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及《北京市贯彻<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实施细则》。组织全市社保管理经办人员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制定《北京市贯彻〈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实施细则“36个不准”风险分析与防控清单》,将其作为对工作人员监督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风险防控。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建设意见》,每年定期评估检查,不断提升社保所软、硬件水平。加大对全市社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市、区(县)、街道(乡镇)联动、分工负责的培训机制。以“政治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廉洁意识强”为目标,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培训,特别要抓好全市社保所所长和业务骨干培训,每年培训人员不少于500人。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2.针对有的班子成员和下面干部谈工作多、思想沟通少,“官气”大了,距离远了的问题,从强化群众观念,坚持和落实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等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的群众观念。运用专题学习、理论研讨交流和指导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切实认清贯彻群众路线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正确认识干部职工在人力社保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对他们思想上真尊重,工作上真支持,生活上真关心,在人力社保工作实践中增进思想交流,拉近感情距离。自觉运用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把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作为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方面,贯穿和渗透到推进人力社保事业的全过程。

  二是认真落实制度,切实加强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的思想交流。主要坚持和落实好三项制度: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吸纳民意制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谈话等形式,认真倾听干部职工心声,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充分吸纳民意、汲取民智,促进班子建设和人力社保事业发展。②定期了解思想动态制度。每个局领导要结合分管工作,定期与分管处室和单位的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洞悉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有针对性地搞好教育疏导,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切实稳定思想、鼓舞士气。③结合日常工作交流思想制度。班子成员要广泛与干部职工沟通交流,掌握思想状况,统一思想认识。结合组织开展人力社保各项工作,经常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及时化解思想和工作矛盾,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针对调查研究存在一定形式主义的现象,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不够;各处室深入基层调研政策的推进程度、落实效果不够的问题,提出坚持和完善调研工作制度,改进调研方式,提高调研实效等三方面具体实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调查研究重要性的认识。立足民生部门实际,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充分认识加强调查研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它作为贯彻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四风”的实际行动,作为党组决策的必经程序和关键环节,作为掌握实情、发现问题、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局党组要继续把调查研究列入重要议程,贯穿人力社保工作全过程,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抓好落实。对于全局的重点调研课题,坚持由局党组研究确定,局领导分工承担,并明确牵头单位、调研方式、完成时限等,组织精干力量抓好落实。继续加强对调研工作的指导,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坚持和完善调研工作制度。局领导要认真落实近年来行之有效的各项制度,带头做好调研工作。①局领导联系区县和局属事业单位制度。每年,局领导都要确定2个区县和事业单位作为调研的联系点,结合工作实际,经常深入联系单位,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解决实际问题。②班子成员牵头重点调研课题制度。每年,每个班子成员都要牵头1-2个重点调研课题,直接参与和跟进指导,扎实推进牵头课题的组织落实。全市调研关注课题和组织部课题由张欣庆局长亲自牵头,按照申报、立项、结题和报送等环节抓好落实。③局领导集中调研制度。季度形势分析会和年度务虚会前,局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深入基层和群众中间,围绕筹划和推进人力社保工作,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同时,根据完成重点课题和临时性工作任务,开展集中调研,确保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

  三是不断改进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要沉下身子“接地气”,在到区县业务部门调研的同时,经常深入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中间,与干部职工和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愿望诉求,听取意见建议,直接从中摸实情、求实招,掌握第一手资料。坚持从实际出发安排调研活动,既要总结先进典型经验,更要增加到问题较多或情况复杂地方的调研;既要全面了解掌握情况,也要注重解剖麻雀和案例分析;既要明查,还要暗访,切实增强调研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体制机制问题,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约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工作。坚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的实施意见要求,组织开展各类调研活动,保持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四是切实增强政策性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对各处室政策性调研的组织推进力度,局党组审定年度调研计划时,对各处室的调研选题要逐一把关,切实提高政策性调研的比重,尤其要增加现行政策在基层推进程度和落实情况的调研课题数量;指导各处室全程抓好政策性调研,既要深入搞好政策出台前的研究论证,又要针对政策出台后宣传解读政策、推进政策落实和抓好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等阶段的不同要求,跟进做好调研工作。及时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组织实施,真正把它转化为制定和完善政策的依据、推进工作的思路、解决问题的良策,确保调查研究取得扎实效果。

  4.针对工作效率、服务态度还有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局门户网站有些关系民生的数据和信息更换不及时,局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审批时限没改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局和全系统开展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全系统干部职工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对巡视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立行立改,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整改局门户网站内容。向局属各处室、事业单位下发《局政务网站整改通知》,通过自查自纠,已解决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20项。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明确了责任人,确定了整改时限。下一步,将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建设暂行规定》要求,明确主管责任部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定期督促检查,抓好考核监督,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切实提高门户网站建设质量,使其在宣传政策、公开信息、与民互动、服务群众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办理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的优质服务。

  三是努力提高全市人力社保系统行风建设水平。完成了全市人力社保系统行风建设成果巡展和先进事迹宣讲,用身边热心为民服务的典型人和事教育引导工作人员立足平凡岗位,热心服务群众,收到了较好效果。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和“两规范一提高”工作,年底前在全市人力社保窗口单位健全“543+1”等长效机制(“五制”、“四公开”、“三亮明”、“一套文明用语”,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

  三、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5.针对纪检组、监察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影响履行监督职责的问题,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调整了驻局纪检组长的分工。调整后,驻局纪检组组长不再直接分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局门户网站建设和行风建设等其他行政业务工作,进一步强化了纪检监督的监管职能。在此基础上,我们及时对各处室及局属各事业单位也提出了相关要求。同时,对全系统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机构负责人进行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行风办),抽调专职人员负责系统行风工作。

  6.针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风监督还不够的问题,我们加强完善市级社会监督和评价,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充实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内容,切实加强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行风建设的监督,努力提高全系统行风建设水平。

  一是加强对局本级和直属单位行风建设的检查考核。将其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与绩效评估有机结合起来,为全系统行风建设发挥引导和表率作用。

  二是加强特邀监督员队伍建设。制定完善《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组织特邀监督员对局机关和局属窗口单位进行监督。注重抓好素质培养,对14名特邀监督员进行了4次集中培训,使其进一步熟悉和了解人力社保工作动态,更加有效地发挥参与、咨询和监督作用。

  三是加大特邀监督员对窗口单位的监督力度。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情况的察访,对落实整改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建议。特别是对巡视组指出问题的单位,要求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这一做法要长期坚持下去。

  7.针对有的所属差额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负责财务工作的问题,我局在认真调查了解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的基础上,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的,必须做出调整。目前,有关单位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

  8.针对有的局属单位财务上被市审计局审出项目资金管理、经费超预算、假发票入账等问题,立行立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事业单位的监管力度,切实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对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申报内容的审核力度,做到项目申报内容真实完整,项目规模、支出标准符合规定。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各部门加强培训,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规范预算追加、调整程序,避免预算执行的随意性。

  二是杜绝假发票入账。明确要求各部门所有发票须经在税务网站上校验后方可入账。

  三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制定下发了《内部审计规定》,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每年对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事业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被审计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规范财政、财务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9.针对纪内信访存在信访调查了解不及时、不细致问题;纪外信访督办、解决力度不够的问题,进一步加大信访监督力度,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加大信访件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量。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信访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做到信访件有信必查。纪内信访件,发现苗头性问题的,及时约谈有关人员;有一定问题线索的,认真调查了解情况,查实有问题的作出处理。对纪外信访件,及时转相关业务部门查处,并跟踪监督,件件要结果;存在明显问题的,及时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涉及多个部门问题的,及时与市纪委沟通,该移交的及时移交处理。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对监督工作的认识,对重点部门、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进行重点、全方位监督。对涉及驻在部门行政业务工作的内容进行梳理,能退出的及时退出。驻局监察处不再参加驻在部门具体的业务工作,如招投标等。对干部选拔任用、“两定三目录”等工作采取新的监督办法,集中力量做好监督执纪问责。严查严处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

  10.针对个别公选和竞争上岗干部在试用期内进行职务调整的问题,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严谨周密,加强通盘考虑,注重人岗配置的合理性和稳定性。从有利于干部尽快适应领导工作和加强对干部教育管理的需要出发,不调整试用期内领导干部的工作岗位,切实维护《干部任用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1.针对党组会讨论干部任免的记录较为简单的问题,明确进一步加强会议记录规范和完善,对会议记录加强日常检查,确保记录情况准确、完整、规范。

  一是完善干部任免会议记录规范,加强记录人员培训。进一步强调有关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规定要求,规范会议记录格式、内容,强化责任意识,注意培养提高记录人员的速记能力水平,认真做好党组会讨论干部任免的记录工作,确保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格式统一规范,客观反映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全过程。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组织部关于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规定要求,经常检查会议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2.针对个别干部基本信息不准确、归档不及时的问题,从加强力量,完善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改进,进一步提高干部信息维护、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全面整理干部档案。指派专人对全局干部档案进行了全面整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补充改正。对于尚未及时归档,以及干部档案中缺少的档案材料,已全部归档。同时,按照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要求,对全部干部人事档案纸型改版,完成16开到A4纸型的改换工作。

  二是及时更新维护公务员管理系统和组工系统的干部信息。针对个别干部信息不准确问题,对照干部档案逐一核实,补充完善系统信息,进一步提高数据库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三是完善档案管理、干部信息维护的对接机制和工作流程。专门安排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和数据库维护工作,明确管理标准和履责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对干部工作中产生的入档材料及时归档,并更新相应数据信息。

  四是加强档案室硬件建设,进一步改善存档条件。按照有关干部档案存放和保管标准,及时完善档案室的硬件设施,改善档案管理环境,以便于归档、查档、阅档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13.针对“加强培训,提高新选任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的建议,通过完善制度、优化内容、拓宽渠道、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

  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继续加强干部培训制度建设,在原有制度规范的基础上,修改了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制定了局《培训费管理办法》。从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参训比率、通过率和学时数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局业务培训工作的统筹管理和费用控制。

  二是认真组织新入职人员素质培训。每年,局采取授课辅导和座谈研讨等形式,组织新录用的公务员、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接收的军转干部和新调入干部等新入职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培训,通过介绍局情局史、讲解业务工作、学习行政和廉政法规等,使新入职干部熟悉业务工作,拓宽知识视野,增强适应能力。今年8月,已启动2014年度新入职人员素质培训。

  三是切实抓好处级干部任职培训。对尚未参加任职培训的处级干部,列入计划并优先安排参加全市处级干部任职培训。结合工学需求,力争两年内完成此项工作。对今年以来新任职的处级干部,按照在任职前或任职一年内进行培训、且原则上不少于30天的要求执行。

  四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继续深化和巩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轮训成果,把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深入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名利观,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继续开展好“大讲堂”教育活动,聘请局内外专家、学者讲授相关领域最新研究成果,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3167996;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市人力社保局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50;电子邮箱:rlsbrsc@163.com。

中共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党组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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