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北京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17-06-06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9月2日至11月4日,市委第七巡视组对市政府侨办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7年1月9日下午,市委巡视组向市政府侨办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
办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在1月9日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当日立即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郭金龙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逐条分析反馈的问题,并对迅速开展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党组成员深刻认识到,此次专项巡视是对我办的一次全面严格的“政治体检”,深刻揭示了办党组在全面从严治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党组成员一致表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上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意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动真碰硬抓整改,标本兼治抓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8次专题会,研究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工作,推进工作落实。成立了由办党组书记任组长、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5名干部组建了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负责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全面梳理巡视反馈问题,研究制定了《市政府侨办党组关于落实市委专项巡视第七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围绕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27条问题,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于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亲自抓整改,对于重点责任人多次进行谈话,对于重要事项持续督办。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带头剖析根源,带领分管处室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各处室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逐一向党组进行专题汇报,全面认真梳理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三)突出“四个结合”,做到标本兼治
办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将巡视整改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侨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胸怀全局、坚持为侨服务、坚持改革创新,全面贯彻中央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争当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贴心人和侨务工作的实干家。二是结合贯彻落实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和发挥北京的优势和特色,在改革创新中推进新时期首都侨务工作。三是结合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提高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强化压力传导,形成整改合力,推动问题见底、整改到位。四是结合谋划“十三五”时期和2017年工作思路,制定“十三五”侨务工作规划和2017年工作要点,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地履行政府侨务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职能。
二、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自身职能履职不到位”问题
(1)“履行职能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研究职能定位,明确工作任务。以学习习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侨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契机,贯彻落实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北京市侨务工作职能定位,组织起草《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6—2020年)〉实施意见》并拟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推动在6月底前召开全市侨务工作会,研究部署“十三五”时期北京市侨务工作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
二是修订议事规则,明确议事重点。2016年12月底修订《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议事内容,尤其是把加强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研究涉侨政策法规、侨务工作规划、统筹推进侨务事业发展作为议事重点。
三是梳理工作职责,确保履职到位。结合巡视整改工作,2017年2月召开了专题会逐一梳理市政府侨办以及各处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确保严格履职。
(2)“与侨联职能存在交叉重叠”的整改
一是立即与市侨联交换了意见。办党组与市侨联党组就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并于2016年底就市政府侨办2016年工作报告和2017年工作要点、2017年重点活动计划主动征求了市侨联意见,共同开展“首都侨界新春联谊会”等重要活动。
二是协同开展侨务工作。加强与市侨联的沟通协调,在重点工作、重要活动上相互支持,共同涵养侨务资源,共同维护侨胞权益,共同支持基层侨联组织建设。
(3)“工作重心需进一步聚焦政府主责”的整改
一是聚焦政府侨务部门主责。牢固树立“大侨务”观念,服务“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北京城市规划建设和冬奥会筹办,充分发挥政府侨务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职能,加强侨情调查研究,推动完善涉侨政策法规,创新开展新时期侨务工作。
二是突出实效精简活动。进一步压减活动数量和规模,整合资源办好两个品牌:第一是文化品牌活动,提升“文化中国·水立方杯”海外华人中文歌曲大赛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创新工作方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承办赛事活动;第二是创新品牌活动,打造具有首都侨务特色的科技创新和引资引智平台;同时,将单独举办侨务活动转变为引导侨务资源参与文博会、科博会、京交会、京港洽谈会、2019世界园艺博览会等全市重点活动,助力首都转型发展。
三是加强侨务接待工作统筹。制定《北京市政府侨办外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侨务外事接待活动,做到严格把关、分层分类、精简数量。
2.关于“涉侨法制建设滞后,依法行政力度不够”问题
(4)“涉侨法制建设滞后”的整改
一是加强立法调研。在2017年开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调研和华侨权益保护立法调研工作,深入了解并分析在京侨胞的实际需求。
二是推动立法进程。加强与市人大、市法制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跟进国家层面涉侨法律的出台和修订,在“十三五”时期积极推动《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和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工作,不断完善涉侨法律体系。
三是完善政策法规。已于2016年11月底编制完成《涉侨政策法规选编》,并计划在2017年开展涉侨经济、科技人才、困侨等方面情况的调研,推动各有关部门落实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在京接受教育、投资创业、社会保障、身份证明等涉侨政策,维护侨胞合法权益。
(5)“侨情研究分析不足”的整改
一是建立侨情统计分析报告长效机制。加大对海内外侨情的调查收集,了解海外重要侨团、侨领、侨界高科技人才情况,尤其是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点侨商人物和项目信息的收集。探索与专业研究机构合作,加强侨情分析和研究,定期将有关侨情动态向市委、市政府进行报告。
二是完善侨务资源数据库。协调市涉侨部门和各区加强侨情调研,联合顺义区、门头沟区启动侨情调查试点工作,并计划逐步向其他各区推广;同时,制定《“智慧侨务”侨务资源数据库管理制度》,加强侨务资源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
三是大力推动侨务引智平台建设。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在2017年探索建立“海外院士专家工作站”,继续打造北京“侨梦苑”、世界侨商创新中心、侨创空间等侨务科技人才创新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引进海外侨胞中的高层次人才与首都发展需求对接,助力“国际人才社区”和三大“科学城”建设。
(6)“依法行政与服务欠缺”的整改
一是创新依法行政和为侨服务手段。在2016年底开通“全球通办”为侨行政服务系统和“北京网上侨之家”,采取“互联网+政务”手段,方便侨胞办理各项业务,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同时通过信息化系统,有针对性的为侨胞提供政策宣传服务,听取意见呼声,增强情感交流,加强联系互动,真正成为广大侨胞的“贴心人”。
二是侨务宣传贴心到位。通过《北京侨务》杂志、中国侨网.北京频道、市政府侨办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手机APP等多种媒介,加强对侨务工作动态和涉侨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举办为侨服务法律大讲堂,推进涉侨法律宣讲进社区、进园区、进校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楼宇“六进”活动。
三是加大困侨帮扶力度。认真落实“困侨百分之百救助,涉侨信访百分之百办结”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侨爱工程温暖行动”、“暖侨三送”、“暖侨敬老”、“特困救助”、“医疗公益”行动,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以及街道、乡镇、社区深入基层,全面了解归侨侨眷尤其是困侨需求,分层分类,因需施助,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活动。
四是完善涉侨信访维权机制。健全涉侨信访调查、跟进和反馈工作体系,做好统计分析,畅通侨胞利益诉求表达和解决渠道。
五是完善为侨法律服务体系。以“为侨法律顾问团”为载体,为在京侨胞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依法维护侨胞权益。指导各区侨办逐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为侨法律服务平台。
六是强化信息中心(侨务事务中心)职能。逐步加强信息中心(侨务事务中心)人员配备,强化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服务和组织协调侨务活动、会议、接待的职能。
3.关于“统筹力度不够,合力尚未形成”问题
(7)“统筹协调涉侨‘5+1’工作机制不力”的整改
一是完善市涉侨“5+1”部门联席会机制。加大政府侨务部门在侨务政策法规和侨情调查研究方面的统筹协调力度,加强与市委统战部和“五侨”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定《北京市涉侨“5+1”部门联席会议事规则》,并力争年内召开涉侨“5+1”部门联席会。
二是完善市涉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在年内召开市涉侨工作联席会,力争出台《市涉侨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在市级层面形成有效的沟通协调与工作运行机制,凝聚各涉侨单位力量,形成依法维护侨益的工作合力。
(8)“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
一是强化工作指导。定期召开全市侨务工作会和全市侨办主任工作会,传达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对侨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明确首都侨务工作的任务和目标,指导各区和相关部门开展侨务工作;建立市区侨务工作微信交流平台,加强与区侨办的工作交流和业务指导。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联合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于2016年11月23日举办了全市侨务干部培训班,对市各涉侨单位和各区的侨务干部进行了培训;2017年1月指导各区侨办对涉侨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今后将充分利用国务院侨办和北京市的资源,继续加大对全市尤其是各区侨务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为侨服务工作能力。
三是深入联系走访。制定了《市政府侨办领导联系点工作制度》,形成办领导和各处室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常态化机制,了解各区在开展侨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相关意见建议,指导各区加强对侨情的调研分析,不断完善为侨服务公共体系建设。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9)“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整改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后,办党组三次召开专题会议向全体干部传达了会议精神,组织各支部开展了学习讨论,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办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开展专题学习培训17次。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办党组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多方面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领导班子每名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紧密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对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反思,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了整改措施;在各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每名党员均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结合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党员民主评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重新修订《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党组工作规则》,并制定了《市政府侨办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市政府侨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
四是狠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市政府侨办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确保主体责任抓细抓实;办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机关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重点突出问题;定期召开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半年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讨和督查考核。
(10)“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尚未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的整改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引导全办党员自觉遵守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各党支部专题会和建立微信群等方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制定《市政府侨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干部之间的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
二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进取精神;以“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主题活动为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三是严肃劳动纪律。2016年10月下发了《市政府侨办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劳动纪律的通知》,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定期抽查出勤情况,并对考勤表进行公示,接受全办工作人员的共同监督;同时,抓好“典型”,严肃处理,约谈了2015年以来长期请病假未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的5名同志,并对其中1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在责成5名同志书面检查并在组织生活会和处务会上检讨的同时,扣发相应工作性津贴,责成人事部门就监督不严的问题在全体干部会上进行了检查。
(11)“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工作薄弱”的整改
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组重要议事内容,年初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逐级签署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上半年将制定《市侨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形成层层传导、层层压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12)“党组会记录不规范”的整改
责成专人对2013年以来党组会议原始记录进行认真自查,对有关记录不规范的地方,认真查找档案后予以补充;同时,进一步严格党组会记录专人负责制,按要求认真做好党组会记录,规范党组会议纪要内容与格式并及时制发。巡视反馈意见后,立即使用了市委组织部配发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专用簿”,规范决定干部任免相关事项的记录要求。
(13)“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制定《市政府侨办机关纪委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运行机制,加强工作力量,开展业务培训,切实发挥纪委的职能和作用,加强对财务、业务的监管。今后将每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2.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14)“机关党建工作弱化”的整改
加强对机关党委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党组书记亲自抓党建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大力指导、严格监督分管处室的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委队伍建设,修订《市政府侨办机关党委工作制度》,切实发挥机关党委日常监督指导职能。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每年至少2次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汇报,严格落实党员大会、党员教育管理、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制度,定期对各支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议并通报情况。
(15)“基层党支部设置不规范”的整改
2016年12月开展了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后勤党支部并入秘行处党支部,政策法规处党支部和文宣处党支部在换届后分别有3名党员和4名党员,满足了党支部设置要求。今后,将进一步统筹考虑党员队伍分布情况,严格按规范设置支部。
(16)“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的整改
严格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制定《市政府侨办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实施规定》,不定期抽查“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加大对各党支部的督导检查力度。
(17)“支部活动记录不规范”的整改
巡视反馈意见后,机关党委立即向各支部配发了专用的支部记录本,明确记录规范和要求。今后,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支部活动记录的指导检查。
(三)“内部管理不规范、廉政风险较大”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不规范”问题
(18)“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对报销手续不完备、财务监管缺失、存在白条入账现象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
针对“2014年在某集团购买礼品70000元,无原始发票、无礼品明细”问题,与某集团确定相应款项已于2014年12月22日入账并开具了发票,某集团也出具了相关发票开具证明、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了公章,与其签订了供货协议,并已完成所有礼品采购工作。
针对“2015年水立方杯夏令营纪念品费用107439.5元无发票无合同”问题,查找出了合同,补开了发票,履行了财务报销手续。
针对“2013年至今,绝大多数餐费报销未附陪同人数和名单,审批单签字不全”问题,已要求各处室在今后餐费报销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外事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附上陪同人数和名单,并责成财务部门加强监管,对相应材料提供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针对“2014年12月赴美出访机票款只有发票无机票等原始凭证”问题,已将相关明细和单据补充完整,并履行了财务报销手续。
对以上报销手续不完备,财务监管缺失的问题,党组约谈了责任处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要求以上人员进行了书面检查,并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处务会上进行了检查。
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建立并运行“财务内控系统”,严格执行财务支出网上审批手续,确保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面梳理市政府侨办10项财务管理制度和3项财务内控系统使用规范,并开展专题培训。积极发挥机关纪委的监督作用,加大对财务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
三是规范基础管理制度。针对巡视提出的酒水入库登记不规范、出入库混登、账面不清晰等问题,立即完善了酒水、物品出入库手续,并建立专门台账,做到申请、领用、出入库登记的手续完备、账面清晰。
(19)“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整改
针对巡视反馈中提出的存在专项资金挪用于其他项目支持、自行改变资金预算用途、超范围支出、虚列支出及项目资金未实现绩效目标等问题,逐一研究分析并进行了深刻反思,对预算管理和资金支出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责成财务部门规范财务预算项目的编制和支出,加强对各处室预算执行的跟踪监管,确因工作需要对资金项目进行调整的,必须按规定向市财政局提交申请并获批复后才能执行。如市政府侨办2016年临时增加的世界华侨华人社团大会接待任务,在年初没有预算项目的情况下,向市财政局申请并获批准后,才调整了资金结构进行支出,避免了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2.关于“会议费支出不规范”问题
(20)“会议未在定点单位召开”的整改
针对巡视反馈提出的“选择非政府采购点举办活动”问题,党组对2014年至2016年上半年未在定点单位召开会议的情况列出了清单,逐一分析,引以为戒;责成有关责任处室、当事人和财务部门对有关情况进行了书面检查;在全办开展《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会议费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培训费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外事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专题培训,确保办内所有人员了解并严格执行。
(21)“虚列会议人数”的整改
针对“2016年全市侨务工作会没有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费结算单参会人数与用餐参会人数不一致”问题,经核实,主要原因是定点合作酒店虽按实际参会人数向我办出具了发票和明细,但酒店在填写政府采购单据和履行酒店内部财务手续时虚列了会议人数,我办已向酒店严正指出此问题,督促其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做好服务工作;同时,要求所有处室在举办会议活动时,严格按规定、按实际履行会议费报销程序,并且必须提供会议签到表,与发票、明细一起作为报销依据。
(22)“超标准住宿用餐”的整改
针对“2015年、2016年分别举办的两次活动食宿费用超标”问题,已责成有关处室、当事人和财务部门书面说明情况,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为进一步规范侨务外事接待活动,向市财政局提交了关于外事接待标准问题的请示。党组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将在今后的接待活动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节俭务实的原则,向海外侨胞传递中央“八项规定”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精神,展示党和政府清正廉洁的作风和形象。
(23)“会议报销审核不严”的整改
针对“有的会议没有提供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和费用原始明细单据”问题,要求各处室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会议费管理办法》,规范会议费报销程序,在会议报销时确保会议通知、活动方案、参会用餐人员签到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报销要件齐全完整;同时要求财务部门从严把关,对于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24)“超标准接待”的整改
针对“2014年10月宴请某访华团一行27人,人均消费超标准”问题,党组约谈并严肃批评了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具体当事人,责成以上人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和深刻检讨,并要求参与接待的人员退回了超标费用2670元。组织全办干部认真学习《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外事接待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和报销程序,要求财务部门从严把关,对于超标准接待一律不予报销。
3.关于“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力”问题
(25)“档案管理不严格”的整改
一是补齐缺失档案。针对“部分专项档案保存不全”问题,通过整理档案库房,已经查找补全并妥善保存。
二是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党组专题研究了档案工作,修订了《市政府侨办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市政府侨办关于干部职工离岗交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在全办范围内进行专题学习培训,严格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三是实现专业化管理。委托了专业公司承担我办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和档案系统建设等工作,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完成2016年度及往年档案归档工作,整理完善部分缺失的档案。
(26)“存在事业编与行政编混岗”的整改。
经党组会研究通过,所有事业编人员均回信息中心(侨务事务中心)岗位工作,彻底解决事业编与行政编混岗问题。
(27)“未经批准设立‘机关后勤组’管理财务,使得财务管理游离于秘行处之外”的整改
经党组会研究,已撤销机关后勤组,将机关财务和后勤管理职责归入秘行处。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新时期首都侨务事业全面发展
虽然目前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必须坚持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才能做好巡视整改成果的深化转化。办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侨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巡视整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全办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推进首都侨务事业不断取得新成绩、新进展。
(一)切实把“从严治党”贯彻始终
把巡视整改落实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持续做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纠正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办党组还将加大对巡视反馈问题的“回头看”力度,对已完成的问题列入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体系中,看整改任务是否真正落实到位;对于年底要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效和督查督办,加快整改进度,抓紧落实到位。
(二)建立巩固整改成效的长效机制
本次巡视整改中,市政府侨办重新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11项,编制《涉侨政策法规选编》收录政策法规92项,编制《市政府侨办财务规范手册》收录10项财务制度,还计划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17项,为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和加强市政府侨办自身建设提供良好的制度保证;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办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制度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杜绝反弹。
(三)推动新时期首都侨务事业全面发展
“十三五”时期是首都侨务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市政府侨办将立足本次巡视整改成果,紧密结合侨务事业发展形势和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侨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6—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侨务工作的意见》,切实发挥市政府侨办的在本市涉侨事务上的统筹协调职能,构建首都“大侨务”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以侨为本、为侨服务”的工作宗旨,坚持为侨服务、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为国家侨务工作大局服务相统一的工作原则,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北京城市规划建设和冬奥会筹办,不断完善侨务法治体系、夯实侨务工作基础,进一步促进海外优质侨务资源与首都各项事业发展相对接,推动新时期首都侨务事业的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6008985;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邮编:100035;电子邮箱:webmaster@bjq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