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委员会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北京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17-08-24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3月3日,市委第七巡视组对市农林科学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4月19日,市委巡视组向市农林科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准确把握巡视整改要求
市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院党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深入学习郭金龙同志在听取巡视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逐条逐项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牢牢把握市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认真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巡视反馈意见客观中肯、一针见血,对巡视指出的问题,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同时,院党委第一时间将巡视反馈意见印发院直属各支部(总支),将巡视整改要求传达到全院党员干部。院党委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思考、主动认领,引导全院广大干部党员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市委关于巡视工作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从严从实的态度,正视巡视反馈意见,聚焦巡视发现的两方面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一条条整改,一件件落实,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全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院党委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新起点,巡视反馈会后,立即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委书记高华同志为组长,院长李成贵同志、院党委副书记喻京同志为副组长,副院长程贤禄同志、唐桂均同志、苏建通同志、刘建华同志、王之岭同志和党委委员赵春江同志为成员。高华同志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认真履行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主持研究整改、全面动员部署、多次沟通协调、狠抓督促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位副组长、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推进分管单位、领域的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机关处室和各基层单位聚焦重点、协调一致,保证了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巡视整改责任
院党委按照市委第七巡视组关于“与反馈意见一一对应,逐条逐项进行整改”的要求,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逐项梳理、逐条分析,提出了整改具体措施,制定了院《关于落实市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明确了巡视整改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将巡视组反馈的2个方面问题细化为39项具体问题,以清单形式详细列明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96项整改具体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各责任处室,对于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即知即改、尽快见效;对于列入长期整改要求的任务,既着力实现集中整改阶段的目标,又不断细化中长期整改计划,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落实。
(四)坚持以上率下,强化整改落实
为确保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要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院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整改专题会议共10余次,研究部署和解决巡视整改工作重大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审定巡视整改情况报告。院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巡视整改工作督办台账,用动态管理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责任处室每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周研究整改工作进展,逐条验收、对账销账。
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2个方面39项具体问题中,立行立改的31项,正在整改当中的8项。收回违规资金519.64万元,上缴市国库国有资产租金1515.49万元;收回违规出租住房2套一居室楼房、4间平房共170.35平方米;新建制度21项,修订20项,废止47项;约谈干部25人,批评教育8人,廉政谈话1人,诫勉谈话6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逐条整改
(一)切实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存在差距,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1、健全完善制度,解决执行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院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院《完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的内容范围、会议制度、议事规则、议事方法、议事程序和议事纪律,切实做到科学、民主、规范决策,提高议事决策的效率。
二是研究建立有关专项工作会制度和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制度,为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提供支撑。
2、夯实主体责任,切实解决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管大局、把方向、保落实,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作为党委主体责任明示给班子成员,并作出工作部署,列出清单,分解责任,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在抓落实中强化院领导带头,合力推动,形成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带头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党群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格局,强化上下联动,年初与基层支部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明确基层工作责任和年度党建任务,督促指导、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巩固健全一把手负全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党政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定期研究及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要求,与班子成员和基层党支部书记签订责任书,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副处以上干部配发记实手册72本,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纳入年度考核,加强等次考核,形成责任清晰,人人担责的完整体系。
三是持之以恒,不断推进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重点,聚焦节庆假日,加强提醒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市纪委“十个严禁”要求,杜绝了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展治理小金库、乱收费、收受礼品礼金、会员卡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工作和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专项检查,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有效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及时回应职工群众期待,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公租房、子女入学、食堂就餐等诉求,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群众的获得感。
四是从严从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化“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夯实党员干部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落实《准则》和《条例》要求,不断强化干部的纪律观念、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基层领导班子,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1)针对院党委换届不及时的问题,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的沟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并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章》、《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二是在今年6月底前,向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提出换届申请,待上级机关审批同意后,集中时间做好党委换届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院党委换届。
(2)针对发展思路和部分举措尚需进一步统一思想问题,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进发展。
一是坚持首善标准,在大格局中定位农科院科研事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思想作为科研工作根本遵循,坚持以科研为中心,以建设创新型农林科学院为目标,落实新发展理念,贯彻科研立院、人才强院、开放办院、创新兴院的工作方针,自觉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国家发展战略、经济发展主战场,围绕首都四个功能布局、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聚焦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现实需求,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好科研方向、科学布局、学科建设,深入推进科研创新各项工作,把农林科学院建设成为有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二是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高科技创新供给质量和水平。积极对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支持国家实验室工程中心建设,增强战略科技力量;着力加强基础研究,提升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对外科技合作,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构建开放创新格局;全面深化科研、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院所治理结构等改革,增强创新动力,构建富有创新活力的文化和生态环境;突出人才培养,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打造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高地,努力取得更多标志性、引领性的科技创新成果。
三是服务京津冀国家战略,促进三地协同发展。着力推动京津冀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完善有效沟通协调机制,就区域科技发展规划、重大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及研发布局进行顶层设计,形成区域科技发展规划一盘棋。开展区域协同创新,针对产业和区域重大科技需求,围绕环北京农业科技示范带建设,科技冬奥、区域环境治理,联合开展科技创新。联合搭建创新平台,加强三地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创新企业的合作,联合建设实验室、工程中心、中试转化基地等,推进资源共建共享和科研协作协同。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与河北张家口、承德、唐山等合作,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基地与成果转化基地,形成区域间产业合理分布和上下游联动,支撑京津冀区域发展。
四是在疏解非首都功能和建设和谐宜居之都中体现作为。紧紧围绕首都绿色发展要求和以“调转节”为主要内容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求,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站在价值链的顶端、产业的上游,充分利用技术推广体系和市场力量,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加强科技服务和成果转化,实现提供价值、整合价值和放大价值的有机衔接和融合。重点对接“三区一市”(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现代种业自主创新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在高效节水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两田一园”建设、种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研发推广一批先进技术、产品、品种、装备,不断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五是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的意见》,切实做好与延庆、房山、密云、门头沟等区低收入村户对接工作,促进农民增收。
(3)针对对下属单位失察失管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完善制度,落实监督责任检查。
一是加强对全院监管体制和机制顶层设计的研究,做好对下属单位监管工作的总体谋划、整体推进、组织协调、督促落实。
二是创新管理模式,转变管理方式,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的新格局。全面梳理现行管理制度,做好制度“立改废”工作,减少制度漏洞,建立科学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如研究制定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科技产业工作管理规定》、《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关于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管理的意见》、《房屋土地出租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兼职管理规定》。
三是严格用追责办法倒逼监管责任落实。制定了二级单位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充分发挥院监察审计处职能,并借助外部审计,每年坚持对各所(中心)审计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视情况采取问责、谈话、通报等措施推动责任落实。
(4)针对个别企业存在的问题,组成调查组,开展深入调查。
一是抓好企业长期免费使用二级单位办公楼问题整改。责成院行政处牵头,针对有无偿使用二级单位或院机关办公楼问题的下属12家企业开展专项清理,对免费使用的办公用房登记造册,完善合同管理,及时收缴企业应交的租金,年底将房屋租金统一由院上交国库。
二是抓好个别涉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的整改。第一,2017年4月25日,院派调查组对有关公司问题进行了调查,约谈了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和下属企业负责人,目前核查工作还在进行中。第二,根据反馈的问题,责成企业关闭问题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堵塞漏洞,降低廉洁风险。第三,责成二级单位加大对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范围,突出为科研服务,停止一切与服务科研无关的经营活动。
(5)针对基层单位“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创新监管方式,杜绝“四风”问题。
一是进一步深化“四风”整治。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以“三严三实”为标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各项从严治党措施。继续巩固和纠正“四风”工作成果,紧盯“四风”新动向,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创新监管方式,加大问责力度,防止“四风”反弹。
二是立行立改。第一,对2013年以来,院通过审计发现的院所(中心)存在的使用公款开展旅游、采摘、聚餐、发过节费等问题,于2016年1月已及时整改,纠正并收回违规现金255.76万元,涉及1300多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第二,纠正个别公司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演出门票、景点门票问题,2017年5月收回违规资金共2710元,费用由个人支付,对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第三,对某中心库房内存放的烟酒鹿茸等问题责成院纪委、监察审计处开展调查,待核实后,根据问题性质,做出处理。
3、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解决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问题。
(1)针对纪检干部配备不足问题,抓紧配备纪检干部。
根据工作需要,近期为院纪委补充1-2名专职干部,按照市委要求,健全纪委班子;结合实际,加强对基层组织中纪检委员的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发挥其作用,织密干部日常监督网络。
(2)针对办理信访程序不规范问题,健全相关制度。
按照市纪委要求,研究出台了《农科院纪委信访办理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信访件,严格执行办理程序,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
(3)针对案件处理存在宽松软现象,严肃执纪问责,落实“一案双查”,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一是严肃执纪审查,坚持挺纪于前,以“六大纪律”为尺子,以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的精神,狠抓执纪办案。深摸案件线索,不放过每一封信访,加强对问题举报排查和处置,做到件件有结果,够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
二是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根据标准尺度,对复杂疑难问题线索及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及时向市纪委驻市委农工委市农委纪检组请示报告,以便准确定性量纪。
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发挥纪律的惩戒警示作用,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巡视以来,院纪委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分类办理,其中初核4件,了结4件,函询14件,了结13件,1件正在调查中。同时,对2013年以来已办理的1件信访件重新进行了深入核实。
四是继续推进7名干部职工借拆迁之机违规获取两限房指标并购买两限房问题的解决。2016年2月我院党委对7名干部已做了党内处理;今年5月初,再次同海淀区政府及所属国企公司就两限房指标问题解决方案进行了沟通,近期海淀区政府拟召开区长专题办公室研究决定,工作正在进行中。
4、加强教育培训,切实解决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问题。
(1)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认真落实有关制度要求。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从严管党治党教育,提高履行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17年初6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全部按要求严肃认真地过了双重组织生活。
二是修订出台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规定》,就双重组织生活会议时间、会议内容、参加人员、组织形式、执行程序等提出具体要求并将落实此项制度情况纳入党建考核,防止双重组织生活图形式、走过场。
(2)针对党建干部队伍亟需加强问题,开展业务培训,配齐配强基层党建工作力量。
一是年底前增加2名党办(组织处)专职党务干部;结合实际加强基层党务干部的选配,年底前为院直属党总支部配齐专职副书记。
二是6月初,分两期对全院140名基层党务干部开展了党的理论、党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完善了党支部工作制度。
(3)针对党建和科研缺乏有效融合问题,加强顶层设计,细化工作措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根据院科研工作的总体思路加强党建工作的总体设计;围绕科研工作的重点任务,细化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针对阻碍科研工作的突出问题,明确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用科研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效果,促进党建和科研有效融合。
二是从实际出发,加强对基层单位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实施“基层队伍素质提升行动”“基层组织规范化行动”“基层党建示范引领行动”,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促进党建工作均衡发展。
三是严格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制度,严肃党组织和党员政治生活,规范党内活动要求、程序标准、内容流程等,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党组织活动庸俗化、娱乐化。
5、加强统筹谋划,切实解决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差距问题。
(1)针对干部队伍结构需进一步优化问题,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通盘考虑科研创新、行政管理、党的工作、专业技术不同类型及院机关与所(中心)的干部特点,明确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措施,为事业发展和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干部。
二是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结合全院干部队伍现状,加强梯次配备,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干部调整方案,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等多种措施,力争两年内,为每个班子配备一名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处级干部平均年龄降至45岁以下。
三是加强后备干部储备。优化存量,扩充总量,提高质量,按照一职一备要求,建立全院处级后备干部库。在此基础上,强化培养、岗位交流、挂职锻炼,丰富阅历经历,为年轻干部成长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2)针对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严格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制度规定,从严选拔干部。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处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的若干规定》等有关制度规定,从严做好选拔干部工作。
二是结合农林科学院实际,修订完善《处级干部管理办法》、《科级干部管理办法》;将推荐机关处级干部的范围扩大到所(中心)正职。所有处级干部提拔任用严格按照“党委动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党委会讨论、发布考察预告、进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考察、公示、党委会讨论决定、任职谈话、印发任职文件、宣布任职”程序进行。
三是党委讨论干部任免严格使用专用记录本,新任干部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
(3)针对对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严格执行登记备案制度,严格证件管理和审批,做到从严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对不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及时调整国家出国(境)登记备案人员范围,将新提拔的处级干部纳入其中。新修订下发了《院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完成了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变更。
二是严格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第一,对新纳入登记备案人员及时收缴个人手中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第二,对以后新提拔的处级干部,在党委印发任免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第三,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人员回国后,督促其按规定在10日内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交院人事处统一保管。
三是从严掌握因私出国(境)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申请,将严格执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办发[2003]32号)、《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4]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从严掌握。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批准。
(4)针对人才的引进、培养、评价、管理体系还有待完善等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快培养急需人才,改善人才结构。
一是启动农科院《2017—2020年人才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就今后几年院人才队伍建设进行整体谋划,明确思路、原则、目标、措施,以此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全院上下共同推进人才建设。
二是围绕人才引育、使用、保障等主要环节,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和方法,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按照分领域、分层次、分需求的建设支持方法,培养造就一支国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学科领军人才、骨干人才与后备人才相结合的,能支撑农科院可持续发展的人才队伍。
三是落实院《杰出科研人才引进实施暂行办法》,启动领军人才与青年英才引进工作,落实院《青年人才海外培训计划》,每年遴选10名左右年轻科技骨干到国外一流大学实验室开展一年合作研究、提升综合素质;完善落实人才市场化评价和激励机制,形成以创新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激励人才成长。
(5)针对科研人员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积极搭建平台,强化教育培训,深化思想教育。
一是把握科研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总体要求。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服务改革开放,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从问题出发,以难点问题为主攻方向,出实招、补短板、强基础、求实效,形成长效机制;坚持贯穿融入,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科研活动全过程,融入制度、文化、队伍建设全方位,形成协同效应;坚持改革创新,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人而异,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活用好办法、改进老办法、探索新办法,不断提升工作的亲和力说服力和针对性实效性,增强科研人员获得感。
二是全面加强思想文化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根本,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武装科研人员头脑,引导其牢固树立“四个自信”,针对科研人员中存在的模糊认识、错误认知,广泛开展培训,及时答疑解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科研人员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提供成果、服务社会的价值追求中,统一于为人民谋利益、为社会谋发展、为真理而追求中,引导专家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三是持续推进农科大讲堂、青年论坛及各类学术交流、学术道德建设活动,引导科研人员“三讲”:一要讲学风,即弘扬优良治学作风,弘扬忧国忧民科学情怀,忘我献身的治学态度,联系实际的治学风范,严谨求实的治学精神,反对名利至上、脱离实际、敷衍塞责的不良学风。二要讲学品,即追求高雅的治学品味。要坚持不断求知的探索精神,科学怀疑的批判精神,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追求精品卓越的学术层次,倡导高新宽深的学术格调;摒弃粗制滥造,克服学术浮躁,杜绝无效劳动。三要讲学德,即要倡导高尚的治学道德。要弘扬宽容并蓄的学术胸怀,不矜己长,不攻人短。坚持诚信治学、自律慎独、不耻下问;反对学术造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二)切实解决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资产、基建、科研资金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
1、全面梳理修订制度规定,切实解决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将依靠制度治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制度建设与推进全院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密结合。院党政班子要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发挥好“两办”的协调作用。加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度落实中的问题,推动制度落实。进一步明确院机关处室的职责定位,厘清职责边界,明确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组织开展制度“立改废”工作。适应科研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按照务实、管用、有效、操作简便的要求,集中力量对党政工作现有全部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新建制度21项,修订制度20项,废止制度47项,修订和新建制度的工作还在进行当中。“立改废”强化了顶层设计,体现了配套性,尊重了基层创造,做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
三是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确保制度落实。加强对全院干部职工规矩法制教育,使其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增强制度的认同,在全院形成尊重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和习惯。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强化制度执行力,不搞“暗门”,不开“天窗”,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2、坚持深入调查,立行立改,切实解决财务管理不合规问题。
(1)及时纠正超范围支出问题。
一是强化规矩意识,举一反三,对所处(中心)干部、财务人员、课题组长进行规矩制度教育培训,使之常态化,促进规矩养成,回归按规矩办事。
二是坚持违规必究。对某中心以技术服务名义列支的劳务派遣费67.56万元全部收回做进账处理,对中心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强化制度严肃性,对某所用集体宿舍补贴专项经费购买全自动分析系统,给予所领导批评教育,并要求该所今后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2)及时纠正票据不合规问题。
一是抓好某二级单位部分设备费无发票报销问题整改。院组织财务、审计人员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是:进口代理公司协助我院某二级单位采购的进口设备,符合免税政策。2001年4月市地税局取消企业往来发票,代理公司无法为其代付的设备款开具企业往来免税票据,是当时普遍存在的问题。随后市地税局于2003年发布《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发票改革工作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地税票[2003]322号),其中第一条规定:“对于纳税人发生的不属于经营性的业务往来,可以使用上级部门自制的划拨单据或企业自制的证明单据”。据此,我院将中标代理公司开具的自制收据作为了入账依据。2016年“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北京市国税局为解决试点单位反映的进口科学仪器不能开具免税发票问题,统一规定允许代理进出口公司为代付货款开具税率为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解决了免税进口仪器设备无发票的问题,今后将不会再出现此类问题。
二是抓好某中心假发票问题的整改。加强对原始凭证票据的审核和对假发票的核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规定,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补充报销材料。2015年,该中心已按院监察审计处要求,完成了假发票问题的整改,相关单位补开了正规发票。
(3)及时纠正违规使用现金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北京市市级预算单位现金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北京市市级预算单位现金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说明》,以及国家、部委、北京市科技经费管理文件,要求各二级单位对现金使用进行严格管理。
二是进一步完善出台了院《现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除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情况外,其他不得使用现金;咨询费一律转账支付;全面梳理临时用工情况,对一个月以上的用工,不得使用现金支付劳务费;租赁农户试验田、从农户处购买生产资料,应要求相关农户提供个人银行卡,转账支付;在国际合作交流中,如由院承担国外专家国际旅费,要事前与受邀专家充分沟通,由院为其购买机票,不报销现金。
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按照《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对于参与科研项目1年以上,并负责科研经费支出报销业务的项目聘用人员,由聘用人员与项目负责人共同申请,经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批准后,可以办理公务卡,避免聘用人员出差办事现金借款的情况。2017年2月起,已经为聘用人员办理公务卡228 张。
(4)及时纠正收入入账不及时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2016年院监察审计处对某中心审计时,发现并指出了此问题,该中心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了后续会计科目的使用,对取得的多次收入都及时计入收入处理。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开展《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财务法规学习,强化规矩意识,全面准确真实记录事业收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及时纠正违反收支两条线相关规定问题。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2016年起某处已严格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将幼儿园伙食费、支教费纳入收支预算体系,确保财务核算合规合法。
二是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相关规定。对某所门面房租金在核算清楚基础上,已将应上缴国库的款项65.07万元,于2013年12月31日、2017年5月23日分两次及时上缴了国库。
(6)及时纠正超标准发放工资问题。
一是严格工资总额管理,规范工资发放,加大监督与问责力度,对某所超标准发放工资问题,已于2015年进行纠正和处罚,对所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是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结合北京市“松绑加激励”各项政策的出台,研究制定院《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构建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薪酬体系,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造,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在工资总额控制内合理增加职工收入。
3、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完善制度,切实解决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
(1)针对公房分配规则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健全规章制度,做到公房分配公开透明,管理规范。
一是开展专项清理调查。2017年5月,在全院开展院公房(含公建住房)建设、分配、使用等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对全院154902.39平方米的科研办公用房及119468.80平方米的职工住宅、公寓、职工宿舍进行了全面摸底,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为今后的规范管理提供依据。
二是建立了全院房屋电子和纸质台账,责成行政处专人管理,研究制定了院《房屋土地出租管理办法》,细化管理流程,制定管理措施,做到房屋资产管理科学规范有效。制定出台了院《公租房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做到公房分配规则明确、标准统一、程序严谨。
三是切实加强公有住房管理,全面梳理全院未分配存量住房情况,进一步摸清底数,将其分为四种情况进行整改。第一,对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仍在租住公有住房的,坚决收回(共2套一居室楼房,87.2平米);第二,对随意不合理对外出租问题,坚决整改,做收回处理(共4间平房,共83.15平米);第三,根据公有住房区位、新旧、格局、面积等不同,体现公平合理,重新确立房租标准。第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此次清理出的房屋及未分配的房屋,打包一同出租给本院未分房职工和困难职工使用(留部分房源用于高端人才招聘、博士后专家公寓),现分配方案已经全院三上三下讨论通过,正在付诸实施。
(2)针对截留大量公房租金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公房租金按规定上缴财政。
一是全面摸清全院房屋、土地所有、分布、自用及出租情况,并做到细致分析,查找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农科院房屋土地出租管理办法》,推进房屋、土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抓好截留公房租金问题专项整改。严格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梳理相关情况后,本着客观实事求是原则,将截留公房租金于2016年2月25日、26日,2016年12月26日,2017年5月22日、26日上缴国库,共上缴1450.42万元。
(3)针对国有土地处置失当问题,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严格管理。
一是开展专项治理。4月20日,院党委指派行政处牵头,对全院自建院以来土地增减、分布及处置、开发、出售、置换、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对顺义区后沙峪村254亩及22亩土地、顺义区天竺猪场的106亩土地及院蔬菜中心院内的57.28亩土地进行了核查,对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院所两级目前使用的土地做了登记造册,建立了档案,为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土地,研究出台了《农科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院国有土地实施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院所(中心)两级管理体制,理清了院职能部门和所(中心)对占有土地所承担的管理职责,规定了土地使用、出租、出售、出让、置换、开发流程、处置程序及管理的具体要求,为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安排。
三是落细落小,立行立改。开展土地出租合同清理工作,规范合同契约,纠正违规出租行为,收回原土地,完善土地用途管理,对未办土地证的加快办理。
(4)针对资产设备管理混乱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
一是立行立改。农科院于4月26日发出了《关于进行固定资产条形码黏贴情况核查的通知》,院属二级单位及机关处室按照要求均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此次清查统计全院科研仪器和办公家具31613件,正常粘贴28896件,贴错68件,未粘贴2005件,脱落644件,截止6月12日,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对某中心日产三菱吉普越野车下落不明的问题的整改。经与市车管所联系,确认该车目前属于报废状态,下一步拟在媒体刊登寻车启事的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严格按照《北京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置国有资产。
4、深入调查研究,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完善制度,切实解决基建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基建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做到基建项目监管全覆盖。
一是全面修订全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基建项目管理的顶层设计,按“集体决策、集中审批、过程管控、分类管理”的原则,将全院各类基建项目立项决策全面纳入管控范围,对限额(100万)以上项目由院集中审批管理,限额以下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对全院各类项目招投标、设计、施工和验收程序进行差别化过程管理。
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建规划处的管理责任,突出服务、指导、监管职能,加强内部管控制度建设,年内引入专业技术人才,补齐业务管理短板,制定阶段性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细化管理工作流程,梳理各方面建设需求,不断完善“项目库”。
三是把握工程项目管理市场化发展趋势,积极主动构建工程咨询管理模式,引入专业工程咨询服务机构,购买专业社会化服务。聘请专业律师对基建合同内容提供法律服务。
(2)针对拆分项目规避招标问题,开展深入调查,严格招投标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招投标。
一是根据巡视反馈意见线索,对已经调查认定的违规拆分发包项目的作法,约谈有关中心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在批评教育的基础上,责成基建规划处对违规拆分发包事件深入调查并形成处理意见,对不懂业务导致工作失误的责任人予以调离。要求基建规划处进行有针对性招投标业务培训指导。
二是严格招投标过程管理。对今后实施的基建项目,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部门)必须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制订具体招投标计划方案,报基建部门审批备案,将违规隐患扼制在前期起步阶段。
(3)针对基建项目由利益相关人承包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一是根据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积极组织院相关部门对有关所、中心基建项目进行了调查。据调查,2012年至今,某施工队先后用5家公司资质在某中心承揽了15项工程,分为3类:第一类是单项投资30万以下零星修缮改造等小工程,计11项,合计造价116.7779万元,此类工程中心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直接委托;第二类是单项超过30万,组织院内部招投标的项目,计2项合计313.794785万元;第三类是财政专项项目,通过公开招投项目,计2项,合计555.1445万元,通过调查,未发现利益输送问题。关于某所多个基建项目由同一人承包问题,市农村纪工委已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有明确结论,院党委于2015年已对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
二是对于长期在本单位“揽活”“吃独食”的相关人员和单位纳入“黑名单”,项目委托及邀请招标时不再考虑;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严厉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反思,汲取教训。
三是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强化合作企业的资质审查,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避免围标、串标等乱象发生,对于限额以上的基建项目强制要求专业招投标代理机构介入服务,对限额以上项目投标方案由院基建规划处进行审批。对限额以下基建项目出台管理流程,做到监管全覆盖。
(4)针对突击支付工程款问题,在认真核实有关情况的基础上,规范付款审批流程。
加强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内容审核,规范付款审批流程,坚持“资金拨付服从工程进度,工程进度服从质量”的工程拨款原则,充分依托监理单位履行成本进度管理责任,严禁工程项目资金突击拨付、超额拨付。
(5)针对违规建设问题,坚持即知即改,提出处理意见。
一是责成某中心将未经审批挪用育种基地重建材料费用于其它建设项目的135.01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用于科研。
二是各类基建项目决策、审批必须依法合规按流程规范化管理,既要关注项目的实施内容,也要关注资金的来源渠道,项目实施要求基建规划处全程监控。
(6)针对违规追加工程款问题,开展深入调查,健全完善议事决策程序。
一是严格工程造价管理,加强项目概算、预算、结算的审核管理,普及推广实行工程结算审计制度,将审计费纳入工程二类费用进行核算。
二是重大工程洽商变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30万以上洽商变更必须经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二级单位不得擅自决定。今后对违反议事决策程序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
5、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完善审批流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科研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1)针对科研资金被挤占问题,在调查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的支出管理。认真落实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严格遵守财政部、科技部、农业部及市科委、市财政局关于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标准列支项目经费,坚决避免项目经费超范围、超标准列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内容安排项目支出,不得擅自改变经费支出范围,确需进行调整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调整。
二是抓好有关问题的整改。第一,对某中心在出版档案费中列支其他费用进行了梳理,收回违规列支的电话费1.13万元;第二,对某所在材料费中随意列支应在其他科目列支的现象,进行了批评教育。
(2)针对科研资金被套现问题,深入调查,及时整改。
一是5月18日院党委责成监察审计处、计财处组成调查组,对某中心涉嫌科研资金被套现的《国家农科城信息互联互通服务及视频展示系统开发与应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经调查,某中心主持承担科技支撑项目课题《国家农科城信息互联互通服务及视频展示系统开发与应用》(2013年-2015年)过程中,和下属公司签订了4份测试化验加工合同,约定对1套软件平台以及3台设备进行测试。该公司是该课题任务书中列出的测试化验加工委托单位之一。按照合同约定,该公司2014年开展了测试并提交了6份测试报告,课题组发现测试报告不规范。此外,在2014年科技部组织的项目中期检查会期间,有专家提出课题软硬件成果应能满足全国示范区普遍应用的要求,现有功能及性能指标要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建议进一步完善软硬件成果后继续补充测试。经友好协商,课题组2015年完成相关软硬件的功能完善和性能改进后,该公司继续开展测试工作并达到了测试要求,出具了新的报告,课题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经费。课题任务书、测试化验加工费合同以及测试报告等齐全,课题经费支出已通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费审计。
二是抓好某中心课题组多次给内部职工发放专家费的整改。严格政策界限,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发放专家费。对该中心理解政策有偏差予以纠正,对违规发放给三位专家的咨询费2400元做收回处理。
(3)针对科研结余资金不上缴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
一是院党委指派计财处牵头,监察审计处、科研处配合,详细了解科研结余资金情况,分析原因,按照项目来源(纵向课题、横向课题)以及经费(科研经费、技术收入和企业研发收入)管理规定,进行整改。某中心2012年底误转入专用基金——预研基金科目中的3个在研项目和2个延期结题经费项目(383.77万元),2013年已调转到对应的原项目经费中,继续使用。对余下的结余资金(某中心科研经费196.49万元、技术收入6.86万元,某公司科研经费19.26万元、研发收入134.86万元),按新政策处理。
二是查找制度漏洞,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发[2014]11号)、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16]2861号),结余资金管理的原则精神,完善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科研结余资金上缴的管理工作。
(三)切实解决个别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问题。
一是加强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宣传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执行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对不如实申报的干部进行谈话,按制度要求分类处理,对无主观故意而发生漏报的干部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故意不如实申报的干部按党纪处理。
三、深化和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全院创新发展
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市农林科学院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深化整改、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任务还很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严肃鲜明的态度、担当负责的精神、务求实效的作风,强化责任意识和问题导向,切实把巡视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核心作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路线方针和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使其成为规范全院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决把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切实将党建工作和农业科研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一个层级、每一个单位、每一个支部的党建工作抓细致、抓具体、抓深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政治引领功能和凝聚力、感召力,使基层党组织始终成为引领全院创新发展坚强领导核心。
(二)全面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抓细工作落实,通过工作述职、定期报告、专项检查、失职问责等多种形式,推动基层各单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教育管理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更加有效的压力传导机制。全力支持市纪委驻市委农工委市农委纪检组工作,全力支持院纪委聚焦主业,落实好“三转”要求,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敢于动真碰硬,进一步加大廉政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职责,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坚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继续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紧盯节假期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加强责任追究,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保持持续不断整治“四风”的高压态势。完善制度建设,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查漏补缺,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强化刚性约束,强化追责问责,切实把该管的管起来、该严的严起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持续推进巡视后续问题整改工作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要求,继续抓好巡视后续问题的整改工作。对立行立改的,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正在整改的,要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于涉及体制机制完善等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考虑,长期持续深入整改,确保不断取得新的实效。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市委对农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战略要求,进一步明确农业科研创新的核心职能;要进一步落实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不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要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要通过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财务、基建、资产等重点领域的管控,不断推进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全院创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1503205;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曙光环园中路9号;邮编:100097;电子邮箱:liujifeng@baafs.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