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4年3月13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对市南水北调办进行了巡视。7月11日,市委巡视组向市南水北调办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市委巡视组在肯定三年来市南水北调办领导班子工作的同时,也明确指出了我办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市南水北调办党组对此高度重视,认为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强,符合市委精神和南水北调实际,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市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巡视情况通报后,办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统一思想认识,研究整改落实工作。7月16日,我办又组织召开办系统处级领导干部传达部署会,通报情况、布置工作。

  二是明确目标责任。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各项问题,办党组要求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和主责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办党组书记聂玉藻同志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4次专题会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科学调度和督促检查。

  四是用好巡视成果。切实将反馈意见的整改与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我办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强化成果运用,以整改落实推动工程建设管理。

  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1.关于工程及设备招投标加强集体研究讨论的整改情况

  一是梳理完善现有招标投标制度及模式。根据已颁布执行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针对可能存在的制度漏洞、薄弱环节以及不完善内容进行修订。二是明确招标投标工作议事程序。根据市南水北调办招标投标监管职责,明确报请主任办公会、办党组会研究的程序和内容。

  2.关于工程洽商变更加强集体研究讨论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重大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对工程洽商变更的全面监管。一是涉及重大设计变更,及时与市发改、规划等原审批部门沟通协商,并报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二是涉及一般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变更,加强对项目法人的监管,要求项目法人及时上报;同时,建立变更管理台账,每月对变更项目进行统计审核,并报主任办公会研究。三是建立设计变更管理系统,及时掌握设计变更和洽商变更的有关情况。

  3.关于征地拆迁变更加强集体研究讨论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对征地拆迁进度控制、资金使用、工作程序等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继续坚持会计师事务所对征地拆迁资金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和完工决算审核,深入规范征迁组织实施工作,防范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和干部安全。三是继续坚持招标选取监理(监督)单位的做法,加强对征地拆迁过程的实时监督。四是对于征地拆迁重要节点难点问题和重大变更,由办党组或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4.关于“纪检监察工作与内控管理结合不紧,监督工作不够深入;纪检监察部门与审计、信访部门缺少沟通渠道,缺乏综合分析和跟踪整改”的整改情况

  一是纪检监察部门与审计、综合等部门已建立起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定期提交有效材料。二是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信访调查,认真分析运用审计成果,及时跟踪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强对审计、信访发现问题的跟踪调查、综合分析并督促整改。

  5.关于“在工程建设管理活动中,有些廉政风险点缺乏有效的防控措施,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执行刚性不强,可能诱发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制度建设,加强对工程建设管理的重点、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二是深入推进“三个体系”建设,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清权确权,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控和痕迹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6.关于“项目法人存在使用建设管理费购买办公家具、办公用品、支付搬家劳务报酬等现象”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建设管理单位学习《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有关建管费的开支范围,严格按规定列支使用。二是严格执行已印发的建管费支出控制办法,建立定期统计分析制度,合理使用建管费,确保不超概算。

  7.关于存在公务用车挤占其他项目经费现象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定额标准。二是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预算申报和项目支出的审核。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优化调度,节约费用。

  8.关于个别下属单位存在委托旅游公司办理出差事务现象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市南水北调系统违反财经纪律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严肃批评,并提出具体要求;二是责任单位总结教训,加强政策学习,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要求办属各单位财务部门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经自查,2014年1月至今,未发现委托旅游公司办理出差事务的情况。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公务用车配置超标,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据我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核定的相关规定,严格核定车辆编制数量,下属建设单位从施工单位借用的车辆做到全部退还。二是严格车辆配备标准。重点对越野车排量2.5L以上和轿车排量1.8T以上的超标车辆进行整改。三是重新修订《市南水北调办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由综合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对系统内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情况严肃处理。五是依靠群众监督。设立举报信箱,收集并严肃处理群众反映车辆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

  10.关于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办公用房的租赁性质,及时确定办公用房整改方案,将办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外间彻底改为机关处室办公室,由普通工作人员使用,并根据外间房屋实际面积核定办公人员数量。

  11.关于调查研究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改进会风,制定了规范会议管理意见办法,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活动的质量和效率。二是统筹安排调研、检查活动,紧密围绕南水北调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推行联合调研,解决实际问题。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完善会议内容及调研安排的审批流程,强化监督检查。

  (三)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2.关于“对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特点和规律缺乏深入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少有效的检查和考核”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按照上级要求,明确落实 “两个责任”的相关内容。二是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三是加强对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规律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全面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办法。

  13.关于“班子成员抓工程任务完成多,抓党风廉政建设少,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合力不足,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和教育,全面提高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二是紧密结合工程建设与管理,科学配置权力,建立科学有效的工程建设与管理权力制约协调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14.关于“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不够,对早、小案件关注不够,对违规违纪干部查办不够坚决彻底,案件警示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办腐败案件,认真履行再监督和再检查职责,把行政问责和查办违法违纪问题作为重点,立足抓早抓小。二是结合效能监察对涉及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程洽商变更、招投标和建设管理费使用等重点工作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三个安全”。三是注重问题线索的移送,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案件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在党员干部中形成不敢腐的强大威慑。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

  15.关于“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的整改情况

  完善《中共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组关于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党组工作规则》,重申“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风险防范要求,规范党组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执行和监督等内容,规范党组会对本系统整体建设、长远发展等全局性问题的集体研究。

  1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偏重业绩导向,对岗位匹配度注意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举办市南水北调系统处级干部培训班,全方位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增强干部岗位适应性,目前已开设9期。二是在今后干部选拔工作中,实行“以岗选人”,根据岗位需求,选拔与之素质能力相匹配的干部上岗履职。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胜任力库,充分运用胜任力评价结果,加强有针对性的指导培训,全方位考察干部素质能力。

  17.关于“部分处级干部使用存在人岗分离、混岗混编”的整改情况

  一是处级干部调整逐步到位。对借调到从事工程建设的部分领导干部,分两阶段进行整改,待通水后全部归位。二是强化借调人员管理。已印发通知,要求办机关、办属各单位进一步规范人员借用审批管理程序,严格借用时间,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借用人员归还方案,借调人员待通水后逐步归位。

  18.关于存在越级、破格提拔任用干部不报告的整改情况

  按照市委组织部2013年10月的检查要求,我办对此已进行整改,并出具书面报告,对此问题进行说明。今后,我办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认真履行相关制度要求,确保干部选拔工作规范、严谨。

  19.关于存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我办已在去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立行立改,结合本次巡视组工作反馈,我办将继续加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管理力度,在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同时,全面、细致地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查缺补漏,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20.关于民主推荐不符合规定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开通“干部记实监督系统”,全程接受市委组织部的监督。二是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的沟通,在干部选拔任用之前,先形成初步方案,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然后再具体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及时与市委组织部保持沟通,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都符合组织要求。三是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并要求各事业单位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认真参照执行。

  三、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当前,我市南水北调工程已进入江水进京的关键冲刺阶段。办党组将以此次巡视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着力推进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大干部监督检查力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领导水平有新的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有新的加强、工作作风有新的转变、全局工作有新的发展。

  一是坚持不懈抓好整改,确保件件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坚持目标不变、镜头不换、力度不减,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时限、落实责任、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同时,按照市委有关部署,深入抓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工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有效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落实。

  二是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紧密围绕中心工作,着力加强办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科学高效的工程建设管理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严格落实纪检监察部门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有关要求,聚焦中心任务,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确保实现南水北调工程廉洁。

  三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将制度建设作为今后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工作,大力倡导和推行办系统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同时,结合前一阶段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治本、注重预防,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构建符合南水北调实际的长效机制。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南水北调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028066-673;邮政信箱: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2层 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公室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86;电子邮箱:rsc@bjnsbd.gov.cn

中共北京市南水北调办党组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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