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4年3月中旬至5月中旬,市委第五巡视组对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巡视。7月11日,市委巡视组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针对市委巡视组反馈的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在组织各单位对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措施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制定完善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一)完善土地储备开发工作机制。针对土地收储、供应、上市交易自我监督难的问题,健全完善土地储备开发工作机制。配合市政府审改办等部门研究出台《关于优化土地储备开发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关于改进土地储备项目和土地开发交易项目相关工作的意见》,在朝阳、海淀、丰台、通州、大兴等区县试点将规划、交评、环评等专项论证和审查工作前移,与规划、发改、交通等部门联合审议土地储备项目启动、规划调整、入市阶段的可行性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了土地储备项目的审批流程。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土地储备开发项目成本预审工作规则》,规范土地储备开发项目成本审核的程序、内容和标准,明确了委办局、社会专家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共同参与、多方审核把关的工作模式,并在市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同时,经市政府批准,8月28日正式对外发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扩大了社会对土地定价信息的周知程度。进一步研究完善了局机关职能处室与储备机构工作协调、制约的机制。

  (二)加强对使用中介机构的管理。结合国土资源业务工作情况,制定了《地籍管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守则》、《关于对中介服务机构使用和地质环境类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关于在土地储备中介机构聘用工作中加强中心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管理的通知》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为和使用中介服务的管理。根据国土部要求,制定了《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机构公开招标方案》,并将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评估机构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确定中标机构。建立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中介机构抽选系统”,实现以随机抽取方式从机构库中选取中介机构。

  (三)加强土地整理、矿山治理验收和违法用地、私挖盗采执法的监管。针对土地整理问题,组织对《北京市在施土地整治项目有关问题的解决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向区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的函》,对项目验收各种文本进行梳理、规范;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实施及验收管理规范土地整治项目与土地规划衔接工作的意见》,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验收与土地规划衔接工作。针对矿山治理验收问题,开展在施矿山治理项目清理检查,并细化了项目管理流程。针对违法用地处罚问题,组织区县分局对2006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自查,对行政处罚中个别未按处罚标准进行处罚的说明原因,督促整改。

  (四)加强土地储备资金监管。建立全市政府土地储备机构融资会审制度,加强区县土地储备分中心融资的统筹管理。组织各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全面梳理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制订《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和监察局对全市土地储备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各单位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完善制度。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针对市委巡视组反馈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为契机,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加大力度整治“四风”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一)进一步规范内部会议。对今年各类会议进行了统计清理,分析会议召开的必要性,对下半年的会议进一步控制安排,对有的会议方式作了调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内部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各类会议的主要议题、会议召开的次数、参会范围、会议形式等,规范了内部会议。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调研工作。结合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拟定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深入基层调研为乡镇村和用地企业做好服务的意见》。根据国土部和市委确定的国土资源领域改革任务要求,拟定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安排》,加强对重点改革课题的研究。坚持开展“处长深入基层服务基层”活动,7月组织机关处级干部赴首钢开展了第四次“深入基层、服务基层”活动。开展“国土十年改革与展望”调研活动,按照分层次、分专题组织论坛,深入研讨完善调研成果。

  (三)积极发挥土地参与宏观调控作用。针对市委巡视组提出的深入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城市战略新定位对国土工作的新要求,发挥土地参与调控的重要作用的意见,积极配合国土部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编制京津冀协调发展规划;会同市规划委等部门共同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相关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度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北京市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发挥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

  (四)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政府审改办要求,在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对保留的审批事项从事项名称、事项类别、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实施机关、收费依据及标准、受理方式、受理地点、办理时限、办理处室、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批准形式、有效时限等16个方面进行规范,并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投资项目市级审批事项清单》在市局门户网站以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五)从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抓好《局党组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局党组关于印发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公款吃请收礼现象的发生。不接受与国土业务有关的宴请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征求政风行风社会监督员意见建议。组织开展“2014北京榜样”推荐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针对市委巡视组反馈的信访案件查办存在的问题,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重点,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一)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局党组专题组织学习中央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局处两级领导班子、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了《中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局党组和纪检组、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责任内容、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其中,对局党组的主体责任细化为6条,对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细化为4条,对局党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细化为5条。明确了局处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中,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国土资源业务工作,力求可操作、可检查。清理调整了驻局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的局各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构,取消由驻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相关业务类文件会签等工作内容。对全局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一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专题培训,增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对2011年以来的信访举报件进行了再次梳理,对市委巡视组指出的以待办、暂存或待议方式处理的28件举报件,对照规定的五类线索处置标准,进行了专题研究。对梳理出的个别处置不当的信访举报件,按照规定重新进行了处置。对信访举报反映的个别领导干部的苗头性问题,进行警示性谈话,提出了整改要求。制定和完善了《北京市国土资源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回查制度》、《北京市国土资源系统违法违纪案件通报制度》、《驻市国土局纪检组监察处案件线索报告制度》和《驻市国土局纪检组监察处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加大了对案件线索排查分析和调查核实力度。对近三年来全局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综合分析,总结教训,集中进行了一次通报和警示教育。

  (三)进一步加强与区县纪委监察局的沟通协调。根据市国土系统垂直管理、分局党的关系属地管理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驻局纪检组监察处与区县纪委监察局工作协调配合的办法》。对目前正在查办的信访举报件中,涉及区县分局人员的,区分案件的不同情况,加强了与相关区县纪委监察局的沟通协调。对巡视组指出的对个别违法违纪处理偏轻的问题,进行了一次分析研究,从中汲取教训。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

  针对市委巡视组反馈的决策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完善决策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局党组进一步重申了《关于加强风险防控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和研究事项,完善了重大事项研究、报告、决策的阶梯决策机制。针对有的会议时间长、效率低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会前准备工作,提高上会议题的成熟度,做好会前把关工作。

  (二)加强审计结果的督促落实。对近两年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情况进行了梳理,针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从制度规定的执行、经济业务的审批程序、外拨资金的责任风险和经济业务基础工作四个方面,在局长办公会上通报情况,提出了审计建议。将近两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在局内网进行公布,督促对照检查,提前防范,及时整改。将近年国家审计署、市审计局专项审计的问题逐一列出,要求有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为了解决干部离任审计事后审计,存在个别问题未能在任期得到及时指正,接任领导对前任财务情况存在疑虑不做出书面承诺的问题,现已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将上一任领导审计时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接任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检查内容。完善审计整改督查监督制度,制定了《局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办法》,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方案、整改后的结果报告、整改的协调和监督以及问责等做出规定。针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被审计单位当面交换了意见,局领导约谈被审计单位的负责人,指出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三)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选拔任用干部的规范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研究拟定了干部选任的流程办法,拟在征求二级班子等相关方面意见后,提请党组会决定执行。在规范职数配备和管理方面,组织对各区县分局和直属单位干部职数配备情况进行了一次普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针对市委巡视组反馈的事业单位超配总支书记和专职书记问题,结合干部调整减少了2名,其他超配人员将逐步调整消化。加强干部轮岗交流,通过挂职锻炼的方式,选派1名长期在审批岗位的处级干部到贵阳市政府挂职;通过公务员遴选,从分局遴选了10名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科级干部到市局机关和执法总队工作。针对区县分局混编混岗现象较为普遍问题,对局系统各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梳理了在编在岗人员情况,分析了混岗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下一步逐步解决。加大干部的培训力度,8月份以来,先后举办了处级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新任科级干部的任职培训和事业单位新招录工作人员的初任培训,分别对全局系统正处级和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100名新任职的科级领导干部和76名新招录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组织对干部人事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区县分局和直属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导,加强对政工干部的业务培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4409860;邮政信箱: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市国土局人事处,邮政编码:100013;电子邮箱:renshichu@bjgtj.gov.cn

  中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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