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5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市委第八巡视组对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文资办)进行了巡视。11月13日,市委第八巡视组向市文资办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

  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办党委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市委书记郭金龙在听取巡视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并进行了深入学习讨论。通过学习研讨,大家深刻认识到这次巡视是对市文资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是对干部队伍廉洁自律的一次健康体检。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中肯深刻、点到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为此,办党委坚持从自身抓起,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积极整改,更加自觉地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深刻汲取教训

  在开展巡视工作期间,办内2名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纪被“两规”,发人深省,令人警醒。办党委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以此案例为反面典型,专门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扩大)会,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办党委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定上来,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和敏锐性,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在办内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加强组织领导

  办党委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先后召开3次党委(扩大)会、5次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研究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成立了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有关领导具体负责,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整改任务的督办。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强督查,保证整改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坚持上下联动开展整改,对整改措施不具体、治理不得力的,严肃批评纠正,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四)明确责任分工

  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了《市文资办巡视工作整改方案》,提出54条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从严整改、一抓到底,形成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截至目前,41条措施已整改落实,13条措施正在持续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二、围绕解决突出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突出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严重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细化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各处室、中心的责任边界,细化责任分工,促进主体责任具体化、规范化。二是强化履责意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办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坚持每半年至少专题分析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办主要领导聚焦主责主业,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党的建设上,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加强对分管处室干部的教育监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督促检查各党支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每年年底向机关党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三是强化学习。把党风廉政学习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办党委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四是持续抓好党风廉政教育。以机关党支部建设为抓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究制定市文资办内控管理制度,设立风险防范的前置关口。持续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全办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班,由办主要领导授课,不断强化纪律观念,增强廉政风险防范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2.关于党委主要负责人违反原则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市文资办及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开展谈心谈话,特别围绕市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意见整改征询,逐条对照检查自身问题,提出进一步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各党支部也分别召开“三严三实”组织生活会,紧密联系巡视整改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二是坚持党性原则。办主要负责人正确处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集体领导,在坚持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科学民主决策、选人用人、勤政廉政等方面起到表率作用。严格加强自律,自觉接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机关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每年述德述职述廉述党建制度,及时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三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按原则、按程序集体研究,不搞个人说了算。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主动对文创专项资金涉及的项目等进行公示,实施阳光工程,防止权钱交易。四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调查研究、学风会风、个人生活待遇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方面从严从实,对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等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持“一案双查”,严格执行问责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五是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做到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坚持勤俭节约办活动,严格资金管理,严控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杜绝活动运行中出现奢侈浪费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六是严格落实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市文资办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严格管控出访人员和经费。坚持因事定人原则,从严管理出访人员;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文资办党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办因公出国(境)工作。重视行前教育,加强纪律检查,要求团组成员严格遵守中央和北京市的外事规范,严守外事纪律和国家秘密,严禁绕道超时,严禁奢侈浪费,按要求定期向市外事管理部门报送外事管理自查报告。

  3.关于制度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好制度体系建设。对市文资办成立以来制定的70项制度规定进行梳理、修改和完善,并印发各处室,作为规范各项工作的依据。二是适应形势变化不断完善。坚持问题导向,不断研究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充实制度空白,刷新陈规旧制,确保方方面面的工作都处于科学有效的制度监督制约之中。三是强化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管控力,定期检查分析工作中违规问题,跟踪问效抓好整改落实。四是进一步加强党委会、主任办公会的组织管理。加强会议议题管理,完善议题申报程序。明确集体决策要求,凡涉及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管理(10万元以上)、人事任免调整等工作,均需按程序提请会议审议,并依照会议决策精神执行。进一步规范会议全过程管理,做好会前管理,严格规范会议材料准备工作。所有会议材料须提前发给参会人员,为会议决策做准备。对于资金类议题,明确会议材料必须包含请示稿、项目预算审核总表与明细表、项目中标通知书、市文资办重要文件法律审核登记表及项目服务合同等文件。确定会议专职秘书做好党委会、主任办公会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编发工作。五是进一步做好会议文件存档工作。做好每次党委会、主任办公会会议文件存档工作,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议材料、会议记录(手写)、会议纪要及其他有关材料等,重大决策内容将按重大决策档案管理要求存档管理。

  4.关于选人用人来源和标准主观意识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干部选任坚持五湖四海。着眼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和推进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工作实际,通过公务员录用、公务员遴选、军转干部安置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统筹兼顾干部队伍的年龄、知识、专业、经历等综合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适时进行岗位交流调整。二是从严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把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五个环节做严做细做实,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干部档案核实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不搞变通、不走形式。对个别干部涉嫌违规提拔问题,已作出整改。

  5.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按照市委和市纪委的要求,协助党委着力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这“三个聚焦”上下功夫,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二是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办党委和纪委及时要求办内各部门、各单位的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熟记于心、外化于行。三是制定和完善监管制度。在原有内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监管规章制度,在决策、用权、机制运行等方面树立规矩,特别是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的决策监督制度,要求实施监督必须做到深入了解情况、清楚内容、明白程序。研究制定《市文资办行政机关效能监察管理办法》,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四是加强沟通协调,促使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争取支持与帮助。加强与办机关各处室、中心、所监管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路和重点,针对各级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适时为办党委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和措施。通过对上、对下两个层面沟通协调的机制,达到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五是转变工作方式,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首先,在警示教育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关键节点提醒制度、违规违纪事件通报制度、廉政事件约谈制度和纪委三项谈话制度,充分发挥好警示预防的作用。其次,在监督手段上下功夫。发挥好明察暗访、巡访、信访举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效能监察和协同监督等专项监督的作用,运用好审计、财务、法律等专业监督平台,加大执纪问责的力度,形成立体监督,强化监督效果。第三,在防控风险上下功夫。重点通过建立风险收集、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大对关键重要岗位人员交流制度执行的监督,防范岗位风险。六是畅通渠道,规范举报受理工作。开通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构建完备、安全的接待场所,建立完善规范的办信制度和举报办理程序。加强对法律条规尤其是信访条例的学习,不断储备知识,促使业务素养和服务意识的提升。七是配强队伍,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加强与市纪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和执纪水平,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驾护航。

  (二)针对文创专项资金使用及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

  1.关于投入重点不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2013年市文资办向某企业申报的‘品牌男装创意设计提升’项目提供文创资金支持,该企业将资金用于研发楼外立面幕墙工程等支出”的问题,根据市审计局反馈的有关意见,已将该企业纳入专项资金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专项资金。对“2013年对某国际石油石化技术装备展览会及国际管道防爆电气自动化展览会项目提供了专项资金支持,与文化创新产业及发展缺乏关联度”的问题,今后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明确支持项目内容。在2015年及后续年度项目征集公告中明确,申报项目必须要具有文化核心内容,对于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鼓励类行业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二是明确支持项目边界。加大与市统计局合作力度,对于未纳入北京市文创产业统计目录的项目,一律不予支持。三是严格项目审查。强化评审过程内容核查,加大行业委办局内容审核力度和督导组内容一票否决力度,对不具有文化核心内容的项目一律不予扶持。四是加强后续监管。加强对拨付后的资金监管力度,委托银行协助进行后续监管,通过中介机构中期检查、财政绩效评价,避免企业擅自变更专项资金用途。

  2.关于支持的项目不公开透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北京旅游景区某公园管理处,2013年以‘某景区旅游文化提升项目’的名义,先从市文资办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又从市旅游部门获得资金支持,同时还获得了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资金支持”的问题,为避免今后多头重复申报的情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评审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一系列专项资金企业项目征集评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外正式发布实施。二是建立公示制度。自2015年起,对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对于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存在问题的项目,一律不予支持。三是加大监督力度。通过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察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监督以及社会媒体监督,参与专项资金管理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四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公告中明确规定,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项目单位须签署承诺书;项目单位多头申报一经发现,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对外公示,三年内不予受理申报。五是完善评审决策程序。邀请行业委办局主管领导、业务处室负责人参与专家评审;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筛查同级财政已支持过的项目,避免重复申报;并将拟支持项目提交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集体审议,由成员单位共同把关,防止多头申报。六是对以往支持的重大项目进行全面梳理与绩效评价。委托相关机构对2012年以来获得5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从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关于缺乏追回问题资金的有效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项目前期审核。进一步加大项目现场踏勘工作力度,细化财务审查,对可能存在问题资金项目,在前期坚决予以剔除。二是加大资金追回收缴力度。加强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在符合国家和本市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对绩效评价“不合格”且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未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以及在专项审计、后续监督检查中发现或经举报并核实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项目,收缴已拨付的扶持资金。目前已收缴了2198.4万元,并已上交国库。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2012年某两个剧团排练场地经费项目,两个剧团均收到支持资金,经审计发现,截至2013年末,其中一家剧团优先使用市文化部门支持的剧团剧目生产创作经费(含场租费用),造成市文资办支持的排练场经费未使用,另一家剧团2013年仅支持一部分排练场地经费,排练场地费出现支持资金结余闲置”的问题,我办已责成两个剧团提交了相关情况的说明,并将从财政资金安全高效支出的角度出发,结合转制院团存在的实际问题,妥善做好闲置资金的后续处置工作。三是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于专项资金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单位,在审计、财政等专项审计与监督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单位,被举报并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的项目单位,以及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恶意填报虚假企业和项目信息的项目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对外公示,将其与专项资金申报系统无缝对接,18家黑名单内企业将无法实现2016年在线申报。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市文资办向某公司实施的音乐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经审计发现,项目支出中有的发票为虚假发票,其中的宣传费、制作费、剧场租赁费支出实际并未发生”的问题,我办已约谈该音乐剧项目申报方,对其发出了退还财政资金的通知,启动了相关资金收回程序,并根据专项资金征集评审管理办法,将该企业纳入专项资金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专项资金。四是委托银行协助开展专项资金监管。监管银行按照专项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对资金使用进行全程专项监管,受扶持企业按照申报承诺对扶持资金专款专用,通过银行第三方监管方式,实现财政资金管理的安全高效。

  4.关于文创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管已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已制定完成一系列专项资金项目征集评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以文件形式明确了项目补助、贷款贴息、贴租、贴保、项目奖励、孵化器奖励、企业上市与挂牌以及并购奖励类项目的申报要求和扶持额度。通过将这些规范性文件对外正式发布实施,加强对项目征集评审工作的正面舆论引导,减少全社会对此项工作的误解和质疑。二是引入媒体监督。建立媒体参与项目征集评审机制,从2015年起,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参与评审专家现场抽取、项目初审、联合评审等工作,进一步增强评审工作透明度,加强舆论导向正向引导意识。

  (三)针对工作程序不规范、监督管理有缺失的问题

  1.关于重大项目实施程序倒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提到的文惠卡问题,目前正研究推动北京文惠卡与金融机构合作,实现文惠卡储值支付等功能升级,进一步扩大文惠卡影响力和动卡率。今后,还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开展全办重大项目梳理和清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研究制定《市文资办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加强部门制约,筑牢制度防线。对采购负责部门和人员加强重大项目采购业务知识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把握政府采购工作特别是重大项目采购工作的新要求。二是严格重大项目组织实施程序。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招投标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的有关规定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重大项目。三是推行并完善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严格合同审查制度,各业务处室签订法律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后方可上报主任办公会审核并完成合同签订。四是加强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以法制专题培训、发放《法律实务手册》等多种形式引导干部职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自觉树立法制意识,推动依法行政。五是依托文化经济政策平台,积极开展专题政策辅导与法律沙龙活动。在服务文创企业的同时,吸引干部职工参与产业政策解读和法律问题研讨,以法制思维指导工作实践。六是组织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培训。定期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财政预算、招投标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深化规矩意识,强化依法干事能力。

  2.关于对注资、投资的国有文化企业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2015年8月19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明确市文资办监管范围的通知》(京政函〔2015〕116号),正式将北演集团、出版集团、发行集团、文投集团、文创国际、京广传媒、新京报社和京华时报社8家单位划归市文资办监管。11月16日,市文资办召开监管工作会,对纳入监管的8家企事业单位,在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推进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等方面提出要求、作出部署。二是深入所监管单位调研。办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室、中心负责人到所监管企事业单位集中调研,通过现场办公的方式,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难点问题。三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对所监管企事业单位,着力研究构建包括决策监管制度体系、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考核分配制度体系、法人治理制度体系、支撑保障制度体系在内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将陆续研究出台所监管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事项管理、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转让、产权交易、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管理、财务决算报告管理以及审计工作等各类规范性文件,着力指导所监管企事业单位构建运行架构、建立规章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推进集团重组合并。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对某集团筹备阶段的监管缺失”的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将该集团与相关企业进行重组合并,下一步将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目标,研究审定公司组织框架、机构设置方案、制定企业章程、搭建薪酬体系,促进新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对于该集团“因企业没有健全规章制度和有效的内控机制,操作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财务负责人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该集团转账到北京某公司的资金转出,至今未追回”的问题,目前该集团已将北京某公司大连方股东持有的地板等资产控制在该集团名下,现正与有关方协商地板转让事宜,力争避免国有文化资产损失。对于该集团财务负责人已作出处理决定,撤销其财务负责人职务、降低薪酬、作出检查,协助集团做好善后事宜处理等工作,待善后事宜最终处理完毕,视情况再作进一步处理。同时,针对“2012年该集团还违反国家预算支出管理规定,用注册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问题,该集团随即进行了整改,之后没有再发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五是切实发挥监事会作用。尽快推动组建国有文化企业监事会,切实发挥监事会在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和国有文化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有文化资产安全,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六是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行使监督职权,落实监督责任,把监督检查与推动整改结合起来,密切关注、跟踪监管国有文化企业重大问题和重大风险的整改情况,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加强对投资、注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联系指导,及时掌握问题和项目信息,并反馈监管职能业务部门,研究建立项目联系人和定期协调会议制度。七是推动文创产业融合发展。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为主线,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包括逐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融合发展绩效分析、加强文化融合产业示范引领作用等措施;以“互联网+文化”为导向,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引领,提升文化创意产业推介平台效果。

  3.关于对承担文创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的中介机构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市文资办对第三方中介机构工作缺乏监管”的问题,我办将不再委托该中介机构参与任何形式的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评审工作,对由其作为顾问的项目虚报投资额的问题,我办已将该项目单位纳入专项资金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专项资金。今后,我办将举一反三,进一步持续加强专项资金评审中介机构监管,要求中介机构法人代表在承担项目评审任务前亲笔签署承诺函,承诺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项目评审工作。目前,承担2015年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任务中介机构已全部签署承诺函。二是加大对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和培训力度。明确要求其不得开展违规业务,2015年已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纪律要求与培训。三是建立监督举报制度。主动接受社会举报监督,对于被举报中介机构存在违规活动并经查实的,将其列入黑名单,不再向其委托项目评审任务;并向市有关部门通报,建议不再委托其开展其他业务。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巡视整改是全办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目前,市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市文资办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明显变化,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成效逐渐显现。今后,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动全办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领导班子及机关干部纪律约束,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二)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

  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切实强化督促检查,经常调度、了解整改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有关责任处室、中心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

  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努力构建覆盖全面、务实管用、执行有力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新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2060543;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西大街新华1949园区1号楼,邮政编码100044;电子信箱:jijianjiancha@bjwzb.gov.cn

 

   

  

  

  中共北京市文资办党委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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