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5年10月31日至2016年1月8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对北京市国资委进行了巡视。3月16日,市委巡视组向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在听取市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国资委立即召开党委会,深入学习郭金龙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逐条逐项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会后,机关党委第一时间印发通知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原原本本传达到全委干部,引导全委同志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市委关于巡视工作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上来,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紧扣中央政治巡视“三点认识”,聚焦巡视发现的“三大类问题”,明确责任、坚决落实。

  二是党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对整个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和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统筹协调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整改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工作的汇报,对整改的进度、质量和效果进行全程指导。党委委员多次主持召开专门会议,深入研究整改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结合分管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推动落实。

  三是全委上下联动,强化责任落实。研究制订《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市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制定了52项具体整改任务,并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做到整改问题、整改任务、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六个明确”。各责任处室对所承担的整改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再定责,形成了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市国资委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全委重点督查范围,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周报和月报制度,强化跟踪督查考核;同时,在内网“重点任务督办”栏目定期公布整改进展,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

  四是立查立行立改,形成长效机制。巡视工作开始后,市国资委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主动针对自身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完成退休局级领导干部发放在职工资,宣传活动经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借调人员从事财务工作,超标准报销供暖费等5项问题的整改。巡视意见正式反馈后,市国资委在限时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把问题的末端处理与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瞄准问题抓整改,又着眼长效立规矩,先后制定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国有资产监管、机关内控体系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制度体系,扎紧了制度“篱笆”,为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二、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管党治党不严”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扎实”问题。

  (1)“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落实“两个责任”意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抓手,优化学习制度和学习内容,加强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市委关于“两个责任”方面要求的学习,着力提升履行“两个责任”水平。

  二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召开全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统筹谋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自去年开展巡视以来,党委会研究党风廉政议题17项。对照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梳理确定下一步需要党委研究的8项党风廉政建设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建立重要信访件报党委主要领导阅批制度,避免以汇报代替阅批;编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市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企业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对企业党建的监督指导。与市委组织部共同起草并以市委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在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市属企业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创建“六型”党群团队、争当“学习型”党群干部活动的实施意见》等一批加强党的建设制度措施。研究制定《市属企业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对企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述职评议考核,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建责任落实到位。召开市国资委系统2016年党建工作会,指导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把党的领导贯穿国企改革的全过程。

  四是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报告、会商等制度。会同市委宣传部走访北汽集团等5家企业,积极开展意识形态责任制调研和督导。加强对重大经济社会改革措施、重大公共活动等的意识形态风险评估,做好思想舆论引导。

  (2)“工作力量配备薄弱”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企业纪委书记配备。围绕当前企业纪委书记空缺或兼职等情况统筹提出调整配备方案,已向市纪委报告,下一步将有计划、分步骤的选好配强企业纪委书记。目前已对环卫集团、工美集团、首开集团三家企业的兼职纪委书记进行调整,均不再兼任纪委书记职务,下一步将继续加大企业纪委书记交流配备力度。

  二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纪委书记兼职等情况,建立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半年报告制度,每半年统计一次,掌握组织建设动态。

  三是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下发《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抽取10家一级企业进行重点督查。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党务干部的交流轮岗力度。积极探索京外、境外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督促企业党委抓好京外、境外党组织建设。加大企业党务工作者培训力度,企业党委副书记每年进行一次专题培训,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论坛,举办企业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推动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党务工作队伍能力素质。

  (3)“落实上级要求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与市属一级企业党委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55家一级企业党委与二级企业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现责任书签订工作全覆盖。

  二是持续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抓好《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分解细化30项具体任务,健全组织领导、检查考核等各项制度,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落实党组织换届制度。对基层换届工作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制定2016年换届选举工作计划,采取下发督办函、定期听取汇报等方式,督促指导企业党委推进换届工作。修订《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党委换届选举条件和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强化流程指导,严格报批手续,确保换届工作按期启动、按期完成。

  2.“纪委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问题。

  (1)“履行职责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职责定位模糊问题,对《市委关于成立市国资委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监察局驻市国资委监察处关于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市国资委内设机构职能配置》等文件中有关市国资委纪委、监察处职责职能的内容进行了梳理。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工作要求,市纪委将实行派驻机构全覆盖,明确市国资委纪委职责。

  二是针对未全面履行监督问责职能问题,市国资委纪委与审计工作处开展了协作沟通,及时发现和查处审计中认定的资产损失问题线索。起草了《市国资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督查督办实施办法》、《信访举报统计分析制度》等制度,推进信访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纪律审查谈话区建设,修订了《市国资委谈话区管理办法》等21项制度规定,规范纪律审查工作;加强与市纪委及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大了直查力度,1至4月份,对95件信访件进行直接核实。

  三是针对廉政教育活动很少,也未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问题,起草《市国资委廉政谈话制度》,规范廉政谈话工作。分四批对2013年以来106名新任职一级企业领导人员和8名市国资委机关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开展了“廉政谈话三个一”活动,即:组织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展、发放一本学习书籍、进行一次廉政座谈。开展了“我的家规家训家风”征集宣传教育活动和“纪律教育在身边”征文活动,在《首都建设报》开辟专栏连续刊载《廉洁颂——我身边的好规矩》征文,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持续抓好查纠“四风”工作。抓监督,开展专项检查,4月底,下发了《市国资委纪委关于2016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6家一级企业查纠“四风”工作进行了检查。抓预防,发送廉政短信。“五一”节前,向一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国资委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计740人发送了廉政短信,做到早提醒、早防范。

  (2)“执纪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大量信访件层层转办,对企业纪委办结件不及时审核批示问题,起草《市国资委纪委信访举报办理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办理方式和督办方式,规范信访件转企业办理工作。认真落实重要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制度,实现信访件统一管理,一口进、一口出,有效避免了多头管理问题。

  二是针对127件信访件未报送问题,召开三次信访件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每周指导检查一次,督促涉及的37家一级企业纪委严格依纪依规办理。目前,98件信访件已办结,立案调查13人;13件转检察院,其余16件正在加紧核查中。研究起草了《市国资委纪委信访举报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流程,确保信访案件及时督办、审结。

  三是针对信访办理质量有待提升问题,建立每周排查会制度,对直查信访件逐一进行排查。起草《市国资委纪委纪律审查审理工作规程》,发挥审理把关作用。分六批开展纪律审查排查工作,对53家一级企业纪委的信访办理和执纪审查工作进行了指导检查,共排查问题线索100余件,其中拟立案18件。市国资委纪委纪律审查谈话区每周对直查问题线索进行一次排查,提高效率,确保质量。

  (3)“监督问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已办结信访件存在应查未查、查处不深不透、处理偏轻问题,责成企业纪委补充核实或重新审查,已经全部报送了结果,确保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起草信访件办理结果审查制度,通过严格审查防止应查未查、查处不深不透、处理偏轻问题的发生。

  二是针对企业执纪不严格,市国资委纪委缺少严格监督、认真问责问题,起草《市国资委纪委重要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重要问题线索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加强管理。起草《市国资委纪委执纪审查督办工作办法》,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执纪过程中存在的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问题。制定了专项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对被巡视企业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巡视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持之以恒抓好正风肃纪。

  三是市国资委纪委对企业纪委办理信访件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促企业纪委严把执纪关。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作风建设还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

  1.“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和财务审批、报销等工作流程,根据《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补贴办法》,按级别按标准以补贴形式发放供暖费。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将工会账户从行政经费账户下转出,工会经费拨付到工会账户,工会活动所有支出均从工会经费中列支。加强财务人员岗位管理,财务工作均交由在编公务员承担,着手补充专业财务人员。

  二是完善内控体系,修订《市国资委内部控制手册》,进一步规范预算、收支、监督评价等工作制度,调整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明确“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网上公开;严格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使用管理,严抓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是加强教育管理,组织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财经制度的学习和教育,定期通过内网发布最新财务工作规范,引导机关干部提高认识,自觉遵守财经制度和法规。机关纪委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的监督检查。

  2.“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和慵懒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完善督查、信息反馈、重大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找出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聚焦国资监管工作需要和发展,把作风、干劲、业绩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标准,及时将有锐气、敢担当的干部放到关键岗位上去。加大对“慵懒散浮”行为的治理力度,以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为契机,对出现泄气松劲、敷衍推拖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探索“下”的渠道和方式。

  三是注重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严格考核标准,突出业绩导向,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培养、使用工作结合起来。对埋头苦干、敢于担当的干部,及时给予表彰和鼓励;对只尚空谈、不干实事的干部,及时教育调整。

  四是研究起草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推动领导班子与机关干部互动交流,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与普通党员谈心制度,及时了解机关干部思想动态、工作动态,为干部健康成长、施展才华提供良好的平台。

  五是组织开展符合机关特点、受群众广泛欢迎的文体活动,开展精准慰问暖心工作,深化“送文化、送健康、送温暖”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的凝聚力。

  (三)“对市属国资国企监管宽松软,存在廉政隐患”方面问题的整改。

  1.“对市属国企存在的问题不敢碰硬”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聚焦监督重点,发挥外派监事会的一线监督作用,加强对企业财务、重大决策、运营过程中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事项和关键环节、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深化对重要子企业、外埠企业的延伸监督检查。加大对企业问题整改的检查力度,将4月定为企业问题整改检查月,对派驻的42家企业整改工作逐一进行督导检查,企业整改完成率为94.1%,较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

  二是加强审计监督,研究制订《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办法》,今年开展8户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推进一年两轮审计整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到位企业采取警示通知、扣减绩效薪酬等方式进行处理。

  三是开展企业高额补贴等问题的清理整改工作,下发《关于开展监管企业负责人和退休领导人员高额补贴专项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停发在职企业负责人和退休领导人员高额补贴,采取规范、取缔、清退等措施进行整顿。

  四是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召开治理工作座谈会,确定“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三个专项治理重点。深入分析企业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易发多发的违法违纪问题,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督促指导企业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加强教育防范。将“吃里扒外搞利益输送、乱担保乱借款乱垫资、工程项目和重大采购违规操作和主要领导直接分管人、财、物”等问题作为专项检查内容,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

  2.“对市属国企监管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制订《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属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和《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为目标,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二是立足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研究制定《北京市国资委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狠抓监管职责落实。完善机关处室之间、处室与监事会之间资源共享、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整合出资人、外派监事会和审计、纪检、巡视等监督力量,提高国资监督合力。

  三是进一步深化董事会建设,扩大董事会试点范围,制定《市属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选聘办法》、《市属国有独资公司专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推进外部董事占多数,优化董事会结构,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四是修订《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细化企业负责人分类考核指标,把党建工作成效、企业内控管理质量和重大经营决策评估结果等纳入综合考核体系,根据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奖惩。

  五是修订《北京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企业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力度,选择部分重大投资项目组织开展后评价,加强对评价结果的运用。研究制定《市属企业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损失追责范围、损失认定、损失责任划分、损失责任处罚,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企业经营投资损失的责任人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3.“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推进企业领导班子的统筹配备,改善班子结构、提升整体功能。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研究制定《加强市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属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调整退出制度,推进企业领导人员能下能出。

  二是规范清理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取酬,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清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兼职、返聘的通知》,指导督促市属企业开展领导人员兼职、返聘情况排查,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中央、市委和市国资委党委相关规定,从严审批和管理。对反馈意见提及的58名涉及违规兼职、返聘的企业领导人员,召集相关企业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三是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人员到龄退休制度,对2016年4月底前达到退休年龄的17家市属企业21名领导人员,全部履行了到龄免职或免职退休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要长管长严。当前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持续深化、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任务还很重。下一步市国资委党委将继续落实好市委巡视部署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的全面完成,不断巩固和拓展巡视成果,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一是抓严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继续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坚决杜绝“过关收场、完事大吉”的思想。对前期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回头看”,监督回查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逐个对号销账;对需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坚持综合治理,分阶段推进,把整改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在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和履行监管工作职责中促进整改落地。加强跟踪问效,继续按照周报和月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跟踪督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抓好《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落实,使责任主体知责、明责、尽责。市国资委党委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意识,切实扛起全系统党的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委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工作。加强党委对纪委工作的指导,支持纪委聚焦中心任务,落实“三转”要求,进一步加大廉政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要“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在坚持、巩固、深化上下工夫,确保作风建设常抓不懈。抓好“关键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强调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加强思想教育,以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通过“三会一课”、专题讨论等形式,把巡视反馈问题作为鲜活事例,进行深刻剖析,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完善制度建设,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结合前几轮市委巡视组对国有企业的巡视意见,以及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查找出的不严不实问题,追根溯源,着力解决作风建设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抓早抓小抓预防,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出现的“四风”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形成威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四是坚定不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今年是国资国企改革的落实之年,市国资委将紧紧围绕中央市委统一部署,坚持把巡视整改和深化改革统一起来,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强监管。把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落实党组织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强化党组织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切实发挥好企业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加强出资人监管,在改革配套政策制定中,主动融入巡视反馈问题,完善制度设计,在源头上建好防火墙。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围绕巡视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高危领域,加强对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不断创新和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监督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责任主体,严格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970512;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邮政编码:100053;电子邮箱:bangongshi@bjgzw.gov.cn。

   

  

  

  中共北京市国资委党委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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