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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8月30日至11月4日,市委第六巡视组对市委政法委进行了专项巡视。2017年1月5日,市委第六巡视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责任感,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严肃认真对待,不折不扣落实。1月5日下午巡视反馈会后,市委政法委当天就召开书记办公会,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和市委巡视办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会议要求严肃对待、深刻反思、周密部署,全力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要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一件一件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主体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在书记办公会的领导下,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闫满成同志任组长,负责巡视整改的全面领导工作。制定了巡视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表,细化巡视反馈问题,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1月16日,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部署启动全面巡视整改工作。

  (三)逐一剖析原因,逐个整改建制。将巡视反馈的问题细化为28个具体问题,切实将问题找全、找准、找具体。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剖析原因、逐个研究整改举措。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做到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又在治本上下功夫,深刻反思主观认识根源,深挖病灶,建章立制,从根源上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防止问题再次发生。根据工作实际,目前已梳理、完善、建立机关各项管理制度73项。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全程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做到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分头召开整改座谈会,细化整改任务,督促整改任务落实。各整改部门主动担责,及时汇报整改进展,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形成了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巡视意见指出的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统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新形势下政法工作机制探索创新不够、政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等28个具体问题都已实施整改。

  二、坚持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一)针对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统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涉案赃证物分头管理,影响执法规范化水平的问题

  组织建立涉案财物移送处置工作沟通平台。深入调研分析涉案财物管理、移送和处置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研究制定涉案财物处置有关工作意见。健全完善涉案财物管理、移送和处置工作机制。

  2.针对法官、检察官相关政策尚未尽快同步出台的问题

  组织推进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进一步明确逐级遴选职级晋升的工作办法。成立北京市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健全完善司法权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加强法官、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控和监督管理。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定期审议增补员额的运行机制。

  3.针对没有出台政法系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综合实施方案的问题

  成立相关部门工作专班,在深入广泛调研基础上起草了《关于首都政法工作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首都政法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机制。《意见》已下发全市政法系统贯彻执行。

  (二)针对党的建设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

  1.针对市委政法委员会未按规定次数召开会议的问题

  修订完善了《市委政法委会议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市委政法委员会会议的议事范围、召开次数、会议决议的督办等事项。市委政法委员会将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2.针对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和目标要求。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要求,研究制定《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中心组学习及机关干部培训工作计划》,创新学习组织形式,注重学习质量,切实抓好中心组学习。

  3.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次数较少的问题

  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对照检查,提出要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从思想上提高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的规范意识和自觉意识,每年至少要参加所在支部组织活动四次。

  4.针对机关党委抓党建不严不实的问题

  修订完善了《市委政法委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规定》,增加了机关党委每半年对支部进行一次巡回检查指导制度,对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进行了规范,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党建述职制度,要求党支部书记每年向机关党委进行党建工作述职,对履职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5. 针对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的问题

  对支部“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日活动、集体学习等支部组织生活规定和要求进行了专题培训,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并做好支部活动记录。拟于9月份举办一期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提高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开展巡回检查指导,通报落实不力支部情况,督促各项组织生活落到实处。

  6.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把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要标准,明确政法系统党建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将党建、队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党徽闪耀践忠诚,党旗飘扬保平安”主题活动。以基层党建创新项目孵化工程为载体,挖掘、培养、形成一批有影响力、有示范性的首都政法党建品牌。

  7. 针对存在抓党建带队建意识不强的问题

  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队伍专项调研,已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系统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意见》,集中举办了三期政法系统优秀青年干部政治轮训班。深化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推进政法系统优秀干部交流挂职锻炼工作,继续选派政法单位优秀干部到市委政法委机关挂职。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理念、载体和平台,主动适应时代特点和队伍变化,畅通干警反映思想问题的渠道。分群体、分层级加强政治轮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完善为干警办实事的制度机制,提高干警健康保障水平,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归属感。

  8.针对干部选任工作有些环节不严谨的问题

  修订完善了市委政法委机关《关于选拔任用机关处级干部工作办法》,规范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有关报告制度,明确了在破格提拔、越级提拔干部等情况,应当在工作方案确定之后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

  (三)针对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分工负责制。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职人员,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全面梳理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规范化、具体化,细化分工,确保落实。建立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加强分析研判的工作制度,及时掌握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 针对主体责任向下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

  开展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书签订工作,根据新《准则》、《条例》,重新修订《党员党风廉政承诺书》。主管领导与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使主体责任层层向下传导。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定期分析会制度,分管领导每半年主持召开分管部门负责人会议,分析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加强和改进措施。

  3. 针对对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领导明显缺失的问题

  建立定期听取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工作汇报制度。明确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每半年听取一次学院党委工作汇报,研究学院发展和班子建设的议题,明确一名委领导分管学院工作。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对学院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4.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力的问题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同时,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有关条款进行补充修订,增强履行责任的针对性。制定《市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017年度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督促各部门组织实施。

  5. 针对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增加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工作力量。举办一期支部纪检工作负责人专题培训班,明确支部纪检委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6. 针对对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认真总结政法系统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例会经验,明确会议任务、固化会议形式、精简会议内容。研究制定2017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研方案。研究制定关于开展系统各级党委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并进行部署。研究分析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级法院、市司法局系统社会测评相关工作情况,形成了2016年全市政法系统社会测评的综合分析报告。

  7.针对政法委个别领导作风简单粗暴的问题

  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委领导分别就领导作风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并明确指出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加强个人修养。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动从严治党和政法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经过两个月的整改,市委政法委在对政法系统工作统领、党的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市委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然有很大的差距。市委政法委将把这次巡视整改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从严从细抓好党建工作,努力为首都改革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一)全面从严治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要求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组织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请示报告、外出报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组织制度,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加大对违反党规党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敢抓敢管、严抓严管。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格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把“责任清单”落实到实处。支持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提高执纪能力。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绩效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结合市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三)强化督办落实,不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继续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回头看”;对于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坚持一抓到底,直至整改完毕;对于长期整改任务,列入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工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书,以责任落实保证整改效果;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坚决防止反弹和边改边犯。

  (四)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首都政法工作水平实现提升。市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指出了首都政法工作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问题就是我们努力整改的方向,作为市委领导全市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市委政法委将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着力破解问题、补齐短板,认真谋划推动首都政法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10-63088454;通讯地址: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E座;邮编:100005;电子邮箱:bjswzfw201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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