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审计局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6月6日至8月4日,市委第四巡视组对市审计局进行了专项巡视。9月13日,市委巡视组向市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视意见反馈后,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郭金龙同志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讲话精神和巡视反馈意见,专题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局党组认识到自身在强化党的领导,进一步充分发挥局党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还存在着问题和差距。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中肯深刻,明确具体,符合我局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局党组将巡视反馈意见印发到局机关党支部,要求逐级宣传,层层传导,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检查。同时,局党组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北京市审计局党组落实巡视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巡视整改方案》)。按照逐条逐项,一一对应的要求,共确定了3个方面11项整改措施。明确立行立改与限期整改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目前,《巡视整改方案》确定的立行立改任务已全部完成,限期整改及需形成机制长期坚持的任务正按照整改方案规定的时间和目标落实推进,2017年上半年巡视反馈意见所指出的问题将得到全面解决,并将相关整改成果纳入长效机制进行长期坚持。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党组发挥政治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党组履行重大事项决策职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党组政治领导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党组的重大事项决策职能。局党组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照检查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的落实情况,认识到在全面履行党组职责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在工作中还习惯于依靠政府部门传统的行政领导体制去研究、决策重大事项,在事关全局性、方向性、根本性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中,对强化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体现党组具体决策的意志,统筹全局、“弹好钢琴”的认识还不够深,站位还不够高,把握还不够熟练。通过巡视整改,局党组明确凡是涉及审计事业健康发展根本性、全局性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均经党组会讨论通过,进一步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关键作用。不仅要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三重一大”事项,还要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思想作风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研究工青妇和群团工作,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局党员干部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使这次关于党组履行重大事项决策职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工作,真正成为认识整改、组织整改和措施整改相结合的过程。

  二是建立党组会议议题清单制度。明确应由局党组会审议的议题内容,规定每年11月,由各处室提交下一年度需要党组会研究的重大议题,提出明确的议题内容、拟上会时间,并在充分征求意见后,确定第二年度党组会研究的重大议题计划。

  三是提高党组会效率。相对固定党组会召开时间,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强化党组会会前沟通协调,明确审议重点,决策重点等,有效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2016年9月14日至2017年1月13日,共召开党组会议11次,主要议题包括传达学习市委书记在听取巡视汇报时的主要讲话精神、研究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工作、防范廉政风险措施、讨论处级后备干部人选、传达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宣讲《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研究讨论巡视整改工作有关事项等方面内容。

  (二)关于对干部队伍松散问题整治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工作纪律作风专项整治。以强化审计队伍作风建设为目标,组织开展对局机关干部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的集中检查,检查情况向局党组做了专题汇报,并将检查结果在局内进行了通报。同时,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3个审计现场,对党建工作、纪律作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是针对巡视中发现个别干部脱岗问题的处理。组织对全局个别干部脱岗和长期病假人员情况进行排查,分析9名不能正常工作人员具体情况。截至目前,3名病情有所好转人员已到岗上班;3人已办理辞职手续;3名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人员,相关部门正在积极与本人或其家属进行协调沟通,商议解决的办法。

  三是建立健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每年定期开展对全局处级班子和干部队伍现状分析,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将机关党建、廉政教育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分层次、有针对性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体系。发挥工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和共青团在不同职工群体中的凝聚作用,紧扣不同群体的诉求,工作开展各有侧重,工作资源互相整合,把职工兴趣小组、青年营等品牌工作打造成群众交流的平台和接触社会的窗口。运用内网“审计文化”论坛、局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平台,宣传党建和群团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全局党员和群众中的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审计价值观。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提振审计干部精神状态,让审计干部以审计岗位为荣,增强审计干部的自豪感、荣誉感和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积聚审计干部队伍正能量。

  二、关于机关党组织建设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党建品牌项目虚化问题的整改。

  做实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完善临时党支部制度,进一步规范临时党支部建设,对临时党支部的成立与撤销进行审批备案。结合审计现场实际需求,开展“党支部移动工作站”使用情况问卷调查,探索新形势下发挥“党支部移动工作站”作用的方式方法,整合工作内容和相关资料,结合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电子化,适应审计工作分散作业,团队作业的特点,推进“党支部移动工作站”的实际利用效果,确保审计工作开展到哪里,组织链条就延伸到哪里,机关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二)关于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召开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情况座谈会,听取党支部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和群众对全局干部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党员队伍建设形势和存在问题,准确掌握当前全局党员干部队伍真实思想和作风建设情况。

  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从制度层面建立起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规则》将对党支部的设置、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支委会成员的主要职责、党小组、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员的发展工作、党内监督工作、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党支部选举工作等情况以及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品牌进行明确,现已完成《规则(初稿)》起草工作,计划于2017年6月正式实施。

  二是强化机关支部书记年度述职工作。建立党支部或支部负责人向机关党委汇报党建工作的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建考核评价。抓好《北京市审计局基层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办法》的落实,坚持“四评议”制度,进一步推动落实党支部(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述职报告的审核把关,采取支部自评、同级互评、群众测评、领导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考评。

  三是加强对机关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注重把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管理和监督融入到审计业务工作当中,结合全年干部培训计划,制定机关党务工作者培训计划,每年对党务工作者和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培训。重点培训基层党组织建设、临时党支部建设、《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组织开展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重点结合“移动工作站”工作记录本的使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高各党支部的党务工作水平。

  (三)关于因工资调整而欠缴党费问题的整改。

  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专项工作部署,以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为契机,组织对全局党费交纳情况进行核算,严格党费收缴标准,补齐因工资调整欠缴的党费。健全完善了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并按时完成了党费补交工作。

  三、关于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动性、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落实主体责任,把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实现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党组专题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二是强化对审计现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廉政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廉政检查范围、对象,廉政检查的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以及检查情况的反馈和报告。综合运用现场检查、廉政回函、廉政巡察等手段,建立完善多层次的廉政检查监督机制。结合审计项目进展,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审计现场廉政情况进行抽查,有效防控风险。

  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对党组、班子成员、各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风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明确。研究完善《北京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从责任体系、任务分解、违法违纪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完善责任制考核指标,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全面反映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情况。将党支部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述廉述党建工作进行考核。

  在局处两级领导班子之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的基础上,从2017年起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干部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保证书》,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二)关于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教育,引以为戒。局党组召开了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专题研究纪律作风问题,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在全机关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明确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规定的人员严格按照党纪政纪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强调要通过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全局党员干部意识到不遵规守纪和违反“八不准”规定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在工作中真正做到明是非,知危害,防风险。要求相关业务处室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召开支部生活会,开展学习教育,剖析原因,分析危害,健全措施,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是切实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全面加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中的责任,要求班子成员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按照《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与分管处室的处长进行谈心谈话,听取处级班子建设情况汇报,了解处室干部的思想情况,做到对不良倾向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把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等党内日常教育管理做在纪律处分前面。对巡视反映问题集中的部门,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关于廉政教育缺失问题的整改。

  2016年10月28日,局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讲解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分析局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形势,研究有关问题的治理措施,进一步准确把握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明确将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工作纳入全局党建工作宣传计划,加强案例教育,切实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有系统性、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

  四、关于审计业务监管防控存在漏洞,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审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对现有审计业务管理制度梳理研究,对相关或重复内容进行整合,完善审计现场操作流程和时限,审计业务各关键环节时间节点等内容。对《北京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项目质量检查结果纳入年终部门绩效考核和审计项目评优的依据。

  二是强化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了对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探索建立“问题清单”与“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实行审计整改动态管理,“对账销号”。

  (二)关于廉政回函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梳理现有廉政回函制度,完善审计现场监督机制。规范向被审计单位告知审计纪律程序,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促进完善自律与监督相结合,切实发挥廉政风险防控作用。依据审计署的审计监督办法,研究制订了《北京市审计局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试行)》,明确了审计组长、成员的廉政纪律和廉政责任,并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处理方法和追责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关于信息化风险防控未能发挥监督作用问题的整改。

  组织召开业务处、综合处室以及部分审计组长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在审计项目执行阶段、项目管理方面以及现场管理层面京OA系统使用基本情况及系统应用的意见及建议,准确把握问题的具体表现,结合对前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的梳理,形成基本的解决思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审计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京OA)使用的意见》。

  下一步,市审计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视组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目标不变,从严要求,把整改工作深度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抓常抓长、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治问题反弹,对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务求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10-63356789;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甲2号;邮编:100054;电子邮箱:www.bjab.gov.cn(廉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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