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5年3月26日至5月28日,市委第四巡视组对怀柔区进行了巡视。7月16日,市委巡视组向怀柔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立即召集区级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认真学习传达了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并进行了深入讨论。通过学习研讨,大家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更加自觉地把思想统一到了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了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形成了全区上下推动整改的工作合力。在此基础上,区委就推进整改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达成了共识,就是要坚持把这次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加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通过整改促进作风实现新转变、推动工作实现新发展、让全区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变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坚强保障。区委坚决贯彻落实市委要求,在反馈意见会后立即成立了“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相关常委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围绕整改工作,区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强化主责意识,发挥主导作用,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将各类问题划分为党风廉政建设、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等五大类,成立了五个整改工作组,并逐一明确牵头领导、主责单位、协办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建立了详细的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区委常委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整改方案的任务分工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区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行第一责任,先后主持召开2次区委常委会和多次区委专题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各位常委认真履行具体责任,牵头抓好具体负责的整改任务,各工作组共专题研究整改工作26次,形成了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解决问题。区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梳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整改工作始终。围绕巡视组反馈的三大方面问题,结合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市委主要领导约谈提出的问题,区委对全区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和全面梳理。共梳理出具体问题46个,其中工程建设类6个,财务管理类4个,党风廉政建设类14个,干部人事管理类10个,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类12个。在此基础上,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整改工作的着力点,对于每一个问题都认真研究、深入思考、剖析根源,从“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个案处理”三个层面着手,逐条逐项制定详实具体、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每个问题都一一有回应、个个改到位。

  (四)坚持从严标准,确保整改到位。区委始终按照从严标准,对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摒弃“闯关”思想,保证不走过场。同时,发扬“钉钉子”精神,以锲而不舍的韧劲、一抓到底的狠劲持续用力,坚持一项一项改、一个一个纠,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决不收兵”。对于条件成熟、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第一时间抓好整改落实,确保立竿见影出成效;对于条件不成熟、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问题,也决不因此而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减轻力度,而是抓紧研究解决方案,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整改,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目前,已整改问题35个,建立制度50项,正在完善制度15项。

  二、动真碰硬,不折不扣抓实抓细整改工作

  (一)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主要集中在: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查办案件力度不够;三是纪检监察队伍发挥作用不理想。产生这些问题,主要源于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识不到位、投入精力不足,查办案件不敢碰硬、执纪不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薄弱等原因。对此,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区委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和统筹。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区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与其他重点工作统筹考虑、统筹部署,确保区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强化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从思想认识抓起,切实纠正班子成员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的认识偏差,建立常委会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用事实把领导干部思想统一到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上来。二是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完善了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常委会每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区委专题会每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今年召开的16次区委常委会议中,共安排与此相关议题8个。三是大力支持纪委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建立了案件办理打招呼登记反馈机制,严查各类请托说情现象,同时配齐配强区纪委常委会班子和干部队伍,今年全区共调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3人,监察科长6人。

  2.从严惩治腐败问题,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强化案件查办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一是积极主动查办案件。对2012年以来的所有信访举报件进行重新起底,建立了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纪检监察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信访举报转办件跟踪督查等机制,加强从信访举报件中深挖案件线索。今年1至7月,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328条,初核办结108件,同比增长209%。二是加强办案管理工作。建立了纪检监察系统协同合成办案机制,组建3个协同合成办案组,采取“一案一授权”方式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实行案件主办人负责制,严格实行过问案件登记和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办案、隐瞒线索、跑风漏气等行为。三是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立了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相互通报和移送机制,实施了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事前事后双报告制度。今年1至7月,全区共立案67件,同比增长131%,位居全市首位。

  3.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纪委机关开展了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加强教育培训,规范干部言行,强化“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理念。在区直机关工委设立了联合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员较少、不适合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实现了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全覆盖。开展了兼职清理行动,各区直单位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全部剥离其他业务,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填报工作日志、季度例会、年底述职等制度,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督促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廉洁履职。加快推进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梳理完善了各单位职权目录,修订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就有关内容进行公开公示。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严防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我区大小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突出。针对此问题,区委对全区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招投标环节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主要有三类情况:一是有的工程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招投标程序,存在分拆项目逃避招投标现象;二是有的工程履行了招投标程序,但操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存在领导干部打招呼、围标、挂靠资质竞标、低价竞标后反复洽商、监理流于形式等问题;三是有的工程由于时间紧,没有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先施工后补手续的情况。对此,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1.加强顶层设计,切实堵塞制度漏洞。抓紧建立、调整、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从源头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一是建立领导干部打招呼登记备案制度。对各级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打招呼的情况进行登记备案,避免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工程建设。二是针对涉农项目监管漏洞,严格规范镇乡招投标平台建设和运行,修订完善了《关于乡镇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意见》,探索将镇乡工程项目纳入区级招投标平台;进一步完善对村级工程建设的监管制度,年底前出台《农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农村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三是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和民生工程,正在整合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招投标平台,筹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进一步严格流程和标准,明确规定必须对企业资质从严把关。四是对于企业低价中标后的洽商行为,规定洽商额度不得超过5%,超过额度的洽商必须经区政府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五是针对“超概算建设”问题,规定建设单位在立项阶段,必须充分考虑工程建设风险因素、手续办理时间以及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从源头上避免超概算现象发生;在实施阶段,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委托设计,不得擅自突破批准的投资概算限额。

  2.严格进行监管执法,从严把控关键环节。一是对于个别建设主体把项目进行分拆的问题,从严监管、从严查处,坚决杜绝变通形式回避招投标现象。二是对于企业挂靠借资质竞标以及“围标”问题,严格进行资质预审,强化监管执法,坚决打击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三是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访投诉机制,及时受理反映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违规办理手续的问题线索。四是研究出台监管办法和考核标准,将镇乡招投标平台建设和运行列入镇乡年度绩效考核,并明确今后每年对各镇乡招标项目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专项检查。

  3.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针对过去两年部分镇乡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工程项目较多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抓紧整改,并约谈了有关镇乡党政主要领导。目前,正在对其他镇乡的此类情况逐项进行调查核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强化镇乡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透明运行。反馈意见指出,我区乡镇财务管理混乱,空壳企业资金往来存在腐败风险。经认真梳理分析,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镇乡企业清理、封存等措施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镇乡财政资金与企业存在不规范往来;三是存在不合规假发票入账、支出票据无人签字等问题。深挖问题根源,一方面是镇乡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在监管上存在盲点。对此,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1.加强镇乡财政资金预算管理。一是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通过区财政基础数据库和专项项目库实现镇乡预算编制,规范镇乡预算编制内容和流程,从源头控制违规资金来源渠道;严格镇乡预算执行管理,严禁预算资金随意调整,对于确需追加和调整的资金,规定必须严格按程序办理。二是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实施零余额账户管理机制。按预算指标编制用款计划,财政资金支出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镇乡所有财政性资金收支,均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所有收支运行过程处于区财政部门监管之下。三是加强资金拨付监管。在全区14个镇乡推行公务卡制度,对镇乡现金提取实行总额控制,对现金使用明确范围,减少现金结算,降低资金使用的自由裁量权。

  2.规范镇乡财务管理。一是加强镇乡财务票据管理。针对存在不合规假发票入账、支出票据无人签字的问题,已责令各镇乡立即组织专人对近几年的支出凭证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大多数镇乡已整改完毕。区委明确,以后如再发生此类问题,将按照“谁签字、谁办理、谁负责、谁赔偿”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二是修订完善《关于加强镇乡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规定各镇乡必须建立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防控机制,切实防控镇乡财务管理中的腐败风险。三是区财政部门每年对镇乡财政财务基础工作开展巡视检查,区审计部门定期对镇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常态化审计,结果报区委常委会。

  3.严格清理镇乡开办企业公司。成立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和专项检查组,对各镇乡、街道及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开办企业公司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查出各类企业公司43个。对于5个没有具体业务,且无债权债务及历史遗留问题的企业,依法注销;对于25个存在债权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不具备注销条件的企业,经批准后予以封存,并将企业法人章和财务章收回,由区监察局统一保管;对于13个有具体业务的企业,采取转制、租赁等方式,实现企业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彻底与镇乡脱钩,实行人财物三分开。明确规定各镇乡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企业、公司拨款,不准在企业、公司列支或变相列支任何费用,如再发现按违纪严肃处理。

  (四)强化干部人事管理,切实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了我区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经过梳理,问题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一是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严格,对个别干部的廉政情况了解不深入,个别干部任用失察,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不高;二是存在违反机构编制和职数管理规定问题;三是选人用人工作个别程序不规范、不到位;四是执行干部监管管理政策法规不严格。对此,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切实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一是加强干部考察工作。完善了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常规工作定期沟通、重要情况随时沟通的方式,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干部信息。严格执行选任干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制度,并将征求意见由考察后改为考察前,范围扩展至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干部。建立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机制,将个人事项报告工作扩展到正科级干部。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转任、免职和提拔审查处理意见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组织、审计部门定期沟通机制。二是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建立了“五人小组”会和常委会定期听取处级班子情况机制,重点班子每年听取一次,其他班子两年听取一次,全面深入考察了解干部。完善处级干部选任流程,细化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环节,落实广泛的干部选任工作知情权。完善干部推荐提名制度,正在研究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处级领导职务人选的规定,明确相关程序,确保合理使用推荐结果。建立干部调整年度计划,根据职位空缺、拟退休干部数量和工作需求,提前制定干部调整计划。

  2.严格机构编制和职数管理,逐步消化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整治。对超配的处级非领导职数进行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彻底杜绝新增违规超职数配备现象,现有超额2016年底前消化完毕。二是严格机构和编制管理。下发了《关于严格内设机构管理的通知》,经过各单位自查,5个擅自内设机构的镇乡已完成整改。在编外用工方面,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明确编外用工审批、管理、监督的具体规定。目前全区编外聘用人员2446人,主要集中在卫生、环卫、城管、森林消防等系统。由于现有编外聘用人员直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数额较大,因此将采取“自然减员”方式逐步消化清理。

  3.严格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提升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水平。一是坚决防止违规破格提拔干部情况发生。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某副处职领导干部存在破格提拔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今后将进一步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对不符合标准和程序的,一律不上会、不上报、不审批。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和《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全区除了选任制干部外,对委任制的干部全部实行了试用期制。今后,将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新提拔委任制岗位的处级副职干部做到“应试尽试”。三是完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强化干部调整工作的计划性和前瞻性,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镇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拟进行调整的,严格按规定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审批。建立合理的干部队伍梯次,减少因特殊情况造成的非计划性调整。四是强化干部公示期间问题反映的调查和处理。对于个别干部在公示期间被信访举报仍予以任用的问题,通过核实,确实存在对反映的问题调查不够深入、认定不够准确、处理失之于宽的问题。今后,将本着从严原则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严肃对待,认真调查处理,在纪律边线的、可用可不用的一律不予任用。

  4.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一是强化监督管理。把从严执行制度贯穿于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制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做好“带病提拔”倒查工作,严格选拔任用程序,严防干部“带病提拔”。二是扎实推进干部监督重点工作。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推进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做好档案审核,目前已对区委管理的805册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全面审核。巡视组反馈的档案审查问题,在这次档案审核初审中均已发现并进行了处理。三是优化考核机制。完善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项目化考核机制,近期将启动对区直单位处级班子的全面考察,年底前将对镇乡街道班子进行深入了解,为明年换届做好准备。

  (五)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区委对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区委个别重大决策听取意见不够,区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够规范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镇乡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多家单位涉嫌公款旅游,公车治理不到位,干部庸懒散严重,存在违规装修办公楼和食堂等。对此,已逐项制定措施加以整改:

  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区四大机关和处级班子将在9月底前完成规则修订。二是规范区委重大决策听取意见程序。建立了常委会议题计划管理制度,制定了《区委2015年议题计划》,共确定67项议题,保证议题上会前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提高了常委会议事决策的计划性和科学性。重新修订《区委常委会工作规则》,细化完善主要领导碰头议事、干部工作专题酝酿会、区委专题会议等具体会议制度,明确各类会议参会范围、议事内容以及听取意见的具体标准。三是规范区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修订了《区政府工作规则》,增加“区长办公会议制度”,完善了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制度。切实做好政府决策类会议记录及材料归档工作,确保重大事项决策过程记录清晰、资料完整。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立了联合督查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截至8月底已开展督查30余次,纠正解决问题40余个,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类案件4件。一是严格查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及公款旅游问题。紧盯公款吃喝由明转暗、公款送礼变换方式等“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此方面具体问题,已开展调查并责成有关单位进行自查,约谈了单位负责人,有关问题线索和证据材料已移送市纪委。二是扎实推进公车治理。开展了违规公务用车专项整顿,对发现的超编、超标车辆一律封存停驶,对借占其他单位车辆限9月底前归还原单位。三是坚决整治干部庸懒散问题。开展了违反纪律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违规使用公车等突出问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18名党风政风监督员,组成四个工作组进行明查暗访。四是严查违规装修办公楼和食堂问题。严把审批关,规定所有建设和装修工程必须严格列入预算,严格预算审查和验收审计,坚决防止超标准建设、超标准装修现象。共清理超标办公用房9959.25平方米,全部进行了腾退和调整。五是持续精简各类会议文件。明确规定各类会议规模、范围、时间,加强各类文件简报前置审核把关。1至8月,共召开区级会议6次,同比减少25%;区级会议平均时间控制在1.5小时以内,采用视频形式召开的比重达到80%;以区委、区委办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68个,同比减少12%;区政府下发文件同比减少11%。

  三、严抓不懈,持之以恒深化整改工作

  今后一个时期,区委将继续把整改的各项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实处,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执纪问责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区委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首善标准执行,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是把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与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见微知著、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不断探索符合怀柔实际特点的工作方法,以“励精图治、攻坚克难、争创一流”的担当精神,打好从严治党持久战。二是扭住整改不松懈,盯紧问题求解决。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三是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督查问责到位。大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业主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问。严格督促处级班子“一把手”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各层级责任压实、压细、压到位。

  (二)进一步强化遵规守纪,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遵守各项纪律的自觉性,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领党员干部保持政治清醒,增强政治定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二是强化思想道德教育。以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清除思想道德上的灰尘和杂质,引导党员干部加强道德修养,提升思想境界,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三是强化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提升法纪意识,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带头做到遵纪守法、坚守底线。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坚持正面引领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大力挖掘、选树一批党员干部身边的先进典型,并注重运用重大典型案例和本区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干部,做到明底线、知敬畏,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形象。

  (三)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打造铁的纪律。坚决杜绝巡视反馈问题出现反复、反弹,将完善制度、落实制度作为今后全区一项重要任务,努力构建执行有效、衔接严密、长期管用的制度体系。一是切实用好巡视整改成果,在针对反馈问题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的基础上,紧密关注制度执行的各个环节,努力把推进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变为执行制度规范、落实纪律要求的新方法。二是结合整改推进,继续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突出治本、注重预防,不断规范权力运行,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市委相关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三是结合各项新制度的实施,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及时排查缺陷、堵塞漏洞,不断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形成长效机制,彻底杜绝各类问题反弹回潮。

  (四)进一步强化从严问责,保持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把查办案件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真正用严的标准、严的手段把规矩立起来、纪律用起来。一是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行为,结合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持续加大对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干部选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重点领域案件的查办力度,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二是明确从严执纪原则,做到凡是区委掌握的问题必须给出明确处理意见,凡是经核实的案件必须从严制定处理标准,凡是典型问题必须全区通报,用事实把领导干部思想统一到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上来。三是全面加大督查力度,不断完善多角度、全覆盖、立体化的监督机制。认真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台账,细化责任分工,做到整改情况每月一汇总,年底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巡视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9623596;邮政信箱:北京市怀柔区后横街51号;邮政编码:101400;电子邮箱:qwjj@bjhr.gov.cn。

  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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