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政府外办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6月3日至7月29日,市委第六巡视组对市政府外办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9月18日,巡视组向市政府外办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党组书记赵会民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对照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逐条分析研究巡视反馈意见。办党组成员一致认为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点到要害、中肯深刻,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为此,办党组坚持从自身抓起,要求从班子整体建设到各项业务工作,从党组书记到每一位班子成员,都要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积极整改;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办党组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先后召开了3次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研究整改落实方案,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审议整改落实情况。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工作由办党组书记、主任赵会民同志负总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机关党建的办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工作,主抓协调和督办。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各部门巡视整改工作担负起领导责任。机关各处、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该部门巡视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办公室要随时听取汇报,了解情况,跟踪督促检查,并及时向党组汇报整改进展情况。

  (三)明确责任分工。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制定了《市政府外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及整改任务清单,围绕巡视反馈的意见建议,提出了5个方面11条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各部门按照整改任务分工,逐条分解落实整改措施,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二、围绕解决突出问题,不折不扣地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要举措,着力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体系,确保办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更好地廉洁从政、秉公用权、务实干事,实现党员干部清正、单位形象清廉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利用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逐条分析研究8章39条制度规定,从思想根源上,搞清楚什么行为是允许的,什么行为是禁止的,时刻以规矩作为党组各项工作的底线。牢固树立以《条例》为纲的思想意识,加强和改善外办党的领导,提高党组的执政能力,发挥党组总揽工作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此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市政府外办党组会议制度》、《市政府外办政务会议制度》、《市政府外办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和风险防控制度》,明确决策主要内容、决策程序、决策的风险防控管理等,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

  三是严格执行外事管理和干部人事制度。利用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时机,强调办党组要坚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党组书记要经常对班子成员的制度执行情况拉拉袖子、提提醒,党组成员要加大对分管部门制度执行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到位。特别是结合2016年度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全面梳理完善党的建设、外事工作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一方面提高各类规章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强化全办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制度意识,营造“事按程序办、话按口径说、人按职责干”的整体氛围。

  四是增强大局意识。办党组再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视察北京时的重要讲话,紧密围绕中央外交、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和总体格局,特别是新形势下国际交往中心的战略定位,结合2017年度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外事工作在首都工作全局中的定位,抓住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努力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共同做好外事工作。

  五是认真抓好党建工作与外事工作融合。办党组深入总结了党建工作带动外事工作的特点规律,努力找准突破口。结合即将开展的大项、重点外事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在举办大型活动中以党建促外事的工作体系;结合日常外事工作,强化各支部(部门)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制定了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确保责任细化到人、量化到岗、落实到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并督促各支部(部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根据外事出访团组的特点,探索在外事出访工作中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方法和途径。

  2.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的研究,建立完善议党建、抓党建的机制。每年年初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全年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党组会,研究部署党建有关工作,每半年专题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遇有重大任务时,牵头办领导在安排部署工作时,必须把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分管办领导每半年组织召开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会议。

  二是加强机关党委履职尽责的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机关党委会议制度,特别是着力研究讨论机关各处和直属事业单位如何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发挥机关党委的政治引导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每季度不少于1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关各处、各直属事业单位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机关党委切实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日常指导、督促和检查。按照 “职能三转”有关要求,加强机关党委人员力量,增配1名专职党务干部,积极主动地发挥机关纪委的职能作用,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履行对党员的监督职能。

  三是加强党支部建设,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8月下旬至9月中旬,组织支部调整换届,由原来多个处室联合设立的党支部变为以各处室为单位的独立党支部,解决了以往党建与业务难结合、支部活动难协调的问题,支部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和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角色更加明确,并且通过分管办领导提醒、机关党委检查、党员群众监督等途径,切实强化支部书记加强支部党建工作的主动性,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同时,严格执行《市政府外办机关党建规章制度汇编》和《关于加强市政府外办机关党建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市政府外办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有关制度规定,督促全办各支部严格执行组织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部署党的建设每季度不少于1次,遇有重大外事任务或必要时可随时召开。结合支部调整换届,抓好基层党务干部的培训教育,举办“党建专题研讨班”,提高支部一班人抓党建的能力水平。针对支部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组书记、主任赵会民同志于2016年12月带队集中督导检查,针对基层党务工作“工作留痕”缺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部分党员参加组织活动不积极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重点纠治。

  3.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的机制。办党组书记、主任赵会民同志主动认领问题,牢固树立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党组成员系统学习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积极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全办党风廉政工作,牵头组织迎接市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合2017年工作规划,办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总体工作规划,放在党组工作的突出位置,并贯穿于外事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外事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要求全体党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发挥导向作用,在落实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在廉洁自律上发挥表率作用,要求所有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回应纪检组提出的规范公文处理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监管的意见,责成秘书处改进公文处理程序,责成政法处牵头梳理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分管办领导、机关纪委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督和重要时间、重要事项、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将“第一责任”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市政府外办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办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机关党委负推进落实责任,支部书记负具体落实责任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细化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办领导班子、分管办领导、各职能部门的责任边界,促进主体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党组每半年专题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每年初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明确任务分工,签订个性化责任书。班子成员积极落实“一岗双责”,每年不少于2次对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进行分析研究、检查指导,并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研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机关党委督促指导各部门领导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机关党委会同人事处研究提出了具体措施,将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述责、考核和评优工作中。落实《市政府外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和首善意识,促进机关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机关党委加强对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针对性指导和经常性检查,每年对各部门进行1次集中督导检查。

  二是发挥纪检机构职能作用,支持纪检机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通过座谈研讨、问卷调查、专项监督等形式,找准监督的着力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和党政会议制度,强化财务风险内部控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充分发挥政务督查、干部监督、审计监督等作用,形成多部门共同监督的整体合力。落实纪检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干部任职前征求纪检机构意见等规定,加强对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事业单位管理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中纪委和市纪委关于深化“三转”、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以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和纪律审查理论与实务等内容,加强自学,提高问题线索排查与分类处置、调查取证策略与技巧、执纪审理等能力水平。加强机关纪委建设,配齐配强机关纪检工作力量,加大对各支部纪检委员和党建工作联系人的培训指导,督促其切实承担起应尽的责任。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因公出国境审批工作流程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加强对审批和外事礼品采购工作的过程监管。落实机关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和首善意识,促进机关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机关党委加强对党支部工作针对性指导和经常性检查,每年对各部门进行1次集中督导检查。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办党组要求全办人员和各部门一定要把巡视组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作为反面教材,切实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反思查摆,充分认识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清醒意识到违反党规党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全办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清形势,把握大势,警钟长鸣,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再次发生,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4.关于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两个部门存在的问题,办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和分管办领导与国际交流中心和信息中心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诫勉谈话,并要求全办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外办内部控制制度,依托内控体系,全面堵塞漏洞,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国际交流中心制定了《内控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手册》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公务交往赠送礼品有关规定,2014年5月以后已停发所有规定以外的员工福利。信息中心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停发一切不符合规定的员工福利,并要求2013年至今已享受职工子女医疗保险的员工于2016年年底前将单位所负担的保费全额(49人次,共3.17325万元)退回并停止用公款为职工子女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办党组要求全办各部门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违规发放福利方面,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坚决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5.关于公款吃喝的问题。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国际交流中心公款吃喝的问题,办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与国交中心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诫勉谈话,并要求全办各部门严格执行《北京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中心责成参与就餐人员退交全部费用,共12人,每人222.50元,共计2670元。党组责成国际交流中心认真执行内控管理制度,明确接待标准、报销程序等,并严格执行。办党组向全办各部门强调了重点治理公款吃喝违规违纪行为:党员干部接受可能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同城公款吃请,工作日午餐饮酒;上级机关接受下级机关、单位、企业的宴请;机关部门、单位之间互相宴请;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陪餐人员安排工作餐,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等。如发生问题,将坚决依纪依规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6.关于履行民主推荐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继续强化《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办领导班子主动带头加强对《条例》以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结合巡视,为全办干部人手配发一本2014年修订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在修订《市政府外办干部人事管理规定》时,专门新增 “干部选拔任用”一章,将选人用人方面的规定纳入我办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当中,进一步增强了宣传效果。

  二是真正吃透精神。一方面把《条例》和干部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作为部门业务学习的重点,围绕《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中的具体问题和要求进行研究讨论;一方面就个别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方面的细节问题专门向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有关处室请教,切实做到理解透彻,使人事干部真正成为《条例》的“活字典”。

  三是对程序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在选任干部的民主推荐过程中未严格履行谈话推荐程序,以及2013年处级领导岗位选任的会议推荐环节采取差额推荐方式与有关要求不尽相符等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杜绝此类不规范情况在今后的选拔任用工作中再次出现。在2016年下半年的2名正处长和2名副处长选拔任用过程中,合理设置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按照要求分别组织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严格进行考察把关,选拔出的4名干部均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支持。

  四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修订《市政府外办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市政府外办直属事业单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和惩戒措施,强化制度管人用人的效果。同时,办领导与人事处长认真落实谈话制度,加大了谈心的频率和次数,加强经常性考察工作,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做到选拔任用与管理监督相辅相成。

  7.关于个别直属事业单位超配管理岗位干部的问题。

  市外办下属国际交流中心编制为五级管理岗1名,六级管理岗2名。该中心虽已配备2名副主任(管理六级),在其五级管理岗空缺的情况下,经询有关职能部门,可设一个6级岗位。经党组研究,任命了1名六级管理岗待遇的主任助理,并在专题整改报告中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说明。

  8.关于个别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

  办党组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逐一确定了干部兼职问题的整改措施。对于1名退休干部在晋察冀日报史研究会任职一事,对其未向组织及时报告的问题提出了批评,并要求其立刻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现已经党组会讨论批准。对于市政府外办信息中心主任经组织批准兼任该中心全资控股企业法人一事,该中心目前已另外选定人员担任公司法人,并已完成法人变更程序。对于市政府外办国际交流中心原主任未经批准兼任该中心全额出资建立的北京市外服金路咨询服务中心法人一事,对国交中心提出批评,该中心于2016年12月按照人事任免程序重新选拔了人员为企业法人。

  (四)因公临时出国管理方面

  9.关于因公临时出国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以更高站位提升对因公出国管理工作的认识。办党组认为,巡视组关于因公出国的整改意见客观中肯,为我办进一步抓好因公出国管理启发了新思路,聚焦了新目标,明确了工作重点,将因公出国放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进行审视。我办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对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督查评估、违规违纪惩处等各个环节精准排查问题、坚决堵塞漏洞,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地抓好工作。

  二是以更高标准开展事前审批。一方面,进一步提升外事审批权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对本市具有因公出国审批权单位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发挥全市因公出国(境)审批部门联席会机制作用,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各单位做到政策认识统一、执行标准一致;继续落实因公出国审批权单位年检制度,开展任务审批情况检查。另一方面,严格任务审批,对于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以及考察性出访一律不予派出。

  三是以更严要求开展事中监管。一方面坚持“谁派出、谁负责”,“谁组团,谁负责”的问责制,强化层层把关、层层负责。要求组团单位要采取集中形式对团组全体人员进行行前教育,明确纪律要求;要求组团单位、派出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团组在外任务执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另一方面,坚持团长负责制,团长需严格按照批准日程执行在外公务,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出访期间要主动向组团单位外事部门报告在外行踪和公务情况,并记录公务日志。在外公务要留存公务照片及公务对象名片,回国后交组团或派出单位存档备查。另外,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相关举措,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切实发挥党组织在因公出国中的作用。

  四是以更实举措开展事后督查评估。一方面,启动因公出访成果评估和共享系统,对出访报告实现自动催缴和在线监测,强化成果报送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对出访成果实现可追踪、可评价、可统计。另一方面,以成果共享倒逼提升出访质量。我办将在任务审批过程中随机抽取或有侧重的选择部分团组进行重点关注,督促其回国后以总结会等方式对出访成果进行总结分享,将会同有关部门列席参加。

  五是以更大力度进行违规违纪惩处。加强与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联动惩处机制,商请市纪委、市监察局向我办书面通报因公出国(境)方面问责情况,以落实好因公出访违规违纪惩处举措;研究起草《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监督管理的办法》;发挥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巡视督查,处理违规行为。

  六是以更实作风科学开展因公出国管理。因公出国管理的根本目标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在强化监督管理的同时,我办将继续切实发挥因公出国渠道优势,更加积极有为地服务我市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等务实合作团组顺畅出访,使因公出国在维护国家海外利益、服务外交大局和促进城市发展方面发挥自身的独特作用。

  (五)外事礼品管理方面

  10.关于外事礼品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外事礼品采购制度建设。在《礼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2009)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外事礼品管理规定》(京政外发〔2016〕20号),明确了礼品赠送、领用、接收、开发采购及保管移交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全面加强外事礼品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为规范采购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拟定了《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日常外事礼品采购办法(草案)》。草案明确了外事礼品采购的机构职责和具体程序,强调要妥善保留完整的财务档案。为加强礼品出入账管理,规范使用程序,秘书处制定了《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外事礼品管理及使用流程》,详细规定了外事礼品领用接收的出入账登记处理程序。

  二是进一步明确礼品采购主体,由外办秘书处牵头外事礼品采购工作,并明确了:组织召开外事礼品开发与采购工作会议;牵头成立采购询价工作小组开展礼品询价采购工作;向办党组汇报礼品开发、采购、使用情况;根据外事工作新形势修订礼品采购办法等4项工作职责。

  三是严格按流程执行采购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礼品采购程序,定期召开礼品开发与采购工作会议确定采购建议,成立采购询价工作小组,负责询价采购全过程工作,在采购完成后做好礼品入库、入账登记,并将完整财务档案整理归档。

  四是加强对专项礼品采购的监督。针对《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外事礼品管理规定》(京政外发〔2016〕20号)中规定的特殊情形:“因中央单位或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的专项外事礼品采购开发任务,应一事一报,由指定部门负责”,从财务管理角度加强对专项礼品采购工作的监管。

  11.关于外事礼品保管账目不清的问题。

  一是统筹调配工作力量,专人专岗负责礼品开发、采购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是全面梳理明确礼品记账程序。制定《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外事礼品接收及领用流程》,严格执行其中明确的礼品出入库登记及备用礼品核销程序,建立礼品管理台账,完善手工记账方法,实现了单项礼品的分类登记,研发礼品管理系统,提升管理效率。

  三是强化礼品库存管理,对礼品库房进行专项清理,对新入库的礼品按序摆放。下一步,以办公区域搬迁通州为契机,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厅房屋保障管理部门的沟通,先期做好礼品库房和内部设施保障,从软硬件两方面入手,提升礼品库存管理水平。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共北京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十八届六中全会确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提高全办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首善意识。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以首善的标准来开展我办党的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落实此次巡视意见,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整改。

  二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抓好巡视整改,以“两学一做”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三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突出抓好治本,抓好预防,抓好制度建设。结合2016年度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规划,将长期整改项目列入年终考核指标、纳入新年度工作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强和完善全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为实现首都外事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市委巡视工作开展以来,我办虽然在边查边改、即查即改上做了一些工作,但我们深知,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永远在路上。目前,我办的整改工作仍在继续进行,办党组将发扬“钉钉子”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严字当头,抓好主体责任履行、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建章立制,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以最实在的整改成效,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加快推动首都外事工作融入中央外交战略布局和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5192885,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2号市政府外办;邮编:100074;电子邮箱:beijingwaiban@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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