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北京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16-11-18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3月3日至4月29日,市委第八巡视组对市旅游委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7月14日,市委巡视组向市旅游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精神,将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持抓巡视整改落实的坚强决心和力度。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市委和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郭金龙书记在听取巡视工作汇报时作出的重要指示,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市委第八巡视组站位高、看得准,从更高层面帮助我们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查找不足,反馈的意见建议对我们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市旅游委党组把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党组机关的立信工程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工程紧抓不放,专门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党组书记担任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组扩大会、5次工作协调会,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系列指示和市委第八巡视组对市旅游委党组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研究推进工作,以坚决鲜明的态度、高度自觉的行动、雷厉风行的作风抓好巡视整改落实。
(二)采取有力措施,真正把巡视整改落实的各项工作抓到位。市旅游委党组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一一对号入座,逐条梳理分析,制定了《市旅游委党组落实市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市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分工表》,列出任务和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对账销账,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始终坚持党组负全责、主要领导亲自抓、领导小组全程督导、机关处室通力合作,对具备条件整改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负责部门继续关注,防止出现反弹;对正在解决的和基本解决的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督促抓好落实;对确实存在矛盾和困难的,做出整改承诺,分步协调解决。8月中上旬,利用一周时间,逐个听取了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的阶段性整改情况汇报。目前,我委已经完成整改方案中19项整改事项中的17项,其它2项(非法“一日游”治理和咨询站清理)已基本完成并需要长期坚持。
(三)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党的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旅游委党组深刻认识到,对于市委第八巡视组发现和反馈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党的建设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为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思想根子抓起,从领导干部严起,从突出问题治起,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市旅游委党的建设。围绕增强委党组的政治领导核心意识和能力,狠抓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交流、年底有讲评。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同步部署、一并落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决纠正以行政会代替党组会的问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查找和解决机关党委、各处室及事业单位党支部存在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经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开展党组织活动不规范等问题。
二、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重业务轻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主责意识不强,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1)“党组政治敏感性差”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抓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定《市旅游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每两个月集中1天时间组织理论学习,平时根据形势任务需要适时安排。委党组中心组集中讨论交流的成果,定期向委机关各处室和事业单位通报、延伸,以带动和促进全委的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防止类似未及时在政务网站和内部办公系统发布巡视公告和刊发专项巡视工作信息等问题发生。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把责任落实作为从严治党的关键,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做到与行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将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深入查找不足,不断加强改进。
(2)“党组决策意识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制度规范。重新修订了市旅游委《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实施办法》,细化完善相关内容,界定相关标准要求。
二是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今后凡属涉及年度工作思路、预算决算、全市旅游行业重大问题、重大活动和超过200万元的大额专项资金等“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党组认为的其他重要事项,必须由党组会审议决策。
三是完善党组决策机制。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关于议事和决策的规定要求,对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在讨论决策前要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3)“党组缺少责任担当精神,对非法‘一日游’攻坚克难勇气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市旅游委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成立了全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小组,下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并将以“一日游”为主的市场秩序监管纳入了市政府今年督查工作要点。
二是完善治理机制。坚持综合执法、重心下移,每月由市领导牵头召开督查会商会,协调解决工作难题,下发《督查与反馈》;市旅游委会同公安、城管、网信办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净土”、“清网”等行动;积极推动了全市16个区建立旅游综合执法模式。
三是深化依法严治。注重用法规、制度破解“一日游”治理难题,市旅游委把其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并积极推进《北京市旅游条例》的修订。今年7月,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务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北京市旅游条例(草案)》,力争今年颁布实施。
四是保持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由市旅游委牵头,坚持做到周有检查、月有督查、季度有讲评、半年有小结、年底有总结,持续推进综合监管,实现由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持续推进一线执法检查,实现由随机性检查向常态化检查转变;持续推进“清网行动”,切实从网络源头上净化旅游市场环境;持续推进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推动重点景区旅游公交化。
(4)“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滞后”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制定了《市旅游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明确了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委机关党委组织协调、抓落实的责任。完善了机关党委与驻委纪检组监察处联系沟通机制,明确要求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要及时提请委党组会研究审议。
二是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委党组书记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信访件亲自批阅、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月主动与驻委纪检组沟通工作2次以上,每年利用委领导接待日安排接待来访干部群众3次以上。
三是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3月底前,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纪委指示精神,安排部署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了覆盖委领导、各处室、每个人的三级责任体系,党组带头从上到下普遍签订廉政责任书,形成了上下贯穿、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层层压实压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5)“党组指导机关党建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党组正副书记带头履行抓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大力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每年将履行党建工作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述职。其他委领导根据“一岗双责”要求,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单位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是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把党建工作纳入全委总体工作布局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推动落实。委党组会议定期对党建重要问题、重点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部署,每年至少2次研究和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每年不迟于4月份制定印发党组工作要点,对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作出全面安排。各处室、各单位在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把党建工作统筹考虑、一并落实。
三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做好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工作,选准配强支部书记,坚持每年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和一次现场述职考核。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年对所属党支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通报和约谈。机关党委和各支部结合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每年至少组织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组正副书记同班子成员、处(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同所属党员干部,每年至少谈1次心。
2.“管党治党不严,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查处违纪问题。针对驻委纪检组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委党组对三名处长作出在全委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其中一人在主任办公会上作出深刻检查的处理决定,并结合委机构调整和干部轮岗工作,调整了他们的工作岗位。8月上旬,委党组书记再次与他们进行了谈话。对其他存在问题的处室,分别由分管委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是用好导游考试作弊事件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根据对导游考试作弊事件的调查结果和事实,委党组对原考培中心负责人作出了留党查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将其调离原部门安排至咨询中心,并由管理六级改聘到管理七级岗位,执行管理七级工资待遇;对其中一人作出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鉴于另一人不是党员,对其作出了行政降级处分,由管理七级改聘管理八级岗位,执行管理八级工资待遇;2015年6月,将两人调离原岗位,不再从事导游考试工作。今年以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各部门分别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反面典型进行深刻对照检查和自我剖析,进一步促使大家认真总结反思,深刻汲取教训。
三是积极支持机关纪委和驻委纪检组开展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委党组指导机关纪委进一步理顺了工作职责,与驻委纪检组搞好工作衔接。按照《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健全了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案件办理等工作制度。
3.“党风廉政建设尚有缺失,存在廉政风险”问题整改情况。
7月20日以来,由分管委领导和人力资源处负责,通过自查、反馈、确认等办法,对全委现有借调人员进行了排查和清退,对借用人员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工作约谈,并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借调制度,修订了《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借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不得外借有利益关系的合作公司等单位人员,今后凡需借调人员的,借调处室(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处室借用临时工作人员申请审批表》,借调单位和分管委领导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由委人力资源处办理借调手续,且所借调人员不得承办与项目方案、合同等有关的工作。
4.“纪检监察失之于宽,执纪问责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市旅游委整改方案》要求,驻旅游委纪检组多次召开会议,对纪检组派驻以来收到的42件信访件逐一进行研究分析。对8件程序上有瑕疵、没有追根到底的信访件,再次进行了深入核查,并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其余34件,按照案件查办和信访工作相关要求已经办结。
(二)“重形式轻实效,“四风”问题整饬不力”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宣传品管理混乱,浪费严重”问题。
(1)“宣传品种类繁多,多头印制”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北京市旅游委宣传品印制管理办法(试行)》和《宣传品出入库管理办法》,严把宣传品印制计划、制作印刷、出入库、发放登记、监管等多道程序和关口。
二是加强全委宣传品印制的统筹,城市形象与市场推介处负责宣传品印制的归口管理,各处室(事业单位)印制宣传品必须向主管处室提出申请,经初审后按照程序报请委领导批准。
三是根据北京旅游发展和宣传推广实际需求,科学制定每年宣传品印制计划。及时调整年度计划,对库存较大的宣传品,今年将不再印制。
(2)“宣传品印制管理混乱”问题整改情况。
认真落实《北京市旅游委宣传品印制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做到预算管理、统一招标、逐笔入库、领用登记、定期维护、统一处置。将市旅游委老干部活动站地下库房作为全委宣传品集中存放地点,安排两名专职库管人员负责出入库及发放登记工作,每月出入库及发放登记情况定期在我委办公自动化系统公示,接受监督。
(3)“宣传品库存积压浪费严重”问题整改情况。
进一步理顺了宣传材料分发渠道,将已印制的宣传品分别向全市旅游咨询中心、星级酒店、旅行社、各区旅游委、导游协会、首都博物馆、机场等单位进行了发放。同时,要求市场处加强对宣传品发放的监督管理,对接收单位逐个电话回访,询问摆放或发放情况,并组织人力对投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确保宣传品发放工作顺利开展。
2.“旅游咨询站点缺少统筹,追求形式”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清理长期无人值守或转做他用的企业办咨询站,去除“僵尸”。修订和编制了新版《北京市旅游咨询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对照此规范对全市咨询站开展达标验收工作,年底前,对不符合标准、不能发挥咨询服务作用的咨询站进行摊销。
二是研究制定“僵尸”咨询站及资产处理办法。研究制定了咨询站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认真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对已过报废期和去除“僵尸”咨询站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防止固定资产再次流失。
三是建立健全市区两级分级管理机制和办法。市旅游委加强对西客站、首都机场等由政府独立运营的市属咨询站的建设,同时,加强对各区旅游委咨询工作的监督指导,给予人员培训、宣传资料等相关支持;区旅游委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区属咨询站的规范管理。
3.关于“因公出访违规操作,违反组织纪律”问题。
(1)“因公出国预算超支严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深刻认识问题。市旅游委对近几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不足的问题认识不到位,没有主动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更没有按照全市统一标准积极主动争取。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旅游委深刻认识这是原则问题,从“三公”经费近几年长期超支是一个严重问题的高度来认识对待此问题,积极向市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争取早日调整标准。
二是积极加强整改。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和全市统一标准,重新审视并制定了《北京市旅游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从编制经费预算、履行报批手续等环节入手,进一步规范了市旅游委的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
(2)“擅改出国行程并用虚假票据报销”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市旅游委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市旅游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对出访人员的行程、在外停留时间等事宜做出硬性规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经停城市和停留时间的,必须及时补报。
二是加强外事工作宣传教育。加强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和《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宣传,强化依法办事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违规支付外单位人员出国费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出国(境)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新出台的《北京市旅游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一律不准垫付外单位随团出国(境)费用,出现问题严肃追责。
二是加强外事工作的规范管理。强化对外事人员政策、业务的培训指导,积极与上级管理部门请示、沟通,确保工作规范开展。
4.关于“公款购买赠送礼品,公车私用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1)“项目实施中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整改情况。
在2016年2月26日《关于大额项目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后、委党组对该问题及责任人通报批评的基础上,8月中旬,委党组书记再次与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进一步深化认识、敲响警钟。同时,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探索并推行了对全委所有项目委托实施方进行廉政谈话机制。
(2)“公车管理不严,公车私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进行整改。市旅游委办公室立即将借用的两台车移交给了委执法大队,加强日常运行监管。
二是对涉事干部严肃处理。委党组责成分管委领导对其进行了约谈,提出严肃批评;责令当事人立即退还违规用车期间领取的4个月的公务交通补贴共计3840元,并向委党组写出深刻检查。
三是进一步规范委内公车管理。制定出台了《市旅游委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加强日常检查监督。
(三)“重支出轻监管,大额专项资金存在风险隐患”方面问题的整改
1.“旅游产业引导资金使用存在盲目投资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资金使用顶层设计。坚持财政资金的公共性、公平性、公开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了旅游大额专项资金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是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对于研究确定年度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方向、项目征集工作思路,以及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等重大决策,坚持委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
三是加强委内监督。委机关党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监督相关部门对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管,建立和完善委内常态化的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审计制度。
四是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细化了“1+6+16”产业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其中“1”就是市旅游委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的《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财党政群〔2016〕27号);“6”就是《北京市民俗旅游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动态监管及绩效考评管理办法(修订稿)》和《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补助项目定额标准(修订稿)》6项实施细则;“16”就是16个区的旅游委、财政局针对专项转移支付到本区的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共同制定的操作办法。
五是督促西南集散中心抓好整改工作。1.致函市财政局,提请收回首都西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客运车辆购置项目剩余补贴资金1611.51万元,市财政局已向房山区财政局发出通知,收回项目剩余补贴资金,将通过2016年市区体制结算办理。2.函告房山区政府,要求对首都西南旅游集散中心已购车辆长期闲置且资产管理归属不清、集散中心一直未对外营业等问题进行整改,8月10日,房山区政府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整改研究,目前,集散中心原设计的旅游服务功能基本实现,有效保障了房山区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同时,按照“由集散中心管理处负责资产管理、凯捷风公交客运公司负责车辆管理、景区负责自主运营”的方式组织车辆运营管理,确保了发挥车辆运营旅游线路的服务功能。
2.“重大资金项目监管缺失”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全面监管。坚持源头监管,细化了委内6个标准化合同文本的条款,严格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旅游委大额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公开招标;注重过程监管,委托具有甲级监理资质的单位作为项目监理单位,同时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对运营情况和效果进行测评;强化制度监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建立了周例会制度、项目周报制度、项目文档报审制度和中期检查制度。
二是追回违规资金。2016年3月,驻委纪检组监察处和信息中心多次约谈项目合作方,要求合作方认真对待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并进行严肃整改,当月已追回网站建设项目资金46.47万元。
三是及时核查和处理未如实申报个人事项问题。委人力资源处根据市委组织部反馈的查询结果,与领导干部个人填报的有关事项报告情况逐项比对,对比对结果不一致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和通报,要求干部本人书面说明情况,并进行了重新填报。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努力提升首都旅游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目前,市旅游委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中央、市委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市旅游委党组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严格按照市委和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下大力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和整改成果的深化转化。
(一)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对于整改难度大、时间跨度长的工作,加大督促力度,加强跟踪落实,确保不折不扣地按要求完成整改。近期专题召开主任办公会,听取各责任部门巩固整改落实成果的情况汇报,特别是工作实际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随后召开委党组会,学习领会中央和市委关于巡视整改的新精神、新要求,研究持续巩固整改落实成果的措施办法。及时把巡视整改的有关情况向全委干部职工通报,接受监督和评判。
(二)严格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在这次巡视整改中,市旅游委注重建章立制,制定和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为加强全委自身建设和促进全市旅游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证。今后将利用召开委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全市旅游系统工作会等时机,利用委政务网、宣传橱窗等载体,抓好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同时,把落实制度规定情况纳入委机关各单位和干部职工的创先争优、绩效考评之中,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深化整改与谋划发展相结合。进入8月中旬后,市旅游委开始着手筹划新年度工作,市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正好为我们提供了重要指导和思想支撑。市旅游委将以这次巡视指出的问题为导向,把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整饬不力、大额专项资金存在风险隐患等作为明年工作的重点问题,认真加以研究、筹划和解决,切实做到通过整改促进发展、依靠发展深化整改。
(四)切实用整改成果促进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坚持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和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检验巡视整改落实的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市旅游工作安排,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旅游业扩大开放试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五十百千万亿”旅游体系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等大项任务,努力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把全市旅游业发展提高到新的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10-85157309;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机关党委;邮编:100022;电子邮箱:wushiyou@bjt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