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法学会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属,2016年9月1日至11月4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对北京市法学会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1月11日,市委巡视组向北京市法学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法学会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逐条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措施,要求以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正视问题,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分析问题,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整改问题,充分发挥巡视对法学会工作的促进作用,努力使市法学会班子建设和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整改自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法学会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深刻认识到巡视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市委巡视组到市法学会巡视,是对法学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是对干部队伍廉洁自律的一次健康体检;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点到要害、中肯深刻,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为此,学会党组坚持从自身抓起,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要自觉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对巡视整改提出的问题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问题对号到位,整改措施到位,改进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学会党组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先后三次召开党组会、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并明确整改工作由苗林同志负总责,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谢超同志具体负责选人用人专项整改工作,学会班子每一名成员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主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主管部门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学会党总支、办公室具体负责与各部门沟通联络,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有序推进。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学会党组进行了全面梳理,围绕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9类重点问题,梳理出26条具体问题,围绕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的意见建议,研究提出11项整改意见,并细化为34条具体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四)提高政治修养,严守党纪党规。通过此次巡视我们把提高学会党组班子的政治修养,严守党纪党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巡视整改贯穿到学会党组生活的每一个方面。为此,3月6日下午,学会党组组织召开了主题为“提高政治修养,严守党纪党规,抓实巡视整改”的民主生活会,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纪委七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研讨班上的讲话和郭金龙书记关于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认识批评和自我批评讲话的主要精神,针对巡视提出的问题,特别是对班子成员中存在的政治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自我约束不够问题,开展了面对面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学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对照市委巡视组对学会党组及个人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对照检查、自我剖析。从思想认识、自我要求、严格管理几个方面,深入剖析,对号入座,逐项认领,做了诚恳、深刻的自我批评,并邀请市委政法委鲁为副书记参加,对生活会进行指导和点评。

  二、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不折不扣地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围绕巡视工作提出的问题,对那些可以立行立改的,如:“班子学习记录夹杂在办公会、党组会、工作例会等相关会议记录中”、“党组会、会长办公会不规范,会前无议题,会后无纪要,记录本长期混用”等问题即知即改。规范党组会、会长办公会议事程序、内容,会前下发议题,会后做好纪要。今年以来已出会议纪要3期,学会党组研究制定有关具体规定13个。对其他内容则做到“边查边改”、“边整边改”。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领导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薄弱。思想建设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不健全问题。健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已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研究制定了《2017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心组全年的学习时间、内容和形式列入党组年度学习计划,学习计划坚持注重经常性,每个月有学习的内容和要求,注重针对性,坚持需求导向,针对学会党组班子成员调整变化大的情况,学习安排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全文学习和相关辅导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学会业务工作相结合,注重学习的实效性。在“学、思、研、用”上下功夫,落实每个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会,每年完成一篇调研报告。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记录。固定党组中心组学习秘书,专用中心组学习记录本,为每名班子成员也配备专用中心组学习记录本。

  二是针对工作状态松弛问题。以调整领导干部工作状态为重点,抓好“四个强化”。强化表率意识,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要求学会机关各级干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提出的整改措施,体现领导干部良好的精神状态。强化看齐意识,坚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要求看齐,进一步提高法学会站位,不断增强学会建好智库,当好参谋的实效。强化首善意识,努力创先争优。不断提升团结凝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能力,不断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水平,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在研究课题、开展论坛、购买法律服务等方面加强对政法系统兄弟单位的服务与合作,使北京市法学会工作始终走在全国法学会系统的前列。强化团结协作。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做到事前多提醒、事后发现问题善意批评,凡事形成合力,提升工作的整体效能,树立班子在群众中的威信、威望。

  三是针对决策把关不严”问题。严格领导班子决策把关程序。首先,严把程序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决策,不擅自做主。目前学会党组已制定完成“三重一大”决策的相关制度,明确对涉及“三重一大”的议题领导班子按照程序严格把关,确保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方面不出问题。其次,严把依据关,坚持依法依规决策,严格遵守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事规则》。严格实行重大事项决策“三问”制度,即:征求财务等专业部门的意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征求纪检监察人员意见。再次,严把执行关,确保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能够得到全面、规范、有效的落实,完善和落实重大决策督查制度,确保决策执行不跑偏、不走样。

  2.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制度不健全问题。制定出台了《北京市法学会党建工作责任制(试行)》、《北京市法学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责任制分工》、《北京市法学会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试行)》,《党总支工作制度(试行)》、《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措施(试行)》及《北京市法学会党支部学习制度(试行)》。同时,补充党建工作力量。学会党组在为党总支设专职副书记的基础上,再为党务工作增加一个干部,切实落实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要求。按照“有计划、有研究、有部署、有落实”的“四有”要求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二是针对活动不经常问题。将支部书记的培训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规划,督促各党支部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使各支部按计划开展好活动,定期检查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机关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要求,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将党组成员和支部书记讲党课落到实处。七·一前完成年度党组成员和支部书记讲党课,补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短板。建立党员政治生日制度,实行党员在入党日重温一次入党誓词、进行一次思想汇报、开展一次组织谈心,进一步抓好经常性、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四是探索实践在区级法学会和各研究会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明年初前完成区级法学会党组的全覆盖,各研究会实现党的组织和党建工作的全覆盖。

  3.关于“干部队伍建管松散”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干部队伍建设薄弱问题。首先,针对学会部室一把手变化大的现状,做好各部门一把手的调配和选拔工作,切实使各部室一把手发挥好中层核心作用,督促各部室一把手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使各部室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共同发展、共同提高。做好学会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制定培养计划,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勇于给干部交任务、压担子,将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到关键岗位锻炼提高,形成梯队合理、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学会干部队伍新格局。统筹各方面资源,完善学会干部的培养方式方法。积极争取市委政法委支持,将法学会干部纳入政法系统干部选拔交流的大盘子,加大学会干部与政法实务部门的交流力度,探索与高校法学院、司法实务部门联合培训、培养干部的模式,使学会干部能够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二是针对干部管理不严格问题。加强学会干部队伍的教育。以治理庸、懒、散为重点,组织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季”活动,通过“治庸提能”解决素质不高的问题,通过“治懒促勤”解决作风不实的问题,通过“治散肃纪”解决纪律不严的问题。对学会个别人员长期请病假情况,学会党组责成相关部门认真查核情况,明确要求属于未按规定核减的工作性津贴,必须按规定核减。继续严格执行学会2016年3月制定的《考勤和请(休)假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二)关于“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思想重视不够问题。加强政治文化建设,抓好思想从严。抓好思想教育这个龙头,确保法学研究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和学会队伍的正确引领。加强责任体系建设,抓好治党从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部署,必须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明确各级党组织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责任,使“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薄弱问题。加强学会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三级责任体系建设,抓好执纪从严。学会党组、党总支、各党支部要自觉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抓好执纪从严。加强选人用人工作建设,抓好治吏从严。切实做到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要把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切实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通过加强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抓好治吏从严。加强规范组织生活建设,抓好作风从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的要求和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党徽闪耀践忠诚,党旗飘扬保平安”主题活动,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推进基层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切实提高党内生活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真正抓好作风从严。加强监督机制建设,抓好反腐从严。结合监察体制改革,积极争取监察部门的工作领导,主动开展监督问责检查,进一步加大监督体制机制建设,拓宽监督渠道,抓好反腐从严,促进学会反腐倡廉建设再上新台阶。

  2.关于“监督执纪问责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法学会没有派驻纪检组问题。党组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严格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做严肃党纪党规的“善人”,不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恶人”,真正对干部做到“严管厚爱”。

  二是针对对纪检监察工作关注少问题。要求班子成员要狠抓监督执纪问责。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抓好抓实。各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分管纪检监督的领导要更多关注学会纪检监察工作,对相关工作多督促常检查,支持纪检委员大胆开展执纪监督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和端倪及时纠正处理,要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监督执纪要更具系统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三是针对纪检委员没有参与监督执纪的相关工作问题。落实总支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通过参加学会办公会、统一采购会、课题招标会、项目考核会等形式,认真履行对课题、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风险点的防控和监督,防止学会课题、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出问题。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连续多年出现虚列财政资金等违规问题。提升财务人员管理水平。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政策,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与专业水平。规范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为财务部门增配专业人员,引入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

  二是针对财务、课题、项目等管理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缺乏有效防控问题。对各项风险点进行梳理,切实做好内部风险点的防控工作。修订完善财务、课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财务、课题、项目等管理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加强监督等方式进行有效的风险防控,确保财务、课题、项目不出问题。

  三是针对预算支出,招待费、考察费等超标准支出,以及公务卡强制结算等问题审核不细、把关不严问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进行预决算,对之前存在的连续多年虚列财政资金等违规问题,通过完善财务制度、严肃财务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等方式从源头上进行杜绝。严格各项预算支出。预算支出按照项目、金额等严格遵照审批程序报批。对于因公产生的招待费、考察费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相关规定按标准核算,对于超标准支出的不予核算报销。对公务卡强制结算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使支出合规合据。加强对财务支出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三)关于纪律意识淡薄,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问题。

  整改情况:

  针对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期间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杂志发行收入形成的“小金库”问题。经学会党组研究,已于2016年8月末全部存入银行上缴国库。一是端正思想认识,深化对私设“小金库”错误的认识。学会从党组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深化对私设“小金库”错误问题的认识。“小金库”虽然一时满足了单位或个人的局部利益但却损害违反了国家和集体的长远利益,与国家相关法律、制度背道而驰,必须坚决杜绝。二是深入开展学会账外账户、账号、外存资金清零行动。对学会和下属单位的账户、账号、保险柜等进行再次清理清查,对之前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再检查,确保从学会到所属单位不存在私自存留资金、私设“小金库”的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各项财务纪律要求,加强对学会财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从制度约束、纪律约束、监督问责三个方面树起财务管理的堤坝,防止违规私设“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2.关于“套取财政资金虚列支出”问题。

  整改情况:

  针对学会2013年6月至2015年12月发生的虚列支出问题。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清理核查通过虚列支出等方式在会场、企业、研究组织等处存放的财政资金,本次巡视检查时间范围之前发生的也要开展核查,彻底摸清底数。

  二是不断提高学会的预决算能力,认真周密编制学会和各部门的年度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保障财政资金按计划支出,不虚列不超支。

  三是严格财务管理,注重财经纪律教育和相关知识培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加强对相关领导和财务部门的警示教育,避免再次出现套取财政资金虚列支出问题的发生。

  虚列支出所涉及结余资金40.2万元,将待市财政局批复上缴资金方式及账户后,全部上缴市财政国库,上半年完成整改。

  3.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止”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存在借公务参观景点现象问题。学会党组制定出台了《北京市法学会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事前审批及事后审核,规范公务活动的报批审核流程,凡公务活动一律严格按照公务活动的日程安排进行,杜绝在公务活动中安排任何名义和方式的旅游活动,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行程参观景点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巡视反馈中提出的借公务参观景点的行为,责成学会机关参与公款参观景点人员补交个人以公款支付的费用。

  二是针对存在公务接待超额超标现象问题。学会党组制定出台了《北京市法学会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事前审批及事后审核,杜绝公务接待陪餐人数及伙食超标的现象。对巡视反馈中提出的公务接待超额超标的行为,责成学会相关人员退缴各自参加的公务接待活动的伙食超标部分,学会将把所收资金向市财政局正式报告后,上缴市财政国库。

  三是针对违规购买购物卡和礼品问题。严肃清理违规购买的购物卡,未用完资金支持研究组织用于法治宣传、召开学术年会等活动。

  三、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学会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巡视整改是市法学会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当前,市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都已梳理完成并明确了责任,一些即知即改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其他问题也在认真细致地查改,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绩,学会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明显变化,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成效十分明显,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巡视领导小组和巡视办的指导下,以务实担当的态度,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动学会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保持警钟长鸣。我们要深入

  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

  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针对学会领导班子变化大等问题,切实提高学会党组班子的思想认识,每位班子成员都要带头做到“四讲四有”,认真克服学会无权不会腐败等错误认识,围绕资金外存、“小金库”等问题深挖思想认识根源,始终保持警钟长鸣。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

  (三)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四)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法学会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机制。

  (五)着力推动法学会事业的发展进步。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市法学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引领下,不断强化学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和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10-67638224;通讯地址:丰台区成寿寺四方景园一区6号楼,邮编:100164;电子邮箱:bjfxh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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