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3月2日至4月29日,市委第七巡视组对市经济信息化委进行了专项巡视,7月14日市委巡视组向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对市委巡视组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提出的整改建议,委党组高度重视,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严实的作风,不折不扣地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落实决心。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巡视反馈意见,统一党组思想认识,落实整改工作任务,要求全委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用坚决的态度、坚定的决心、有力的措施把整改工作落实好;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立行立改,务求实效。

  (二)认真梳理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逐一研究梳理反馈的各项问题,细化分解为具体整改任务;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任组长,2名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6个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整改工作由委党组负总责,领导小组管统筹协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具体落实,配合单位全力支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详细制订方案,严密部署实施。整改领导小组在逐项逐条逐句理解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并下发了《中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每个整改问题订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四)统筹协调推进,全程跟踪督办。整改领导小组先后召开6次推进会,对整改过程中各责任单位的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对整改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对各单位的整改进展进行督导把关,对于巡视整改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确保问题整改的有效落实。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市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我委着力围绕以下几个重点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在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严不实方面

  1.关于“2013年以来,委党组对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研判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委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判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严格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理论中心组学习。采取多种形式,深刻领会新形势下中央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三是明确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强化廉洁意识。将党组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从严治党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组织认真进行对照检查。10月份,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由分管领导牵头,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教育处、驻委纪检组参加,对全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治党、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关于“2013年以来,对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不及时,有的班子成员长期一人,无法进行民主决策,造成一支笔、一言堂”问题。

  整改情况: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明确人事教育处负责研究落实班子配备工作,从组织上保障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坚决杜绝“一支笔、一言堂”现象。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结合职位空缺情况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年底前完成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工作,为2家事业单位配备2名正职,为4家事业单位配备4名副职。“干部选人用人专项情况”已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专题报告。

  3.关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有的‘一把手’占用2处办公用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超标办公用房立行立改,巡视组指出的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已于7月31日前全部整改完毕。二是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2014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明确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再次自查;8月上旬,委办公用房督查工作组对机关处室、22家直属事业单位逐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现均已符合办公用房使用标准。三是严肃批评教育,委机关对3家责任单位和涉事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教育全委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二)在派驻纪检组查信办案不力,监督执纪不严方面

  1.关于“巡视组调取了2013年以来5名正处级领导干部的信访件,调查印证后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而纪检组均以‘查否’了结”问题。

  整改情况:纪检组组织专题会议,对2013年以来5名正处级领导干部的信访件,进行再检查、再梳理,按照纪律审查工作的要求,逐一进行分析研究,找准问题存在的原因,有针对性的进行全面整改。驻委纪检组进一步细化了查办信访案件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要召开线索排查分析会、线索查办方案讨论会、调查结论和调查报告研究会,对所有重要问题,一律通过会议研究、集体决策。建立健全信访案件线索处置汇报制度,办案小组要及时向纪检组汇报工作进程,纪检组要及时向市纪委相关室和领导汇报线索查办和处理意见。要求纪检组全体同志突出领会《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形成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

  2.关于“纪检组将涉及机关纪委书记的信访举报直接转交机关纪委办理,违反了信访工作纪律”问题。

  整改情况:巡视组指出这一问题后,纪检组认真检查对照,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存在问题的思想认识根源,结合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深入学习《党章》、《两个条例》和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尊崇党章、遵守党章、严守纪律、严格规定的意识,进一步完善现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修订了《信访举报工作程序》,抓好信访举报的接收、登记、录入、集体研究、问题线索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建立了信访举报移送、交办制度,保证依法依规办案。

  (三)在机关党的领导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方面

  1.关于“机关党委对党的建设缺乏研究,对基层组织党的工作指导不力,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机关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配专职党务人员。通过公务员遴选选配了1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现在已经到位;目前,又接收1名军转干部,已经办理完接收手续。二是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考评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年初梳理思路、半年督导检查、年终评议考核”制度,每年年初机关党委听取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思路、指导党支部订好工作计划、明确党建工作重点;半年时通过听取各支部工作汇报、现场督查等形式检查指导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年终通过党支部书记述职、党建考核等形式验收各支部党建工作。三是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以落实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五个工程”为主要抓手,从党员队伍理想信念强化、干事创业强化、廉洁从政强化和支部建设强化、党务干部能力强化工程入手,通过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以会代训、全程督导、问题约谈等形式,切实把党员队伍武装好、把基层组织搞坚强,让党务干部的业务素质有提高。年底前,组织22个到届的党支部进行换届,选好、配强支部书记,进一步加强支部班子建设。

  2.关于“局级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管理。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过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要求党支部认真做好支部工作记录,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日活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二是科学统筹。机关党委指导党支部制定好年度的组织活动计划,提前告知党员领导干部;针对领导干部工作繁忙的情况,每次活动做到提前通知,注意提醒,遇有重要工作产生冲突时,要做好时间的协调,确保领导能够参加活动。三是定期讲评。每半年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和讲评,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在领导班子会上对落实情况不好的提出批评。

  3.关于“有的支部发展党员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兼职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能力,通过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对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把发展党员的标准、程序和纪律弄清楚。二是加强检查。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委每年通过书面报告或口头汇报、查看党支部工作纪录等形式,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8月份,机关党委对2015年发展党员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查看了7个党支部的支部工作记录,对发展党员记录不规范的情况逐一指出问题所在,限期整改。三是从严问责。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机关党委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4.关于“有的党总支书记干扰下属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造成不良影响”问题。

  整改情况:2014年,委党组对此问题进行了调查,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在总支党员大会上作检查;2015年支部换届时,委党组决定不再将问题责任人作为支部书记人选。针对此问题,一是在全委系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9月份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组织学习讨论辽宁拉票贿选案,观看警示教育片,筑牢纪律意识。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组织换届选举的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明确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纪律,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全过程的监督。机关党委按照选举准备、大会阶段、选举后三个阶段,对换届选举党支部的各项方案、议程和人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严肃执纪。加强机关纪委的受理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尊重和保障党员和代表的民主权利,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选举规定、侵犯党员和代表权利的行为。对换届期间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情况属实的严肃处理。

  5.关于“有的支部不能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程序。要求党支部定期召开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年组织党员听1-2次党课。严格会议流程,每次会议和党课都要做好会前准备和会议记录,规范会议记录格式,形成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决议。严格请假制度,党员若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或党课的,必须提前请假,并另择时间学习会议精神。二是加强督导。各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如实登记。把是否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党员干部党性的一条重要标准。机关党委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并作为衡量党支部书记抓党建成效的重要标准,纳入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追究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贯彻“三会一课”能力,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对不称职的基层党组织成员,坚决进行组织调整。

  6.关于“尊崇维护党章意识薄弱,不主动、不按时、不足额缴纳党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时刻不忘党员身份。二是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印发《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党支部对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就2008年4月以来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自改,认真解决交纳党费不主动、不按时、不足额的突出问题。10月底已经完成了所有党员的党费收缴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公示。要求党支部每年将党费收缴情况向党员公布。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按月向党组织足额交纳党费。对无故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7.关于“有的支部借党员活动之机搞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也参与其中”问题。

  整改情况:2013年,驻委纪检组对此问题进行了调查,作出了对责任人严肃批评,主要责任人在党员大会作出深刻检讨,所有参与党员上缴餐费的处理。针对此问题,我委从党员领导干部抓起,从支部自身抓起,警惕党组织活动随意化、娱乐化,防止党内政治生活变味走调,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成为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重要平台。一是抓计划。指导各支部每月制定党日活动计划,对党日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具体细化,机关党委认真审核后实施,并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二是抓规范。要求各支部要以“三会一课”等形式严肃开展党组织生活,突出“两学一做”重点,切实提高质量,确保实际效果。三是抓讲评。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督导检查各党支部党日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同时,把各支部开展党日活动情况,在年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时予以通报讲评,作为评议考核、评选先进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党日活动有效落实。

  (四)在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5名处级干部违规借用关联和下属单位车辆”问题。

  整改情况:委党组重申相关纪律规定,要求全体干部公开承诺不借用下属单位和关联企业的车辆。其中涉及到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问题,待市纪委移交线索、调查核实后,严格按党纪党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进一步处理。

  2.关于“有的事业单位违规收受饭店储值卡”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此问题发生在2012年前,2015年驻委纪检组根据举报线索对此问题进行了调查,作出了对中心主任进行警示谈话,要求其建立健全廉政工作相关制度的处理。委责令责任单位约谈所有业务合作单位,提出廉政要求,并签订《廉洁约定》;涉事单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进行深刻反思、剖析问题本质,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五)在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个别干部兼职取酬,2名干部未经批准兼职”问题。

  整改情况:委党组成立专项核查小组对干部兼职取酬问题进行了调查,责任人已经退回所取薪酬。委党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提出严肃批评,并要求责任人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深刻检查,相关情况已经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专项报告。9月14日委党组研究决定:责任人停职检查,待市委组织部有明确回复意见和市纪委调查核实其违纪问题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对于两名干部未经批准兼职的问题,委党组对两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及相关规定精神,进行了处理,其中1 人已主动辞去了兼职职务,另1 人符合干部在企业兼职条件,将报委党组批准同意后补办相关手续。同时,由人事教育处牵头,对全委系统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清理,确保不出现违规兼职行为;对于经批准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的领导干部,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对于其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要求每年年底书面报告委党组,杜绝出现违规取酬现象。

  2.关于“个别单位和干部在巡视期间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委领导在委主任办公会上对存在此问题的单位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涉事单位的负责人作出检查。2名涉及此事的责任人在本单位办公会上作出深刻检讨,与会人员对两人进行了严肃批评,中心要求其他人员引以为戒,如实向组织汇报情况,严禁此类问题发生。

  3.关于“个别党总支书记在换届选举中反复点名要求推荐候选人”问题。

  整改情况:2014年,机关党委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委党组作出了对负有主要责任的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在总支党员大会上作检查的处理;2015年支部换届时,委党组决定不再将责任人作为支部书记人选,责任人已不再担任支部书记。今后,机关党委对换届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对存在问题苗头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打招呼、说情的,给予严肃批评,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以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六)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方面

  1.关于“用假发票冲抵的方式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责任单位已于2015年1月起,将全部补贴纳入当月工资总额,杜绝发票冲抵的方式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出现,并先后修订和新定15个与财务有关的管理办法,梳理了23条规范性流程,制定了18个标准化表单,形成了行之有效内控制度体系。

  2.关于“3家单位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3家单位违规发放福利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给其他单位以警示;二是认真查找问题根源,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事业单位政策指导,规范工会经费使用范围;三是积极整改,2家责任单位已经将工会活动购买的运动服装进行回收和统一管理,供以后参加集体活动借用。针对1家单位近年来在传统节日时,使用创收收入发放元宵、粽子、月饼等食品的问题,委党组决定对作出决策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涉及到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问题,待市纪委移交线索、调查核实后,严格按党纪党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进一步处理。

  3.关于“有些基层单位仍存在违规发放汤圆、粽子、月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24家直属单位进行了自查,对2家使用工会资金违规发放物品的行为,要求责任单位在福利发放物品和形式上进行规范;对3家使用行政资金或创收资金违规发放物品的行为,责令责任单位采取实物退交、原价退费、停止发放等形式进行问题整改,委党组对3家单位负责人提出严肃批评,对3家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涉及到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问题,待市纪委移交线索、调查核实后,严格按党纪党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进一步处理。

  (七)在资金管理不严方面

  1.关于“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结余款滞留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委已于2016年8月8日向责任单位下发通知,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并对本单位承担的大额专项资金项目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发现除枢纽平台建设项目外,另有三个项目存在变更或资金结余等情况,我委已经起草文件并履行相关手续,尽快上缴财政。

  2.对于“个别公司骗取财政专项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此事发生在2014年,在2014年5月6日至2014年6月20日,驻委纪检组已经牵头组织调查小组对涉事公司弄虚作假、编造材料、骗取资金一事进行了调查,并于2014年7月将全部的被骗取资金106万元收回上缴财政。

  3.关于“2013年经信委将所属企业转让资金存放至下属事业单位代管,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该笔资金涉及清偿债务和解决可能发生的诉讼、罚款等费用问题,我委将与市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商讨将剩余款项和未解决的事项一并移交,争取早日上缴财政。

  (八)在项目资金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关于“2家单位从项目资金列支与项目无关费用”问题。整改情况:涉及此事的责任人如数退还与项目无关的差旅费10601元。委督导存在此问题的2家单位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此事,并进一步梳理项目支出的审批流程,找到廉政风险点,修改和完善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和监督。委党组对涉及的2家单位的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提出严肃批评教育;对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问题,待市纪委移交线索、调查核实后,严格按党纪党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进一步处理。

  2.关于“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未设财务部门,缺少专业管理人才”问题。

  整改情况:责任单位通过聘用专职会计服务、配备专门出纳人员来严格财务管理;已从现有人员中挑选能力及业务水平较强的人员担任合作子基金的派出董事、监事,但与专业人员相比仍有差距。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机构调整合并工作,通过公开选聘发展基金母基金管理机构等方式,解决基金财务管理问题。

  3.关于“有的事业单位与服务供应商关系密切,信息化运维费用缺少有效监督,从未进行专项审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基础设施运维由原总包商全部迁移至六里桥政务云,进行专业设计制作服务分包以及安全咨询监管、基础设施运维、新增改造等项目独立招投标。二是从2017年预算抓起,取消固定“盘子”,打破“总包制”,按照“以事定资源”原则确定单位预算,引入多家服务供应商进行充分竞争;三是建立健全单位项目预算、执行的流程管理机制,年底前组织一次大额资金使用专项审计。

  4.关于“有的单位与服务供应商涉嫌编造假合同”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涉事单位在自创资金使用上,有决策不规范、合同签订不严密、合同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目前,责任单位建立健全了项目立项管理制度,修订了《合同管理办法》和《事业(创收)收入与支出管理办法》,严格自创资金收入与支出管理,规范项目合同管理、项目验收等管理工作,重点强化项目立项与过程监控,突出项目验收的规范性与严谨性,杜绝一切违规合同。

  5.关于“有的处室长期借用利益关系公司员工”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责任处室借调人员已退回。我委将严格执行《市经济信息化委借调或返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坚持“按需申请、从严控制”的原则,决不从利益相关公司或企业借调人员。

  对干部不如实申报个人资产和有些干部未履行出京审批手续问题,我委对个人资产申报进行了严格规范,进一步加强了干部出京管理制度,做到严格规范。

  三、继续深化和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市委以及市纪委、巡视组的要求,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把整改工作推向深入,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首都工业和信息化创新发展,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一)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委党组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成员率先落实“一岗双责”,各级各单位责任人分兵把口地守好廉政阵地,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党员干部遵守六项纪律的自觉性,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以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为重点,突出从严管理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党组织功能作用,努力把经信委党组打造成为聚焦主责主业、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主体,建设成为推进首都工业和信息化健康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抓好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推进巡视整改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在工作部署、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健全具体制度和保障措施,通过“签字背书”、“两个责任”双报告、“一案双查”、专项检查、加强结果运用等方式,使责任主体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推动形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的协调、推动和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加强责任追究,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接二连三出现问题的单位,既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责任扛起来、立场硬起来、纪律严起来。

  (三)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的落实,对照整改清单和整改要求加强督导检查,严把整改质量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各种问题特别是“四风”问题回潮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整改要求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全部到位。

  (四)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在落实具体整改任务的同时,注重发现和总结带规律性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努力在各个方面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把问题整改与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2月26日在北京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抓好京津冀协同发展、非首都功能疏解、高精尖产业发展布局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转变作风、完善管理、改进工作,努力把专项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创新发展的新成效。

  市经信委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入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全力推进首都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7587220;邮政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邮政编码:100029;电子邮箱bianjing@bje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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