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时间:2014-10-1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4年3月17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二巡视组对北京市财政局进行了巡视。7月11日,市委巡视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抓好整改落实的总体情况
市委第二巡视组向我局反馈意见后,我局诚恳接受市委巡视组意见,端正态度、周密组织、讲求实效,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深化认识,端正态度,以勇于担当的精神抓好整改。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局专门召开局领导班子全体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把巡视意见作为“清醒剂”,把整改问题作为领导班子改进作风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以抓好整改来体现政治上的清醒和自觉,体现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
(二)科学筹划,周密组织,以统分结合的方法推动整改。在“统”的方面,主要是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班子成员全部参加,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分”的方面,主要是对反馈的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分别落实到班子成员,并安排局内部分处室参与整改工作,发挥建言献策和监督整改的作用。
(三)综合发力,讲求实效,以实实在在的举措落实整改。我局在整改工作中坚持突出重点、坚决整改、务求实效的原则,注重解决具体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同步推进。对在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之前发生的问题尤其是历史遗留问题,也坚持不回避、不推卸的态度,敢于触及矛盾,积极解决问题。通过上下联动、综合发力,使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够的问题:一是按照市纪委要求启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试点工作,制定了实施意见并召开了推进大会。二是在局领导分工中落实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它业务工作的要求,并强化监察处监督执纪职责,确保驻局纪检监察机构能够聚焦主业,落实好监督责任。三是围绕落实“两个责任”,组织力量进一步研究党组班子、机关党委(纪委)、处室党支部及驻局纪检组、监察处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能划分、目标衔接和责任定位,制定了有关实施办法。
2.针对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公开不够的问题:一是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个案处理情况作了认真复查,并再次向市有关部门作了汇报,驻局纪检监察机构利用多个场合向全局作出了说明。二是对近几年的信访举报件进行了全面清查,逐一检查举报信原件和初核报告,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北京市财政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及问题线索上报管理办法》。三是结合近几年财政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驻局纪检组对本局26个重点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近两年提升任职的20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四是通过开展“财苑倡廉大家谈”、“学准则、知准则、守准则”等活动,增强廉政教育的多样性和有效性。
3.针对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涉权事项清理,初步梳理和确认全局现有涉权事项232项,其中行政审批11项、资金管理132项、对外服务39项、内部管理50项。二是总结推广部分处室采取的“集体办公”、“开门办公”、“去向告知”等做法,以及审减经费必须使用标准无歧义规范用语,必须有本处室两人以上共同到场并签字确认等举措,从加强工作细节管理上防风险、促廉政。三是将廉政风险防控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相结合,建立了预算编审委员会审议制度,实行财政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和政府购买服务,推进财政支农专项转移支付改革试点,扩大财政综合数据中心、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的覆盖范围,加大部门和区县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大额专项资金等公开力度,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试点。四是以财政监督、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绩效考评等协调联动的方式,积极防控廉政风险和资金损失浪费,牵头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严肃财经纪律、清理小金库、清查挪用专项资金和举借政府性债务造地标等专项整治活动。
(二)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1.针对过去对送节礼现象制止不力的问题:一是结合贯彻“三严三实”和市纪委“九个严禁”,提出严守“七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会议纪律、保密纪律),重申整治“吃拿卡要”的“八个不准”。二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在今年中秋、国庆前早提醒、早预防,向全市财政系统提出不得收礼、送礼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坚决杜绝收、送节礼等问题。三是严格禁止全局干部职工出入私人会所,严格内部公务接待等管理制度,防止节日期间出现其它违反廉政纪律的问题。
2.针对文多会多现象扭转不力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北京市财政局会议管理办法》,提倡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的方式,能用局内会场解决的就不外出,确需在局外召开的实行会议费事前审批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北京市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加强公文审核,凡是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和简报一律不发,能够合并办理的一律合并,注重提高文件、简报的时效和质量。三是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以网上传输、办理、发布、监控等手段,严格控制文件、简报的数量。
3.针对领导干部与普通干部沟通较少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把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作为与普通干部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二是班子成员经常到分管处室了解实际情况,每半年要与所分管处室的处级干部进行一次思想交流,利用一起研究工作等时机,多角度了解干部思想动态。三是班子成员认真接待主动反映问题的干部,在第一时间处理好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干部所反映的问题。
4.针对局级领导和机关干部面向基层联系不紧的问题:一是完善局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办法,认真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制度,坚持到市级预算单位和区县财政部门做好调研工作。二是建立局领导班子与区县财政部门互动交流的工作机制,在业务工作和财政改革等方面加强具体指导。三是利用财政网站的“局长信箱”、“网民留言”专栏,收集有关情况、意见和建议,畅通联系基层、联系服务对象的渠道。四是将处室下基层调研纳入单位效能监察考核,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5.针对公车私用没有得到杜绝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局内公车管理的制度规定,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和教育责任。二是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统一停放,因工作需要须将公务用车停放在其他区域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节假日期间还组织力量对全局公车集中停放情况进行了核查。三是在局内提倡绿色出行、低碳出行,尽可能减少公车使用,并积极做好正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针对有的班子成员在集体领导中参与不够的问题:一是开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专题学习,进一步学习理解“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重要原则,加强对财政全局性工作的研究与思考。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对“三重一大”等事项进行科学审慎决策。将上会议题和讨论材料提前送达班子成员,在会前进行比较充分的思考、准备和酝酿。三是完善重大事项局领导及时沟通机制,要求班子成员加强对重要情况、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和相互沟通,对局内会议讨论决定的非涉密事项,均在局内网公布。四是严格落实局领导AB角工作协调制度,在相互协作中增强对不同分管范围内工作的了解熟悉程度。
(四)在纠正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保障特殊化方面
针对部分群众反映领导干部搞特殊化的问题:一是围绕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车使用、个人事项报告等出台五项规定,对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保障加以规范和约束。二是在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已经对照检查个人住房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巡视整改要求,由班子成员对个人住房情况再次进行确认和说明。三是对局、处级领导住房进行认真核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向群众进一步说明了情况。四是对报销物业费不规范的问题,按照巡视组要求,认真纠正,严格管理。
(五)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
1.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在市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对4名已任职的干部进行重新考察;其余干部严格按照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强化局党组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责任,严格把握任职资格、年龄条件和选拔方式,注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三是认真落实我市关于非领导职数配备使用的规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坚持以工作需求为导向,做好处级单位非领导职数配备使用工作。四是围绕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教育培训、行为规范、业绩考核等完善相关制度办法,进一步提升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水平。
2.针对干部人事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认真核实群众存疑的个别干部任职资格问题,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二是加强借调人员管理,严格借调人员审批程序,明确各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增借调人员,对于经批准的现有借调人员严格按借调期限执行。三是对全局干部个人档案基础信息开展集中核查,对发现的信息不准确问题,经核实后按规定程序更正。四是认真规范干部考察文书档案、原始材料和干部任用记录,通过做好基础资料工作完整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痕迹。
(六)在加强内部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
针对内部管理存在不够严格、不够节俭的问题:一是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抓紧研究和上报我局对存量房屋的处理意见。二是盘点、核查公物仓物资,其中86件资产涉及的4个单位均已按规定办理了借用手续、明确了归还时限,1件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报损处置手续。同时,进一步完善公物仓物资管理处置办法,嵌入信息化监管手段,并按要求向上级专题报告有关情况和办法。三是在本局预算资金安排和支出执行上,从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和加快支出执行进度入手,进一步压减结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严格规范信息化建设运行经费管理,明确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和落实情况必须经局信息化领导小组集体决策,严格执行《北京市财政局信息化管理办法》,完善运维服务、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新建及升级项目立项管理、信息化项目采购管理等工作规程。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项目的同时,对现有系统进行整合、优化、提升,进一步降低运行维护成本。六是严格规范局内聘用中介机构工作,建立使用中介机构评估、审议机制,实行统一评估遴选、统一研究审定、统一付费标准、统一监督管理。七是严格按照编制核定和控制机关后勤人员,加强对后勤人员的管理考核,规范后勤服务外包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加强财政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努力提升财政内部管理水平,为完成财政中心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证。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启动的整改事项继续紧抓不放,逐个对号销账;对目前已开展前期基础性工作、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进一步加大推进整改工作的力度。同时,针对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的特点,切实树立“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的警醒意识,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严防已经解决的问题出现“反弹”和“回潮”。
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从严治党提出的八项要求,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要以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推动局党组的实施意见和机关党委的实施办法得到有效执行,使党组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基层党组织的经常性工作责任真正得到落实。要进一步强化驻局纪检组、监察处的监督责任,始终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发力,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切实发挥好以监督责任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作用。
三是扎实推进财政工作。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注重调动精气神、激发正能量,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抓紧制定我市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今年第四季度的财政收入管理和预算支出执行工作,扎实做好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在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支持打造“高精尖”经济结构和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圆满完成财政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88549511;邮政信箱: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 邮政编码:100048;电子邮箱:bjsczjdb@126.com。
中共北京市财政局党组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