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4年10月20日至2015年1月9日,市委第四巡视组对顺义区进行了巡视。3月30日,市委巡视组向顺义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实施情况

  区委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具体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精神特别是关于做好巡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与整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顺义的事情可以干得更好”的认识,通过加强学习、强化教育,确保全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都能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深刻领会郭金龙书记强调的“要自觉把巡视当作对首都各项工作的‘把脉问病’,当作对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讲政治、转作风、重廉洁的‘健康体检’,当作对北京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的‘综合会诊’”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做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精神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所有整改落实工作均由区委承担主体责任、负总责,对反馈的问题逐一对号入座,逐项对账销号,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区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起相应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将巡视组反馈的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细化分解为21项具体任务,每一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区级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并要求各单位之间主动沟通、加强协调,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特别是突出立行立改,对于能够马上改正的,立即予以改正,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巡视整改的实际效果。

  (三)注重建章立制。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为防止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反复、反弹,坚持在完善各项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既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制度机制,也注重把巡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为制度规范,构建起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体系,确保切实用好巡视成果,以点带面,针对共性问题,推动问题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存在的认识偏差重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加强思想教育。区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大了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力度,及时、全面地传达学习中央、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特别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等指出的我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向全区进行通报,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建才是最大的政绩的思想认识,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纠正认识偏差。加大干部培训力度,突出全员培训,将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干部培训教学体系,增加内容比重,加大典型案例教学力度,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开展宣讲活动、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引起广大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高度重视。编制《干部监督政策汇编》,突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重要廉政法规内容,引导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加大曝光力度。开设曝光台,对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在各类媒体上进行集中通报曝光,并对查处的重大、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和专题通报曝光,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传递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人民群众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和满意度。截至目前,共对2015年以来区纪委查处的8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在区“绿港清风”廉政网和北京纪检监察网进行了通报曝光。

  2.关于缺乏主动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问题

  整改情况:

  加强人员力量。从市纪委引进法学专业、具有多年纪律审查工作经历的专职纪委副书记。优化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在设置三个纪检监察室、一个案件监督管理室的同时,将学历高、能力强、政治过硬、适合从事纪律审查工作的精干力量向纪律审查部门倾斜。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抽调部分人员到案件部门开展“以干代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审查能力。

  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导向。加强对基层党委和纪委纪律审查工作情况的督办和检查考核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强化责任,督促基层党委和纪委切实承担起查处群众身边的消极腐败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的工作职责。今年5月份,区纪委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有19个镇、6个街道、11家派驻单位、3家重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的纪律审查工作会,部署督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

  抓好工作源头,深入挖掘和规范管理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源主渠道作用,加强信访举报排查力度,健全完善信访举报件分析排查机制,对信访线索进行全面摸底梳理,集中精力受理和处理好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要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定期梳理上报掌握的问题线索,并明确反映区管干部的问题线索,一律由区纪委案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拟立案、初核、函询谈话、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的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以及乡镇街道等基层党员干部中发生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以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中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小官贪腐”问题,认真查办市委第四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2015年1-5月,区纪委已初核问题线索19件,立案20件,同比增长300%;党政纪处分13人,同比增长116%,案件查办工作呈现出良好态势。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定期统计分析信访举报有关情况,强化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和教育的工作责任,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2015年1-5月,约谈党员干部26人次。

  3.关于执纪问责“高举轻打”或“轻举不打”问题

  整改情况:

  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责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态度鲜明、立场坚决地大力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不枉不纵、不偏不倚、从严执纪的意识,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力度。加强党章、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市纪委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选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进行“以干代训”,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案件查办中做到把事实查清楚、把责任分清楚、把问责问准和问实。2015年1-5月,共选派12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各类脱产培训和“以干代训”。

  严肃案件查办纪律和程序。认真汲取教训,严格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等制度,规范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坚决杜绝跑风漏气、违纪违规办案等行为,充分发挥纪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能,对违反办案工作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坚决防止执纪违纪等“灯下黑”的问题。

  加大对违纪行为的纪律处置力度。正确处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关系,加强区纪委与区委组织部的沟通联系,对党员干部存在的有关问题,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加强申诉复查复议工作,切实保障党员权利。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安全事故严肃追究责任。

  4.关于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不够,相关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

  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加强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研究和部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召开的15次区委常委会中,共有10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涉及到研究讨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我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实施意见和我区“1+X”制度体系有关情况的报告等内容。同时,区委以一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此外,通过对全区各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两个责任”进行宣传、解读,确保将“两个责任”内容铭记于心、见之于行。召开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推进会,紧紧抓住履行“两个责任”特别是党委主体责任这个关键,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明确部署。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常态化机制,责成区委办公室与区纪委加强联系沟通,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及时提请区委研究审议。

  坚持以上率下、层层落实,建立分级分类分层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区委书记分别与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天竺综保区管委会党组负责人和各镇党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区委、区政府党组、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协党组负责人分别与区级副职签订责任书,区级副职与分管部门“一把手”签订责任书。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签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承诺书》,对自身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进行承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签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承诺书》,对自身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进行承诺。

  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上常委会制度,制定出台《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常委会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围绕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出台了《顺义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顺义区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制、机制不完善,相关机构作用发挥有限问题

  整改情况:

  强化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通过定期召开会议、文件传阅等方式,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情况、重要进展、重要安排和重大敏感疑难问题等进行研究审议。

  强化区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意见,通过建立定期会议、线索移送、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大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中的沟通协作,增强案件查办工作合力。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指导意见,统筹部署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形成“领导小组领导决策、联席会议组织协调、成员单位配合工作、专职部门督查落实”的工作格局。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项审计统筹结合,由离任审计为主向任中审计为主转变,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符合党政领导干部履职特点的审计方式方法、评价内容、责任标准,推进责任制、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同时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依法移送违纪违法线索。2015年1-5月,已开展经济责任审计10项。

  6.关于“一岗双责”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

  强化教育考核。加大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市委、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意见的学习宣讲工作力度,通过实行“两个责任”制度上墙、举办“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层层签订责任书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纳入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增强领导干部底线意识。

  加大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发生腐败窝案、串案,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届内发生多起腐败案件的;发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和区委实施意见问题的;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引起群体性事件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生严重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问题,或在选人用人上发生严重不正之风,以及拉票、贿选问题的;对违纪违法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存在执纪不严问题的,以及发生其他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7.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

  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和支持。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摸底调研,全面掌握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纪检监察干部配备的基本情况,研究明确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央纪委、市纪委关于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区纪委为主的工作要求和实现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党政机关全覆盖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解决方案;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和条件,加强具有相关专业素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后备人才库和办案专家库,将有限的人员和编制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倾斜,配齐配强区纪委常委会领导班子,配齐配强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把政治素质过硬、第一学历较高、具有专业背景或经历的优秀党员干部,选派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

  8.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漏洞多问题

  整改情况:

  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储备。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有效减少论证不充分,仓促上马的情况。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研究制定《顺义区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顺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内审批程序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投资审批程序,促进政府投资决策的公平、公正、公开。完善中介机构管理。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咨询评估等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咨询评估等工作付费的规定》等相关文件,加强对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合规性。

  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坚持以评估定项目。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先评估、后审批”机制,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政府投资效益。2015年1-5月,完成27个政府投资项目评估,核减金额约3.67亿元,平均核减率17%,最高核减率56%。对于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建设工程,按照“去奢华、保功能”的要求,强化限额设计工作,严格按照审核投资进行施工建设。坚持以进度定资金。对区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强化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合规性。

  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过程监管。实施项目全过程管理。研究制定《关于实施全过程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管理的意见》,对项目策划、手续办理等各环节进行全方面、全过程、专业化管理。实施项目稽察管理。制定《建设项目稽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力度,保障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实施项目动态管理。试运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区政府重点工程信息。实施小额项目管理。制定《顺义区小额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对100万以下的使用小额财政性资金的中小工程招投标活动及责任主体、资金监管等方面做出规定。

  启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围绕2015年重点工程计划,以工程资金为主线,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工程实施总体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审计监督。建立社会中介机构及专家库。采取招投标方式,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2015年4月,已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纳入201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包括对纳入2015年区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建设实施阶段以及竣工交付阶段进行的全过程开展审计监督,对2015年已竣工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审计。

  9.关于拆迁补偿监管问题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严格行政审批。坚持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凡手续不健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及拆迁方案不落实的拆迁申请,一律不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严格资质审核。建立拆迁单位、评估机构资质审核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拆迁服务单位、评估机构坚决不予准入。严格现场监督。对拆迁项目采取时时跟踪、步步监督的动态管理,深入拆迁第一线,对每个拆迁项目进行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严格行政执法。严格执行房屋拆迁裁决规定的程序,确保在不影响被拆迁群众正常生活的前提下依法行政。

  及时总结全区拆迁工作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探索制定符合顺义发展实际、规范统一、可操作性强的拆迁工作指导意见。

  10.关于镇村财权监管不落实,违纪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

  加强镇级财政财务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镇财政财务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对账户开设、白条入账、预算外列收列支、专项资金挪用等问题进行严格限定,同时加强日常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规定落到实处。强化项目主管单位责任,通过开展绩效评价等方式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镇级财政监督检查机制,每年随机抽查几个镇对专项资金进行重点检查。开展全区会计人员信息登记普查,摸清财会人员总体情况,确保持证上岗。强化镇级财务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约束人、管理人。定期对各镇主管镇长和财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对各单位、各镇上报的各项目资金做到事前审核,事中实地检查,事后实地验收,确保专款专用。目前,正在开展对13个镇涉农资金的专项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将责令限期改正。

  加大村级财务管理力度。进一步深化“村财镇管”,健全完善村级“账款双托管”制度,理顺村级账务、规范会计业务,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和财务审计,确保做到专款专用,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避免出现体外循环、公款私存、违规挪用等现象。

  加大对镇村财务管理的再监督、再检查,将“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情况列为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

  11.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加快推进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按照政企分开原则,逐步将经济功能区所属企业、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及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企业的国有资产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稳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通过公司制改造、企业重组整合,有效规划整合资源、构建专业板块,促进国企做大、做强、做优。目前,顺燃控股公司、自来水公司、恒锋市政工程公司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地方工业公司改制方案、三家建筑企业产权界定方案已经区委专题会讨论通过,相关改制工作正在加紧落实。

  国资监管工作向二三级企业、重要子企业延伸。加强基础管理考核工作,健全检查、通报、整改、落实环环相扣的科学考评体系。加快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即时动态监控企业资产负债、重要人事任免、重大投资、重大合同、企业领导人员基础信息等情况,预计2015 年底实现试运行。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确定9家监管企业的16家子企业为重要子企业,对系统重要子企业一把手的任用实行审核、备案管理。加强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审核备案流程,实行分类分级、逐级审核备案的合同管理模式。

  抓牢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一、二、三级企业全覆盖”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加强监管规范企业投资经营行为,与企业建立畅通的诉求体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审核,实现全程监督。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国有企业重组整合缩短产业链,减少企业层级,降低国有资产经营成本。规范和完善年度审计工作。在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公司制改造过程中,按照《聘用审计评估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管理中介机构,加强资产处置监管, 使审计评估结果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经营业绩;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立和完善企业重要业务活动和关键业务环节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防范企业经营管理风险。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12.关于顶风违规问题

  整改情况:

  锁定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锁定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乱发款物、大操大办等具体问题不放松,及时发现“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按照“快、准、严”的工作标准,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涉事人员,快速查办,准确定性,从严查处;对发生顶风违纪、屡教不改问题的部门、单位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并切实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查处一起,曝光一起。2015年1-5月,共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11件,了结5件,有效促进了全区党员干部作风情况的明显好转。

  针对巡视组指出有的镇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改扩建政府办公楼的问题启动调查程序,在市委巡视组移交有关情况的基础上,已由区纪委成立专门调查组,进驻该镇开展专项调查工作,通过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一步查清了问题有关事实,下一步根据调查情况,将对有关问题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13.关于有些部门出现不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现象,消极情绪有所蔓延问题

  整改情况:

  着力在全区积极营造敢于担当、勇于创业、积极干事的良好工作氛围,对爱岗敬业的党员干部给予充分肯定、提拔重用,对消极怠工、不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告诫,必要时进行岗位调整。

  强化各部门自行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单位内部出现不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等现象的,甚至因此而贻误工作、造成影响、带来损失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14.关于享乐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强化制度约束,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公务接待费用年度总量控制,不得超过年度预算控制数,对超过预算控制数的公务接待费报销行为,一律予以退回,并把对食堂资金的专项审计作为年度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顺义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接待范围、接待标准、经费预算管理与结算、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

  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各单位内部食堂应遵守“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由单位财务主管具体负责食堂管理与监督,配备食堂会计,进行独立财务核算。会计科目的设置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加强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的管理,制定出台《顺义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顺财字〔2014〕48号),逐步完善我区经费管理制度,明确规范“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的开支范围,细化经费使用标准,全面规范支出行为,严控经费开支。

  15.关于执行有关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制定并下发了《顺义区财政局关于报送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的通知》,严格要求各单位如实填报《顺义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汇总表》和《顺义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明细表》。2014年12月,针对市委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指出的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公务用车专项摸底调查工作,并就全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已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总量及运行经费支出等方面的规定,严控车辆购置。自2014年以来,已全面停止一般公务用车的购置;对于已购车辆,严格实施运行经费预算管理,全面推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政府采购集中采购制度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制度。

  公务用车购置原则上实行“只更新、不新购”。对执法执勤车辆实行只可报废更新,不可新购,报废更新的审批程序达到逐级审批、公开透明、共同监管,要求更新后的执法执勤车辆应立即喷涂相应的执法标志,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着力解决超标准配车、借占用其他单位车辆等问题。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严控执法执勤车辆报废更新的审批制度,研究制定本区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配备范围、车辆编制、配备标准和使用管理等要求;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回单位停放制度和节假日封存制度。

  16.关于村民回迁的问题

  整改情况:

  积极做好回迁房的选址工作。回迁房选址在拆迁村没有地上物的土地之上进行,在拆迁之前就及时办理前期手续,在回迁房建成后,直接拆迁上楼。

  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对回迁房选址和设计方案都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公示设计方案和户型图,由镇政府、村委会盖章确认,保证按需而建;在异地回迁村庄,逐户征求村民意见,待回迁房建成后,对村庄实施拆迁,确保太平村问题不再发生。

  强化统筹协调力度。每月召开1次回迁房项目调度会议,认真梳理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提出解决问题的时限和要求,切实加快手续办理;将回迁房规划与我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相结合,确保居民居住方便,出行方便。

  17.关于区医院急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问题

  整改情况:

  加强领导调度。由区级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召开工程调度会,积极协调区卫计委、区住建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医院等部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督促落实。

  倒排工程工期。由区城建重点办牵头,对剩余工程进行全面核清,每周召开工程例会,及时制定可操作的进度保障措施,落实进度完成情况,确保2015年6月30日如期交验。

  紧密衔接投入运营时间。由区卫计委牵头编制投入运营使用计划,与工程竣工计划紧密衔接,不断压缩建安工程施工与正式使用之间的过渡周期,确保在2015年7月30日如期投入使用。

  (三)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8.关于违反机构编制和职数管理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严格制定整改消化计划。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科学制定消化计划,根据消化总量和时限要求,分批次推进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消化工作,确保在2016年9月底前完成领导职务干部超配消化任务,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非领导职务干部超配消化任务,截至目前已消化处级干部超配总数的54%。结合顺义区转型升级和深化改革的实际工作需要,对违反机构编制规定设置的单位进行分类消化,目前已经完成部分单位的机构撤并消化工作。下一步将结合北京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工作部署和区属企业改革重组等工作,全力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和“去行政化”工作,实现有关机构的撤并消化。加强对区委调整干部的监督审核。区委调整干部前,监督部门对干部调整方案进行严格预审。规范群团职数设置。研究制定规范群团职数设置的办法,制定《关于规范各镇、街道和区属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会主席(副主席)、团委书记(团工委书记)、妇联主席、残联理事长职务配备的意见(试行)》,明确各单位群团职数设置标准和相关干部选任程序。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将违反机构编制和职数管理规定的问题列入组织部门“12380”举报受理的重要内容,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及时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责任。

  19.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整改情况:

  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层面,一方面加强顶层制度设计,修订出台《顺义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任职资格条件和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科级干部审核备案制度,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制度基础。另一方面强化区属二级班子的主体责任,结合对区属二级班子的“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用切实管用的制度和广泛的民主监督,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层面,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严格履行请示报告程序,严格执行试用期等制度,以严格规范的选拔任用程序保障干部选任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选优配强班子,服务全区事业发展大局。同时,严格遵照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纠正和处理。

  20.关于照顾性安排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认真对照“好干部”标准,不断强化区委“注重事业发展需要、注重保持人才优势、注重班子整体功能、注重突出党性锻炼”的选人用人导向,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突出考核评价的主体作用,强化领导、同事、公众对干部的综合能力评价,结合干部工作经历,对干部进行综合考评,让干部在实绩工作和干群评价的基础上,进行“横排竖比”,形成公开透明、竞争激励、充满生机的选人用人机制。同时,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二级班子向区委推荐干部的程序,明确推荐责任和要求,并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形成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工作氛围。

  21.关于镇街编外人员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

  在对编外人员的岗位分布、工资标准、合同签订情况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拟订乡镇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规范编外人员的招考录用、合同签订、日常考核、工资薪酬、退出机制等环节。

  积极推动现有镇街编外人员的分类清理规范。对在各镇管理、辅助、专业技术岗位上提供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的编外人员,拟设定聘用比例,严格实行限额管理。按照各镇街职能、工作量、编制数量和人口、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类,分档次确定各镇编外人员控制比例。超出限额的编外人员采取转岗分流、自愿离职、解除合同、自然减员和退休等方式,分阶段依法依规逐步消化清理。对于为镇街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编外人员,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框架下,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统一消化,通过拨付项目专用经费,由相关公司负责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服务,变“花钱养人”为“花钱养事”。纳入购买社会化服务范围的人员,要全部从直接聘用或劳务派遣等用工形式中退出。

  根据全区编外人员情况,在五年内完成对现有编外人员的清理规范工作。确保五年后各镇街编外人员达到本镇街目标控制比例,全区镇街编外人员总量控制在编制总数的50%以内。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对各镇街五年内编外人员清理规范情况进行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目前,整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区委将按照中央、市委的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强化责任、细化举措、标本兼治,不断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市委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一一对应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在抓好巡视组指出问题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自纠,以抓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的力度抓好其他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拓展整改成果。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区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四是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9440431;邮政信箱(101300)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中街1号,中共北京市顺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监督管理室;电子邮箱jij@bjshy.gov.cn

 

                                                                                            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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