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3月3日至4月29日,市委第五巡视组对北京建筑大学进行了专项巡视。7月12日,市委巡视组向北京建筑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校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和开展整改工作的基本情况

  学校党委以高度警醒、负责的态度,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对市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全面看待、正确对待,始终把抓好落实整改工作作为学校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识充分、措施有力、效果显著。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认真部署整改工作。巡视组反馈意见后,7月13日,学校党委召开党委常委会,严格对照《市委第五巡视组对北京建筑大学的巡视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巡视反馈意见》),研讨、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分管校领导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层层分解、细化整改任务,确保责任到人,为推动落实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两个月来共召开6次党委常委会、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期间还召开各类专题会、协调会、督导会23次,推进落实整改任务,建立逐级传导责任压力机制,畅通责任压力传导渠道,整改任务压实压细到支部,明确整改步骤、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深入研讨、细化方案

  校领导带头学习、研讨《巡视反馈意见》,以上率下,组织分管单位、部门开展《巡视反馈意见》的学习,重点强调结合实际工作,瞄准巡视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依据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提升整改工作针对性。通过深入的学习与研讨,明确整改任务,形成工作方案,为巡视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7月21日上午,党委常委会开展整改工作专题研讨,通过了《中共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7月21日下午,召开全校正处级干部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对巡视整改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和规矩意识,提升对重点整改任务的认识水平,逐项具体布置整改落实工作。

  (三)聚焦问题、责任到人

  学校党委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统筹结合,把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和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深化学校综合改革、优化调整两校区办学布局、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提升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建设能力等中心工作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围绕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题调研与重点约谈等方式,制定严格细致的整改举措,建立整改台账,严格实行责任制,将整改任务细化到岗位、落实到个人,明确时间节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进,确保巡视工作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工到位,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指导、亲自督促。

  (四)完善管理、狠抓落实

  通过巡视整改工作来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制度,以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在制度的约束下,确立政治规矩和政治意识,从严治党和管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自2015年以来,学校共组织制定和修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的制度性文件51项。巡视整改以来,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又完成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15项,进一步完善了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切实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为确保各项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学校党委强化了巡视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定期督查督办、制定巡视整改督察督办通知和督查督办单等形式,严格对照《市委第五巡视组对北京建筑大学的巡视反馈意见》和学校相关文件,进行督查考核,狠抓落实,先后与11个牵头机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商谈巡视整改工作45人次,督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学校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和开展整改工作的措施及成果

  (一)管党治党不严,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

  1.1针对“学校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系统地学习研究不够,结合实际查找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研究落实举措的针对性不够、实效性不强,不同程度的存在照本宣科地现象”问题。

  (1)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学习教育启动以来,学校党委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先后开展集体学习6次、交流研讨2次,党委书记讲党课2次,党委班子成员讲党课7次,支部书记实现讲党课全覆盖,推动形成了书记领学、导师助学、专家促学、个人自学“四位一体”学习模式,得到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五巡回督导组领导好评。今年以来,党委常委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议题16次,传达学习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和2016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等7次。将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工程”列为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并制定完成实施方案,做好分年度任务分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2)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全覆盖深度调研。全体校领导根据联系分工,以问题为导向,分别带领1个调研工作组,深入全校16个二级单位党组织、130个党支部开展调研。各调研工作组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个人访谈等形式深入开展调研,摸清梳理出基层组织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发展思路,为学校党建工作提供扎实的数据分析支撑,增强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问题的研究。校领导带头申报立项北京高校党建研究会重大课题,在完成北京高校党建研究重大课题《“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高校党委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研究》结题的基础上,成功申报北京高校党建研究重大课题《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视域下的高校院系党组织党建责任制研究》1项。加大党建研究重视力度,将党建课题上升为校级课题,2016年党建课题申报立项共36项,较往年有大幅提升,其中涉及全面从严治党研究课题24项,占申报课题数的66.7%,推动形成党建研究热潮,凝练形成一批体现全面从严治党新精神、展现学校党建工作新风貌的特色成果,切实以党建研究带动工作落实。

  1.2针对“学校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疏解非首都功能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不够坚定,在加快西城校区功能转移上,对师生认识不统一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少,寻找解决困难的措施和办法不多”问题。

  (1)学校领导班子按照中央和市委精神,坚决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大兴校区建成高质量的本科人才培养基地,西城校区建成高水平研究生人才培养基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协同创新基地”的“两高”布局,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两高”办学布局调整是学校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学校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提供的重要发展机遇,把学校打造成符合北京“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和首都核心功能发展需要的两校区办学新格局,把“两高”办学布局调整作为提升学校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机会,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实现学校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具有鲜明建筑特色的高水平、开放式、创新型大学”。

  (2)学校领导深入二级单位了解两校区办学可能带来的困难并做了大量细致思想工作,统一师生思想,提高认识,于2016年6月21日召开两校区办学工作会,制定《北京建筑大学关于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扎实推进两校区布局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和推动两校区办学调整工作。针对两校区办学对师生教学、科研和后勤保障带来的困难,学校通过落实发展理念,落实规划引领,学科建设引领,切实抓好民生,通过打造公共服务空间、解决好师生出行、加快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服务师生员工,提高办学效益。依据两高布局要求,落实以研究生为主体的教学管理服务机构向西城校区集聚,以本科生为主体的教学管理服务机构向大兴校区集聚。截止2016年9月10日,完成了两校区调整的阶段性目标,本科生疏解工作年度任务按计划顺利完成。

  1.3针对“班子部分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强调多,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分析和落实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1)实施“党建首问制”和“廉政首问制”,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坚持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

  (2)提高制度执行力,压紧压实党建责任。严格执行《中共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和《中共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装在心里、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中。

  (3)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继续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全覆盖深度调研,采取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摸清底数,查找问题,推动整改。

  (4)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不力没有达到问责程度的,按照相关规定对党政负责人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

  1.4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向下传导过程中层层递减”问题。

  (1)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大在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力度,提高党员讲纪律讲规矩意识。

  (2)建立健全党建述职和考核机制。党委组织部制定《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履责意识,规范履职行为。修订《北京建筑大学处级单位和处级干部考核办法(试行)》,加大党建工作权重,完善党建工作指标体系,切实发挥考核督促党建责任制落实的作用。

  (3)实施党建工作检查和督查督办机制。党委采用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问责必严。

  2.党的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2.1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还不平衡”问题。

  (1)夯实党建工作的组织基础,制定《北京建筑大学二级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工作指导,确保程序规范,年底前完成二级单位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2)大力加强党支部建设,开展党支部建设情况评价,深入了解分析全校党支部建设状况,党委组织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设置的意见》,创新和优化党支部设置,对规模过大的学生、退休等党支部进行调整,共增设6个党支部,选优配强支部书记,激发基层党支部活力。

  (3)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建立党支部“六个一”组织生活模式,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规范性和制度化,做到党支部组织生活有记录、有要求、有指导、有检查、有质量。

  (4)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要求。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落实培养联系人制度、培养考察制度、共青团推优入党制度、政治审查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发展党员票决制度等,保证发展程序规范,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2.2针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实效性不强。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庞杂,既有学校层面的专项工作会议,又有学术报告,冲淡了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分层分类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不强,对普通党员的教育培训覆盖面不足”问题。

  (1)根据巡视整改意见,统一思想,按照《北京市宣传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实施办法》要求,围绕“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能力素质教育、破解发展难题”等四个主题,科学设置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更加突出政治理论学习主题,确保把政治理论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体内容。

  (2)进一步完善学习管理制度。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需求,分层分类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坚持贯彻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完善《党员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强化党员教育培训中校党委规划指导、二级单位党组织细化监督、党支部贯彻实施、党员个人自学四个层面的作用,充分利用北京高校教师党员在线、“两学一做”学校教育专题网站、与宣讲家网站合作设立党员学习专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发挥新媒体的作用,扩大党员教育培训的覆盖面。校党委、二级单位党组织、党支部根据党员教育培训的需要,分级配发学习资料,校党委配发通用的学习资料,二级单位党组织根据本单位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内容配发学习资料;党支部结合学习主题购买学习资料。

  2.3针对“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不严”问题。

  (1)加强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中共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对核拨经费方式与额度、经费使用范围与支出比例、经费使用流程进行明确规定,规范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的同时提高经费使用效果。

  (2)制定《中共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检查工作,严格处理违规使用党建工作经费报销问题,古北水镇旅游景点门票违规报销经费(5250元)已全部退回,订购《专家诊治高血压病》书刊费已从党建工作经费调到离退休活动经费中支出。对5名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不规范负有直接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深刻检查。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从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上严格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尤其是杜绝类似古北水镇既是学校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又是旅游景点使用党建工作经费报销门票问题的发生。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3.1针对“学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结果重视不够,没有运用到年度考核、干部奖惩及选拔任用等工作中”问题。

  修订《北京建筑大学处级单位和处级干部考核办法(试行)》和《北京建筑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结果列入考核指标体系并运用到考核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

  3.2针对“学校党委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偏软、要求不严,对违纪违规干部问责不够”问题。

  (1)党委组织部制定《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若干规定》,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管理与监督,从严管理干部,强化讲纪律守规矩意识。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管理,严格执行干部请假制度。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全部由学校统一管理,因私出国(境)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加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宣传教育和对不如实申报行为的处理,通过OA系统严格执行干部请假制度。

  (2)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建设,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3.3针对“学校党委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1)8月12日,学校党委召开党委常委会,重新调整和优化领导班子分工。明确纪委书记只负责分管纪律检查、监察和信访工作,不再分管学校其他党政事务,确保精力聚焦主责主业。

  (2)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纪检监察队伍。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根据学校“三定”工作方案,增加纪检监察干部编制2名,其中增设监察处副处长1名已选配到位,更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力量。

  3.4针对“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权力配置不合理,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不到位”问题。

  (1)学校于8月12日召开党委常委会,重新调整了校领导的分工,将基建、后勤和校企工作由原来一位副校长统管,调整为两位副校长分管。

  (2)研究修订《北京建筑大学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法》,对于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工程项目严格履行招标程序,严格履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程序,杜绝以直接发包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3)依法加强对校企承揽学校工程的规范管理,明确了相关回避规定,强化问责制度。凡有学校企业投标时,基建处不派人员做甲方代表,今年8月以后招标工作已全部实施。加强监管,杜绝学校企业在同一项目中既承揽的施工又承揽监理,今年8月以后新开工项目已全部实施。

  (4)学校“五位一体四级实施”的基建工作机制基础上,强化基本建设的内控和风险管理,以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流程为主线,与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一起对可能产生的风险点进行逐一梳理,明确提出了每个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和责任主体,构建了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制度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以制度约束权力,用程序规范管理,通过强化内外监督,使我校的基本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勘察设计、工程招标、合同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工期控制、变更洽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及资产交付等环节管理更加规范,促进我校基本建设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4.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力度不够,执纪问责宽、松、软。

  4.1针对“学校纪委落实‘三转’要求行动迟缓,对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要求认识不清,调整不到位”问题。

  (1)调整议事机构,积极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委退出与主业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原来牵头和参与的21个议事协调机构中,保留8个议事协调机构,减少62%。

  (2)聚焦主责主业,健全监督执纪制度体系。制定或修订《实行领导干部廉政约谈制度的实施办法》《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违纪案件通报工作规定》等10项制度,强力推动监督执纪问责的制度化建设。

  4.2针对“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乏力,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

  (1)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程序。制定《北京建筑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北建大纪发〔2016〕8号),绘制了受理信访举报工作流程,明确了每个环节的实施步骤、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以确保整个流程规范有序。补充调查了针对某处级干部的举报,完善了调查程序,依纪依规做出处理决定。

  (2)践行“四种形态”,落实“抓早抓小”要求。2016年以来,对6名未按有关规定因私出国(境)、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党内通报批评。严格执行《北京建筑大学违纪案件通报工作规定(试行)》(北建大党发〔2016〕18号),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

  (3)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项党内法规,推动党规党纪入脑入心。制定实施《北京建筑大学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工作方案》《北京建筑大学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工作方案》,布展3期党规党纪宣传橱窗,组织2期知识测试,全校党员干部参加知识测试,优秀率为100%。

  (4)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机制,每学期对涉及人、财、物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建立及早防范、及早发现、及早整改工作机制。提醒有关单位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二)对校办企业、资产与设备采购等领域监督缺位,廉政风险和资产流失风险并存

  1.对校办企业管理粗放,监管体系尚未有效发挥防火墙的作用。

  1.1针对“学校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资产界限不清,权属不明,对企业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未彻底进行清产核资。校企公司级数达到5级,层级过多、结构复杂、投资关系混乱,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隐患”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对未做产权划转的校办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办理北京建工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高校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股权划转、撤出或注销工作,建立学校为一级、资产公司为二级、其它校办企业为三级和四级的纵向垂直投资关系,达到学校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关系清晰、层级清晰、产权清晰状态,充分发挥资产公司作为学校与企业之间“防火墙”作用,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和漏洞。目前已完成方案制定和校内审批程序,正按法定程序办理,力争年底前完成。

  1.2针对“学校履行投资管理职责乏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收益分配制度尚未有效建立。学校给校企制定的利润指标刚性差,且没有与投资额和利润等挂钩,三、四级公司上缴指标缺失,没有形成合理有效的投资回报上缴制度约束,存在减损国有资产投资回报的制度漏洞”问题。

  (1)制定《北京建筑大学校办企业投资经营收益管理办法》,建立起核算规范、合理分配、监管有力的上交制度,堵住投资回报减损的制度漏洞,目前已完成初稿,力争年底前出台,从2017年起执行。

  (2)完善《北京建筑大学校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与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投资方、企业和员工的责、权、利,建立与经营业绩挂钩的长效激励机制,明确经营者承担投资回报指标及上缴指标的责任,解决利润指标刚性差的问题。

  (3)将建大兴业咨询公司和建广嘉业房地产公司等没有投资回报的企业纳入经营收益考核范围;对经营业绩不佳,不具有投资回报能力的企业,视情况考虑兼并或撤销。

  1.3针对“学校对校企财务监管不严格,对校企承揽的基建工程财务结算审核网开一面,存在提前预支大额工程款、用欠付的工程款抵减应上缴的利润等不规范现象。校办企业存在公费报销企业管理人员子女车票、个人旅游费用等不规范现象;早年在广东投资购买的3套房产处置不清、长期失控”问题。

  (1)加强校企财务监管,实施学校财务对校企财务业务指导与监管,加强对校企参与学校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规范工程款的支付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严禁出现用企业应上缴的利润抵减应支付的工程款现象。

  (2)学校对校企承揽的基建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工程结算程序,对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按工程预算、合同条款、形象进度及跟踪审计意见支付工程款,不得提前预支工程款;严格按照预算控制工程项目及进度。

  (3)对校办企业存在公费报销企业管理人员子女车票、个人旅游费用等不规范现象。一是要求各企业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对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是否存在上述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涉及个人费用报销金额共计5688元,于8月1日全部交回所属企业,已办理了财务入账手续;同时责令本人写出深刻检查并由组织部门对其批评教育。二是修订了《校办企业财务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三是探讨研究设计院等部分校办企业的体制改革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经营管理存在的责权不清及隐含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内控风险、税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4)对早年在广东投资购买的三套房产处置不清、长期失控问题,一是责成相关企业提出了具体处置方案,并完成了转让评估和租赁询价工作,10月份向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交处置方案,获得批复后依法处置。二是强化校办产业固定资产管理,自5月11日起,开展了校办企业固定资产专项清查工作,摸清了校办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提出了改进措施。三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形成规范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定了《北京建筑大学校办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四是拓展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增加固定资产管理功能,实现校办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

  2.学校对资产管理与设备采购监管不到位。

  2.1针对“对设备采购中的程序监管不到位,对采购方式违规的现象敏感性不足”问题。

  (1)为加强对全校的采购管理工作,学校完善了机构建设,单独成立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并落实了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2)学校进一步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多部门协调一致的防控体系,二级单位成立采购工作监管小组,建立相互制约的工作程序。

  (3)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加强对大额项目、重点项目的程序把关,必要时外请相关专业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复核;审计处、监察处严格按照《北京建筑大学招标采购监察工作办法》执行,对大额项目、重点采购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监察;每年度项目执行完毕后,学校相关部门对采购工作给予评价,作为来年各二级单位继续申报项目的必要条件。

  2.2针对“对采购后的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学校于2016年7-8月对全校的仪器设备验收上账、粘贴标签、领用借用手续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与整改;学校将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纳入了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提高二级单位负责人的资产管理责任意识;资产部门为提升管理效益和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与手段,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年底前出台《北京建筑大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管理办法》,实现校内共享和服务社会,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益。

  2.3针对“对大额采购资金使用的前期论证审批监管不到位,对二级单位的采买要求审核把关不严,致使部分设备采购后出现闲置、使用率低等”问题。

  (1)学校进一步明确了专项申报的要求,专项申报必须立足学校、二级单位“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加强实验室或实验平台建设以及学校各项建设任务论证,明确工作目标,以保证仪器设备等资源配置的科学合理。

  (2)资产管理部门公布学校大型仪器设备情况,用于各单位采购申报前的查询,避免重复购置,同时加强闲置仪器设备的调拨与调剂加快实验室建设,年底前完成未开箱设备的调试安装工作,建设学校设备共享共用管理体系,形成专管共用的良好局面。

  (3)学校严格审批程序,突出绩效导向,专项申报与使用绩效考核相结合,凡新购置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未达标单位,当年暂停专项申报或降低专项申报额度。

  (三)“四风”问题仍有表现,作风建设还需加强

  1.针对“会议多、陪会多、会议长、议而不决、效果不佳”问题。

  (1)继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会风的意见》,坚持好无会日制度,严格会议审批,从源头上大幅度压缩会议数量并控制会议规模。2016年1-8月较2015年同期会议数量下降18.7%,会议数量降幅明显,力争到年底会议数量下降40%。

  (2)完善两校区视频会议系统,召开视频会议;坚持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质量,注重会议效果。同时加强会前沟通,形成共识,同时倡导敢于负责、敢于承担责任的工作作风,避免议而不决。

  2.针对“学校的揭牌多、典礼多,形式主义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问题。

  学校党委责成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明确审批程序,严格揭牌、典礼等仪式的审批,从严控制数量和规模,注重实效、确保执行效果。2016年1-8月典礼、揭牌等事项较2015年同期减少幅度为45%。

  (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超职数配备等问题

  1.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增设机构,违规设置非领导职务”问题。

  (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实际要求,重新研究制定学校“三定”方案,积极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请示与沟通,重新梳理了内设机构和干部职数,已向市委组织部提交了《中共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关于机构设置和干部职数相关情况的说明》,并向北京市教委提交了有关编制、机构设置等情况的调研报告,提出了调整机构设置和干部职数的请示。待批复后在上级指导下加强相关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审批结果,严格控制干部职数和机构设置。

  (2)按照规定不再设置非领导职务,已免去巡视意见指出的1名非领导人员职务。

  2.针对“有‘带病提拔’干部的情况”问题。

  (1)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流程和关键环节。强化纪委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监督作用。2015年12月,已经免去巡视意见指出的1名“带病提拔”处级干部职务。

  (2)修订《北京建筑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条款,加强干部任前考察工作,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

  3.针对“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尚未完全形成”问题。

  修订《北京建筑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干部轮岗交流机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轮岗交流分类作出规定。对巡视意见指出的超过一定任职年限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其中,重点岗位已完成整改。目前,已经完成整改的共计7人,1人已经免职转任教师岗位,1人提任,1人已经退休,4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其他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已经启动,正在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进行,年底前完成整改。

  4.针对“全校104名处级干部中有75人‘双肩挑’,部分‘双肩挑’干部关注个人教学科研多,对学校管理工作精力投入明显不足”问题。

  (1)进一步规范“双肩挑”干部岗位设置和职责,明确“双肩挑”干部范围,聘任教师岗位的干部控制在30人以下。

  (2)修订《北京建筑大学处级单位和处级干部考核办法(试行)》,强化对“双肩挑”处级干部的考核力度,加强处级管理岗位职责考核,按照学校聘任规定减免教学科研工作量,为“双肩挑”干部对学校管理工作精力投入提供保障。

  三、学校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和开展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两个月来,全校上下齐心协力、全力以赴,经过方案制定、整改落实、总结验收三个环节,目前集中整改工作基本完成。截至9月12日,2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7项,占全部整改任务的68%;已经启动,年底前完成的有7条,占全部整改任务的28%;还有1条,经过和上级请示沟通,已向上级提交了报告,提出了整改举措和整改思路,但需要逐步整改到位,正在按照计划积极推进。但学校党委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整改成效只是初见成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校党委将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举一反三,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抓常抓严抓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全校上下要以此次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聚焦学校“十三五”发展目标,把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和推进学校“十三五”发展、深化综合改革、推动学校“两高”办学布局建设、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提升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建设能力等中心工作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在整改中强化,在整改中完善,在整改中提升,坚定信心、下定决心、上下齐心,盯紧问题不放松、不见成效不罢休,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为学校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推动学校各项事业进一步上层次上水平。

  (二)继续整改、巩固成果

  当前北京建筑大学正处于“提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我们把巡视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力指导,作为对学校发展的关心和爱护。本轮巡视工作虽然已告一段落,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我们将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巩固提高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或整改未完全到位的问题,制定有效举措,重点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立行立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让市委放心,让群众满意。

  (三)把握契机、乘势而上

  巡视整改工作既是对学校的严格审查,也是学校发展的良机。巡视整改工作为学校把脉诊病,提出了去除病灶的意见和建议,开出了一剂“祛病良方”,只有严格落实这些巡视整改要求,才能更进一步的促进学校的“提质、转型、升级”学校党委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巡视组的指导帮助下,团结带领各级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深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把握难得发展机遇;借助良好发展形势,取得更大发展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10-61209381;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纪委办公室;邮编100044;电子邮箱:yjw@bucea.edu.c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