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委员会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3月3日,市委第十二巡视组对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教科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4月21日,市委巡视组向教科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认识,统一思想,把巡视整改作为教科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

  院党委根据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整改决心

  全院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根据市委领导的指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全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巡视整改作为加强教科院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机遇,狠抓落实。2017年4月21日,巡视组反馈巡视结果后,院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办公会上领导的讲话精神,要求全院上下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提高认识、坚定决心,并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责任

  教科院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主动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协调部署、检查督促。巡视整改以来,院党委先后召开了7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梳理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了整改方案和具体整改措施。我院将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细分为44个问题,制定了60项整改任务,由院班子成员分别牵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照完成时限进行认真整改。针对选人用人、劳务费发放、新址建设等重点问题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制定专门整改方案重点推进。

  (三)层层组织发动,狠抓整改落实

  在巡视组正式反馈意见之前,院党委根据巡视自查和巡视组在巡视期间提出的问题,先行成立了整改工作小组,列出了64项整改任务,布置各职能部门就班子建设、中心组学习、党建基础建设、制度建设、干部工作等问题主动进行先行整改。2017年5月11日,召开了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和党支部书记会,进行了巡视整改工作动员,提高认识、凝聚共识。2017年5月24日,院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向全体党代表又进一步做了巡视整改动员,要求全院上下要从较高的政治站位去认识整改工作,要有深刻的反省精神和问题意识去对待整改工作,要用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态度去把握整改工作,要以高度负责和敢于担当的精神去落实整改工作。6月14日,院党委再次召开了中层干部会议,就巡视整改的专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各部门、各级党组织按照任务分工,认真组织、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坚持立行立改,确保取得实效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务必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问题解决无遗漏、整改推进无死角。针对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院党委果断行动,立行立改、应改尽改,一些具体问题得到了整改,见到了成效,26项文件制度得以制定和完善;对于需要分步推进和相对复杂的整改事项,组成专项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为下一步尽早全面解决打下了基础。

  二、严肃认真,狠抓落实,全力做好各项巡视整改工作

  两个月来,教科院按照“严肃认真、深刻反省、实事求是、立行立改”的原则,深入整改,各项整改措施取得积极进展,制定的60项整改任务中,已经基本完成了43项,相对复杂和需要分步实施整改的17项力争年底前完成。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

  1.完善体制机制,畅通实现路径

  一是完成党委换届,配齐院党委、纪委班子。根据我院党委长期未换届、党委会长期不健全的状况,我院多次与市委组织部、市委教工委进行请示沟通。2016年9月,在市委组织部、市委教工委的关心和指导下,教科院召开了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党委会、纪委会,配齐了院党委、纪委的领导班子,在市委巡视组正式进驻我院之前整改到位。

  二是进一步完善班子决策制度。完成院党委换届后,根据我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的体制特点,进一步修订了决策制度,确定了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分别为院内的决策会议,党政联席会为决策前的沟通协调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选人用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党员管理等工作均由党委会研究决策。同时,根据巡视组的有关意见,院党委就教科院有关体制问题,分别向市委教工委和市教委主要领导同志进行了汇报。

  三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院党委对巡视反馈指出的“2013年以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中未落实或无明显成效的问题”进行了专项细致的梳理,分析出了原因,并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提出了整改意见。经过梳理,没落实或无明显成效的措施主要是关于党委换届、推进新址建设及长期事业发展的内容。目前,院党委换届已经完成,事业发展的的内容正按班子任期目标的计划持续推进中,新址建设也正在全力推进中。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班子民主生活整改措施的落实,院党委制定了严格的督办方案,加强整改措施的督办,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认真落实党委总揽全局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推动事业发展的能力

  一是以我院第一次党代会为契机,吹响了面向“十三五”迈进的号角,与院行政共同制定了《北京教科院“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了教科院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首都特点和国际影响的高水平新型教育智库的目标。

  二是落实主责主业,紧紧贴近市委市政府、两委一室的工作重点,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支持,发挥好我院作为首都教育智库的作用。例如,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首都城市战略地位的要求,深入推进了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研究,主动承担了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重点课题《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首都教育地位、作用和变革趋势研究》等一批研究项目,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发起成立了京津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积极完善协同发展研究平台建设,并于2017年4月出版了《京津冀教育发展研究报告(2016-2017) 协同发展平台体系建设》;2017年6月2日,院党政领导班子专门赴河北省教育厅,就如何进一步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理论研究走向纵深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了新的思路。另外,根据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为迎接全国教育大会和首都教育大会的召开,教科院正全力参与和配合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进着首都2030教育现代化战略研究,相关的内容已经基本研制完成,为首都的教育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性建议。同时,教科院还围绕“十三五”首都教育发展规划的实施监测、中高考改革衔接的过渡政策研究等深化首都教育综合改革项目提供着智力支持。教科院还着力建设北京教育发展报告体系,系统梳理北京教育发展成就,努力提炼和打造教育发展的“北京模式”。

  三是强化担当精神,攻坚克难。一方面院党委用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班子的分工,重申了“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另一方面注意按照新的议事规则加强对复杂问题的集体研判,建立了通过共同研究、集体决定的方式,确保复杂工作和重大任务落地的工作机制。例如,2017年以来,围绕着力解决我院新址建设的问题,院班子召开了6次会议进行研究,在推动复工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又例如,围绕巡视整改中的难点问题,院党委相继召开了7次党委会进行专项研究,发挥集体决策的作用,有效推进了各项整改工作的深入落实。

  3.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实抓细各项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一是深入系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有关精神。组织全院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举办了处级以上干部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院党委制定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并已着手制定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配套制度。

  二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认真执行制定的《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建立了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考核机制。在进行基层党建工作检查同时对全院二级部门开展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的专项督查。还建立了定期研究意识形态的工作机制,建立了思想状况调查研判工作制度和网络信息舆情监控制度。

  三是进一步规范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根据中央的文件,教科院制定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制定了《2017年度的学习计划》并加以认真落实。按照计划,2017年3-6月,党委理论中心组已经开展了2次集中的理论学习,2次教育实践调研。

  四是进一步加强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按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承“崇德守正、为学强教”的院训的要求,教科院研究制定了《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职工行为准则》,对职工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日常社会生活中的行为提出了要求,并建立了职工思想道德问题考核“一票否决”制度。通过加强院训的宣传学习,创作了院歌,加强了教科院的组织文化建设,推进了良好的院风、学风、研风的形成。为加强对职工的关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人文关怀的实施意见》。

  (二)自觉承担党建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1.加强党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统筹力度

  一是建立党委定期研究专项工作的机制,制定2017年的党委专题会议计划,对一年中专项研究班子建设、巡视整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层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和群众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是重新制定了《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加强院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实施意见》,对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理论学习、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调查研究、联系群众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进一步改进党建工作薄弱环节

  一是全面梳理、修订、制定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科院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制定了《提高“三会一课”质量的实施办法》、《党建述职考评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从制度方面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下一步,还将制定基层《党组织工作细则》、《党员集中学习制度》等工作制度。

  二是建立了日常的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并将日常督查结果纳入年终党支部书记述职考核测评和党内评优的重要内容。2017年6月15日,院党委开展了基层党支部工作督查工作,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带队,党委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党支部活动记录等党支部基础工作情况,对全院19个二级党组织集中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三是建立机构变动报备制度,开展机构调整工作调研。根据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党委职能部门设置的问题,院党委组成机构调整方案研制小组,对机构调整进行了广泛调研,为下半年科学合理设置党委职能部门做好前期准备,在机构合理调整后统一向市编办报备。

  3.进一步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并就有关具体工作环节制定了《干部破格提拔暂行办法》、《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按照巡视反馈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民主推荐程序,适当扩大推荐和考察的范围,并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对干部公示期的要求,制定了《处级干部任前公示办法》。教科院还进一步加强了干部档案的管理,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二是规范相关机构设置,对院内非常设机构进行规范调整。一方面正式撤销了院志编篡办公室,相关人员和职能并入院办公室;另一方面规范了新址建设办公室,再次明确了新址建设办公室与基建行政处的关系,清晰了职能定位。

  三是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违规设置多个主任助理的问题,院党委研究决定自2017年6月起,全面取消主任助理岗位的设置、停发助理岗位的津贴,并正式废止了《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二级部门设置助理岗位试行办法》。

  4.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日常管理

  一是严格中层干部的出国(境)的管理,建立健全了中层以上干部出国(境)上会审批制度,再次明确中层以上干部出国(境)必须经过党委会议通过,自2016年12月接受巡视以来,所有中层以上干部的出国(境)事项均通过了党委会议的集体研究。还制定了《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办法》,对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照的管理和使用审批程序进行了规范。

  二是加强干部的培训工作。制定了干部培训管理办法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对组织干部培训和干部参加院内外有关培训进行规范,提出了工作要求,强化了管理。

  三是开展干部社团兼职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对院级领导班子和退休局级领导在社团、社会组织和企业中的兼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截止到6月,我院3名在职市管干部各清理了一项社会兼职。目前,我院共有4名在职市管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8人次,无企业兼职和领薪、补助和费用报销情况,比清理前减少3人次。同时我院也对全院处级干部兼职进行了清理。

  四是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个别退休干部在企业兼职取酬问题进行核实处理。经核查,该同志的兼职是由院班子研究决定的,由于对相关政策把握不准,出现了违规兼职取酬的情况。院党委已经与该同志进行谈话,并要求其退还在企业兼职期间所获得的报酬。截止目前,该同志态度积极,认真配合组织工作,全部退回在企业兼职期间获得的报酬152064元(税后)。

  五是对专项巡视指出的3名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根据核查的情况和有关规定,院党委对相关处级干部进行约谈函询,批评教育。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工作,我院制定了《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实施办法》,对相关工作进行细化和规范。

  (三)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全面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首先,我院建立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问题的工作机制和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的机制。制定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并于6月14日召开了教科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专项部署了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院党委书记亲自向全体中层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做了《从严治党 廉政建设 监督执纪 责任在肩》的党课报告,详细解读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对各二级部门和各级党组织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党委主体责任提出了要求。其次,党委与纪委联动,根据新的形势要求,加强了对工程建设、科研课题、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工作,加大了对具有教科院自身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研究的力度,力争形成新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标准。

  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院党委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全院层面统筹谋划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了责任主体、工作机制。我院还制定了《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强化对二级单位的压力传导。首先,院党委重新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与各二级部门和党组织的负责人重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二级部门和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其次,正式建立了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年度考核检查。在进行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的同时对全院二级党组织开展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底的述职考核。第三,在全院二级党组织中全面配齐了纪检委员,并制定了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充实了基层纪检工作力量。第四,制定了北京教科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工作办法》,由院纪委从普通党员、民主党派人士、普通群众中聘任党风廉政监督员,加强对全院各级领导干部、党员的监督。第五,建立和完善了党委纪委联动机制,确定了党委纪委工作会商研讨机制、党委纪委情况沟通机制、党委纪委协同工作机制、党委纪委联动办案机制、党委纪委警示教育机制,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合力。

  四是做好个别违纪违法职工的处理。对于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个别职工违纪违法问题,院党委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对已被国家机构判刑的人员,已于2016年对其进行了双开处理;对个别教研员的不良行为,院党委已于2015年作了处理,对该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年度考核中给予了暂缓考核的处理;对巡视指出的原个别处级干部的问题,正在按程序核查处理中,待核查清楚后按照相关党纪党规进行处理。同时以案为例,在全院开展警示教育工作。

  2.认真落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结合“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2017年5月以来,全院各二级部门及院属企业针对自身的工作,开展了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共查摆出了159项风险点。注意加强日常监督,发挥财务审核、审计监督的作用,通过实施效能监察,重点突出大额资金项目,对二级部门承担的项目进行有效监管。

  二是推进监督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根据中央和市委有关纪委工作文件要求,与院党委共同出台《廉政谈话函询制度》《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办法》,并正着手研究制定《纪委执纪监督办法》《纪委监督执纪办法》《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办法》等工作制度,积极落实“三转”要求,规范工作流程,改进工作方式。

  三是强化对新址建设的监督。制定了《新址建设廉政监督办法》,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针对新址建设工作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并建立新址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月例会制。充分发挥院职能部门、监理公司、审计事务所、法律顾问等机构的审核和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四是强化对科研课题管理、科研经费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督促院内科教研管理处、财务处、规划办、基建行政处等重要管理部门仔细查找廉政风险点,并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科研课题、科研经费、固定资产等相关管理办法,降低廉政风险。目前已制订《横向项目(课题)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其他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正在陆续制定和修订完善当中。

  五是全面加强纪检队伍建设。认真落实院纪委会议事规则和院纪委委员职责,要求每一名纪委委员履职尽责,提高工作水平。协助党委,选配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担任各基层党组织的纪检委员,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基层党组织的纪检工作和监督责任。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

  六是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对有关问题未执纪问责的情况进行核查,并进行了处理:

  (1)组织专项小组对2016年以来劳务费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核查。经核查,2016年的劳务费发放基本符合我院2015年出台的规范劳务费通知的精神,但确有少量不合规的地方,已要求相关人员退回不合规的劳务费,共计14400元。。

  (2)关于未对2013年院有关部门组织考察用公款旅游的问题未进行党纪处理的问题,我院再次进行核查,调查函询了相关人员。据核查,2015年教育部延伸审计指出考察活动的问题后,院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了整改,要求参与人员退回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10400元。根据核查的情况,考虑到当时的组织者和多数的参与人员已退休的实际情况,决定对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活动的普通党员进行函询与批评教育。

  (四)加强科研经费、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管控,严控廉政风险

  1.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规范经费使用

  一是退还不合规的劳务费收入。认真梳理2013年以来,不同类型项目、不同人群、不同时期的劳务费发放情况,明确退还口径,对相关人员的不合规劳务费收入进行退还处理。

  (1)在巡视期间,院党委已针对巡视组提出的劳务费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已于巡视意见反馈前对2014年8月以来的不合规劳务费进行了退还处理,进行了先期的整改,并就劳务费问题的政策界限和有关情况说明向市委巡视组和市委教工委、市教委主管领导做了专门的请示汇报。

  (2)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院党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劳务费的整改问题,并再次向市委教工委、市委巡视办的领导进行汇报。根据请示的情况和教科院实际,院党委制定了边清理边整改、分类分步实施的整改原则,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要退还相关不合规的劳务所得。截止目前,局处两级干部已共计退回劳务301.87万元(折合税前406.06万元)。

  二是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事项,逐一核查落实。

  (1)关于“二级部门和下属法人单位之间利益交织,互发劳务费”的问题,院党委组成了专门工作小组,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目前正在核查中,待核查清楚并进一步整改后再作专门汇报。

  (2)关于下属企业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院党委责成院纪委成立工作小组进行核查。经核查,参照《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依据院属企业《关于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企业购买礼物、烟酒、服装及业务招待费中,部分为企业经营正常支出,但也有违规和超支问题,并且相关问题该企业已于2014年以来相继进行了规范和整改。根据核查的情况,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对现已退休的原企业负责人和对财务支出把关不严的原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约谈函询、批评教育。

  三是制定完善相关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规范执行上级有关科研经费的工作要求,立足长远,启动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工作。

  四是根据教科院工作性质和特点,对加强财政项目的分类管理提出管理建议,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明确政策界限。

  2.加强和改进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推进新址建设工作

  在先期成立新址建设领导小组、新址建设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成立新址建设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坚持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建设,全力推进新址建设。

  一是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支持。2016年以来,教科院多次向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教育纪工委的主要领导就新址建设的情况和相关问题进行了汇报,并及时向市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听取指示。市政府副秘书长受相关副市长委托主持召开了教科院新址建设专题协调会。此后,为落实市领导关于加快推进教科院新址建设的指示精神,我院就有关问题与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进行了多次请示和沟通。2017年3月30日,市住建委相关处室会同市、区有关部门召集参建各方再次进行了协调,要求各方面给予支持尽快复工。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过程审计。为及时了解新址建设中的问题,教科院主动进行了多次的内部审计。2014年10月,根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过程审计单位的建议,我院开展了阶段性审计和阶段性财务审计;2015年底,针对主管基建的副院长辞去公职,院及时安排过程审计单位对基建工程开展阶段专项审计,全面理清基建工程的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经费支出等情况;2016年4月,由市纪委相关处室委托,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我院新址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我院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也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整改。

  三是坚持未巡先改,务求应改尽改。第一,加强了对新址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体系、明确了工作职责。成立了由院班子全体成员组成的新址建设领导小组,强化了领导班子对新址项目建设的集体领导、集体决策责任;建立了由主管院长为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新址建设工作小组,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新址建设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投标的管理。第二,修订《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新址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补充完善了包括合同签订、招标投管理、工程洽商变更、文件管理在内容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了新址建设项目过程审计实施办法,加强全过程审计和监督;制定新址建设廉政监督办法,强化对预决算审核、施工管理、招标采购、洽商变更的廉政监督。第三,调整充实了专业力量,选派了专业干部任新址办主任,抽调院精干力量,补充到新址办工作。

  四是优化建设方案,努力实现复工。重新调整了施工单位的管理队伍,变更了项目管理单位,也补充了监理单位监理力量。全面排查了新址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隐患,完善和优化了建设方案,于2017年5月5日实现复工。目前,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全部到位,部分施工人员已进场施工,电梯验收、样板间装修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是函询有关情况,查找缺失资料。院党委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就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具体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和函询,逐一核实。同时,为了进一步深入了解新址建设项目出现的有关问题,启动了对原新址办主任的离任审计,目前审计工作正在稳步进行当中。院党委决定,待核实清楚后,将视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三、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巡视整改成效,促进我院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既定的各项整改措施得到全面推进和落实,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整改成效明显。我院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全院的重要政治任务,持续用功、精准发力,以狠抓各项整改任务的实施,推进从严治党要求在我院的全面落实,不断为教科院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核心和政治保证。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自觉

    要持续深入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将思想、政治、工作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将巡视整改的成效作为检验院党委树立“四个意识”的试金石。

    (二)持续发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随着整改的持续深入,任务将更加艰巨,更加繁重,我们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持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院党政领导班子近期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深挖问题根源,再次凝聚整改共识,发出持续深入整改的动员令。院党委将继续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督查检查,确保把每一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行巩固和深化,严防有关问题的反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要紧盯不放,持续发力,确保按时完成,并努力形成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长效机制。

    (三)注重整改成果运用,促进事业发展

  教科院清楚地认识到,巡视整改工作成效好坏的关键在于能否做到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工作发展。我们要运用好巡视整改的成果,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的成效,将巡视整改过程转化成凝聚全院改革发展新动力的过程,营造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氛围,不断夯实建设中国特色、首都特点和国际影响的高水平新型教育智库的基础,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优良的工作成果,为深化首都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6023930;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3号北楼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邮编:100045;电子邮箱:bjjkybg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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