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电影学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北京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16-06-2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5年10月27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四巡视组对北京电影学院进行了巡视。3月15日,市委巡视组向北京电影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管党治党不力,纪律松弛,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从严治党意识不强,履行‘两个责任’乏力”的问题
几年来,学校党委以建设世界一流电影学院为目标,提出了“五大”发展思路和“5+1”发展战略,在学校发展建设方面做了很多开拓性、创新性的工作,党建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学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同时,也确实存在着如巡视组反馈的从严治党意识不强,履行‘两个责任’乏力等问题,学校党委对照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1.针对“主要领导聚焦主业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投入精力不足,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学校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加强深层次研讨,坚持校领导率先学习、带头发言,提高学习时效性和针对性。从去年巡视组入驻学校起,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认真落实“严以用权”的同时,围绕党委会工作方法、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两会”国计民生热点议题、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专题开展了8次集体理论学习;新学期,学校制定了《北京电影学院2016年上半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和《2016年上半年北京电影学院全校理论学习计划》,根据学习计划将邀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高教司和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专家来校讲座,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的高度,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同时,党委注重抓二级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已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促进二级中心组通过理论学习锤炼党性、提高党性修养和领导能力。二是党委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4月27日,学校党委、纪委组织全校党员召开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暨‘两学一做’动员会”,制定下发了《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北京电影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行了动员部署;学校纪委制定了《北京电影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通过宣传教育月的系列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监督意识,提高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自觉性。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顶层设计,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校制定了《中共北京电影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共北京电影学院纪律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北京电影学院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和《中共北京电影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修订了《中共北京电影学院委员会会议制度》、《中共北京电影学院委员会常委会会议制度》、《北京电影学院校长办公会制度》、《北京电影学院党群工作会议制度》、《北京电影学院后勤行政工作会制度》和《北京电影学院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6个会议制度,并经4月19日党委常委会通过。四是进一步落实党建责任制,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细化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和班子其他成员支持党建的工作制度,完善党委书记和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积极选派教学单位支部书记参加工委支部书记示范班学习,加大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经费支持力度,大力加强“三会一课”制度建设,建立基层党组织活动督导组,努力提高基层党建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五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的政治责任。党委制定下发了《中共北京电影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管理权。六是坚持问题导向,对学校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研究。集中整改期间,党委共召开常委会10次,纪委共召开纪委委员会8次和纪委扩大会3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共召开办公会11次,深入学习研究中纪委、北京市委、市纪委和市教育工委下发的文件精神,对照巡视组反馈的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研究整改。
2.针对“党政领导班子副职近三年均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有的干部说不出‘一岗双责’是什么”的问题:一是学校纪委下发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进行分解。二是学校党政一把手分别与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和各院(系)负责人签署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级级传递压力,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保证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在党委会、党群工作会上认真反思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原因,采取措施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监督意识,提高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自觉性。
3.针对“一些纪委委员、党风党纪监督员对艺考招生、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不熟悉,缺乏实效性监管”的问题:一是学校纪委修订完善了《中共北京电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北京电影学院纪委、监察室工作职责》、《北京电影学院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岗位职责》、《北京电影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北京电影学院党风党纪廉政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纪委学习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纪委委员、二级院(系)纪检委员和党风党纪监督员的岗位职责。二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目前,学校共有纪委委员7人(含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纪检干部4人,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20人,党风党纪监督员10人,学校还将聘请部分思想政治水平高和业务素质条件好的干部做兼职纪检干部,加强纪检工作力量,加大执纪问责工作力度;整改期间,纪委共召开纪委委员会8次和纪委扩大会3次,坚持每两周一次的学习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艺考招生和工程建设等领域的业务学习,将分批派送工作人员参加中纪委、市纪委、市教育纪工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纪检干部对艺考、工程建设等廉政风险高发领域的业务学习,提高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增强监管的实效性。三是学校纪委委员、二级院(系)纪检委员和党风党纪监督员参加了2016年本科、高职招生监察工作和图书馆工程结算工作,学校已派出1名纪检干部参与市纪委办案工作,在实践锻炼中提高纪检队伍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4.针对“领导和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学校党委进一步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在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的同时,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深化“三转”职能,支持纪委查办案件,认真研究处理存在的问题;纪委将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杜绝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二是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在认真落实《北京电影学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电影学院纪委关于信访转办件处理的补充规定》,对巡视组移交的反映科级以下干部(含科级)问题的25个信访件中的11个信访件进行函询和调查核实,办结9件,2件正在办理中;其余的14个涉及青岛办学、工程款拖欠的信访件,学校已移交市教育纪工委处理。
5.针对“有的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有的干部违反招生纪律,纪委处理未达到教育本人,警戒他人,形成震慑目的”的问题:一是学校培训管理中心主任宋某(曾是招生办干部),因违反招生纪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认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免去其培训管理中心主任试任职务。二是研究生院副院长高某,试用期期间违反财务规定,认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免去其研究生院副院长试任职务。三是学校纪委认真反思执纪失于宽软的问题,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把握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对违纪问题零容忍,绝不养痈遗患。
(二)关于“抓班子带队伍不够,领导干部表率作用不强,‘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6.针对“领导班子缺乏整体合力”的问题:一是学校党委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共北京电影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工作的若干意见》。5月9日,学校领导班子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前大家交流思想、谈心谈话,会上围绕巡视反馈意见中问题的原因、责任和加强班子团结等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要求院(系)领导班子参照学校规定制定加强班子团结的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团结,达到加强学校、院(系)两级班子自身建设的目的。二是学校领导班子将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北京电影学院章程》,完善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遵循实事求是、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原则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而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针对“青影厂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创作发布会支出未按学院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一是通过自查发现青影厂虽为独立法人单位,其运行需按照企业制度实行自收自支、自主决策,但学校未指导、督促其建立完善相关的制度体系,科学架构青影厂决策机制与学校决策体系之间的关系。二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文件要求,修订完善了《青年电影制片厂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青年电影制片厂影视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和《北京电影学院校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了青影厂、北京电影学院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等5家校办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的审批报备程序,进一步研究和科学界定青影厂等校办企业和学校决策体系之间的关系,推动青影厂等校办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既保证其依法自主经营,同时又落实学校的监管职责,提高其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8.针对“选拔任用干部标准不严格,违规使用干部。征求、听取意见不够,存在用人失察,干部高职低配、虚位以待”的问题:一是学校党委进行了深刻反思,对于用人失察的问题,学校修订完善了《中共北京电影学院委员会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明确规定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的同时,要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并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和倒查追责,防止出现用人失察的问题。二是对于“干部高职低配,虚位以待”的问题,学校加强岗位设置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经上级单位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严格执行《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监督实施办法》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选人用人的全程监督和倒查追责,从根本上杜绝“高职低配,虚位以待”等违规现象的出现。三是中层干部换届前将邀请专家作专门的讲解培训,推进选人用人相关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
9.针对“存在执行机构编制和职数管理规定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对此次巡视发现的新增机构,正在按照市编办的意见,报市教委审批;学校结合新增100名事业编制正式向市教委和市人社局报送了新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此方案中对学校的内设机构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设置;4月11日,学校正式收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核准了我校新的岗位设置方案。二是在向市教委和市人社局报送的岗位设置方案中,对学校内设机构的干部配置进行了重新调整和设置;4月11日,学校正式收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核准并同意了学校新的岗位设置方案,管理岗位处级干部职数仍为35名,实配管理岗位处级干部34名;至此,我校超职数配备处级领导干部问题基本解决。三是制定了《北京电影学院选人用人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规定凡涉及机构设置和调整、干部职数的增加和调整等,必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并按照相关程序严格履行报批手续,防止违规设立机构和超职数、超编制选任干部等问题的出现。
10.针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整治不到位”的问题:入校巡视期间,我校制定出台了《进一步清理整改办公用房工作方案》,对全校办公用房面积进行摸底普查,清退办公用房10间,清退面积160平米,此项治理工作在巡视期间已按要求完成。
11.针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仍有礼品消费”的问题:一是学校进一步加强对二级单位礼品(纪念品)的管理,已制定下发了《北京电影学院关于礼品(纪念品)登记的通知》,对各二级单位现存礼品(纪念品)进行登记并封存。二是学校纪委修订了《北京电影学院关于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强对公务接待活动的纪检监察。
12.针对“学院招待费近年来逐年减少,但学院财务之外的教育基金会招待支出逐年增加”的问题:关于教育基金会招待支出2015年突然增加的现象,学校通过自查发现,主要是由于2015年学校举办的“中国电影110周年暨新中国电影教育65周年纪念大会”及“世界著名电影院校校长论坛”的招待费都从基金会中支出造成的。为了进一步控制招待费的支出,加强对教育基金会的管理,学校已修订了《北京电影学院教育基金会接待费管理办法(试行)》、《北京电影学院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北京电影学院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基金会主动接受审计;学校纪委也修订了《北京电影学院关于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强对公务接待活动的监管。学校将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教育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学校基金会、纪委出台的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二、针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防范不力,艺考招生、工程建设成为腐败高危领域”的整改任务
(一)关于“招生腐败治标未治本,艺考背后腐败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结合学校总体巡视整改方案和班子成员任务分工,学校专门成立了招生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整改工作小组对艺考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系统研究、点面结合、全面布防,制定艺考招生专项整改方案,修订完善了加强艺考招生管理和监督的规章制度4项。
13.针对“招生问题社会传言不断,艺考招生存在腐败风险”的问题:学校加强了艺考招生领域的制度建设,从根源上防范招生腐败问题的发生。修订了《北京电影学院关于禁止在职教职工参加考前辅导的规定》,明确规定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利用任何形式、任何名目收取考生费用,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修订了《北京电影学院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明确考务工作者范围、工作内容、违规事项及处理办法,杜绝非事业编制人员参与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14.针对“学院没有出台相应的制度规定,对艺考培训活动加以约束,未采取主动措施加以整治”的问题:一是学校纪委已派出工作人员对某文化传媒中心等培训机构进行明查暗访,分别约谈两个相关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出其在合作办学管理和教师参加艺考考前培训方面存在监管不力,被社会办学机构所利用而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取消其2016年度业绩考核评优资格,并责令两单位加强相关管理工作。二是学校某教学单位已经终止了与某文化传媒中心的合作关系,并要求其取消所有“电影学院”字样的标识和宣传,消除因此而给学校带来的负面影响,鉴于对方能够积极配合,并已在3月底按学校要求全部完成,学校将不再追究对方民事法律责任。同时,学校已致函其他培训机构,责成其取消一切与我校有关的标识宣传,消除对学校造成的不良影响。三是学校将出台相关规定,要求二级院(系)和部门在对外合作协议签署前,需提交学校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加强对合作方的监管。四是学校已经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教职工参加考前培训活动的通知》,要求全校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是否参加艺考考前培训进行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五是自2015年招生考试开始,某教学单位已开始要求考官签订承诺书,明确做出“绝不能参与任何形式考前辅导”的书面承诺,这一经验做法将在其他招生单位推广;学校将继续加强对教师的日常教育和管理,使教师头脑中始终紧绷校规校纪这根弦,将主要精力放在教书育人上。
(二)关于“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存在极大腐败风险”的问题
结合学校总体巡视整改方案和班子成员任务分工,学校成立了工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制定了工程专项整改方案。工程专项整改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对我校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
15.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学校2008年以来工程建设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梳理。2008年至2011年,学校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未按照上级要求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全校共有45个项目分别由7个单位的14名项目负责人执行,其中有两个项目交给外聘人员负责,导致部门责任不清、职能交叉、各自为政的混乱现象,给工程质量安全和防范腐败带来风险。二是专项小组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反思,修订完善了《北京电影学院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北京电影学院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等10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处作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主管部门,明确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执行程序;学校纪委也制定出台了《北京电影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制度上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管,杜绝工程领域腐败风险;同时,学校建立了近五年在校施工企业动态数据库和施工企业末位淘汰机制,将对项目负责人严格甄选审核,严格遵守财务票据的验证程序及签批权限。
16.针对“工程洽商失控,超概算问题严重,增项洽商未经会议研究,项目合同有三个版本”的问题:一是认真反思摄影棚技术综合楼存在管理松懈、制度不健全,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对项目使用功能的分析判断缺乏预见性,矛盾纠纷处理不及时致使延误工期成本增加等问题。二是举一反三,完善基建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施工项目的监管,从制度机制上降低廉政风险。修订了《北京电影学院基建工程洽商管理办法(试行)》、《北京电影学院基建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北京电影学院基建项目管理规定》、《北京电影学院基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北京电影学院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基建处防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重点部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基建处“三重一大”执行规定》、《基建处处务公开暂行办法》和《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等相关制度,使基建工作的招标采购、工程洽商、安全文明管理、质量监控、资金管理、廉政风险防范、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杜绝工程洽商失控、超概算等违规问题的发生。三是对基建工作人员开展定期教育和培训,提高基建管理队伍专业素质的同时,强化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整体提升基建队伍对基建项目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17.针对“对施工企业长期依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有的项目拆分成多个项目规避招投标,有的项目不进行招投标,缺少系统管理制度和有效监管手段”的问题:一是梳理了2008年至2015年的全部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217个,基建工程项目3个。这些项目中,一类集中反映在2010年之前,某建设总公司2008年至2010年间连续承揽项目10个,涉及资金5199万元,分别由5个部门的7个人负责;另一类集中反映在20万元以下学校基本经费的项目中,涉及128个项目,总金额508.4万元。二是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2011年以前,未按上级要求对项目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导致某些企业长期承揽业务现象的发生;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未建立社会服务企业优胜劣汰机制;制度不健全,管理粗放,导致项目拆分现象发生;对使用学校基本经费的项目缺乏统筹,未履行立项手续,导致零星维修项目的结算过于细碎。三是研究制定了《北京电影学院施工企业信誉、项目执行质量、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淘汰机制实施方案》和《北京电影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试行)》,修订了《北京电影学院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强调了主管部门职责和严格履行程序的重要性、严肃性,对学校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特别是如何处理好既保持后勤服务企业相对稳定,又避免长期依附现象的发生提出了相应对策。四是进一步完善基建管理制度,将原来基建部门内控制度中的重要项目提升为学校层面管理,强化学校对基建工作的领导,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五是学校国资办、基建处、行政处和纪监审部门,将联合建立中标施工单位管理数据库,对中标施工企业的基本信息、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等方面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考察投标企业资质的重要条件。六是学校将研究小型维修项目及突发项目的施工管理模式,采用招标方式选取三家企业,作为学校年度零星修缮项目的施工单位并加强考核管理,既避免了因施工单位对学校情况不熟悉导致维修延误,又杜绝了长期依附个别施工企业现象的发生。七是学校财务部门将完成相关制度的修订,对未履行招标管理程序自行拆分的项目不得进行资金支付。八是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管,本着对党、对学校、对师生负责的态度做好风险防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招投标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招投标范围、程序和限额,在关注施工质量的同时,高度关注工程腐败风险点,坚决杜绝长期依附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自行拆分项目问题的发生。
18.针对“对北京电影学院与某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创办某学院的问题反映也比较集中”的问题:学校坚持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制定出台了相关文件,并依法向法院起诉某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法院判决前,学校将积极履行举办方责任,监督并参与某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定期派财务和教学管理人员赴该学院监督指导工作。同时,积极依靠地方政府,加强与该学院上级教育主管单位和当地高校工委的联系,妥善解决办学相关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2044854;邮政信箱: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纪监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8;电子邮箱:jjs@bfa.edu.cn。
中共北京电影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