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3月2日至4月29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对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7月19日,市委巡视组向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1.针对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研究不够,“党委会常常变成了改稿会”的问题

  一是明确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完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二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体系建设、运行机制建设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二级党组织向校党委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述职制度。三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门学习与研究,每年党委中心组(扩大)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专项学习不少于2次,校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心谈话,每季度纪委至少向党委专题汇报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针对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主动作为少,加强党的建设缺乏明确思路和措施的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党政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程序,规范各种协调、议事、决策程序。二是强化党建和党务工作研究,做到年初有谋划、有部署,年终有总结、有表彰。三是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的顶层设计,研究出台二级单位党组织加强党建工作指导意见。

  3.针对重点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缺少研究部署的问题

  一是开展重点领域的自查自纠,科研处、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校办产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从制度建设和流程设计等方面提出具有鲜明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到每个岗位,确保责任层层落实、权力边界清晰、办事公开透明、责任追究明确、违纪处理准确。三是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纪检监察部门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做好经常性的提醒和日常督导检查。

  4.针对党委在谋大事、抓班子、带队伍方面工作还比较薄弱,有的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投入不足的问题

  一是坚持党委对学校各项事业的统一领导,建立书记专题会议制度,加强情况沟通、酝酿协商,重要事项经书记专题会研究讨论后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二是健全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分别重新明确健全了党委全委会工作制度,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的工作原则、工作制度、职责范围及参会范围、议事程序、落实监督等。三是加强党委对学校发展目标、办学定位等方向性的宏观指导,研究出台了《关于制定学校“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建议》,并已经七届党委十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四是强化党委在谋大事方面的制度约束,修订完善党委关于落实“三重一大”的实施意见。五是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岗双责”内容,研究出台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规定、分管校领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规定、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党委常委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规定等制度。六是完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安全稳定第一责任、统战工作第一责任、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运行机制。

  5.针对党委对事关学校长远发展的大事思考不够,破解难题的能力不强的问题

  一是深化学科建设机制改革,全力做好2016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水平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相关一级学科增列跨学科交叉研究方向,探索学科发展的多元化路径,积极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二是优化整合校内学科资源,在培养层次上推进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动态调整,继续全力推进中外联合培养博士项目,认真做好博士点申报筹备相关工作。三是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青年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提高师资队伍总体层次;实施“人才队伍聚集工程”,每年引进10名左右具有高级职称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实施“人才队伍培育工程”,有计划地在现有教师中培养一批学术领军学者和教学名师,落实校内高层次人才待遇;实施“翔宇学者工程”,积极遴选“翔宇讲座教授”、“翔宇领军学者”、“翔宇骨干学者”。四是继续推进人事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岗位聘任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分配制度改革。

  6.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逐级递减,学校党委对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进行自查,梳理现有制度,完善检查考核运行机制,制定《落实“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扎实,考核结果及反馈意见运用规范。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力层层传导,强化党务、校(院、系)务公开和监督力度,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列席院(系)务会,压缩权力运行中的“弹性空间”。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干部大会、各级各类座谈会、校内各类媒体和阵地加强宣教,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狠抓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加大宣教工作全覆盖,营造廉洁校园建设氛围。四是切实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按季度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推进工作开展。

  (二)从严管理干部方面

  7.针对某二级学院副院长拟任对象瞒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

  一是认真反思,深刻认识党委在执行“申报不实经认定属于隐瞒不报的,坚决中止提任程序”中存在的漏洞,确保此类情况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不再发生。二是严肃批评教育,对存在瞒报情况的该同志已进行2次戒勉谈话,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三是严格执行党纪党规,认真学习中央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关于从严从实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若干规定》,严格落实“凡提必核”,申报不实经认定属于隐瞒不报的,坚决中止提任程序。

  8.针对某职能部门副处长竞聘人选民主推荐票数未过半数的问题

  一是认真研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刻领会条例中关于民主推荐的相关规定,制作《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挂板,悬挂于党委常委会会议室醒目位置。二是完善制度规定,修订学校党委《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从制度上完善民主推荐程序。三是严格执行选任标准,对于不符合干部选任条件的坚决不列入考察人选,对于会议推荐得票未过半数的,坚决不列为考察人选。四是已对该同志作出免职处理。

  9.针对提拔使用部分民主测评得分不高的同志,某受到行政警告的同志处分决定未入档案的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近三年处级干部民主测评结果进行排查分析。二是进行谈话提醒,重点对民主测评中明显低于平均分值的个别干部进行谈话,并同干部所涉及单位的党政正职及有关人员个别谈话,进一步分析原因,形成思想共识。三是推进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制定并完善对处级班子和干部个人的绩效考核办法,综合民主测评和绩效考核,不断完善客观、科学评价干部机制。四是对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该同志,按照规定将处分决定记入其档案。

  10.针对存在部分中层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

  一是在干部选任中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制度,按照学校党委《关于从严从实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若干规定》,严格落实“凡提必核”,申报不实经认定属于隐瞒不报的,坚决中止提任程序。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近三年中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自查,在对三年来抽查的70名中层干部中报告不实的17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及诫勉谈话的基础上,对其中不如实报告房产、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10名干部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四是加强填报培训工作,继续在每年集中报告个人事项前组织召开培训会议,提高干部对填报工作认识。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1.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没有落到实处,“三会一课”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办法》,对落实“三会一课”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学校党委每年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评优的重要参考。三是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明确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是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三会一课”执行情况要纳入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述职内容。四是将全体党员参与“三会一课”情况纳入党员民主评议内容。

  12.针对部分院系党总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性不强的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各二级单位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重点针对改进教育方式、提高工作实效制定本单位新学期思想政教育工作计划。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学校党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和《校院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等情况,每学期至少检查1次,检查结果记入二级单位党组织业绩考核。四是加强理论和形势政策教育,利用“翔宇大讲堂”等平台,每学期至少举办2次面向全校师生开展思想理论和形势政策教育活动。

  13.针对党的基层组织活动形式单一的问题

  一是巩固已有成果,继续推广“组织活动立项”、“主题党日评比”及“红色1+1”等活动,进一步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拓展活动形式,综合运用集中学习、知识竞赛、征文比赛、专题报告、理论研讨、实地调研、结对帮扶共建、学术交流等形式开展党的基层组织活动。三是整合现有党建资源,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党员日常思想教育与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党建活动与学科专业发展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校内资源与社会资源相结合,实际活动场地与网络虚拟空间相结合,进一步活跃基层党建活动。

  14.针对党员管理松散问题

  一是继续推进失联党员排查工作,按照中央和市委相关工作要求,继续采取直接联系、人际查找、部门查找等多种方式对失联党员进行联系查找。二是健全党员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党员信息登记、流动党员台账等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及时更新。三是严格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制度,及时将已离开学校的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其工作或生活所在地党组织。四是进一步加强党员特别是毕业生党员党性观念及组织纪律观念教育,及时对主观故意脱离组织联系、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拒绝履行党员义务的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

  二、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硬度,进一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四)严格依规执纪方面

  15.针对信访办理存在应查未查、查而不透现象的问题

  一是坚持应查即查,对应查未查的某下属单位7封信访件进行实地调查,实地办理,进一步核实情况,落实查处责任。二是对近三年来受理的其他19件线索开展自查复核,凡有应查未查、查而不透情况立即纠正,按照职责权限推进办理。其中反映某原二级单位院长杨某有关问题的线索,结合其离任审计进行初核;反映原保卫处处长许某有关问题的线索正在核实中,预计可在11月底完成相关情况的调查核实。三是规范信访举报办理工作,制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内部工作办法,进一步提升信访举报办理的效率和质量,努力从线索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反映问题的可信性、新旧举报线索的互补性等方面及时汇总分析,加强研判,提升办案工作水平。

  16.针对有信访反映某下属单位有关同志侵吞发行款10万元的问题

  一是开展调查核实,向学校下属出版社调查该案件情况,核查发行款还款明细。二是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学校下属出版社自查自纠近三年来额度在一万元以上的发行款,并上报清查明细表。三是完善制度规定,要求学校下属出版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发行、印刷和纸张采购等环节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和检查。四是请示上级,提出进一步对原案件处理的建议。

  (五)提升监督效果、严肃责任追究方面

  17.针对某校办企业未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对外出借资金的问题

  一是立即责成收回,责令学校下属出版社尽快收回尚在出借状态的两笔资金本息。二是调查核实情况,对学校下属出版社对外出借资金的详细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包括每笔借出资金借出时间、本金利息收回时间以及相关的财务凭证、相关记录、双方协议等,以确定问题性质。三是完善制度规定,制定《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校办产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并确保贯彻执行,从制度上规避企业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四是严肃责任追究,由校纪检监察处请示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对涉嫌违规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8.针对与其他单位合作成立“中瑞酒店管理学院” ,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和廉政隐患的问题

  一是成立专门工作组,党委召开两次书记专题会听取情况,分析症结,部署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工作小组,逐项推进工作。二是加强协作会商,与合作单位就加强合作、规范管理进一步协商,加强学校在党建、管理、财务监督等方面履行职责的力度。三是健全法人治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合作项目的管理。四是研究制度措施,与合作方商谈研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解决方案。

  19.针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在8月25日至9月23日期间,组织2013-2015年承担各类科研项目的教师进行经费使用规范性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于9月26日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承担科研项目的党员干部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检查,专项审计检查工作将于10月14日完成,审计结果出来后,将立即组织整改。二是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科研项目单位责任制和科研项目负责人制。针对使用科研经费报销差旅费的情况,对原有的《调研申请书》进行补充完善,形成新的《调研计划书》,研究拟定《调研报告书》(模板),全面反映使用科研经费外出调研情况。三是细化管理流程,进一步明确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和报销手续,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培训、过程服务、监督检查,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切实管好用好科研经费。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校纪检监察处、科研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参加的科研经费廉政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每学期召开2次联席会议,通报科研经费风险防控情况,分析科研经费风险动态,研究防控对策和监管措施。五是加强宣传教育,让“一岗双责”成为各级干部的工作习惯,落实到行动中,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自律的科研管理氛围。

  20.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缺少整改、问责的问题

  一是校党委、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和校、院(系)两级干部自觉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不断加强学习,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任务分工。二是持续加强校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校党发[2015]36号)规定的五项具体责任。三是细化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内容和程序,确保责任制检查针对问题,不走过程。四是对违纪违规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认真落实 “一案双查”规定,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五是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适合学校实际的贯彻执行办法,做到分级负责,层层落实。

  三、切实加强防范“四风”反弹强度,进一步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六)办公用房整改方面

  21.针对办公用房整改不坚决不彻底的问题

  按照上级规定,立即重新核查处级以上干部办公用房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办公用房立刻进行整改。现已严格按标准全部整改到位。

  (七)查处顶风公款旅游方面

  22.针对学校下属单位旅游教育出版社无视禁令,多次组织公款旅游问题

  一是对旅游教育出版社公款旅游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初步了解到2013年7月、2013年10月、2014年5月至6月,共计三次37人次,花费61.4万元在国内外借参加书展等活动公款旅游。根据以上情况,经与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充分沟通后对该问题线索拟立案处理。二是严格案件办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三是坚决追究责任,按照党纪政纪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追责,依纪处理。四是以案说纪,将这一顶风违纪情况作为典型案例在全校通报,加强警示教育。

  (八)纠正奢靡之风方面

  23.针对未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举办50周年校庆活动的问题

  一是深刻剖析思想认识根源,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做出书面检查。二是举一反三,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查摆办学实践中各种奢侈浪费现象,加强对全校师生勤俭办学的教育和引导。三是制定勤俭节约办好学校的具体措施,由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贯彻落实防止“四风”反弹的情况进行督导,列入校、院(系)两级干部年度述职内容。

  24.针对在休闲度假酒店召开工作总结会、研讨会的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排查近三年各部门、二级单位在蟹岛绿色生态农庄、月亮河温泉度假酒店、云湖度假村、前门建国饭店召开各种会议的具体情况。现了解到2013年至2015年,学校22个单位在前述四个地点召开会议84次。各部门、二级单位已经作出书面报告。二是加强整改,强化勤俭节约意识的教育引导,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同时严格会议管理制度、审批程序和财务报销制度。三是制定具体措施,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培训费管理办法》等细化全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具体措施。

  25.针对某退休校领导超标乘坐头等舱的问题

  一是在调查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对当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三是严把财务受理关,对不合规、超标准、超范围的费用一律不予列支。四是加强监督问责,严格规矩意识,加强制约监督和多方面联动管理,对破规逾矩的行为人进行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5778594;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一号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纪检监察处办公室;邮编:100024;电子邮箱:jjs@bi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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