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5年3月20日至5月20日,市委第一巡视组对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巡视。7月21日市委第一巡视组向首创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迅速动员部署,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改

  “巡视首创集团情况反馈会”召开以后,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灏同志立即主持召开了领导班子全体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分工和部署,号召大家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带领集团全体党员干部按照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党要管好国有企业的时代要求,在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以从快的节奏、从严的责任、从实的措施,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开展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巡视整改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用“三严三实”精神促进巡视整改,以巡视整改的工作成绩检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际效果,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有新作为、开创新局面。

  (一)健全领导机制 落实责任主体。 集团党委于7月24日下午召开常委会讨论通过了“首创集团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成

  立了由王灏同志为组长、宋丰景、沈建平同志为副组长、领导班子各成员参与的领导工作小组,以及由集团总部各部门负责人、集团重要子公司党组织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集团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做好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7月29日上午,首创集团召开全系统巡视整改动员大会。集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总监;各直属控股公司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各公司党务和纪检部门负责人;集团总部各部门负责人等出席大会。集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沈建平同志主持会议;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灏同志在会上做了题为“统一思想, 强化担当, 从严、从实、从快,全面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的动员讲话,提出了“四个不放过”的要求,“问题不搞清楚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分清楚不放过,解决了问题不完善制度不放过”。强调各单位制定巡视整改措施,要联系实际,突出“五个紧贴”。一是我们要紧贴讲纪律、守规矩这个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纪修养,增强规矩意识。二是要紧贴员工期盼这个利益所求,解决员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办好员工最关心的急事、难事,巡视整改要给员工一个满意的答复和交代。三是要紧贴正确行使权力这个风险防控点。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扎紧制度的笼子,把防控落到实处。四是紧贴反腐倡廉这个时代强音,顶住压力、排除阻力,要动真格、用实招,对身边的腐败、对胆大妄为者严惩不贷,为建立“不敢、不能、不想”的反腐机制创造条件。五是要紧贴文化立企、人才强企这个先进理念,通过巡视整改,努力打造崇尚专业,敬畏规则,倡导忠诚,廉洁从业的强企氛围和文化生态。 集团党委副书记宋丰景同志部署“首创集团巡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二)制定工作流程,狠抓责任落实。党委要求各级巡视整改工作在组织上建立衔接机制,做到上下对应,组织顺畅。部署和安排工作的路径,按照党委常委会---集团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部责任部门和专业部门----各二级公司的层级,有序推进,以保证效率、不走弯路。同时要在三个方面抓紧落实。 一是加强责任抓落实。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增强党纪观念和意识,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各项工作。建立整改责任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属于班子集体解决的事项,由党委书记负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和工作计划,共同领导组织实施;属于各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事项,由各分管领导负第一责任,立足全局,坚持分工不分家,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落实整改。

  二是明确时限抓整改。在巡视整改工作中,一要及时解决已经查摆出来并且已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二要对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明确规定时间尽快落实;三要对属于巡视组移交给市纪委、市国资委纪委的案件,集团有关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配合查办工作。

  三是强化监督抓落实。对巡视整改落实过程中,实行党委监督、领导班子成员间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督促。巡视整改方案、各项具体整改措施及相关整改活动的完成情况,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随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全面举一反三,促进彻底整改。集团党委始终认为,抓好整改落实是巡视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也是集团各级党组织提高和改进工作的良好开端,是集团各级党组织政治忠诚度的一次深刻检验,是对各级党的领导干部政治规矩、纪律意识的一次大考。在集团党委的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都严格按照市委第一巡视组的要求,在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健全和规范党的组织及纪检监察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防控体系等系统性问题,在寻找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差距等方面,举一反三,认真自查,做到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较好的处理了解决一个问题与解决一类问题的关系,由表及里、标本兼治,建立用制度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9月10日,集团各二级公司都及时报告了巡视整改的阶段性工作成效。

  两个多月来,集团党委紧紧围绕市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共召开不同类型、不同形式的会议9次,及时做好动员、督促和协调工作。集团各级党组织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边整边改,共拟定和采取各种措施330条;新建和修订各项管控制度290项 ;清理和结转党员组织关系187 人;拟定支部改选计划20个;新建和完善党支部 15个;设立党建联络员23名,聘请廉政建设监督员14名;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诫勉谈话4人,廉洁谈话7人次,调查谈话50人次,接受干部提职廉洁考察谈话45人次;集团纪委立案1个,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免去党内职务1人;与上级纪委共同立案1个,双规1人;约谈二级公司纪委书记5人,约谈重要子公司和控股企业党委(总支)书记7人。清理集团选拔任用干部流程信息410人;清理集团管理干部人事档案97册;清理集团中层干部兼职59个;抽查个人申报事项20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2项。

  清理和退赔各种违纪金额1322.8万元。其中:收缴兼职取酬 35万元,收缴小金库529万元(含两只股票市值122万元,因停牌,无法交易变现),公款旅游6.1万元,私自滥发奖金652万元,退回报销费用100.7万元。同时,核实和确认班子成员退回多占的公车3辆,并针对其他一些具体的财物清退事项,都提出了整改和清退时限,做到巡视整改详实彻底、不遗漏和无死角。

  (四)搞好两个结合,以整改促进经营。集团党委用整改工作促进集团的各项工作特别是经营工作迅猛发展。2015年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23.1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51.6%;实现净利润15.0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71.1%;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3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完成全年计划的49.3%,是集团重组二十年来第一次实现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正值,也是第一次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

  二、明确整改任务,逐条制定措施,一一对应落实

  集团各级党组织从讲政治、讲规矩、守纪律的角度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治党、治企不严和两个责任虚化的问题;着力解决管控体系建设滞后、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严重的问题;着力解决领导班子违反廉洁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市委第一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集团党委常委会研究梳理出18个具体问题,制定了具体措施,逐条落实整改。

  问题(一)集团党委治党治企既没有抓住“治”的关键,也没有抓住“严”的要害,两个“责任”严重虚化,党委聚焦“主责”不够。

  集团党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论述,学习郭金龙同志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主体责任,践行“一岗双责”,从“定位要准、立意要远、措施要实、标准要高、责任要清”的原则出发,回顾反思、总结教训,将集团党建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具体细化为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同时制定了对应措施,开始全面整改。

  第一、抓党的建设没有全神贯注。2012年至2014年共召开35次党委常委会,研究与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有关议题只有7次。

  采取措施:1、做好顶层设计。全面落实党中央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新时期建党要求,紧紧围绕集团经营发展的战略需要,做好企业党建的规划设计。党建、廉政工作纳入“集团十三五规划”并落实到年度计划。年度计划经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确定。通过年初政治工作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做到全面系统逐级落实党建责任。

  2、明确工作要点。确定各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经常讨论研究的内容:重点传达学习中央大政方针和北京市委指示精神、重要会议精神;学习讨论不同阶段党和国家的时事热点和理论热点;讨论公司党建、廉政工作的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党建、廉政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审议公司党建、廉政工作方面的制度、规定和办法;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重要人事任免;研究群团和统战工作;审议重要违纪案件的处理意见等。

  3、做好制度安排。结合集团开展投资业务门类多、机构设置地域广、人才选聘市场化程度高的特点,着力在制度层面规范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党委通过制定《加强企业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措施》,确定各级党组织建制和职数安排、党组织负责人向上级述职,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党委发挥作用的几个途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企议事会)等问题,在制度层面做出安排,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

  第二、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谋划停留在对上级精神的宣传贯彻上,在形成符合企业实际,能落地、可考核的手段、方法上下功夫不够。

  采取措施:坚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工作标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第三、不少企业只有业务风险防控而没有廉政风险防控,防控措施简单替代,制度缺失、制度粗疏、制度执行不严的情况大量存在。

  采取措施:1、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内控制度流程化、岗位职责流程化,查找廉政风险点,实现廉政风险点的可认知、可防控,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

  2、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检查、考核、评估办法》,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检查有标准、奖惩有依据,效果评估有办法”的工作目标。

  第四、党的基层组织基础不牢。全集团7个基层党委有4个配备不齐,有的党委班子没有分工,有的基层支部多年没有换届,有的基层党员组织关系不能接转,也没有地方交纳党费,党员有“找不到家的感觉”。

  采取措施:1、规范各级党组织明确建制序列: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党建联络员或党代表(在基层单位只有一个党员的情况下,设立党建联络员或党代表),聘请廉政建设监督员。

  2、在系统内开展党组织设置情况再次摸底,从组织名称、隶属关系、机构设置、委员人数、换届时间等方面进行排查。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二级公司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3、合理确定集团党群工作部的工作职能,充实集团党群工作部的干部数量,近期增加宣传工作者1人。强化二级公司的党组织建设,明确党务职能部门,配备负责人1名,职务为公司中层正职,并至少配备1名专职党务干部。

  4、做好基层党组织向下延伸工作。总的原则,按照中办发(2015)44号文件精神,对外阜直属和控股公司设立的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与系统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系统指导的管理体制,明确基层党建责任;探讨按资产总量与党员数量相结合的原则设立京外三级及三级以下直属或控股公司的党组织层级序列,分别设立三级党委、总支、党支部等。对参股建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份相对控股的,要选派党的负责人,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参与企业管理。

  5、修订《基层党支部工作规则》。党委决定在第四季度,举办一期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

  第五、个别企业党组织软弱涣散,难以履行管党治党职责,随着企业链条延长到十几级,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逐步虚化。

  采取措施:1、严格执行基层党的负责人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制度,述职结果实行百分制,纳入人力资源部门的年度考核。一般按40%的权重,进入年度个人考核成绩。实行下管一级,层层述职。

  2、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办法,做到下管一级层层签订,压力层层传递。

  3、坚持 “一岗双责”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一手抓经营,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在上下级公司之间签订的经营责任书中,明确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权重,由5%增加到10%。

  第六、对纪委工作领导、重视、支持不够,未能督促纪委从严执纪,集团上下未能形成鲜明强烈的讲党性、守规矩的政治意识和企业文化。

  采取措施:1、集团党委明确设立党委的二级公司必须设立纪委,纪委书记要进入企业党委,进入公司董事会。

  2、党委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一年不少于两次;党委书记要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批阅群众来信和举报信件、亲自过问、参与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办工作和处理工作。

  3、党委要保障各级纪委的行政工作、办案工作经费,提供办公条件。在七一表彰活动中增加“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评比事项。

  问题(二)、用人失察,治吏不严。在一些重要业务板块的用人取向上有偏失,重业务开拓能力轻政治素养和规矩意识。少数政治品质差的干部在重要领导岗位上培植亲信、长期经营、任意妄为,给企业造成很大损失。集团党委对干部用而不教,放手使用变成放任纵容,有的干部已经受到上级纪委、检察机关关注,还超龄任职长期返聘。在首创集团内部存在着一些谁也说不得的特殊人,围绕这些特殊人物也存在着一些谁也碰不得的“圈圈团团”,形成尾大不掉的“山头文化”。

  对大量员工持股企业及其关联交易的现象,情况不明,底数不清,主动解决问题的动力不足,缺乏“壮士断腕”的勇气。对一些不善经营、问题较多的下属企业领导班子讲情面、搞平衡,长期不调整、不处理。个人事项申报方面存在的问题。巡视中抽查集团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共3人,存在报告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其中:有2人未报告配偶持有的股票和基金情况,有1人未报告本人投资办企业情况。

  采取措施和已做的工作:

  1、全面自查、排查,系统梳理人力资源管理和选人用人工作的现状。集团党委对包括集团总部、20个子企业(以下简称子企业)、11名集团领导(含现职和免职不再担任现职的市管干部)、116名集团中层干部和442名二级公司中层干部,在选拔任用全流程信息、兼职情况、到龄免职(退休)情况、领导干部持股与投资情况、薪酬福利与办理商业保险情况、干部人事档案与个人事项报告管理情况等7大方面开展拉网式全面专项自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已按照立行立改和长效机制并重的原则,制定整改举措,进一步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和规定。

  2、从五个方面采取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履行选任程序,加大动态选配和干部交流与调配力度。自2015年以来,集团党委召开5次常委会、2次常委(扩大)会,共选拔、调配干部146人次,总部7人次、子企业139人次。同时,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对2014年新任提拔的14名干部,已组织试用期满考察,考察结果上报集团研究决定,对于不合格的坚决予以调整。

  二是全面清理到龄未免职(退休)情况。对集团管理的1名超龄任职干部,已免职并下发退休通知。对1名因社保补缴等原因曾存在免职后拖延办理退休情况的也已办结。

  三是清理规范中级以上管理人员兼职情况。根据整改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原则,全面开展兼职清理工作。截至目前,首创集团领导干部所有兼职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市国资委党委履行了任前备案或审批程序。在清理兼职过程中,收缴兼职取酬费用 35万元。

  四是核查整理人事档案,做好干部基础管理。集团已将直管干部档案存放在总部,对个别非京籍干部档案存放也做了明确要求。重点清查了干部档案中“三龄两历”等情况,推动二级公司人事档案的集中管理,确保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归档、整理、保管全环节的规范化。

  五是提高个人事项抽查比例,严肃申报工作。对所有拟提拔及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考察对象进行重点抽查核实,截止目前已抽查20人次。对个别存在错报、漏报的一律要求其进行书面说明,并进行重报或补报。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集团党委着力从以下9个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彻底解决治吏不严、用人失察方面的问题。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创新干部管理机制相结合,坚决贯彻中央和北京市委一系列干部工作政策和方针,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拟订和实施《首创集团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

  二是全流程梳理,规范完善集团选人用人制度、程序和标准。

  修订《首创集团选拔任用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开展干部任拔任用管理办法宣贯学习培训,增强干部法规意识、党性意识和组织意识。

  拟订《关于加强和改进子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着重整治党组织主体责任不够明确,干部选拔民主参与力度不够、监督管理机制不全、基础工作薄弱、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

  三是创建首创商学院,出台《首创集团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实现干部队伍培养体系化。现已举办两期“卓越领导力职业经理人培训班”,涵盖集团总部和子企业92名中层管理人员。在后续中青年干部培训中,集中培养一批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突出,具有社会责任感,敢于拼搏、忠诚企业的首创职业经理人。

  四是多措并举,贯彻好“一报告两评议制度”,着力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监督机制。实施集团党委干部选拔票决制。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定期检查制度,促进监督检查的规范化和常态化,争取每3到5年时间分级分类对各子企业干部选任进行检查,监督各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强化“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应用。对于年度“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差、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诫勉、警告、撤职等监督力度,将评议结果纳入年度测评成绩,作为干部考核、晋升、调整的重要参考。

  五是立足长远发展,强化后备队伍培养力度。高度重视后备梯队建设,出台《首创集团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全面统计梳理集团后备干部队伍,进行人才盘点。

  六是从严管理集团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兼职工作,做到合法有序。通过制度规范,明确干部兼职的选人原则,严格审批制度,对可兼可不兼的一律不批。完善任前备案制度,强化兼职干部考核机制,将兼任职务的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

  七是规范退休管理,拟定《集团退休管理细则》,集团各级子企业制定或者完善本企业员工退休管理办法并报集团备查。

  八是强化档案管理工作,修订《集团人事档案管理办法》。集团各级子企业出台管理细则,强化档案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基础作用,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基础管理水平。

  九是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研究拟定《集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实施细则》。

  问题(三)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职责不力。一是集团纪委目前也只有4个人,二级公司纪检机构不健全,开展工作力不从心。纪检部门对审计、监察、监事会等内外部监督资源整合不够,有的基层纪检干部不知晓经营决策过程,也看不到审计报告,只靠举报线索发现问题,形成“民不举官不究”的被动状态。二是对违规违纪问题未能从严查处。集团成立以来除因“小金库”问题被上级要求查处整改外,几乎没有对干部进行过正式的诫勉谈话,出现重大问题苗头时嗅觉不灵敏、态度不明朗,“抓早抓小”基本落空。三是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和企业管理规定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干部,有的让其换个位子继续做官,有的短暂搁置退休或调走了事,没有执行过任何纪律处分。

  集团党委、纪委组织系统内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部门,认真研究分析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经过联系实际、查摆问题,认真分析梳理,着力从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1、集团纪委工作人员的配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二级公司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开展工作力不从心的问题。

  (1)、增加集团纪检监察室的人员编制至5人,充实集团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力量。

  (2)、集团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落实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设纪委的二级公司必须独立设置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为公司中层正职,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二级公司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的提名和考察应以集团纪委会同人力资源部门为主。

  (3)、集团纪委书记就二级公司纪委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等问题与二级公司纪委书记进行约谈,监督二级公司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职责。

  (4)、各级纪委要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情况,遇有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线索要及时报告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

  2、纪检部门对审计、监察、监事会等内外部监督资源整合不够,有的基层纪检干部不知晓经营决策过程,也看不到审计报告,只靠举报线索发现问题,形成“民不举官不究”的被动状态的问题。

  (1)、根据集团董监事会的实际情况以及加强监督的工作需要,已通过民主程序选举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进入集团监事会,加强了监事会与纪委的工作协同,促进监督责任的落实。同时要求集团各级纪委加强与各单位监事会的联系沟通,利用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经常听取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各公司监事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与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及时通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

  (2)、集团纪委和审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已形成良好的协调互动机制。集团审计部对下属二级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前均书面通知纪检监察室,并根据纪委的要求对有关问题给予重点关注和检查,审计结束后及时向纪委进行反馈,并向集团纪委报送审计报告。集团人力资源部对拟聘任干部进行考察考核时,会同集团纪检监察室共同进行,由纪检监察室对拟任用干部在遵守党纪、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提出书面考察意见。

  (3)、加强二级公司纪委或纪检监察部门与人力资源、审计等部门的沟通配合。设立纪委的二级公司,审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正职要进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与党代会同步改选纪委,完成上述部署。二级公司在提拔选任中层干部时,纪委要参与对拟任用干部的考察工作;党委和人力资源部门要听取纪委对拟任用干部在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察意见。二级公司审计部门对所属企业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前,要事先通知纪委;审计中要根据纪委的要求对有关事项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向纪委反馈;审计后要向纪委报告有关问题线索并将审计报告报送纪委书记批阅。

  (4)、探索推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各单位监督资源,把监督责任落实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集团要求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普遍落实或试行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将党办(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审计、法律、风控、企管、信访等部门的监督职能整合在一起,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协调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信访举报问题的调查工作。

  (5)、集团各级纪委结合本企业行业特点以及容易出现问题的廉政风险点,积极摸排违纪线索,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一是抓住年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突出抓好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涉及“四风”问题的检查;二是根据对本单位下属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和项目后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主动进行调查核实;三是根据集团内部以往出现的问题,诸如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问题、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兼职取酬问题、未经集体决策滥发奖金补贴问题、擅自提高领导人员退休待遇问题、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等,举一反三,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6)、集团党委和纪委决定,从今年起,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纳入对二级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以10%的权重与年度绩效挂钩。为此集团纪委正在制定首创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建立指标体系,量化考核。

  3、对违纪违规问题未能从严查处。集团成立以来除因“小金库”问题 被上级要求查处整改外,几乎没有对干部进行过正式的诫勉谈话,出现重大问题苗头时嗅觉不灵敏、态度不明朗,“抓早抓小”基本落空的问题。

  (1)、根据中央纪委的规定,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集团纪委已制订《首创集团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首创集团廉政账户管理办法》。

  (2)、各级党委和纪委对在重大决策上不执行党委决定,阳奉阴违,独断专行,一人说了算的;对在任用干部上不搞五湖四海,以人划线,培植亲信和个人势力的都要严肃查处。从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从业等方面加强纪律监督,从小事抓起,从细节抓起,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纪党规这条底线,心怀戒惧,行有所止。

  4、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和企业管理规定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干部,没有执行过任何纪律处分的问题。

  集团纪委在巡视和巡视整改期间认真按照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意见,在提出整改措施的同时做到边巡边改,对集团系统的出现的违纪案件迅速立案,严肃查处。对巡视组移交给集团纪委的12个信访件,集团纪委会同国资委纪委一起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做到了件件有结果。其中,有8件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做了结案处理;有4件反映的问题存在一定的依据,或在调查中发现了其他新的问题都进行了初核,并与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当事人分别进行了警示和诫勉谈话。下一步,集团党委、纪委将根据上级纪委和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按照职务管理层级,依据党纪党规追究有关党员责任人的责任。

  问题(四)管控体系建设滞后,长期忽视企业管控,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公司成立20年,其中18年主要采取放权式管理,没有制定完备的内控制度。主要领导习惯于“点对点”指挥,下属企业习惯于不受约束独立运作,权力运行未能关进制度“笼子”里。

  集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结合正在开展的管理提升巩固年活动,着力从健全制度、强化管控的角度,深挖、细究、查摆问题,健全完善制度。目前已制定的措施和已开展的工作:

  1、持续推进管理提升活动,巩固管理提升活动成果。

  集团深入开展“管理提升巩固年”活动。通过贯彻《关于全面开展管理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实现了“健全内控体系,规范基础管理,强化战略管控,完善监督机制”的目标。今年以来,集团先后对17家子公司及基层企业进行了调研和检查。2015年9月底,集团将召开管理提升活动总结大会,对整个管理提升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宣传和巩固管理提升活动的成果。

  2、强化集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管控水平。

  按照《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在集团总部开展了内控现状调查、内控整体评估、风险梳理评估、制度流程梳理等工作,设计、编制并印发实施了《集团总部内部控制体系手册》。

  编制印发了包含86项制度的《管理制度汇编》(2015年版)。同时,组织了《集团总部内部控制体系手册》(试行版)发布及实施培训会和高层培训会。内控体系建设一类单位的9家子企业,按照国资委和集团的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集团启动了对一类建设单位内控体系建设专项检查工作, 8月底召开了专项检查总结反馈会议,反馈了专项检查结果,指出了后期调整和完善的方向。扩大了内控体系建设一类单位范围,增加首创投资发展、首创经中公司、绿化隔离带公司、首创金服、首创环境等5家企业,要求该类企业在2015年9月底之前,制定并向集团报送内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2016年底之前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3、建立和实施集团内部责任追究机制。

  在2015年10月底之前出台《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十戒》、《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内部问责暂行规定》。

  4、强化集团核心制度的实施。

  修订、完善《集团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重大管控制度,《集团章程》修订版已获得市国资委批准,为督促落地,进一步加强集团管控,拟对部分下属控股子企业(包括部分3、4级子企业)的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并于2015年11月底前完成反馈报告。

  5、健全集团系统“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逐步实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全覆盖。

  为有效避免“点对点”指挥,已有13家二级企业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在此基础上,已着手组织、督促绿化隔离带公司、首创环境、首投发公司、首创投公司、京津高速、首创资产管理公司、首创金服、东环鑫融、时代华康等9家企业于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制定。集团将在2016年上半年完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日常、年度检查工作流程。

  党委决定,在历年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检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结合此次巡视组反馈意见,联合纪检监察、财务、企业管理等部门,于2015年年底前完成对部分下属企业2015年度“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6、加强集团外派董事监事管理

  在2014年修订出台《外派董事监事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董事会办公室、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及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联合,通过加强集团外派董事的履职管理和考核评价,强化集团对二级公司的管控。2015年10月底前制订具体工作方案,2016年4月前完成阶段性落地目标,促进《外派董事监事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

  7、发挥审计在内控体系建设中的监督作用

  集团以审计整改和巡视整改为契机,调整优化了总部的组织架构,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选拔任命了总审计师,系统内新增内审机构4家,新增内审人员11人,内审队伍逐渐壮大,审计方法逐渐创新,审计步骤逐渐规范,实现了审计评价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审计系统修订2项、新建4项制度,先后印发了《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内部审计管理规定》《内部控制评价暂行办法》《2015年集团审计部选聘中介机构名录清单》、《集团派出兼职审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内审工作与知识普及宣传,集团总审计师带头在“卓越领导力”职业经理人培训班上讲授《首创集团风险分析》。

  问题(五) 首创贸易公司开展绞吸船业务,不符合主业规划,未纳入预算计划,内部决策意见不一致,在集团明确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外签署合同并支付大额资金,甚至伪造会议签名,现代企业治理所应有的各种风险防控关口“全线失守”、无一奏效。首创集团成立以来,主要由于管理原因形成的重大经营损失不断,仅首创贸易公司近十年来就连续发生“射波刀项目”、“泉州化工项目”、“棉花项目”、“绞吸船项目”等多起经营损失,损失总额约5.9亿元。截至2014年首创贸易公司累计亏损已达11.87亿元。

  整改思路:党委决定,在过去两年集团贸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经发投公司托管贸易公司的工作,以维护国资安全。同时,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再次向国资委纪委反应情况,争取得到上级纪委支持,彻底解决贸易公司违规经营、造成巨额亏损的一系列问题。

  问题(六)领导干部违规持有下属企业股份,国有(控股)企业与高管人员持股公司存在大量关联交易。一是首创阳光公司在股份期权改革试点中擅自扩大持股人员范围,少数集团领导借机获取大量股份并一直持有到2009年,国有控股权被转移到二级企业高管人员手中。二是二级企业一些高管人员除在本企业持有股份,还设立多家自己控制的公司,从事与国有企业同类业务,与国有企业进行大量关联交易。国有企业搞汽车销售,高管持股公司就做售后的装饰服务;国有控股企业搞房地产开发,高管持股公司就与之进行复杂的股权转让、项目转手和资金借贷,“靠山吃山”,“靠什么吃什么”。

  已经做的工作:集团党委统一部署,各公司严格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9]49号)文件精神,在过去两年审计整改的基础上,对违规持股及关联交易问题再次进行了认真清查。集团人力资源部下发通知,在集团二级公司领导班子以上人员范围内进行专项统计,各二级公司党组织也部署了自查,并在“巡视整改报告”中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客观的报告,提出了整改措施。

  集团党委对涉及首创科技、首创贸易的违规持股和关联交易问题,在过去审计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整改,明确了措施、目标和时间节点。

  第一、        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员工违规持股

  原首创科技公司员工分别于2002年参股北京同仁堂天然药物有限公司(以下称“同仁堂天药”)、2003年参股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同仁堂商业”)。

  整改措施和已做工作。在2012年审计整改中,已提出违规持股清退方案,并已经集团董事会及集团2014年第14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方案如下:

  1、由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收购原首创科技管理层持有的同仁堂两家企业的股权。

  2、清退工作分两个步骤进行,即现任集团二级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先行清退(共7人),其他普通员工暂缓清退。

  3、股权转让的价格按照国资委对于同仁堂两家企业管理层持股问题的具体批复办理(同仁堂天药以2009年末资产负债表每股净资产价值为转让价格,同仁堂商业以每股1元的价格转让)。

  目前,京发投公司已与6名持股职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和《授权书》。另外一名持股职工经集团和京发投公司多次沟通情况、讲解政策,目前正在落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授权书》的有关事项。

  整改工作时间安排:2015年12月31日之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北京首都创业贸易有限公司子企业北京首创森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首创森美”)高管持股民营企业北京君悦恒达汽车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称“君悦恒达”)和关联交易问题。

  首创森美于2003年9月成立了君悦恒达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股东为缪某、何某、王某、孔某,四人均为首创森美和其所属的首创中伟公司在职职工。其中缪某出资78万元,其他人各出资24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缪某。市审计局2012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显示,君悦恒达公司自2003年11月成立至2011年底,取得经营收入5318.72万元、净利润1781.94万元,股东分红683.07万元。

  集团党委从2010年即启动了首创贸易公司调整退出工作,计划通过将首创贸易公司汽车销售板块等有效资产转让、业务缩减、资金链收缩、历史遗留问题逐步清理等方式,将首创贸易公司清理退出,系统性解决首创贸易公司存在的问题,同时解决违规持股、关联交易问题。目前这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已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1、为强化首创贸易退出工作的顺利进行,集团专门成立了首创贸易调整退出领导小组、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及首创贸易公司参加的调整退出工作小组,对首创贸易公司调整退出工作实施了“首创贸易、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三层决策机制,以应对调整退出工作出现的重大事项、重大资产处置等决策事项。

  2、集团发挥经发投公司的调整处置平台作用,2014年7月将首创贸易公司与京发投公司进行重组,在不改变首创贸易公司本部(包括生资公司、首创世联)产权隶属关系、保留其法人地位的前提下,撤销首创贸易公司本部(含生资公司本部、首创世联本部)经营管理机构,分流安置员工,同时首创贸易公司作为壳公司继续存在,由京发投公司实施统一管理。

  3、围绕汽车板块股权及其它有效资产的处置工作,经发投公司已与多家企业进行接触,就汽车股权转让进行洽商、谈判。但由于汽车销售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影响,目前还没有实质性进展。

  在此期间,首创森美公司自然人股东提出了收购首创森美公司国有股权意向。此后,集团有关部门多次与首创森美自然人股东就公司转让程序、转让价格、借款担保的解除、首创字号的使用及职工安置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协商。集团也就此事成立了专题工作小组,多次研究解决股权转让中的具体问题。经过共同努力,双方就国有股权转让事项已达成初步意向。

  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关于首创贸易公司所属子企业高管持股民营企业进行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整改工作完成时限的确定,与绞吸船资产的处置和查封股权等解封密切关联,但由于绞吸船过户和处置等问题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同时需要在民生租赁公司对汽车股权解封后才能启动首创森美股权转让工作,因此整改工作初步安排为:

  1、根据上级纪委对绞吸船项目的定性确定绞吸船资产的处置方式和时间;

  2、与民生租赁公司协商解封首创森美公司等汽车公司的股权,同时采取法院拍卖方式将首创森美公司国有部分股权转让。预计此项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同时一并解决高管持股民营企业进行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整改工作。

  问题(七)集团下属企业与民营企业合作涉嫌利益输送,腐败风险较大。经中实业公司低价向民营企业和个人出租土地、房产现象突出,近4000亩土地和8万多平米房产对外签署76份合同,租金低、租期长,在出租土地上形成30多万平米违法建筑。与少数民营企业长期合作过程中,通过入股、转让、借款、担保、合作开发等方式形成巨大利益往来,构成相对稳定的利益圈子。国有资本收益不能实现,国有资金被长期占用,国有土地被对方控制,利益输送十分明显。

  对以上问题,经中实业公司党委进行了认真分析梳理,细分为三个方面进行整改:1、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土地、房屋出租管理方面的问题;2、与四家民营企业成立合作开发企业形成的土地租用等问题;3、在与某民营企业合作过程中,发生经中公司资金被对方占用、为合作公司提供大量借款、担保等巨大利益往来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思路。今后确保违建零增长、合同零签约、到期零续租、安全零事故;力争2015年底前再清理腾退7户,由76份合同减少至29份,完成剩余4万平方米违建拆除任务,实现三年建设用地拆除30万平方米违建的目标; 力争2016年底前清理腾退农业用地2000余亩,实现二年农业用地清理腾退的任务。

  目前已进行的三方面的整改情况

  1、对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土地、房屋出租问题的整改

  (1)对总公司直接管理的土地、房屋出租问题的整改

  2015年上半年完成了4万平方米,累计完成26万平方米违建的拆除,今年底前能够实现拆除30万平方米的计划;清理出2000亩共13宗土地。租赁合同已由原来76份减少为36份,清理承租户80多户。

  (2)对经中公司自查出的土地、房屋出租问题的整改

  除了市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之外,经中总公司在今年5月至6月对所属企业土地房屋租赁进行专项检查,也发现了大量问题。主要存在着集体决策不健全、租赁合同不规范、管理台账不标准、缺少合同备案手续、管理监督不严等问题。对此,经中实业公司分三个阶段开展土地房屋出租专项治理活动,即7月份进行部署动员、8月份整改落实、9月份检查验收。

  2、对与少数民营企业成立合作开发企业形成的土地租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目标是:解除原租赁合作协议,注销合作公司,经中公司收回原合作公司租赁土地。近几年,一直在和四家合作公司协商、谈判,虽有一定进展,但双方分歧、差距仍很大,下一步要继续加强沟通、协商。若协商解除协议不成,则需要随京津合作示范区的开发计划,适时启动司法程序,解决此问题。

  3、对在与某民营企业合作过程中,发生经中公司资金被对方占用、为合作公司提供大量借款、担保等巨大利益往来等方面的问题的整改。

  自2011年以来,该事项均列为集团审计整改重点事项,在经中公司有关部门的努力催促下,解除了大部分担保事项,收回了一部分资金。另一方面,最近一年多来,在集团主导下,我们为推进两家公司的股权调整和收购,为维持合作公司运营稳定而发生的向经中公司的借款,至今未能偿还。原因是该民营企业的经营状况所限,无力拿出现金支付欠款。为此,集团提出了解决方案,由首创经中公司收购该企业与首创经中合资的企业股权,该企业获得转让款后再归还经中实业公司债务。目前,首创经中公司、经中实业公司和诚通嘉业公司三方一直在协商谈判,但因价格问题未达成股权调整协议。下一步还要继续努力,积极推动股权调整、收购谈判等工作。如年内股权调整、收购不能如期进行,落实经中实业公司的债务偿还,经中实业公司则启动诉讼程序。

  问题(八)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差距较大,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的意识不强。集团领导班子对解决长期困扰企业的资产链条长、企业数量多等问题推托延宕、措施不力,企业层级仍达十一级,企业数量仍达600家以上。

  集团近几年子企业户数与层级增长较快的原因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主业发展的行业特点与经营模式决定。二是境外企业纳税筹划的需要。三是行业并购带来新增子企业。

  1、根据“广泛摸底,完善方案,明确思路,落实落地”的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就集团管理链条长、企业户数多的问题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思路:

  一是按照“能压则压,应退尽退”原则,在对集团系统内参控股子企业经营情况、业务情况等进行分类梳理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实际经营需要和合理的管理架构设计,制定集团压缩退出计划。

  二是突出重点,针对问题,重点研究,重点突破。

  三是针对暂时难以压缩、退出的企业,要求二级公司加强管控风险防范,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

  四是发挥督导作用,严控新增企业和层级。

  2、目前已做的4项工作

  (1)、重点研究、重点突破。针对集团目前企业户数多、链条长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首创置业、首创股份(含首创环境)等主业公司,在对企业产权数据、决算数据、参股企业情况及境外企业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的基础上,通过与首创置业和首创股份调研、沟通,结合集团管理提升工作,使两公司就压缩管理层级工作明确了目标,计划在未来3-5年时间内将管理层级从12级压缩至9级。

  (2)、源头控制,减少新增。修订集团对投资管理办法,凡涉及股权投资项目,一律提升至集团审批,同时就投资层级问题专门由集团资产管理部审议,从源头控制新增的四级及以下企业。今年8月首创置业为纳税筹划,拟新设几家四级以下境外企业,集团提出要做到总量控制、新设几户就压缩退出几户的原则,最终首创置业调整了其投资方案。

  (3)、建立动态跟踪管理体系。为便于集团及时掌握投资变动情况,集团建立了月报制度,要求相关二级子企业按月报告投资变动情况。并充分利用集团企业产权登记系统,要求相关子企业及时做好数据变动登记的同时,搞好多方数据汇总,建立集团投资情况动态跟踪管理体系,为集团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4)、根据集团所属企业实际情况,对开展重要业务的子企业提级管理,加强监控,防范风险。集团将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产权登记为四级企业)纳入集团二级公司管理序列,并责成集团基础设施部及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和支持。从而解决由于层级链条太长而可能产生的管理和风险防控等问题。

  问题(九)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集团仍然以购物卡形式向员工发放劳保福利、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已经采取措施:

  一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3月17日)》以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政府令158号)》,在系统内普遍自查的基础上,研究统一制定集团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加强对总部及下属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监督。

  二是针对为员工已购买的商业保险问题,制定和实施了整改方案,即除补充医疗保险外的养老、医疗、意外伤害、财产险等险种,一律清退,能退保的立刻退保,不能退保的,在保险期到期后不再续保。对二级公司的类似问题也明确了整改意见。

  三是已于5月份停止了集团本部发放劳保购物卡的形式,采用实物发放的形式为员工提供劳保用品。

  四是在全集团范围内进行购物卡排查,存在4家公司以购物卡形式给员工发放福利问题,因此对所有二级公司下发了通知,立即停止购物卡的发放。

  问题(十)违反规定提高退休领导班子成员待遇。集团领导退休后以顾问名义聘任3年,第一年保留原薪酬待遇,保留专车及司机;第二、三年每月顾问津贴1万元,报销各类费用每年10万元;聘任期结束后每月发放生活补助正职1万元、副职8千元。领导退休后还与在职的员工相同拿取暖费、过节费、防暑降温费和每年4千元的通讯费、书报费。

  针对违反规定提高退休领导班子成员待遇问题,在市委巡视组进驻集团开展专项巡视工作期间,集团取消了集团退休领导班子成员原服务管理办法,终止了集团退休领导班子成员未到期的顾问返聘协议,停止为集团退休领导班子成员发放补贴或报销相关费用。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各单位都围绕此类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类似问题,目前已按照集团要求正在进行整改。

  第一,明确了清退标准和范围。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集团退休领导班子成员正式办理退休手续,领取社保退休金之月起,除供暖费外,集团为其发放或报销的各项费用全部实施清退。

  第二,确定了清退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按“两步走”的清退工作步骤,要求集团退休领导班子成员在2015年12月31日前,自行清退核查确定的各项费用总金额的30%,在2016年12月31日前,自行清退核查确定的各项费用总金额的70%。

  问题(十一)2009年至2013年集团领导退休时,每人发放一枚120克至160克的纯金纪念牌。

  集团办公室会同财务管理部详细查阅了为退休领导班子成员制作、发放纯金纪念牌的相关文件资料,并结合发放时间、制作金牌名称、重量等情况,按照票据上所记载的当时市价已逐一进行核算。

  下一步清退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由老同志按照集团当时购买纯金纪念牌的价格,个人予以回购。如经济方面确实有困难,不愿回购的,在12月31日前,由集团办公室收缴。

  问题(十二)领导班子成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低价购买下属企业开发的房产。2010年至2011年,下属公司在房山区开发的提香草堂项目中,将位置较好的湖心岛别墅(M型)定向出售给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每套别墅近500平米左右,单价约10000元,价格明显偏低。

  (注:房产情况:湖心岛—M型独栋共10套,首创集团部分领导购了6套,每套别墅地上面积366平米左右,地下室面积130平米左右)

  集团党委就领导班子部分成员低价购买提香草堂别墅问题,目前已做的3项整改工作:一是委托国资认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结合当年购房时点前后一年,(此次整改涉及的湖心岛M型独栋别墅为2010年2月购买),即2009、2010和2011年价格数据进行了全面梳理统计。评估出了具有一定专业角度的参考价格,每平米价格应在11663---14151元之间。此外,对于已售房屋需要做出价格调整时,在合约、法律、财务、税务等方面的处理事宜,也向税务等相关机关、机构做了咨询,得到了清晰的答复意见。

  二是按照上述评估的价格区间,取湖心岛(M型)别墅当时的每米平均售价12764元,每平米上浮1000元,作为补缴差价,每户补差总金额约36.6万元。

  三是明确房屋差价款补缴时间,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房屋差价款补缴工作。

  问题(十三)集团领导班子中极个别成员在职时长期无偿使用公司房产,利用职权占用多辆公车。

  1.关于“集团领导班子中极个别成员在职时长期无偿使用公司房产”问题,已通过审计整改完成。按照审计整改工作要求,2014年10月,当事人已按规定补交了所欠租金,并签订了《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2.集团办公室在各直属(控股)公司进行专项调查发现,2008年7月,生资公司购置一辆丰田凯美瑞轿车(车牌号京Y81320),并将该车借给一个集团领导使用。2014年7月,这位领导的司机提供书面证明,该车已于2012年3月退还给首创贸易公司。目前,集团已指定由首创贸易的托管单位经发投公司继续进行追踪调查并追缴落实。

  3、经中实业总公司一领导在2011年6月退休后配备了公务用车及专职司机,该车于2013年6月退回经中公司。近期, 集团就退休老干部待遇问题统一进行政策说明后,经中实业按规定调回该司机。

  集团各二级公司也开展了认真自查,对于领导班子成员利用职权占用公车的现象,正在进行认真清理。

  问题(十四)“少数领导费用报销超出合理水平”。

  集团办公室对2014年全年和2015年上半年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招待费用进行了摸底核查。基本情况: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集团领导班子的各项招待费用一直处于递减状态。2014年全年总计687330.38元,人均62484.58元,最高141649.57元;2015年上半年总计85399.26元,人均7763.57元,最高23623.50元,2015年业务招待费用水平较2014年下降较为明显。

  在集团总部开展招待费自查的同时,集团办公室要求各直属(控股)公司对集团领导(含已退休领导)于十八大后在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各项费用报销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自查,并予以纠正。

  问题(十五)“下属企业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已采取措施:

  (1)集团办公室重新修订《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2)督促各公司制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切实严格加强各公司对公务车辆和公务车辆驾驶员的管理,促进行车安全、合理调配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经费开支。杜绝公车私用、车辆违规借用、占用。(3)9月下旬,办公室对下属企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制度的制定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问题(十六)领导班子成员及亲属到下属饭店无偿消费。

  经自查, 集团一退休领导班子成员的亲属在2013年2月---2015年5月期间,在翠宫饭店累计无偿消费3820元。2015年9月24日,当事人已补缴了该项费用。

  采取措施:

  1、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包括退休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落

  实中央和市委反腐倡廉的有关制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个人书面承诺,今后不再发生本人及亲属在下属饭店无偿消费的现象。

  2、 集团办公室做好监督,并通知集团各公司下属饭店严格

  餐饮服务、康乐设施等管理制度,杜绝发生此类现象。

  问题(十七)领导班子成员大办婚宴借机敛财

  经了解,第一、有二级公司1个班子成员为儿子举办婚礼,市纪委有关部室已经核查和相应处理。

  第二、有集团领导班子1个成员在十八大前为儿子举办婚礼,市纪委已经进行了调查。

  采取措施:集团党委、纪委继续追踪了解上述两个线索的核查结果,积极协助上级纪委做好后续调查处理。同时,加强制度建设,明确集团二级公司领导班子及以上成员(含退休),个人亲属举办婚礼等重大事项要及时申报,按要求接受组织监督。

  问题(十八)“有些企业借会议、节庆继续公款消费、娱乐、购买礼品”。

  经自查,十八大以来,集团总部相关会议或节庆期间没有发生上述问题。同时要求下属各公司对此类支出也进行核查,发现问题按集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经过自查、核查,集团总部和一些公司存在用于业务往来中赠送小额纪念品和宣传品的情况。

  采取措施:

  1、始终不渝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办公室与相关部门会商,梳理相关制度,督促加强财务支出管控。

  2、9月初,对下属企业相关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针对节日(中秋、国庆等)期间可能发生的类似问题,下发督导、警示文件。

  3、集团总部和各二级公司严格建立用于公务活动的小额纪念品、宣传品管理制度,在集中采购、专人管理、程序化审批使用各环节,做到有章可循;同时要注意节约,继续降低单件金额,切实做到合理使用。

  三、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巡视整改,努力实现五个目标

  在下一阶段的巡视整改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端正态度、统一思想,继续保持学习教育和解决问题 “两个不放松”的精神状态,坚持把整改落实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学习习近平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久久为功,毕功必成,通过巡视整改,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践行“两个责任”等方面,努力实现五个目标:一是在政治思想上,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领导干部都能够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顾大局,识大体,名底线,知敬畏,坚决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二是在宗旨意识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要讲忠诚、能奉献,在促进集团稳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攻坚克难,善于担当;三是在工作作风上,发扬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领导干部要坚决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能密切联系群众,知实情、出实招,重实干、求实效;四是在管控建设上,领导干部不断增强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方针的理解力、执行力和创造力,树立制度理念,加强管理提升,规避经营风险,维护国资安全;五是在廉洁自律上,领导干部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65条)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6条)的各项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业、踏踏实实做事。

  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集团党委将紧紧地依靠员工、紧密团结员工,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员工的参与热情和社会监督作用,共同努力,用实干精神实现整改目标,用员工口碑评价整改成败,用经营业绩检验整改效果。通过全面落实巡视整改,把首创集团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建设人文北京、绿色北京、科技北京,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8385566---1550;

  邮政编码:100027;电子邮箱:zhangrq@bjcapital.com

   

 

   

  

  中共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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