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首旅集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北京市纪委 时间:2015-10-2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3月26日至5月22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对首旅集团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巡视。7月16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向集团正式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中央、市委关于对国有企业进行巡视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集团党委认为,市委第三巡视组指出首旅集团存在的各项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中肯深刻,集团党委完全赞成、诚恳接受,决心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求真务实、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整改工作,以进一步改进作风、促进全集团的健康发展。
1.对国有企业进行巡视,是新常态下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推进国企改革,提高竞争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集团各级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在国有企业中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对国有企业开展巡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此次市委第三巡视组对集团的巡视,是对集团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系列精神执行情况的一次彻底的“大排查、大体检”,是对首旅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的一次高质量的“诊断”,并开出了一剂帮助我们强身健体的“良药”。集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巡视工作中经历了党组织考验和党性锻炼,唤醒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各级企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着力透过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为首旅集团全面深化改革涤荡了尘埃,为在新常态下推动我们进一步改善经营管理、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把首旅集团做大做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以坚决的态度、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把全面整改列入下半年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党委极其重要和紧迫的工作任务
集团党委将抓好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一次执行党的纪律和接受党纪教育的机遇、一项事关集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迅速成立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段强同志和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毅同志任组长、由集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段强同志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在所分管领域负直接责任。制定了《市委第三巡视组专项巡视首旅集团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了“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切实加强国企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以及班子‘一岗双责’”的整改目标;提出了“以问题为导向,以‘三严三实’为准绳,从制度、教育、监督和惩办四个方面入手,严格纪律,整顿风气,惩治腐败,加强管控,全面加强集团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整改思路;并将整改任务分解为六大类、细化为24个子任务,成立了“高管年薪外补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重大投资和股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干部选拔任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案件查办专项整治工作小组”5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及1个专项审计小组,通过严查整治、建章立制,以及专项审计及日常巡审工作,确保巡视整改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整改工作启动后,集团各级党委将整改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整改,真查真改、立整立改,联动整改、立规执纪,列清单、建台账、明责任,制定时间表、画出路线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拉条挂帐、逐项整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整改期内,段强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党委核心小组会、党委常委会、常委扩大会议、干部大会部署安排整改工作、听取有关专题情况汇报,加强监督指导;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长坚持每周督促整改进度,先后召开40余次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整改问题、协调推进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按进度、按要求、高质量地推进。
3.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突出重点、聚焦难点,以“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住不放,全面夯实“两个责任”
集团党委坚持瞄准问题抓整改、着眼长效立规矩,从制度、教育、监督、惩办入手,用“三严三实”的要求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此次专项巡视出的问题反映出集团对这些问题重视不够、在制度设计和监管方面存在制度漏洞、监管不力。对此,集团各级党委在整改工作中既着力解决“标”的问题,又注重把“标”的治理成果上升到“本”的长效制度上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全面纳入内控工作体系,从根本上防范“死灰复燃”、“花样翻新”;既着力解决领导作风的问题,又着力解决思想根源的问题,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强标固本。
二是坚持夯实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常态长效。集团党委和各级党组织、集团纪委和各级纪检组织切实肩负起两个责任,发扬头拱地、钉钉子的精神,立足当前抓整改、促落实,着眼长远立规矩、定制度,从日常抓起、从小事抓起、从苗头性的问题抓起,一抓到底,不留死角,切实解决“上软中梗”的问题。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聚焦难点。集团整改工作重点聚焦“高管薪酬外补贴发放,工程建设、设备采购、重大投资管理”等两大问题,同步关注巡视中提出的其他问题;既聚焦问题多发的企业,又检查其他企业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按照企业职责定位及权限,各有侧重,逐级传导压力、逐层落实责任。集团公司、集团企业侧重体制机制、制度规范、顶层设计的整改;单体企业注重严格执行、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末端麻痹”的问题。
二、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整边改”,逐项对照市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不折不扣,全力抓好整改措施的制定和相关落实工作
(一)在高管年薪外补贴管理方面
自5月17日(巡视期间)市委第三巡视组初步反馈意见后,集团立即着手对该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清理方案,在巡视组正式反馈意见前,集团已先后召开5次专题研究会、部署会,并自 6月1日起暂停发放各级高管人员年薪外全部项目,对重复发放项目和9项违规项目做了初步梳理,做好清退准备。7月16日,巡视组正式反馈意见后,集团高管年薪外补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陆续召开7次相关研究部署会,依据国家、市政府、旅游行业的相关规定,对26大类112项年薪外项目逐项剖析,对其合规合法性进行梳理研判,提出了规范、取消、清退三大类整改措施,并先后下发整改工作通知及规范性制度文件3个,薪酬补贴专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果。规范后,集团对所属企业高管人员薪酬内外发放、支出、列支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对企业高管人员薪酬类项目,由上一级企业制定标准、进行考核、确定发放;对福利类等其他项目,由企业根据国家规定、行业特点及企业实际,并经由严格的集团决策程序后,形成相应规章制度,严格遵照执行。
1.关于巧立名目、花样繁多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要点:集团制定下发了《首旅集团高管人员年度薪酬发放标准外其他项目管理规范(暂行)》(首旅党[2015]26号),从规范项目设定、明确各项标准、统一财务列支方式等方面,对集团各级企业高管人员年度薪酬发放标准外其他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制度规范。具体措施如下:
(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巧立名目的问题。集团以规范合法合规项目、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项目为总体原则,对现有26大类年薪外补贴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市国资委没有出台具体指导意见前,结合集团实际情况,明确各级高管人员在年薪外可根据各自职务情况,部分或全部享受以下七类项目的补贴或履职待遇,并分项明确各项目标准:
①对派往外地工作的高管人员,可给予异地补贴(含异地工作补贴、异地住房补贴),并在集团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执行。
②已发放住房提租补贴的企业,将经批准的发放方案经逐级备案后,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尚未实行住房补贴的企业,不再新增此项目。
③已执行公车改革的企业,对车改方案进行规范并经逐级审批后,可按标准发放车补。集团原则上暂不进行新增车改方案的审批。
④根据高管人员工作需要,企业可在集团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支出专项通讯类费用。
⑤根据工作需要,未实行车改的企业可在集团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对未配备公车的高管人员支出专项交通类费用。
⑥根据工作需要,企业可在集团规定的标准范围内,为高管人员统一制作或采购服装、统一清洗服装。
⑦企业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原则上应参加集团公司统一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
在市国资委出台相关规定之后,结合集团实际,将再行修订相应的规范意见。以上保留的七个规范项目,约占巡视组提出的26大类的27%,且各项目的标准明显下降。
(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花样繁多的问题。除以上所列七项规范之外,以任何名目设立的薪酬外补贴一律取消,占全部26类的73%。包括但不限于在特定背景条件下设立的、有历史沿革的各类项目,比如:未休假补贴(休假费)、餐补、取暖费(现金)、防暑降温、劳保、过节(费)等。这些项目将不再出现。取消与规范的项目全部涵盖了巡视组提到的26类112项,达到了100%。
(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列支的问题。对以上所列7个规范项目,属于薪酬项目的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属于履职待遇的纳入成本费用管理、因工作需要应集中采购的纳入统一配置,并从财务列支、支出、发放、配置方式上作出严格规定。一是异地补贴、住房补贴、车补等纳入高管人员薪酬体系,以现金形式发放,纳入社保基数,缴纳个人所得税,今后不再出现薪酬结构外的其他货币性收入。经批准的企业另行奖励的项目,将通过加强薪酬管控、取消多头审批、规范纳入对应薪酬结构内。二是通讯费、交通费等,随企业运营需要按规定纳入对应成本费用科目支出。三是因工作需要集中采购、统一配置支出的制装费,纳入对应成本费用科目列支。四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在规定额度内专项科目列支,取消各种不合理的违规福利保障。
2.关于面广数大、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要点:集团制定下发《首旅集团关于高管人员年度薪酬发放标准外其他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首旅党[2015]27号),由集团公司、集团企业逐级指导监督,对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各级高管人员重复享受有关待遇、违规超发的补贴项目予以坚决清退。具体措施如下:
(4)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面广数大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2012-2014年各企业涉及高管人员年薪外各类其他项目进行了统计,并按照上述提及《管理规范(暂行)》规范进行了整顿。规范后,除异地补贴、住房补贴、车补、交通费为部分高管人员确因实际工作需要成为薪酬性收入外,通讯费、制装及补充医疗保险等常规项目均为管理费用,约78.6%的金额将得到严格控制;约21.4%的金额将全部予以取消,不会发生,规范项目和取消项目合计为100%。
(5)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违纪多发的问题。按照“同一人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分别享受相同补贴的必退、在同一个企业内享受企业提供职务待遇的同时又发放了同类补贴的必退,以及出现违规超发薪酬、加班费(加班补贴)、工(店)龄费、司(店)庆费、书报资料费、旅游费、考察费、工会、健康卡等9类情况的必退”这“三必退”原则,集团对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各级高管人员领取的以上必退补贴项目,进行了普遍性清退。清退工作全部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清退,冲抵成本费用,并向当事人签发清退收据。截至8月26日,集团各级企业100%开展了自查工作并上报了自查报告,所涉及必须清退的企业和个人均完成了清退工作。
(6)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一些企业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问题。经查,主要涉及我集团所属少数单位,涉及单位在普遍清退后,下一步将针对巡视发现的线索,重点进行审计检查,在核实的基础上,组织重点清退,如发现数额较大、性质严重的,视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违纪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3.关于高管年薪外补贴管理失控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要点:集团对高管薪酬制度进行了梳理、完善、查漏补缺,通过修订完善制度,加强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及财务管理,同时将进一步强化层级审批备案程序,定期组织相应的检查和审计。具体措施如下:
(7)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制度没检查、有要求没监督的问题。自9月起,集团派出由内控与审计中心联合人力资源与绩效考核中心组成的4个专项审计工作小组,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2012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期间首旅集团总部企业、集团企业及所属企业、直属企业的高管人员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企业制度建设、是否存在重复享受有关待遇的现象、是否对明显不合理的项目取消发放、是否按要求清退必须清退的项目、是否对其他界定中的项目按要求暂停发放等,重点聚焦企业自查工作的全面性、自清工作的彻底性和暂停发放工作的真实性。
(8)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多年未进行薪酬制度监督检查的问题。集团把住制度源头,加强审计、约束、监督。一是要求各级企业依据集团公司《管理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的《高管人员年度薪酬发放标准外其他项目管理规范方案》,并对所有年薪外发放项目进行清理、规范;按照一级管一级的原则,按层级履行事前、事后报备程序。二是明确各企业若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集团公司管理规范方案》内容所列项目、标准、列支方式的,必须按层级进行报批、审核、同意。三是要求各级企业于每年年末将高管人员当年年度薪酬发放标准外其他项目发放、支出、列支情况向集团公司作出书面报告,以备查阅;各集团企业负责组织、上报本单位所属企业的相关情况。四是上述内容列入审计范围,集团公司将对重点企业、重点事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各级企业正在积极制定《高管人员年度薪酬发放标准外其他项目管理规范方案》,部分企业已上报,集团将对上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企业,方可恢复自6月1日起停止发放的合理合规项目。
(9)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的企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违规报销医保范围之外的医药费的问题。经查,为某二级集团企业于2001年为员工购买的“团体重大疾病保险”,费用由该二级集团支付,同时为解决该保险不能二次报销的问题,该二级集团于2012年1月—2015年2月期间从福利费中列支了医疗报销费用(此项医疗费用报销已于2015年2月停止),该二级集团部分高管人员享受了此项报销规定。经该二级集团党委研究并与保险公司多次协商,已完成商业保险清退工作,享受报销的高管人员已全部退回了报销的医药费。
(10)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仍有部分退休高管配备公车的问题。集团将退休高管薪酬外福利待遇清理工作一并纳入此次整改范畴,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各级企业退休领导人员高额补贴及待遇专项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首旅党[2015]29号)。截至目前,巡视所指公车现已全部收回,各级企业均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了清理整改工作。首先在整改期间,一律停止了向退休领导人员发放高额补贴及提供相关待遇;2015年9月11日前为退休领导人员配备的公车和办公室已全部退回;在规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之外,企业不再为退休领导人员额外报销或支付医药费用;停止为退休领导人员划账支付通讯费用,并加紧办理通讯号码转入个人名下有关手续。
(二)在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和重大投资管理方面
在巡视组正式反馈意见后,由集团不动产管理部牵头的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以及由战略发展部和股权管理部牵头的重大投资、股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迅速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三巡视组专项巡视情况反馈意见中工程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下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中违规问题专项检查、整改的通知》,对全集团791个项目进行全面筛查,在企业“自查、自纠、自清”的基础上,点对点检查、复核,制定整改计划、完善保障制度。
1.关于应公开招标而未进行公开招标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要点: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集团各级企业工程及设备采购相关工作进行了重点排查,对制度、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聚焦重点问题,约谈商议整改,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具体措施如下:
(1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工程项目或设备采购未进行公开招标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170个应公开招投标项目摸底排查,向巡视组指出的74个未公开招标项目、73个涉嫌规避公开招标项目所涉及的27家企业(含三级、四级企业)点对点下达了《招标问题专项整改通知书》。在一个半月内,27家企业均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撰写了《招标问题专项整改报告》,对问题做出剖析和重点说明,并提出了初步整改方案及计划。
(1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74个项目应公开未进行公开招标的问题。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陆续对74个应公开未公开招标项目展开深入调查、实地取证,并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逐户约谈,梳理分析,判断性质。经查,这些项目中,1个项目是由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可免于公开招标;15个因存在涉及专利及专有技术、涉密、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应报但未报相关部门取得免于公开招标批复的项目,责令其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企业负责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接受批评约谈,提醒警示;50个经本单位集体决策且有相应记录、采用邀标或比选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的项目,责令其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企业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并逐一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分清情况、判别性质,对部分情节较为严重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将其所在企业列入工程、采购项目的重点审计检查名单,加强监督检查;对4个经集体决策无记录但采用邀标或比选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的项目、2个经集体决策有记录但未进行任何形式招标的项目和2个经集体决策无记录且未采用任何形式招标的项目,作为重点问题线索,交由专项审计小组会同纪检部门进行延伸审计、调查,如发现案件线索,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73个项目涉嫌故意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依据各企业上报的《招标问题专项整改报告》,对拆标规避公开招标问题逐项复审。调查梳理后发现,73个子项目中存在拆标的情况,经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与涉及项目的企业负责人逐一约谈,未发现企业存在主观故意、拒不履行公开招标的证据和线索。下一步,集团将对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分析、归类,对履行了集体决策程序、采取了邀标或比选的,由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约谈项目负责人及所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严肃批评,对规范工作提出要求,并将其列入重点监督名单,后续加强跟踪检查;对经集体决策程序无记录且未采取任何形式招标的,将会同内控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重点审计,进一步核查,一经发现问题,将依据核查结果进行严肃处理。
2.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中频现违规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要点: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按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分门别类,聚焦问题单位,逐级负责、逐层推进、逐一排查、逐项制订整改方案,确保问题逐个对号入座,整改到位且妥善解决。具体措施如下:
(14)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项目实施中存在未按照规定报批、洽商变更不规范、支付不合规、违建与违规并存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首先在集团范围内组织全面排查工作,向集团企业、直属企业、总部企业共计21家企业下达了《工程项目违规问题排查、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各集团企业成立专项整改小组,组织和指导所属企业逐项自查自纠。8月底,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在企业上报《工程项目违规问题排查、整改报告》的基础上,对存在的违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了初步复核,并责令存在问题的企业强势整改,一是叫停正在实施的问题项目,对照整改、规范达标后复建;二是对在质量、安全、合同纠纷、工程款支付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以降低国有资产损失风险为原则,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三是对违规与违建并存的项目,完善报批手续,对无法完善手续的,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处理;四是要求各企业健全并严格执行集体决策机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合法合规办理新事。目前,专项审计小组正在对问题项目进行重点审计。
(15)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些企业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问题比较突出,具有典型性的问题。通过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发现有的单位和项目存在违章违建等问题。对已经发生的问题,尤其是违建问题,集团要求相关企业遵循合规合法、减少企业损失的原则,力争尽快解决;对问题集中、程度严重的项目和企业,集团将对相关项目负责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并与内控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开展延伸审计,对数额较大、或性质恶劣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古玩城市场违规与违建并存的问题,经查,古玩城市场天井连廊及彩钢板房均为十余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2014年,为消除安全隐患,古玩城市场对其进行了整体翻修,但由于其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两项工程均无法取得正规的规划及建设手续。经现场调查,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项目负责人及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批评约谈,责令其聘请权威鉴定单位对现有建筑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安全,并要求实施单位积极与建设主管部门沟通,拟定整改方案,争取合法合规补办手续。
整改过程中,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共约谈了13家集团企业及39家项目实施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对问题项目的直接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65人次。下一步,集团将针对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和专题研究,一是着力完善制度流程,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工程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实施与管理的通知》,全方位规范立项、审批、变更、结算等各环节,同时在集团原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由工程管理、资产管理2项制度;工程建设立项、招标、造价审计、监理4项管理办法以及1项专业审计机构管理细则,共同构成的工程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实行《工程实施合规承诺书》制度,并通过企业自查、日常审计、专项审计与延伸审计相结合,实现项目全流程控制、责任可追溯。三是建立与奖惩挂钩的年度专项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纳入企业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严惩违规行为。四是加大对从业人员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专业管理技能和工程管理水平的培训力度,培养工程类专业人才队伍。
3.关于重大投资决策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要点:重大投资、股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以“建立科学有效、完善严密的投资决策体系,明确投资决策程序和规则”为目标,着重检查各级企业重大投资工作,梳理现行制度,查找问题和漏洞。具体措施如下:
(16)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的企业没有“三重一大”制度,没有明确的决策程序和规则,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集团近三年间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29个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了摸底,并对集团及各级企业“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发现部分企业未按照《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首旅党[2015]8号)的要求,制定本企业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决策程序和规则缺乏明确规定,模糊操作。对此,集团一是加大对所属企业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或细则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完善投资决策制度。二是发挥派出董事、监事及纪委的监督作用,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对未执行“三重一大”规范要求、个人擅自决策或集体用权失范的,严肃问责追究。
(17)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的企业重大投资不履行决策程序,以轮流签字代替会议决策,某企业回购民营企业股权项目,以相关领导人员会签形式进行,未进行集体会议决策的问题,以及有的企业在与民营企业的收购重组中,在资产评估、损失鉴定等环节未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相关收购重组工作进行了筛查,经查,此为某二级集团企业收购民营企业所持该二级集团子公司股权事宜,在操作中存在本单位决策程序不规范的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就此问题约谈了相关企业负责人,进一步核实了解情况,该项目经此二级集团以会签形式签署了相关董事会决议,根据上级单位核准的评估值确定了项目收购价款,回购程序运作符合规定,未发现其他涉嫌违规的线索,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规范决策程序等问题向其提出整改要求。同时,目前集团正在编制《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下一步,集团还将加紧完善集团现行投资管理制度,强化投资预算刚性约束、明确投资项目主体责任、理顺集团所属企业自身决策机构与集团总部整体投资管控的关系,并坚持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着力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提高重大投资工作的效率。
4.关于高管持股和持股高管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要点:集团重大投资、股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高管持股和持股高管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结合市国资委推进的企业国有产权流转试点工作,从完善制度、清理问题入手,积极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8)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高管持股和持股高管问题未能及时妥善处置,造成高管国有股份代表和自然人股份代表身份模糊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此问题进行彻查,聚焦某二级集团企业。该二级集团成立时间较早,多年来经多次重组改制,发展规模较大。2014年2月起集团已启动了其股权重组工作,现股权交割工作已全部完成,现有高管悉数出让所持股份并全部退出董事会,该二级集团董事长正式退休;新一届董监事、高管团队聘任工作也已全部完成,高管国有股份代表和自然人股份代表身份模糊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同时,集团产权管理的相关规范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一是7月中旬召开了清理产权登记问题专项工作会,逐一登记问题企业,责令核实上报书面说明、查漏补缺、完善手续,制定整改措施。二是目前正在编制包括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等在内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产权流转相关程序。三是年底前将针对贯彻落实新制度开展专项培训。
(三)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集团党委、纪委认真研究巡视组指出问题,从落实责任、从严管控、加强监督入手,以“三严三实”的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关于对所属企业管理过宽监督过软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要点:根据巡视反馈意见,集团党委从落实两个责任入手,立制度、强组织、抓监督、用审计,着力研究变“上软”为“上严过硬”的相关措施,扎实推进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9)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集团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流于形式,重部署、轻检查,没有责任追究,欠缺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问题。首先集团党委、纪委将以《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京发[2014]19)为依据,结合集团实际,制定《首旅集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党委、纪委的相关责任,强化对党组织和领导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二是集团纪委将坚持每年专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将其纳入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三是继续坚持集团党政主要负责人与各集团企业、直属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双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坚持任前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对高管人员任前必须谈、任中定期谈、出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随时谈,对各级高管人员早教育、早提醒。五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机制,将巡查范围延伸到末端企业。
(20)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未能结合实际工作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在即将出台的《首旅集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将明确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全力支持分管单位纪委发挥好监督责任等。下一步,集团将进一步探索党政主要负责人与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建立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的问责制度和约谈制度等,全面加强对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力度。
(21)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纪检、审计力量配置薄弱,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一是已安排一名挂职同志担任纪委副书记,并将尽快补齐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面增强集团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同时要求各级企业纪委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首旅集团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精神,同步健全组织、配齐人员,形成完善的纪检监察组织体系。二是在原有内控与审计部的基础上,成立内控与审计中心,建立在董事会领导下的董事会和总经理双重管理工作机制,修订下发集团《内部审计制度》,要求集团企业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直属企业和三级以下企业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审计工作人员。三是从集团各企业选取符合相关条件的纪委副书记以及审计、财务、采购、工程管理等相关业务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案件调查协作组”,对重点及复杂案件协作调查。四是进一步扩展监督渠道,公开企业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网络举报,充分发挥和运用社会监督的力量。
(22)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缺乏日常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未进行纠正和整改的问题。集团专项审计小组全面开展“大审计”体系建设工作,并自9月开始对巡视反馈出的两大重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一是召开了“大审计”体系建设专题会议,在全集团范围内宣贯和部署“大审计”工作思路及任务。二是按照集团《内部审计制度》规定,授权各企业可采取临时性的专项稽查和日常巡查等方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逐步向全过程审计过渡。三是集团将建立日常审计巡视机制,行使股东权力,对包括三级、四级企业在内的所有集团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工程管理、采购管理、薪酬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巡视。四是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跟踪整改机制,强化审计成果应用,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五是按照《首旅集团2015年专项审计工作要点》(首旅发[2015]55号)要求,集团各级企业针对巡视反馈的两大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自清,专项审计小组于9月起组织开展薪酬管理和工程管理两项专项审计,对重点问题、重点事项、重点企业进行审计和检查;根据审计结果,将整改不到位、效果不好、未完成的企业交由集团专业部室进行后续检查和督促整改;同时,集团将以此次专项审计为基础,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23)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集团纪委监督不力、执纪不严,对工程建设、重大投资和高管薪酬管理方面的问题,没有深入调查、严肃追究的问题。一是纪检部门将以5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的整改意见为基础,对企业工程管理、薪酬管理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违纪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和处理;同时建立健全纪委与党群、审计、工程、财务、首采联合公司等部门沟通联动的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在干部任用、工程领域、采购领域和其他关键领域内的问题线索,并共同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充分发挥案件协作组的作用,对问题线索及时分析、重点筛查,加大查办力度。三是集团纪委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检企共建”工作,充分发挥市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专业优势,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排查廉洁从业风险,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纪监督的水平。四是坚持在提拔任用干部前征求集团纪委书面意见,共同把好用人关。
(24)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在案件查处方面,存在查而不透、处理偏轻和久拖不决的问题,一些应由集团直接查处的信访举报转下级纪委阅处留存;有的案件调查达一年之久,事实已查清,一直未作处理决定。一是集团纪委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做到“凡培训、必教育”;对查办的违纪案件,做到“凡案件、必通报”。同时,在巡视整改过程中,集团纪委对以往收到的反映某企业领导人员的信访件进行了梳理、调查、核实,尚未发现违纪问题。借此机会,也进一步明确了对市国资委纪委信访件转办意见要求查处报结果的,一律由集团纪委进行直查;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有关企业进行调查的,一律要求上报调查情况报告。二是严格按照五类线索处置方式,及时逐一分析问题线索,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遵守2个月之内办结已立案案件的办案时限要求,加强对所属企业办案的跟进指导和督查督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案件协作组作用,提高初核率,深入调研、严肃追究、查深查透信访有反映、内部审计有揭示的问题。四是对集团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轮训,提高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五是提升集团纪检监察队伍监督执纪能力,探索建立对纪委和纪委工作人员的执纪责任追究机制。
2.关于二级集团企业“中梗阻”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要点:集团党委逐项分析各二级集团企业班子建设情况、评估工作表现,聚焦政策不能落实、工作推进不力、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落实问责、追责工作机制,变“梗阻”为“通畅”。具体措施如下:
(25)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首旅集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二级集团企业未得到切实传达贯彻落实,压力未能层层传导,存在“中梗阻”现象问题。在即将出台的《首旅集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中,进一步夯实各二级集团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保障制度,待文件下发后,还将强化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已经督促某二级集团企业对其下属某单位私设小金库的涉案经理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并在全集团范围内进行了通报。今后,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狠抓,加强对二级集团贯彻落实集团政策规定等的监督检查以及对所属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检查考核,同步追究考核不合格企业的分管领导责任。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监督责任书、审签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签字背书等制度,并作为考核和追责的依据。三是执行下级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纪委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的工作报告制度。四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与分管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廉政谈话规定。
3.关于基层企业“末端麻痹”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要点:集团党委对“小企业大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加大教育力度、建立巡查机制、从严惩治,将查办利剑延伸至基层末端。具体措施如下:
(26)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首旅集团基层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极其薄弱,小企业问题多,蕴含较大的廉政风险问题。一是规范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加大源头预防;继续加大教育广度和深度,落实“凡培训、必教育”制度,着力解决部分领导不知法、不懂法的问题,增强干部员工“懂法知规守纪”的意识。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违规违法行为一追到底,严惩不贷;及时通报违纪案件,营造依法治企,依规管党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对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巡查机制,特别是针对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项目管理、薪酬管理、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重点问题,将专项巡视与日常巡视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调查处理。四是在各基层企业聘任廉政监督员,建立企业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扩大监督覆盖面,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五是按照一级管一级的原则,严格执行对基层企业领导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定期考核、定期谈话制度,坚持选对人、用好人,打造过硬的高管人员队伍。
(四)在作风建设方面
整改措施要点: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从常态化教育、严格执行制度、完善制度等入手,持续抓整改,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形成改进作风的常态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27)针对巡视组对集团提出的要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的建议。一是继续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群众工作联系点制度、调查研究制度,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改进作风建设与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群众观点紧密联系起来。二是再次梳理和检查对集团出差管理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若干规定、集团领导职务待遇的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加紧制定下发集团《“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和改进公务用车管理,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三是把作风建设的相关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考核体系、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内容;加大对顶风违纪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掌握、跟进解决。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五是严格管理干部、约束干部,加强教育监督,进一步修订《高管人员管理办法》,完善选人用人程序、改进干部考核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28)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的企业设有健身休闲俱乐部,只负责内部接待,巡视期间仍在运营”的问题。经查,此问题为某二级集团企业下属单位的历史遗留问题。集团党委立即要求该会所停止内部接待,并要求其上级单位尽快制定该俱乐部的整改方案。现整改方案已上报,并经集团审批通过,正式启动整改程序。
(五)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面
针对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关于干部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集团成立干部选拔任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问题逐一梳理,研究确定了相应的整改方向。对立项督办事件,已正式向市国资委和市委组织部上报了书面整改意见;对制度建设等事项,已形成初步正式意见上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下一步,将根据上级核准同意的意见修订集团《高管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按新的条款严格执行。
(六)其他有关线索方面
对巡视组在巡视工作期间移送集团纪委的13件查处报结果信件,集团已调取大量基础资料,开始初核工作。随后,根据市委第三巡视组的要求,已全部移交市国资委纪委。市国资委纪委已明确提出改为由其直接查处,集团各级纪委全面配合市国资委纪委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材料,组织落实好相关调查、取证、谈话和处理工作。
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强意志和政治定力,在全面深化首旅集团改革发展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推动集团持续健康发展。
经过一个阶段的集中整改,集团专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集团党委将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进一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市委、市国资委、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保持持续整改的劲头,主动发现问题、着力解决问题,在落实“两个责任”、强化长效机制上再下功夫,以整改促稳定、促改革、促发展。
1. 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集团各级党委将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集团持续健康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企紧密结合起来,保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用力,确保整改方案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承诺一条条得以兑现。要适时回看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坚持日常审计与每半年一次专项审计相结合、坚持企业“三自”与集团审计工作小组“三重”审计相结合,强化逐级问责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要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措施,紧盯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及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逐件督办、逐个销号、强化推进,并约谈提醒整改不利的单位,确保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在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的基础上,更要持续深化整改,将查找出的新问题纳入整改清单,保持整改进行时,不断完善提升,推动集团工作取得新进展。
2.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集团各级党委和纪委要紧密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好《首旅集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切实履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科学高效的权利制约和协调机制。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主体、执行主体、推动主体的作用,逐级抓好责任制延伸、逐层推动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负起自身职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各级纪委要聚焦中心任务,逐步完善及运行协作办案制、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等相关机制,进一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决履行监督责任。同时,集团公司、集团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签字背书、双报告、述职评议等制度,落实廉政谈话和约谈等制度,并以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把落实责任与业绩考评挂钩,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3.严明党的纪律,加大惩治力度。集团党委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党员领导干部及关键岗、关键人,关口前移、主动出击,教育与严惩双管齐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对巡视组交办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一方面集团各级党委要严格执行集团各级《高管人员管理办法》,并根据集团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干部选用、考核评价、交流任用机制,从严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建立健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常态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培养一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的国企干部队伍。另一方面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发挥“大审计”体系职能,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与各关键部门的监察联动作用,形成联动督查、以案肃纪的工作机制;通过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公开披露集团内部近年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强势整改,及时遏制苗头性问题,形成震慑,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4.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要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作为今后各级领导班子的长期性工作,不断优化升级体制机制,坚决堵住滋生腐败的漏洞,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各级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各级企业党委要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源头治理,研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要通过整改,发现并解决隐性问题,在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着力构建严谨可行、既严又实的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着力构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适应集团改革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同时紧盯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制度执行的调研、评估和跟踪问效。要借鉴中央、市委专项巡视做法,一级抓一级,通过日常审计、专项审计、暗访抽查、信访受理等方式,实现对集团各级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在集团上下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85629988转党群工作部;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0号凯威大厦,邮政编码:100020;电子邮箱dqgzb@btg.com.cn。
中共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