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北京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16-11-1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4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二巡视组对首都体育学院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7月15日市委巡视组向首都体育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将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学校党委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把巡视整改作为学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的原则,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学校党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要求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的成效。7月15日下午,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会议,对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了任务分解并逐条研究、逐条分析、逐条反思,学校党委要求各校领导要深刻认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对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牵头负责、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责任制,逐项制定详细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学校党委按要求将巡视反馈意见以党内文件形式在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上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部门(单位)深刻认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
(二)强化担当、压实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并明确将整改工作与在党员中开展的“两学一做”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干部不履职、不担当、组织观念淡薄、规矩意识不强等问题。对照反馈意见所指出的三方面共七大类问题,党委书记带领班子成员亲自谋划、直接推动,逐条逐项对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在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将反馈的七大类问题分解为29项具体问题,并明确了每一项问题的牵头校领导、主责单位和整改时限。牵头校领导在第一时间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就具体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各责任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落实相关整改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机制、标本兼治,深入推进整改落实
学校党委在巡视整改过程中,始终保持从严从实的工作作风,书记、校长亲自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汇报会,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难点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分管校领导利用假期时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推动整改工作有效落实。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经过全校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学校党委针对巡视反馈的29项具体问题,共制定了106项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8项,计划本学期完成整改16项问题正在有序推进,需长期完成的5项问题均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并将有序推进。在制度建设方面,党委要求制度要不断完善,要务实管用,必须纠正政策、制度“上下一般粗”的现象,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严格进行督促检查、考核问责、强化追责,截至目前,已新制定规章制度、工作方案等21个,修订制度1个,另有14个制度将于2016年年底前制定完成。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管党治党不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够到位,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党建工作的制度和措施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提高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首体院党字〔2016〕46号)。《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委书记要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用好权力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实施办法》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要求:“在分管领域和分管工作中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干部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管”。
二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学校党委责成纪委制定个性化党风廉政责任书并逐层签订。按岗位要求制定校级副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书记、校长与党政副职;主管校领导与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与所在部门(单位)中层副职、科级干部、专项负责人、人财物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担当,压实责任。党委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要求,坚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学校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每年制定党建责任清单,将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2016年3月8日学校第六次党委会研究通过了《首都体育学院领导班子2016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分工》(首体院党字〔2016〕14号),列出了学校领导班子共计64条党建工作责任,明确了每位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 2016年3月15日第七次党委会研究通过了《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2016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清单》(首体院党字〔2016〕16号),进一步明确了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履行本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出了20条相应的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是履行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列出了14条责任清单。学校党委每年定期开展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述职评议考核工作,2016年3月1日第五次党委会研究通过《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首体院党字〔2016〕12号),进一步明确了要“健全完善校内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坚持对院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全员述职评议考核,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试点工作,强化结果运用,真正形成抓基层、打基础的责任链条”。学校党委、各党总支通过例会、调研、座谈、实地察看等方式,深入了解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和党建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形成了有效的压力传导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班子成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2015年11月26日班子成员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集体研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3月15日,集体学习了毛泽东撰写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2016年5月,班子成员分别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2016年8月,班子成员分别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等。通过对这些重要文件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班子成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二是重新修订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16年6月14日第四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首体院党字〔2016〕59号),《实施细则》对“三重一大”议事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决策实施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阐释;并明确以常委会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做出集体决策,2016年以来(截至八月底),累计召开党委(常委)会24次,共计217个议题,其中涉及“三重一大”的议题共计70个,占32.3%。
三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学校党委根据《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首都体育学院章程》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正在组织相关调研工作,拟制定《首都体育学院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计划2016年10月底前完成。
(3)针对“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研究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16年6月14日第四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首体院党字〔2016〕58号)及新修订的《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首体院党字〔2016〕59号)。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学校党委将依据《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首体院党字〔2016〕58号)、《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首体院党字〔2016〕59号)的规定,党委常委会将每年研究一次学校经费的预算,每年研究一次学校经费的决算,对预算外20万元以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党委常委会集体决策。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2016年6月14日第四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的《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首体院党字〔2016〕59号)明确指出,对于违反“三重一大”原则的行为,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的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4)针对“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视不够、缺乏有力抓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2016年3月8日第六次党委会,听取了2016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点的专题汇报;2016年3月至今,党委书记每月主持召开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例会,会上专门听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汇报;每个月召开一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主持。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制度抓手。2016年3月8日第六次党委会,通过了《首都体育学院2016年学生工作要点》,确定了2016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工作,2016年6月14日第四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首体院组字〔2016〕70号),明确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清单、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2016年7月14日中共首都体育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通过了《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十三五”党的建设工作规划》(首体院党字[2016]81号),确定了“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努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首要工作目标。
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活动抓手。2016年上半年,在学生中举办了3场“我的读书故事”宣讲会,4场“蓟门讲坛”专题教育讲座,开展了“我的价值观”主题演讲比赛,在2016级新生中举办了“开学第一课暨书记校长寄语新生”、“人生新起点”研讨课等系列活动,均收到广泛赞誉。学校将于2016年下半年举办“老中青”读书故事分享,旨在通过“老中青”三代人的读书故事,影响学生、感染学生,以此激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12·9期间学校将举办经典诵读活动,进一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经典中诗词歌赋。在学校60岁生日来临之际,学校还将举办“我与首体的青春记忆”互动访谈活动、“首体在我心中”主题配乐朗诵会以及“做人生的挑战者”青年励志论坛,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敬校、爱校的热情。
四是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队伍抓手。2016年上半年学校共组织11人次参加北京高校辅导员研修基地各类专题培训及赴井冈山社会实践活动,下半年按照辅导员职业能力的要求还将举办校内辅导员专题培训。2016年3月份至今共举办“班级团体心理辅导活动设计与实施”等主题的沙龙活动3期 ,下半年还将继续举办3期,通过举办辅导员沙龙构建开放性、学习型的交流平台。学校每年举办两次辅导员素质拓展活动,进一步辅导员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每年开展年度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加强辅导员的交流、共享工作成果。不断完善辅导员考核评优体系,每年的5月至6月开展辅导员的学年度考核、评优,2016年有6名辅导员考核优秀,受到学校的奖励、1名辅导员荣获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称号,受到北京市教工委的表彰。
(5)针对“党建工作向基层传导过程中存在逐层递减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学校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保障传导渠道畅通。党委每年制定党建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要求,坚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2016年3月8日学校第六次党委会研究通过了《首都体育学院领导班子2016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分工》(首体院党字〔2016〕14号),列出了学校领导班子共计64条党建工作责任,明确了每位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2016年3月15日第七次党委会研究通过了《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2016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清单》(首体院党字〔2016〕16号),进一步明确了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履行本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出了20条相应的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是履行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列出了14条责任清单。
二是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2016年4月27日第十三次党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在首都体育学院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首体院党字〔2016〕33号),在该方案中明确了要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解决基层党组织地位不高,功能弱化,发挥作用层层递减,“最后一公里”尚未有效解决等问题。
三是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2016年9月党委制定了《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实施方案》,将具备条件的二级学院党总支、研究生部党总支、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调整为二级单位党委。制定了《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2016年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启动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该项工作预计在11月底完成,通过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选优配强基本党组织负责人,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切实推进学校党建工作重心下移,确保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四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引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党支部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方案》,抓好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党支部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的工作机制。完善党支部书记待遇保障机制,做好党支部书记待遇的调整。此项工作将在2016年底整改完成。
五是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工作,压紧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按照《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首体院党字〔2016〕12号)部署,年底召开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对照责任清单,对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评议考核,检查责任落实情况,加强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考核。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试点工作,提升党支部的整体建设水平。
六是做好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按照《首都体育学院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工作方案》(首体院组字〔2016〕2号),继续深入推进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持续查找失联党员,及时掌握动态变化,确保更多的党员纳入组织管理;规范组织关系管理,严格转接权限和回执制度,杜绝出现新增失联党员;认真分析研判党员失联的情况和原因,按照中央和市委统一部署稳妥做好处置工作。
(6)针对“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主阵地意识,加强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把好工作方向。2016年3月15日第七次党委会,对2016年宣传思想工作计划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了《首都体育学院2016年宣传思想教育工作要点》。2016年6月14日第四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首体院党字〔2016〕70号)。明确了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问题,年初专题研究宣传思想工作计划的工作机制,党委在相关工作的运行过程中及时对出现的新问题进行研究并指导相关工作开展,把握好方向。
二是强化校园两级中心组学习建设。2016年3月29号第八次党委会通过了《首都体育学院2016年理论学习教育计划》,2016年9月2日第九次党委常委会通过了《首都体育学院2016年下半年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做到每年有计划,学期有计划,将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学校年度和学期的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并严格执行。
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设。2016年6月14日第四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首体院组字〔2016〕70号),明确了党委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详细列出了学校党委、各部门(单位)的责任清单,并对责任落实、督查追责做出了具体规定,实现意识形态责任制全覆盖。
四是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阵地建设,唱响主旋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身边人、身边事,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提高宣传质量和水平,把握好时、度、效,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2016年已推出“榜样的力量”—首体院的北京高校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代表谈发展”—首体院十二五成就的系列报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里约奥运:“专业视点、专家解读”等专题报道等。2016年9月将组织“我与价值观”师生主题宣讲,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内化为师生的精神追求,外化为师生的实际行动。
五是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目前,已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编写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严格执行《首都体育学院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方案》(首体院党字〔2015〕13号),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管理,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大学生,始终保持教育教学的正确方向,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有机融入教学过程中,提高育人实效。
2.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委贯彻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敏感性不够,未及时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将“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党委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2016年5月23日召开了学校2016年第二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首体院党字〔2016〕46号),《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委及各二级党组织、纪委、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中的工作任务:“学校党委、各二级党组织要落实好从严治党责任,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方面,增强执政意识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各个方面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执行的全过程,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学校纪委要全面落实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突出主业主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坚持从严要求自己、从严管理干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实施办法》中明确的职责,要进行责任追究。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三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了落实两个责任的组织领导制度、分工负责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工作约谈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配套制度。
(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有欠缺,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识上有差距,与分管部门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强化“一岗双责”意识。2016年5月23日召开了学校2016年第二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首体院党字〔2016〕46号),《实施办法》中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提出了要求,明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明确了责任追究情形、程序、方式和后果。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党委每年年初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明确各班子成员在学校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要求各班子成员每年年初集中研究、部署所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指导所分管部门(单位)梳理本部门(单位)业务工作廉政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
三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党委每年年底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方案,要求各班子成员对所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并在个人述职中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接受干部评议。
四是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2016年7月13日第二十一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首都体育学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工作方案》(首体校字〔2016〕76号),要求在2016年底前,制定出台《首都体育学院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党委要求各分管校领导按照相关工作进度安排,指导并参与其分管部门(单位)对现有的工作制度和业务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查找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
(3)针对“纪委执纪监督问责停留在表面,落实‘三转’要求不彻底,过多参与事务性、程序性工作的监督检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精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落实“三转”工作的制度建设。2016年1月12日学校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党委会研究通过了《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实施意见》(首体院党字〔2016〕10号)。《实施意见》明确:坚决停止纪检监察部门“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错位、越位现象,把不该牵头、不必参与的业务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精减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议事机构,释放纪检监察人员精力;纪检监察工作要坚决往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的主业上转。
二是进一步推动“三转”工作的落实。学校党委将在2016年下半年党委常委会上对纪委参与议事协调或工作机构过多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做法,突出监督重点,对确需参加的予以保留,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再参与,坚决克服工作越位、错位现象。通过实施“三转”,变被动为主动,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改进作风,回归党章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本工作拟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三是调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2016年9月2日,学校第九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为认真做好学校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第二巡视组在我校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纪委要坚决落实‘三转’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的整改建议,做好“落实‘三转’要求不彻底,纪委书记还协助管理学校的审计、工会、老干部等工作”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学校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纪委书记不再协助分管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审计处。
四是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其一,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专业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专业后备干部的培养,尽快选拔任用符合条件的干部充实的审计处处长岗位,使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主任不再兼任审计处处长。其二,党委在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边巡边改,立行立改,于2016年4月调配了一名干部到纪委办公室,加强了纪检监察专职干部队伍建设。其三,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学校党委选派纪委书记和一名审计干部参与市纪委巡视工作,通过岗位锻炼,不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了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培养锻炼。其四,进一步发挥好纪委的作用,将于本学期制定《中共首都体育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定》,明确每月召开一次纪委委员会议,及时研究相关问题。其五,学校将对新一届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进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监督的作用,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的力量,实现监督全覆盖。
五是进一步严格问责机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有责必问,努力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良好的纪律保障。
3.关于“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
(1)针对“党委支持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力度不够,有避重就轻的倾向,三年来受理的19件信访举报无一立案。纪委对部分信访件没有深挖严查,仅让被反映人或其所在部门写个情况说明了事”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要求纪委办公室对19件信访件进行逐一梳理排查,对线索清楚确需重新调查的进行初核,对够立案标准的重新立案调查。目前,19件信访件中的16件已核查清楚并办结,3件信访件正在进行进一步调查办理,本项工作拟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是进一步强化办案问责的力度。针对以后发生的信访案件,党委要求对线索明确,符合立案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决不姑息,对不符合立案的也要对当事人进行提醒警示或诫勉谈话。
三是进一步强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委进一步明确,针对以后发生的信访案件,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要亲自参加针对信访案件相关会议的研究,坚持做到重要案件亲自过问、亲自督办。
四是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每年将举办2次纪检干部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提高对问题线索的处置能力和要求,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针对“问责工作不敢动真碰硬,对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某处室负责人、某二级学院负责人相关问题未予处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认真地纠正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党委针对原某处室负责人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已责成纪委办公室对其进行函询,要求其对所涉及相关问题的决策审批程序、操作环节等内容做出详细说明,并针对函询情况责令其退回不合规定的报销及补助等相关款项,对其转移的专项资金学校已收回并上缴国库。党委针对原某学院院长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已责成纪委办公室就相关问题与其本人进行谈话,要求其对所涉及相关问题的决策审批程序、操作环节等内容做出详细说明,并责令其退回不合规定的报销及年终奖等相关款项。目前,相关责任人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所涉及不合规定的报销、补助及年终奖等款项等已全额退还。
二是对干部进行组织调整。
三是坚持动真碰硬。党委责成纪委办公室对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问题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在相关问题的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行为做进一步调查。此项工作拟于2016年底前完成。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党委将针对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此项工作拟于2016年底前完成。
(3)针对“巡视期间抽查7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有5名共6项未如实申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和处理工作。学校党委对于上级反馈和学校随机抽查发现的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不一致问题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核实处理。在接到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反馈结果后,党委立即责成组织部门对反馈结果进行核实,组织部门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报告情况与查询结果不一致的处级干部进行了函询并要求本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根据查核比对结果和本人书面说明做进一步的核实,根据核实情况上报学校党委做进一步的处理。2015年,学校有5名处级干部的报告情况与查询结果不一致,经过函询及核实,5名处级干部均属于个人有关事项漏报问题。2015年12月1日,经学校第三十次党委会研究决定,对5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不一致的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2016年,学校有1名处级干部的报告情况与查询结果不一致,经过函询及核实,该同志属于因纪律意识淡薄,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重视不够,对相关规定要求理解不深刻所造成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准确问题。2016年7月13日,经学校第七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该同志通报批评处理。
二是强化干部的纪律教育和专题培训。对于查找出来的问题,党委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根源,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坚定干部的理想信念、从严从实要求干部相结合,通过纪律教育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体处级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重要性和相关规定的认识。2016年1月18日,学校党委召开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专题培训会,会议由学校纪委书记主持,全体处级干部6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党委组织部部长详细介绍了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6〕2号)、关于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说明以及《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并组织全体干部签署“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承诺书”,对领导干部填写个人有关事项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做了详细的说明。纪委书记向全体处级干部强调指出,对于再次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如实报告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三是把纪律摆在更加突出位置。2016年7月至9月,学校党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严明党的“六项纪律”,认真组织学习和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筑牢党员干部和师生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底线。在此基础上从严执纪问责,学校党委将在2016年下半年研究制定组织处理的实施细则,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执行党章党纪党规,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狠抓执纪监督,严肃查处包括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申报等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提高纪律执行力,维护纪律严肃性。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落实
1.关于“违规公款消费现象时有发生”问题
(1)针对“党委对二级单位(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管不严,导致基层违反规定情况仍未杜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委将廉政教育内容列入每学期各级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好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和北京市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
二是开展公款消费、滥发福利奖金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日常管理监督。2016年2月,学校党委已经要求各部门(单位)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北京市十五条意见、《首都体育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以及十八大以来其他廉政规定对 2013-2015年以来各部门(单位)收受礼品礼金、公款送礼、出入私人会所、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分年度形成自查报告,交纪委办公室。巡视期间,相关人员已经退还了违规消费的钱款和违规发放的福利奖金合计522464.44元。学校纪委拟于2016年10月对学校2016年度公款消费、发放福利奖金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同时,借助每年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重点关注公款消费及发放福利奖金情况。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遏制违反规定情况发生。党委要求纪委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细抓小,动辄则咎,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体现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真正的关心和最大的爱护。同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追究责任。
(2)针对“2013年1月至9月,某处室先后报销9笔购买礼品、纪念品费用共计6.82万元,主要为金银饰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纠正报销购买礼品、纪念品费用问题。学校党委责成纪委办公室已对原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了函询,要求其就购买礼品、纪念品的决策审批程序、操作环节、用途与去向等内容作详细说明。并针对函询情况,责令其退回不符合报销的礼品和纪念品等全部钱款。目前,其所报销的购买礼品、纪念品9笔费用共计6.82万已全部退回。
二是进行干部组织调整。
三是敢于动真碰硬。拟针对函询结果,对原相关处室负责人在公款购买礼品、纪念品问题的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行为做进一步调查。此项工作拟于2016年底前完成。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党委将依据调查结果,对原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其违反政纪的行为,将把相关情况通报其现工作单位。此项工作拟于2016年底前完成。
2.关于“巧立名目滥发福利奖金”问题
(1)针对“党委对二级单位(部门)在发放福利奖金等方面的制度不细、约束乏力,一些有创收效益的部门逾规破纪行为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纠正违规发放福利奖金的问题。2016年4月27日第十二次校长办公会对此事进行了专门研究,要求对2013-2016年间违规发放的奖金所涉及的4个部门75人共计635,661.4元限期进行退还。截至目前,69人已足额补缴到学校,补缴金额522464.44元。另外有6人尚未补缴,其中4人退休, 1人家庭困难,1人随军驻外,学校正在积极追缴,待追缴金额为69408.69元。此项工作拟于2016年底前完成。
二是严格执行部门年度经费预算。2016年4月27日第十二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首都体育学院2016年预算整体方案》,要求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经费预算执行,对超出预算范围的经费不予报销。
三是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2016年7月13日第二十一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首都体育学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工作方案》(首体校字〔2016〕76号),在2016年底前,制定出台《首都体育学院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其中将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实现有效分离;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此举将进一步严格学校各部门福利奖金发放的审批程序。
(2)针对“某二级学院在2013年、2014年分别多发年终奖金3.12万元、21.89万元,且在审计发现后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彻底纠正多发奖金问题。2015年6月2日第十三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相关二级学院2013、2014年奖金发放情况进行重新核算并责成财务处、人事处和纪委办公室共同核算,提出清退方案,2015年6月16日第十五次校长办公会通过了清退方案,并责成相关二级学院的相关人员退回多发放的年终奖金。目前,相关人员已全额退回多发放的年终奖金。
二是进行干部组织调整。
三是坚持动真碰硬。学校党委责成纪委办公室对相关责任人在多发年终奖问题的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此项工作拟于2016年底前完成。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党委将依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此项工作拟于2016年底前完成。
五是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2016年7月13日第二十一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首都体育学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工作方案》(首体校字〔2016〕76号),在2016年底前,制定出台《首都体育学院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其中将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实现有效分离;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3)针对“2014年端午节、劳动节期间,某处室以‘过节费’名义给本部门干部职工发放共计5.03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纠正乱发“过节费”的问题。党委要求要求涉及此事相关人员对多发放的“过节费”进行全额限期退还。目前,相关人员已按期退还钱款45500元。其余4800元:其中800元为1名在职人员因随军驻外,待11月回国后退回;其中4000元经调查认定为相关处室内部聘请的已退休人员工资。
二是坚持动真碰硬。党委已责成纪委办公室向原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函询,要求其就端午节、劳动节以“过节费”名义给部门职工发放津贴问题的决策审批程序、操作环节等内容做出详细说明,并针对函询结果对其在相关问题的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此项工作拟于2016年底前完成。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党委将依据调查结果对原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其违反政纪的行为,将把相关情况通报其现工作单位。此项工作拟于2016年底前完成。
四是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2016年7月13日第二十一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首都体育学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工作方案》(首体校字〔2016〕76号),在2016年底前,制定出台《首都体育学院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其中将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实现有效分离;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3.关于“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不严”问题
(1)针对“2015年5月以来,党委批准12名处级干部以‘旅游’名义出国(境)15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建设。在巡视期间,学校党委根据巡视组关于我校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不够严格的反馈意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立即着手研究制定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专项管理文件。2016年4月6日学校第九次党委会研究通过了《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办法》(首体院党字〔2016〕25号),该《办法》对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制度,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制度,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报告审批制度,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条件要求,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执纪问责等都做了进一步的严格要求。
二是严格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工作。学校党委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对以“旅游”等名义因私出国(境)的,一律不予批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办法》出台以来,学校无一例以“旅游”名义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发生。
三是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纪律宣传教育。2016年4月8日,学校党委组织召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例会,组织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明确要求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部门、单位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纪律教育和审核工作。宣传部也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办法》的学习纳入了2016年干部理论学习计划,通过中心组学习、处级干部会等形式,向广大领导干部宣讲因私出国(境)管理纪律,使领导干部进一步了解加强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意义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加了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
(2)针对“某副处级干部长期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2013年7月至2015年5月间先后11次未经批准私自出国(境)赴澳门等地合计48天,未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说明,其中15天属工作日出国(境)未履行请假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处理违纪干部。2015年12月15日经党委同意纪委对该名副处级干部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并形成了立案调查报告。调查组在教育纪工委的协调下于2015年12月30日向北京市纪委案件审理室进行了汇报。根据调查情况及市纪委案件审理室意见建议给予该名副处级干部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于该同志没有担任党内职务应当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1月12日第二次党委会研究,同意给予该同志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场馆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学校行政给予了该名同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按照正科级核定工资。
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干部实行 “一案双查”。为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校党委分别对该名同志的行政主要领导和所属党总支书记作出了通报批评和提醒谈话的组织处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学校党委于2016年3月10日下发了关于该名同志违纪问题处理的情况通报,并在全体中层干部会上进行了情况通报,以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目的。
四是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学校党委及时对该名同志违纪问题进行剖析,针对该名同志违纪问题所体现出的学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漏洞,学校党委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出台《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办法》(首体院党字〔2016〕25号),进一步严格了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条件要求,严格了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制度、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制度、因私出国(境)报告审批制度。
(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管缺失,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落实
1.关于“权利运行的保障和监督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保障和监督机制。2016年7月13日第二十一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首都体育学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工作方案》(首体校字〔2016〕76号),在2016年底前,制定出台《首都体育学院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党委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分管校领导利用假期时间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指导、督促分管重点部门(科研处、总务处、资产处、招生就业处)探索完成重要工作事项权力运行风险防控体系,对重要工作事项的职权内容、制度依据、关键环节、监督指标、监督制约机制、工作流程、风险点表现形式、风险防控措施、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各项内容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已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对责任清单及廉政风险点进行了进一步地梳理,形成了初步的权力运行风险防控体系。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党委责成纪委办公室每年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进行权力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2.关于“对财务工作监管不力”问题
(1)针对“2013年至2015年,学校先后9次通过虚列支出,擅自将未实施项目及项目结余资金共计7042.26万元,转入另一账户”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纠正虚列支出、转移专项资金的问题。2016年1月25日学校第三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并通过《首都体育学院关于上交资金的报告》,决定将转移资金收回并上缴国库。2016年3月2 日,学校已将转移资金的4281.03万元上缴国库,将转移资金的1999.99万元已用于原项目“基建三年规划项目-首都体育学院实验综合楼” 二期建设,转移资金的761.24万元已用于其他项目建设。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16年6月14日,学校第四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首体院党字〔2016〕59号),要求预算外20万元以上资金的使用由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2016年4月27日,学校第十二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首都体育学院项目经费结余资金管理办法》(首体院校字〔2016〕74号),规范了结余资金管理,及时清理专项资金。
四是坚持动真碰硬。党委责成纪委办公室对原相关处室负责人就转移专项资金问题进行函询,要求其将转移专项资金的决策执行程序等相关问题做出详细说明。并将针对函询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在执行转移专项资金问题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此项工作拟于2016年底前完成。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党委将依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此项工作拟于2016年底前完成。
(2)针对“财务账目中假发票数额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纠正大额假发票问题。党委责令附属竞技体校对2013年基础设施改造专款2笔共计41.7万元、教务处对2014年报销本科生培养专款4笔共计31.87万元的假发票进行了更换。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党委责成财务处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教育、培训,增强了师生员工防范假发票的意识和责任感。
三是规范报销流程。学校自2015年9月16日起规范了财务报销流程,要求发票报销人报销前对发票真伪进行网上查询,财务处加大对大额发票的核查力度,从源头预防假发票问题的发生。
(3)针对“学校财务管理中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并未杜绝,超预算或超范围支出、报销审批手续不严格等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经管理的顶层设计。2016年4月27日,学校第十二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首都体育学院项目经费结余资金管理办法》(首体院校字〔2016〕74号),规范了结余资金管理,加强了对结余资金的监督。2016年7月13日,学校第二十一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首都体育学院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首体校字〔2016〕75号),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开支标准和范围使用经费,在安排各项工作时量力而行,做好各项支出的测算,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加强了对项目经费支出的监督和考核。
二是严格执行部门年度经费预算。2016年4月27日第十二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首都体育学院2016年预算整体方案》,要求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经费预算执行,对超出预算范围的经费不予报销。
三是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2016年7月13日第二十一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首都体育学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工作方案》(首体校字〔2016〕76号),要求各部门(单位)在2016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规范梳理,其中,对预算管理控制和收支管理控制将做进一步明确规范。
3.关于“对合作办学监管不力”问题
针对“自2005年以来学校与北京联合泛英公司合作办学,共同管理凤凰岭校区和附属竞技体校。首都体育学院将相关经费拨付到凤凰岭校区‘首都体育学院’账户,用于本科生后勤保障和管理。这个账户一直由企业方管理使用,企业自身的资金也放在其中。一是造成学校对财政账户的监控存在盲区,资金收支情况无法掌握;二是企业利用该账户核算,每年可减免纳税达百万元,客观上为企业可能存在的逃税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彻底纠正“财务账号”问题。学校将在2016年年底前,收回在凤凰岭校区使用的首都体育学院财务账号,并对该财务账号进行注销。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合作办学的监管。学校将在2012年首都体育学院、北京联合泛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首都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基础上,拟将该协议修改为以北京联合泛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首都体育学院提供服务的服务管理协议。该项工作拟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
三是妥善处理后续问题。对收回在凤凰岭校区使用的首都体育学院财务账号产生的系列相关问题,双方将进一步协商解决。
4.关于“对重点项目监管不力”问题
(1)针对“2014年以来,学校承担了市教委‘高参小’重点项目。2014年的专项经费786万元被全部转移至附属竞技体校账户,对工作开展造成影响,也导致资金监管方面的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纠正转移专项经费问题。2016年1月25日,学校第三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并通过《首都体育学院关于上交资金的报告》,决定将转移的市教委2014年“高参小”专项经费786万元上缴国库。学校已于2016年3月2 日,将转移的专项经费786万元上缴国库。
二是科学制定专项经费支出计划。2016年2月,制定了2016年“高参小”项目经费支出进度计划,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进一步落实项目经费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首都体育学院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首体院字〔2010〕68号)要求,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责任,确保专款专用。
四是坚持动真碰硬。党委已责成纪委办公室向原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函询,要求其就转移专项资金问题的决策审批程序、操作环节等内容做出详细说明,并拟针对函询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在执行转移专项资金问题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此项工作拟于2016年底前完成。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党委将依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此项工作拟于2016年底前完成。
(2)针对“2015年的‘高参小’专项经费1599万元,当年仅支出890万元,剩余709万元退回财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科学制定专项经费支出计划。在原有经费使用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测算和细化各项经费使用额度,按照上级和我校财务管理规定,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经费使用政策,最大程度地规范合理有效使用经费。目前,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共计918.15万元经费已列明使用明细。
二是进一步加强“高参小”项目制度化建设。2016年9月,将制定出台以下管理文件:《首都体院高参小督导组管理办法》、《首都体院高参小兼职校长管理办法》、《首都体院高参小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首都体院高参小兼职教师聘用协议》、《首都体院高参小项目场地租赁合同》、《首都体院高参小项目车辆租赁合同》、《首都体院高参小项目校本教材、教学光盘出版合同》、《首都体院高参小项目购买服务合同》、《首都体院高参小项目商品买卖合同》。
三是在2016年9月3日-4日,学校召开了高参小兼职校长培训会,要求高参小兼职校长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开展各项工作,按计划合理使用经费。
四是在总结经费使用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扎实、细致地做好经费预算。2017年经费预算具体工作安排: 2016年9月26日-2016年9月30日,高参小办公室负责人与兼职校长走访结对六所小学了解小学需求;高参小办公室负责人走访舞蹈学院、戏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北京联合大学等高校,学习交流高参小经费使用与管理;2016年10月1日-2016年10月16日高参小办公室制定2017年首都体院高参小预算,2016年10月17日-10月21日请学校教务处、财务、资产、纪监审等部门审核预算;2016年10月24-10月31日提交学校审批后上报。
(3)针对“2014年9月,学校关于《“鸟巢”投融资模式以及奥运后运营管理模式优化研究》等三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因涉及学术不端问题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终止研究,退回剩余经费,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在巡视中干部职工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处理,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2015年6月第十四次校长办公会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严格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对此问题处理结果的决定,即对以上三个项目做终止处理,预留经费不予拨付,退回剩余经费,五年内将不允许三位项目负责人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是进一步规范课题管理流程,坚决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党委责成科研处要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规范课题管理流程。目前,科研处已对重点项目的申报增加了立项申报评审、中期检查汇报、成果文本系统检测等环节,并已于2016年1月开始实施,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是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办法,目前已起草了《首都体育学院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拟于2016年10月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实施,此文件对基本学术道德规范、学术不端行为、查处规则和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进行了明确阐释。
5.关于“对资产管理监管不力”问题
(1)针对“党委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处置重视不够,缺少有效监督和制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学校党委将严格按照《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首体院党字〔2016〕5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使用、处置的监督和制约。
二是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2016年7月13日第二十一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首都体育学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工作方案》(首体校字〔2016〕76号),要求各部门(单位)在2016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规范梳理,其中对资产管理控制规范和合同管理控制规范包括如何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如何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如何对账实不符的情况进行处理;如何按照规定处置资产;如何实现合同归口管理;如何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如何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如何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等都将进行进一步规范。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党委对固定资产使用、处置的重视程度。根据2016年7月13日第二十一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首都体育学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工作方案》(首体校字〔2016〕76号)要求,学校成立了“首都体育学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学校贯彻实施《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工作方案、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监督指导工作开展。
(2)针对“2013年至2015年,学校未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以签订《服务管理协议》等形式对外出租培训楼、研究生公寓等26处,2700余万元租赁收入未上交财政,自行支配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出租房屋进行全面清理,部分出租合同到期后不再出租。2013年出租房屋26处,2014年降为17处,2015年降为15处。2016年仅保留7处:其中1处是市教委要求将我校原行政办公楼作为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周转办公用房;1处是经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协议单位——首育科技交流中心,以满足学校会议服务需求;1处是学校后勤社会化遗留公司北京海跃绿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处理善后事宜使用,待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签;4处(北京联创洗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奥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元永旺超市有限公司及北京中铁快运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是满足师生洗衣、电脑维修、购物、收发快递等正常工作生活需要。
二是严格按照《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办法》要求,拟于2016年10月底前将上述7处房屋出租向市教委、市财政申请办理房屋出租审批手续,对租赁产生的收入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执行。
三、深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锲而不舍地抓好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
(一)进一步巩固拓展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学校党委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常抓不懈,继续深化整改落实,对于未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强化整改责任和分工负责,直至整改任务完成,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将巡视整改成果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上来,体现到深化综合改革,建成国内一流,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高等体育院校上来。
(二)确保“两个责任”落实落细。抓巡视整改就是履行治党管党责任,就是抓学校党的建设,就是抓学校改革发展。学校党委将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严格落实《首都体育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中层副职及其他管理干部对照职责范围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同步推进后续整改和各项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要继续对重点领域的制度进行梳理,以更敏锐的政策洞察力,以务实管用为根本出发点,制定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修订不合时宜的制度,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要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进行督促检查、考核问责、强化追责,确保真正发挥作用,不让制度成为“稻草人”。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使全体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固化为自觉的行为规则,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099015;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邮编:100191;电子邮箱:jw@cupe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