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3月2日至4月29日,市委第六巡视组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7月13日,市委巡视组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推进整改工作的基本情况

  巡视反馈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党委本着对党负责、对教育事业负责、对广大师生负责的态度,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学校党委明确提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按照“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讲话精神,以高度自觉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及“严”和“实”的精神,正确面对问题,绝不推诿掩饰,深刻剖析原因,查找思想根源,扎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努力推动深层次问题的制度性解决,努力实现落实整改与解决问题、转变作风、加快发展三个维度紧密结合。

  学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学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7个专项工作整改组。巡视整改期间,共召开专题工作会1次,党委常委会7次,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召开党委全委扩大会1次、纪委全委会1次,就巡视整改的落实情况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召开全校中层干部会1次,通报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召开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1次,向学校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学校党委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研究制定了《中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巡视整改方案》。整改方案以党纪党规为标准,以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以校领导班子以上率下为示范,以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整改落实为目标,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专项重点,共包含6大方面、39项具体措施,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并要求在整改落实进程中,进一步深挖问题根源,建立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促使巡视整改成果转化成为长期制度遵循;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物,促进各项工作规范管理,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学校党委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指导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针对整改内容细化整改方案并有序推进,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对照巡视反馈问题,逐一核查并自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经过全校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39项整改措施中已经完成26项;计划本学期完成的7项正在有序推进;需要长期坚持的6项均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在建章立制方面,针对公款吃喝等问题,已新制定了《校内会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工作餐费管理办法》2项制度;针对二级单位滥发津贴补贴过节费等问题,修订了《部分教育事业收入资金分配及使用管理办法》1项制度,强化了创收资金的使用类别与使用规范。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办法》《干部选拔任用纪实监督办法》《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办法》《基层党支部工作规程》《“双肩挑”党组织负责人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管理办法》《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正在修订《领导干部请假规定》《处级单位、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2项制度。形成的制度机制将在未来工作中长期坚持,并将持续改进。

  在执纪问责方面,巡视组移交的28件次线索核查处置工作全部按期完成。其中,立案查处1人,给予党纪处分;给予组织处理5人。

  在立行立改方面,本着举一反三、严格自律的原则,全校共清退涉及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滥发津贴补贴过节费、差旅费超标、领导干部领取职称评审费、新教工培训费和过节费等款项总计640737.89元,其中114237.89元已上缴财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学校纪委下发的清退清单,已全部清退完毕。

  二、巡视整改主要内容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全面加强校院两级党委理论中心组每月定期理论学习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贯彻中央精神和要求的敏感性、自觉性、及时性和坚决性。比如,在教育部新出台针对高校领导干部深化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文件后,校领导班子随即进行了学习并将在此基础上制定学校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相关制度;9月份组织进行了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校院两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学校领导班子将在今后工作中及时按照中央和市委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自新文件出台下发3个月内,废止不符合新要求的制度,修订完善或制定出台新的各项制度。

  (2)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的推进实施和党代会的筹备工作,本学期通过召开各层面的调研会和座谈会,重新梳理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五年规划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并在年内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新精神,明确学校和各二级单位的主体责任内容,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细、落小、落实。

  (3)进一步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党委书记每月要至少和一位班子成员,会同党委有关部门,就其所联系的二级单位党建现状与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判,并在此基础上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建设目标。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与所联系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就党建问题深度研究一次。这项措施要长期坚持。

  2.针对党建工作力度层层递减的问题

  (1)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指导,按照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创新基层组织活动的方式,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修订二级单位考核指标,将二级单位的党建工作质量与水平作为考核的重要权重指标;奖优处劣,对不作为、不胜任、不尽职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时做出组织调整。

  (2)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促检查。暑假期间,学校党委对二级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摸清底数。将巡视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制定了《“筑梦远航,做合格党员”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项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召开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题工作会,对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基层党组织换届等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指导各二级单位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和工作纪律教育。

  (3)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根据学校实际,适度补充了专职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提高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比例,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培训。今年,学校新招收了7名专职辅导员。

  (4)组建完成了华侨学院教职工流动党支部,并为2名编外聘任的教职工党员办理了组织关系转接。其他编外聘任的教职工党员将于2016年10月底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并编入党支部,开展正常的党组织生活。

  (5)加强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完善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9月1日以来,学校党委书记冯培深入12个二级单位党组织进行专题调研,全面了解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情况,强化学校党委的督导。研究制定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党建工作议事清单。从2016年年底开始,将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底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建述职;将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参与党建工作专题研究等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学校着手进一步细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建述职的方案,结合修订年度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考核述职内容和考核标准;正在研究“双肩挑”党组织负责人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管理办法,确保其主要精力用于基层党的建设。

  (6)制定完成新学期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培训计划、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计划、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计划、党务秘书培训计划。今后,将继续完善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强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看齐意识以及“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提高其管理能力和素养。在本学期开学的第一次全校中层干部会上,党委书记在进行学期工作部署时,特别将“从严治党新生态引发高教管理新形态”作为学校本学期4项重点工作之一,专门就执纪问责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等进行了解读,并结合巡视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

  (7)着力解决“党建最后一公里”问题。学校将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实施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学习研讨完成情况、党员承诺践诺情况、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党员学习手册等,并对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等基础性工作做了进一步要求。同时,学校已经启动《中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规程》的研究制定工作。

  3.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按照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和党规党纪相关精神,对巡视反馈中提出的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已经完成相关的组织处理,对因制度缺失造成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完善补充相关规定和制度。党委提出对违纪案件审核确定后当月内在规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在9月1日召开的中层干部会上点名批评了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到的相关单位。

  (2)改进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作风,加强对分管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督促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记录、议事内容安排、实际执行情况等环节,强化并严格检查落实情况。要求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与所联系的二级单位研究党建工作时,同步督促和检查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3)深入推进“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梳理出纪委参与的各类领导小组或委员会共有20个,从其中与纪委职责关联度不大的5个中退出来。纪委办公室现有专职干部5人,在1人被上级抽调参加巡视工作的情况下,进一步挖掘潜力,将现有4人组成2个小组全部投入到执纪办案中。纪委书记大幅减少了教学授课任务,将主要精力投入到纪委工作中。

  (4)加大查信办案力度,减少信访及问题线索存量。重新对36个信访举报件进行分析和研判,查漏补缺,完善调查过程和调查结论,争取于年底前全部办结。全力办理巡视组移交的28件线索。经查,16件反映个人和单位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件中,13件经核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问题,按了结处理;2件为已办结的重复信访件(其中1件为立案件,给予1人党纪处分;1件为初核件,给予1人免职处理);1件经核查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属实,拟按初核处置。

  7件诉求类信访件中,其中6件为重复信访件,1件为新反映问题,目前均已形成结论,拟按照有关规定答复信访人。5件无实质性内容的信访件中,2件经查不属实作了结处理,1件转有关部门并建议改进工作,2件因不具有可查性拟作暂存处理。在调查过程中,纪委加大了谈话力度,正式约谈干部职工6人次。

  (5)加强纪律审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集体研究和集中排查问题线索,纪委先后4次召开专题工作会,使每一个线索的处置和重要问题的办理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加强重要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和分类处置,规范和完善信访案件的流程管理。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将正在办理的2件党纪案件抓紧办结。从理论上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探讨,将成果形成1篇研究论文提交至北京市纪委研究室。在巡视整改期间,协助相关部门对68名校处级领导干部退还培训费、评审费、过节费等进行督促整改,对3个单位的5名党政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警示谈话,工作约谈6人次,并随着工作开展,再次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6)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敢抓敢管,使执纪问责从宽松软真正走向严紧硬。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纪检干部认真完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思想、作风和业务水平上均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今后每年举办至少1次业务培训。注重发挥二级单位纪检委员及特邀监察员等兼职干部的作用,明确纪检委员职责。加强纪律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完善调查方案、外调、协查、谈话、审理等重要节点工作的报告及审批制度,注重纪律审查文书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加强纪检监察档案工作。

  (7)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有效防控廉政风险。重点盯防经费资金管理、资产有偿使用、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工程项目等“四资一项目”的运行,重点关注违规办班、有偿补课、教育乱收费、教师收受礼品礼金、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学校尽快出台《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和落实学校资产有偿使用、工程项目招标等向校纪委备案或查询、报告制度。深化经费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内部控制机制建设。

  (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公款吃喝问题

  (1)巡视反馈中提到“4位校院党员领导干部在景明园宴请”款项,已于2015年12月全部追缴返还,共计追缴1500元。

  (2)对校内“汇贤府”客饭问题。

  我校2013-2015年在汇贤府发生的客饭费,包含了公务接待费、加班工作餐、校内会议工作餐、课题研究工作餐四种类型的餐费。其中,公务接待费 1119521.80 元。学校对所有用餐的单位及个人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统计梳理,包括用餐人数、用餐事由。对照2013年300元/人、2014年200元/人、2015年150元/人的校核标准进行了自查自纠,对使用财政性经费并超出校核标准的,相关单位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将超标部分共计24187元全部退回,对其中涉及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谈话;学校制定完成了《校内会议费使用管理办法》《工作餐费管理办法》,修订了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重新审核修订相关的财务报销制度。

  我校财务部门对汇贤府的结算仅凭“客饭单”(即白条)这一问题确实存在。经进一步学习有关政策法规,今后学校与汇贤府的餐费结算将以正规票据入账。

  2.针对公款旅游问题

  (1)对巡视反馈中提到的二个单位的相关人员,扣除因公差旅的部分,共追缴旅游费用30400.50元;二个单位相关负责人已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校给予了通报批评。

  (2)对使用财政性经费在教学、科研、党务、行政、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中进行社会考察活动,学校已经明确要求:报销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差旅费的管理办法,对未经请示批准随意超出其预报考察范围、涉嫌公款旅游或委托旅行社等从事考察工作的,一律不予报销并追究组织者责任。

  3.针对滥发津贴、补贴、过节费问题

  (1)8名校领导在新教工培训、职务评聘工作中按照原有惯例领取劳务费的问题,现已全部退回,共计退回22700元。今后将严肃培训会专家讲课费、评审会专家评审费的发放纪律,并研究出台相关规定。

  (2)对三个学院重复发放过节费、充值饭卡问题,从2016年7月开始,全校各单位停止重复发放过节费和充值饭卡。学校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于发放过节费涉及的11个单位,已责成学校和相关处级领导干部58人退还,共计退还410700元。

  4.针对因公出国差旅费超标问题

  5名当事人均已退回住宿超标款项,共计13711元。

  (三)关于干部选任及管理监督工作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个别干部选任问题

  (1)对于1名同志担任华侨学院院长,存在与院长任职资格不符的问题,学校将在华侨学院并购工作基本完成后,于2017年底调整该同志的任职岗位。

  (2)对于处级非领导职务问题,今后学校将取消处级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并于2016年11月前将现有的3名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调整至其他岗位任职。

  (3)对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运用不够严格的问题。针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不一致但仍然任用的2名处级干部,学校再次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向学校党委提交书面检讨,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今后学校将进一步严格运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对于抽查核实结果不一致,确实影响干部任用的,一律不予任用。

  2.针对干部违规兼职问题

  (1)对于1名校级干部违规兼职问题,由校党委书记在校级领导班子会上再次重申领导干部不得违规兼职的规定,存在违规兼职问题的校级领导干部已经于2016年7月自行整改。

  (2)对于5名处级干部涉嫌违规兼职或取酬的问题。其中3名处级干部已于2016年8月整改完毕,均已辞去在校外企业的兼职。另2名由学校任命在校办企业任职的处级干部,对于岗位取酬问题,学校已经按照处级干部工资待遇标准发放工资,停止发放企业负担的绩效工资。同时,学校组织、人事和财务部门协同公司董事会按照现行法律、政策和相关规定,修订了有关管理办法,重新确定了2名干部的薪酬构成和发放方式。今后,学校将进一步严格执行干部兼职管理规定,定期开展干部兼职情况自查,发现干部违规兼职情况及时进行清理。

  (四)关于资金监管薄弱,违规违纪现象频发的问题

  1.针对虚报冒领经费问题

  (1)对于2013年发生的一个部门13万多元的机票款问题,相关当事人已积极追回并个人退还了折损的相关款项,共计135254元。当事人已由纪委诫勉谈话并向纪委提交了书面检查,党委在全校给予通报批评。

  (2)对于使用科研经费报销无关人员机票问题。

  相关当事人共计退回差旅费10400元。学校责成相关当事人向党委提交书面检查,由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与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党委在全校处级以上干部大会上给予了通报批评。

  (3)对于违规使用教学科研专项经费,以购买图书名义在电商平台购买礼品卡和充值卡问题。学校对三个学院的4位教师给予行政处分,削减了当事人2015年财政专项预算额度。4名当事人已于2015年6月将相关费用5.32万元退回学校,学校已于2015年9月上缴市财政。学校加强了图书购置规范,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图书资料,无论金额大小,一律要附对方出具的购书明细单据。

  2.针对创收资金使用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修订了学校《部分教育事业收入资金分配及使用管理办法》,废止了原《部分教育事业收入资金分配管理办法》。修订后的制度对创收资金中各学院自行支配部分的使用范围、报销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如用于人员支出的部分,只能发放二级单位绩效、弥补校拨课时费不足以及其他人员支出,不得发放过节费和饭费补贴等各种名目的津贴补贴。用于公用支出的部分,在财务制度规定范围内,可支付本单位事业发展的各项支出,但不得支付家庭通讯费、私家车维修费以及其他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支出礼品、公款旅游等费用,差旅费支出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差旅费的规定执行,严格控制食品和餐费支出,严格报销规定,并加强财务审核力度。

  (2)对安全评价中心及其他单位财务制度进行了核查,发现有个别学院发生了私家车维修费2313元,未涉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3)一个学院“研班1”创收经费已改为由主要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对原当事人前期发生的相关财务行为进行全程审计。

  (五)关于低价出租校园餐厅的问题

  1.针对低价出租校园餐厅问题

  (1)根据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我校对所涉及的校园餐厅管理问题认真学习了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了全面审查,特别是依据巡视组有关指导性意见对相关问题逐一排查梳理,发现执行部门在从事校园餐厅合作经营问题上,确实形成了出租房产的客观事实,按照市场房屋租赁价格衡量,存在租金偏低,涉嫌低价出租资产的问题。同时,也存在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不规范、不准确,合同个别条款执行不及时的问题。此外,有关合作经营问题没有在校级决策会议上专题研究,确实违反了“三重一大”制度。

  (2)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第一、严格按照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合同到期的,立即终止原来的合作模式,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前期投资、合同执行、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处理和补救,确保学校资产利益和师生饮食服务保障。

  第二、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学习有关政策规定精神,吸取经验教训,确定委托合作经营校园餐厅的恰当方式,既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又能丰富师生的餐饮保障。

  第三、严格执行学校“三重一大”制度,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有关事项。对于资产使用管理、合作经营方式、保障师生利益等方面提出全面要求并由后勤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操作执行。

  第四、合同尚未到期的,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学校资产利益、消除管理风险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调整合同相关条款,明确合同执行主体的相关责任,强化合同执行的力度和刚性。

  (六)关于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涉嫌规避监管的问题

  1.针对规避招标监管问题和针对肢解发包问题

  我校车队危房改造工程、工科楼南侧配套用房改造工程、气膜馆工程,三项工程单项资金额都达到进入有形市场招标的标准,但在归口部门具体执行工程招标过程中,由于工程涉及房产尚未办理房产证,不具备进入有形市场招标的条件,遂采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属“场外招标”,招标操作不规范。其中,有两项工程都存在以工程属于不同类别资质为理由将整体工程分成两个部分别招标,存在肢解发包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通过强化备案制、全过程管理、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管等措施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各项工程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管和学校全程监管之下,防范廉政风险。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招投标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程序。符合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公开招投标。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职能部门和一线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风险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目前,学校对市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基本完成。学校党委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稳定性,自觉把整改落实与学校当前工作、长远工作融为一体,把巡视整改的成效体现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主体责任”上;体现在推动依法治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上;体现在推动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财经大学上。

  (一)从严从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继续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坚决杜绝过关收场的思想。对前期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回头看”,监督、回查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进行、年内完成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逐个对号销账;对有些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破除障碍,建立新体制新机制、需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坚持深化改革,破除障碍,建立新体制新机制。加强跟踪问责,跟踪督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全面落实 “两个责任”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将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工作。完善二级党委党组织负责人述党建工作,将巡视整改成效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党委对纪委工作的指导,支持纪委聚焦中心任务,落实“三转”要求,进一步加大廉政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要“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在坚持、巩固、深化上下工夫,确保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党员领导干部是解决“四风”问题的关键,要将整改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完善干部选任环节程序,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完善制度建设,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环境。

  (四)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认真贯彻实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章程》,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创新管理体制,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正确处理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的关系,逐步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治理结构,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学校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10-83952060;邮政信箱: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0;电子邮箱:xzbgs@cue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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