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党委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3月3日,市委第十巡视组对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了专项巡视。2017年4月26日,市委巡视组向中心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以坚强的领导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巡视通报会后,中心党委第一时间迅速召开党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领导在巡视工作专题会上的讲话要求,逐条逐项分析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中心党委深刻认识到,巡视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市委对中心党委开展专项巡视,充分体现了对节能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中心党员干部政治上的关心爱护,是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监督检查,对推进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做好首都节能环保工作,是一次极大的促进。市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为中心党委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提供了有力指导。党委书记、主任陈光明同志主持召开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整改工作专题动员,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对巡视整改的要求上来,把不折不扣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认真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中心党委严格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中心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陈光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起草工作方案、制定整改措施等重要工作和重点环节亲自组织研究、亲自安排部署、并亲自检查督办,全力以赴抓组织动员、抓统筹协调、抓整改落实。中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工抓好具体整改事项的落实和督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事处)、党委办公室、财务资产部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共同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中心党委在组织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市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在制定《整改方案》过程中,党委书记亲自研究,亲自把关,认真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工作要求,逐条逐项检查对照,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把巡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为3个方面62条措施,每一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并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印发《巡视整改责任对照表》,逐项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改责任。

  (三)强化督查督办,持续推进整改。中心结合实际制定的62项整改措施大致分为三类,全部制定了具体的整改目标。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措施41条;需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章立制的措施14条;年底前完成整改的5条、列为长期整改的2条(班子结构、党委换届)。巡视意见反馈以来,中心党委及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四次会议,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专题分析巡视整改工作。注重把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整改方案中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14项。各相关部门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分析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整改事项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于巡视整改中出现的难点问题,陈光明同志亲自与市委巡视组、市委组织部及市发展改革委进行沟通和请示,注重与班子成员、相关部门的协调,集体研究、科学决策。在解决中心内部机构编制、人员调整安排等复杂问题上,坚持不折不扣抓整改,认真做好干部的思想工作,做到整改到位,工作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踏石留印的决心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关于“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落实中央和市委精神、发挥职能作用不够”的问题。

  (1)巡视组指出:中心党委对一些关系长远和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推进不够,满足于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交办的事项,对当前中央关于解决大气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用市场机制推动节能减碳等精神认识不足,特别是在政府关心、市民关注的环保等领域的问题,缺乏相应的创新思路和举措;在持续推进首都“四个中心”建设和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工作中,主动作为的决心和担当不够。

  整改情况:按照巡视组的要求,中心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办事情,更好地担负起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中央大政方针、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在节能环保领域落地生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认真思考和研究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等战略性问题,以首善标准和创新举措破解发展难题。成立课题研究组,从推进首都“四个中心”建设的角度研究问题,推动循环经济园区建设,率先实现生态环境协同发展。

  二是党委加强对关系中心长远发展和全局性重大问题的研究。深入对接《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根据中心职能定位和当前形势的需要,积极与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编办协调,拟成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门,发挥解决大气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是聚焦节能、环保、新能源三大领域,深化“十三五”重大课题研究。深入对接、严密组织,高质量完成《“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7653路线图规划》、《北京市“十三五”节能降耗重大项目储备规划》、《北京市“十三五”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储备规划》(简称:“一图两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主动研究政府关心、市民关注的大气污染治理等问题,在推进全市节能减碳重点工作中主动作为、担当有为。

  四是积极发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协同发展联席会”平台作用。共同商讨运用市场化机制推动节能减碳的解决方案,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方面重大课题研究;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通过举办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研讨会、典型案例推介展示会等形式,组织三地企业进行节能环保技术应用跨界交流,促进市场推广和产业化发展深度融合。

  2.“党委自身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2)巡视组指出:在议事内容上,党委会只讨论党建、干部管理等事项,而未将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内容列入党委会议事决策范围。存在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现象。2013年第37次主任办公会有研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内容,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有主任办公会记录,而没有党委会记录。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重新修订《党委议事制度》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中心党委会在研究讨论党建工作和干部管理事项的同时,将以下“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委议事决策范围,防止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的现象发生: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委各项指示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涉及全市性的主要工作任务和项目安排;中心长远规划和重要工作安排;因公出国和重要外事管理工作;中心年度预算、年度决算及调整;50万元以上货物采购、咨询服务委托的政府采购方案和结果;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方案和结果等。

  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已分别使用专用会议记录簿,对会议决策全过程进行详细记载。

  (3)巡视组指出:班子成员专业结构不合理,年龄没有形成梯次配备。

  整改情况:坚决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委组织部做好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专业结构及年龄梯次配备相关工作。

  (4)巡视组指出:主动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少,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有用行政管理代替思想政治工作的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分管部门参加党建活动、工作调研等各项集体活动。积极主动与职工进行思想交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领导班子成员全年组织跨部门联合活动不少于一次,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体调研。立行立改,2017年上半年以来,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分管部门党建活动、工作调研和跨部门联合活动累计超过40次。

  二是建立良好的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心《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党委领导班子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半年工作总结,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听取干部职工工作建议。

  3.“干部管理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5)巡视组指出:干部选拔流程不够规范。2014年、2016年副处级干部公开竞聘时均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笔试、面试并量化计分;2014年公开竞聘示范推广部副部长时只有1人报名,改为民主推荐后,只进行会议推荐,缺少谈话推荐环节。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要求。中心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北京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的若干规定》等制度规定,认真查找干部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问题原因,责成人事部门研究制定了《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处级干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笔试和面试。

  二是认真落实“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同时进行的规定程序,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全面提升组织人事工作的水平。

  (6)巡视组指出:落实机构编制不严。中心杂志社、行政后勤部、会展部属于未经市编办批准设立的部门,却配备了4名处级领导干部。

  整改情况:根据巡视整改要求,为认真落实市编办下达的关于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的批复,针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严格规范中心内部机构设置,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超出编办批复的杂志社、会展部、行政后勤部三个部门,按照要求立行立改,撤销杂志社、会展部、行政后勤部的机构设置。撤并后杂志社原职能并入宣传培训部,原杂志社副主编武德俊同志任宣传培训部副部长;会展部原职能并入能源评估部,原会展部部长刘化春同志任能源评估部部长,原会展部副部长闫卫新同志任能源评估部副部长;行政后勤部原职能并入办公室,原行政后勤部部长李玉彬任能效监测部部长。

  (7)巡视组指出:干部管理基础性工作有待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不到位;巡视期间,抽查7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有3人共 5项未如实申报;干部任免文书档案整理不规范、不及时;2016年4月才开始使用干部任免专用记录本,且会议记录简单。

  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要求。每年组织一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专题培训,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增强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纪律意识。

  二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的要求。对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和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列入个人有关事项核查。根据市委组织部的要求,严格按照随机抽查10%的比例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强化问责处理。对巡视工作抽查中发现的未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当事人,已责成本人写出书面说明并作出了相应处理。其中,对一名处级干部,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及市发展改革委党组的要求,已进行了诫勉谈话。

  三是认真贯彻《北京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要求。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纪实,及时对选人用人全过程及干部任免文书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实行“谁办理、谁负责”,做到签字存档、留有痕迹、及时规范、真实完整、便于核查,为开展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和实行责任追究提供重要依据。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党委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已严格使用《干部任免会议记录专用簿》进行会议记录。

  (8)巡视组指出:缺少对干部队伍中长期规划。没有及时修订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对后备干部库没有定期进行动态调整;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某些重点岗位人员长年不轮岗,办公室(人事处)一干部,1999年至今一直在人事工作岗而没有交流。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中长期规划研究,强化干部队伍的培养和储备。修订完善《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后备干部管理办法》,根据岗位需要和人才培养的需求,建立处级后备干部储备库,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节能环保后备干部队伍。

  二是进一步优化中心现有人才队伍结构。按照中心《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轮换管理暂行办法》,从人才培养和工作需要出发,年内集中开展一次轮岗交流,重点是对重要涉权岗位和常年不轮换的特殊岗位进行调整。

  (二)关于“落实党建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4.“党建工作缺乏力度”的问题。

  (9)巡视组指出:中心党委在组织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党办作为党建工作主责部门,仅3名工作人员,同时承担纪检、监察、信访、老干部、工会、共青团等工作,难以集中精力抓党建。

  整改情况: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党委办公室职能和人员情况,已调整增加1名工作人员,重点充实党建工作的力量,建立明确的分工责任制,切实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10)巡视组指出:指导基层抓党建工作不到位;2016年以前基本没有对党支部进行过检查、督导、考核;2016年支部考核未实现全覆盖,有三个支部未参加述职评议。

  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的帮扶指导。严格落实中心《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组织关系所在支部为联系点,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对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支部开展特色活动和党建创新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分管部门党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要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

  二是充分发挥党委办公室在党建工作中的组织、检查、督导职能作用。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三会一课”、开展集中学习、组织主题党日等经常性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全年对各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轮流检查一次,当好党委参谋助手,抓好党建工作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三是把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2017年8月份拟组织一期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培训班,全面提高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健全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长效机制,制定《2017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完善“一述一问一答一评”的考评机制。年底采取书面述职形式对退休支部、华戎公司支部和华琪洋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增强工作实效性。

  5.“制度落实及工作实效存在差距”的问题。

  (11)巡视组指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测评、谈心谈话等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支委会作用发挥不明显,不能围绕本部门重点工作如何发挥支部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行研究部署,存在以党员大会代替支委会的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精神。研究制定《党委领导班子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并进行了专题部署。针对群众建议、自查自纠、上级点评指出的4个方面的12项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1条。年底对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部门结合巡视整改,按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逐项抓好落实。

  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下发《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开展批评、民主测评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查、摆、纠”工作,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

  三是认真落实《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坚持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群众的思想情况,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经常深入到党员群众中,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经常性的谈心交心活动中。

  四是认真落实和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了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委员和支部委员每年讲一次党课等制度要求。规范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的职能作用和会议流程,坚决纠正以党员大会代替支委会、落实组织生活走过场搞形式等不良倾向,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列为全年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12)巡视组指出:支部活动方式欠灵活,多数支部没有结合本支部的业务工作和人员思想状况开展支部活动,满足于上传下达,完成“规定动作”多,开展“自选动作”少,既缺少创新,又难于取得实效。

  整改情况:积极探索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模式,全年组织党员干部分两期赴延安进行理想信念实践教育培训,增强学习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创新性。利用中心组学习群、工会群、中心内外网等媒介,设置党建专栏,进行党建理论宣传,开展学习交流,展示党建成果。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特色支部活动。利用“百家大讲堂”、“中青年论坛”开展以党建为主题的系列讲座和演讲活动。上半年,中心党委和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我为副中心增绿添彩”、“清洁生产、爱心汇聚”、“参观北京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我与中心共成长”演讲比赛等跨支部联合活动;下半年将举行“延安归来话收获”、“推进京津冀节能环保协同发展”等主题活动,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6.“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3)巡视组指出:基层党支部没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缺少年度工作总结;2016年以前支部活动没有专门记录本,有的支部活动无记录,其他支部2016年才开始有活动记录,有的支部记录过于简单,有的支部记录字迹潦草、记录与支部工作无关的内容,有的支部存在应付年底考核临时补登现象;“两学一做”教育中党员自学情况参差不齐,个别党员记录不认真、不严肃,内容简单潦草,存在将业务工作作为政治理论学习内容的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基层党支部党建计划制度。党委研究制定《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2017年党建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把党支部作为党建工作的落实主体、“两学一做”的基本单位和“三会一课”的重要载体,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支部年度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理论学习计划,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建设相互促进、同步提升。支部党建工作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体系。

  二是研究制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案》。为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向深入,党委组织召开了支部书记会,对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解决问题、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推动“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三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规定。各支部建立并落实了《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制度,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记录本》和《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记录本》的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全程记实的各项规定。党委办公室每半年对党建工作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程记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学习教育记录不完整、不全面、不认真的情况,责成所在支部认真整改。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7.“‘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4)巡视组指出:中心党委对贯彻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精神,至今没有制定实施办法;2013年至2015年,没有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细化“两个责任”清单,规范组织领导、分工负责、工作报告、工作约谈、检查考核、层层落实等制度要求。党委年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每半年听取一次支部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结合“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开展有针对性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加大检查执纪力度。

  二是中心在市委第十巡视组巡视检查工作期间,本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已于2017年1月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员会,专题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下发《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重点工作,分解工作任务。

  (15)巡视组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存在欠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缺乏针对性的措施,没有进行任务分解,未实现全覆盖,在谈话中了解到,一些部门领导不了解签订责任书的相关内容。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年初,党委一把手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已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部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与全体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任务分解和全覆盖。

  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和下属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组织所属人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内容,党委责成纪检监察部门对照责任和承诺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促检查。

  (16)巡视组指出:在严格因公出国、规范公车使用等方面,开始时持“观望”态度,存在制度出台滞后和执行不严的情况。后虽制定了《强化作风建设的六项要求》,但内容不具体,措施的针对性不强,直到2016年8月,才得到初步完善。

  整改情况:

  一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改进作风。紧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开展执纪检查,严明有关纪律。上半年结合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加大了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教育和监督力度,把杜绝公款违规使用、违反外事活动管理规定和公车私用作为预防重点,形成风清气正、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5月份,结合“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心党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党支部、应对气候变化中心党支部共同开展了“走进基地悟得失,净化心灵树正气”主题党日活动,通过活生生的反面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宣传教育。

  二是规范出国(境)管理。研究制定《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外事工作管理办法》,把因公出国(境)和外事管理工作列为党委会重要议事内容,对因公出国(境)计划、内容、费用标准以及必要性严格把关。

  三是加强公车使用管理。2016年,中心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加强中心车辆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严格公车管理,规范审批程序,杜绝公车私用。2017年,根据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了《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公车改革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公务车辆、租用车辆使用管理要求,建立车辆使用登记台账,加强车辆使用检查监督,对违反规定的部门领导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违纪处理。

  (17)巡视组指出:纪检组织不健全。纪委书记于2015年调出后,至今空缺,2011年换届选举产生的5名纪委委员,目前仅剩1人;2011年换届至今,有记录的纪委会议仅有两次。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委换届选举的有关要求和规范程序,目前已请示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和市委组织部,就中心党委、纪委换届选举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题汇报,按照市委组织部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及部署目前正在落实有关工作。在党委换届选举前,纪委日常工作已由党委明确分管领导和部门,并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工作。

  (18)巡视组指出:在制度建设上,缺少开展廉政谈话、责任制检查考核、信访案件办理和管理等工作制度,纪委监督责任难以落实。

  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北京节能环保中心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明确日常谈心谈话、任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五种类型的具体内容及要求,把廉政谈话工作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对谈话效果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和创新谈心谈话工作机制。

  二是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量化检查、考核标准,为党委考核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提供客观、公正的评价,党委年底对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三是研究建立了信访案件办理和管理机制。按照信访工作有关要求,依据信访件办理程序,积极开展信访件的调查、取证、汇报、处理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8.“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的问题。

  (19)巡视组指出:因公出国(境)把关不严,2013年中心一领导带队前往澳大利亚和新加坡,参加电器能效标准与评估政策、再生水与节水技术交流会,在会议已结束的情况下,仍安排出国(境)行程。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外事工作管理办法》,党委会认真研究制定因公出国(境)计划,对出国(境)活动内容、费用标准等进行严格把关。外事工作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因公出国(境)证照管理、涉外活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外事工作的执纪监督检查,杜绝违反外事纪律和公款出国旅游等问题的发生。对巡视工作指出的中心一领导带队在会议已结束的情况下,仍安排出国(境)行程相关情况,已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20)巡视组指出:外包项目管理不严,特别是将包含数十个培训班的项目经费一次性汇入中心所属东竹园宾馆,存在廉政风险,2016年4月13日中心一次性将外包项目款11万元全部汇入乙方账户,到2016年底项目尚未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外包项目审批程序。明确了10万元以上外包项目须报主任办公会审定;30万元至50万元的外包项目须履行比选程序,比选方案和结果报主任办公会审定;50万元以上的外包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招投标方案和结果报党委会审定,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是加强外包项目验收管理。由部门负责人组织验收小组,按照外包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并对承担方进行评价,项目未完工或质量不合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 项目验收不通过不得支付尾款。

  三是加强外包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对于因工作任务调整或工作任务未完成,外包项目款产生结余的,坚决予以收回。将拨付至东竹园宾馆截止2016年底的项目结余资金收回中心财务,并按规定程序退回市财政。

  四是完善项目外包管理制度。修订《北京节能环保中心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在制度中明确外包项目的范围和款项支付比例。会议、培训类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1)巡视组指出:工作人员违规取酬,2013年以来,有3名中心在编人员在《节能与环保》杂志违规领取稿酬23592.5元。

  整改情况:

  一是清退违规取酬。已将3名中心在编人员在《节能与环保》杂志违规领取的稿酬23592.5元全部退回中心财务,并对当事人进行谈话教育。

  二是加强对稿酬等劳务费报销的审核。劳务费报销请示报告中须详细列明人员信息、事由、费用标准等,对审核中发现有中心在编人员违规领取稿酬的,财务部门不予办理支付手续。

  三是完善劳务费报销管理制度。修订《北京节能环保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在制度中明确专家费、稿酬的发放人员范围和报销审批程序。

  9.“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的问题。

  (22)巡视组指出:未按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制订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手册》,未形成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

  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年内完成《中心内部控制工作手册》编制工作,规范中心内部经济运行。把预算、收支、资产、政府采购、经济合同等重点业务、事项纳入管理体系;建立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依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的影响程度,建立风险清单,并将风险分为重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三个层级。以制度层面为突破口,健全规定、细化措施、规范程序,有效控制、防范经济活动风险,实现风险防范的“关口前移”。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针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过程中梳理出的制度缺陷,已对《北京节能环保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北京节能环保中心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实现内控机制与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

  (23)巡视组指出:未安排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活动,缺少内部审计监督。

  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岗位职责。计划年内在财务资产部增设内部审计岗位,从中心选拔专业人员担任,专门负责中心内部审计工作,采取中心内审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审计工作。

  二是建立内部审计联动机制。由中心纪检部门牵头,办公室(人事处)、规划政策部、财务资产部协助配合,按照中心党委研究确定的审计重点内容,对出差调研、外包项目、会议培训等事项进行联合检查,一旦发现违反财经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坚决查处。

  (24)巡视组指出:自2013年要求使用公务卡后,中心违反公务卡强制使用管理规定,大量违规使用现金,开支办公用品、图书、工作餐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内容,2013年、2014年、2015年分别使用现金296万元、277万元和291万元。

  整改情况:

  一是扩大公务卡办理范围。已将公务卡办理范围从中层干部扩大到全体职工,按照保障使用的原则,由中心财务资产部联系开户银行集中办理公务卡。

  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修订《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公务卡使用范围和要求,对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不论金额大小,必须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结算,使用现金结算的不予办理报销手续,进一步强化公务卡使用的监督管理。

  (25)巡视组指出:车辆管理不严。中心虽然制订了车辆管理规定,但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在拥有27辆办公用车的基础上,仍租用社会车辆,并大量报销出租车票,存在公车私用的较大风险。

  整改情况: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经市公车改革办公室批准,中心从2017年2月起,中心保留公务用车6辆。为加强车辆管理,制定《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公车改革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集中管理、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厉行节俭”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管理办法》明确了各业务部门在保证年度项目预算经费允许和定额控制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渠道提出车辆租赁使用申请;各部门为保障公务出行发生的公务交通支出,在部门控制额度内“实报实销”,出租车票须备注事由和往返地点,严格报销审批。

  (26)巡视组指出:协议签订不规范。在法人未出具书面授权书的情况下,由中心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代签协议,协议存在有效性风险。

  整改情况:规范协议签订授权程序,中心法定代表人已与分管领导签署了书面授权书,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并承担相应责任。修订《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在制度中建立分级授权机制,明确中心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签协议的业务范围、金额标准,授权书时间范围不得超过一年。

  (27)巡视组指出:文印费管理不到位。中心各部门在单位附近的创意图文制作中心大量开支文印费,仅2016年就达53.20万元,因为没有制订具体的工作管理办法和验收措施,存在管理风险。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文印费管理制度。修订《北京节能环保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在制度中明确了文印费的支出要求、报销程序、验收规定。财务部门对文印费预算进行严格审核,从源头控制文印费总量。文印费支出须提供详细的清单,部门负责人对真实性严格把关,层层落实责任。文印费发票报销,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须在发票背后签字验收,建立责任可追溯机制。

  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明确将文印费纳入印刷费统筹管理,3000元及以上文印费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在政府采购定点单位以外列支,否则财务部门不予办理报销手续。

  三、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以严实的作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中心党委坚决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巡视组关于巡视整改的要求,着重在抓常抓实上下功夫、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两次视察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政治立身这个根本,着力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四讲四有”、“四个合格”的标准,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体现在工作成效中。要切实加强纪律制度建设、理想信念教育和干部队伍管理,筑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信念,增强干事创业的政治自觉,形成清廉有为的政治生态。

    (二)坚守责任担当,抓好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从中心领导班子做起,带头落实,真抓实做,以上率下,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加大落实“两个责任”检查指导和督办问责力度,督促基层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真抓真管,敢抓敢管,长抓长管。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强化党建责任制落实的重要契机,细化措施,再加压力,强化督查,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和有力的举措,抓好后续工作。中心领导班子进一步强化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快工作节奏,亲自安排调度,抓好统筹协调,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整改方案,强化督查督办,将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在中心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予以体现,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已经整改又重新出现的问题要予以严肃问责。

  (三)认真总结经验,促进成果转化。坚持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分析查找原因相结合、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总结巡视整改经验,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的笼子,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坚持以党建促业务,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干部职工坚定信念、严守纪律的定力,转化为干事创业、开拓创新的活力,转化为团结进取、勇于担当的动力,进一步增强抓好节能环保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努力推动中心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2052612;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甲2号;邮编:100029;电子邮箱:beec@bee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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