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拟在全系统开展巡察工作

  近日,市地税局依据《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正式组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市地税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纪检、人事、信访、督察内审和基层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办公室、人事处、督察内审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工作处和驻局纪检组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地税局党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共有成员5人,包括主任1名、副主任1名、干部3名。巡察办承担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一是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二是研究制定巡察工作方案;组建、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三是承担综合协调、制度建设工作;四是对市局党组和市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五是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任免、调配、培训、监督和管理;六是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组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利于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及早发现税务管理和执法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纠正和预防违纪违法行为。今年年底前,巡察办计划完成对两个基层单位的巡察任务,为明年在全市地税系统中全面铺开巡察工作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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