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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向监督不到位的部门亮“黄牌”

来源: 丰台区纪委区监委   时间:2018-08-17

  近日,丰台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大厅内,两块赫然伫立的公示牌前,许多人眉头紧锁,面色凝重……


  公示牌上,40个纪检监察系统监督部门、13项监督工作数据,一目了然。其中,数据为零的地方用醒目的黄色进行了标注,以此向监督不到位的部门亮出了“黄牌”。

  “对监督工作中的各项数据进行张榜公示,就是要激励各支监督力量,看清问题所在,认真整改落实,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抓好‘最后一公里’的监督工作。”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正斌说。

  就在不久前,区纪委区监委密集发布了《2018年监督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执纪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年重点监督工作任务清单》《监督工作考核方案》四份文件,分别对监督工作的执行主体、监督重点、方法、结果运用、任务分工以及检查考核方式进行规范,通过查摆监督效能问题,多管齐下扎实推进监督工作。

  12种监督方法有的放矢

  “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着力构建联动机制,提升监督工作四个‘全覆盖’格局运行实效,将监督关口前移,抓到实处。”李正斌说。

  《关于加强执纪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监督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进行了规定。其中,明确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对执纪监督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综合分析、管理保障,同时对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动作”进行了规范,严格权限与程序,突出问题导向。

  区纪委区监委此次共梳理出包括参加相关会议、开展专项检查、日常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收集舆情信息、开展谈话函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责任追究、提出监督建议、移送专办、核查问题线索、通报曝光、建立监督档案在内的12种日常监督方式方法,指导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工作。

  12项重点任务抓实抓细

  区纪委区监委下发的《2018年重点监督工作任务清单》中对监督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协办部门以及具体的工作任务及要求进行了明确,共列出包括巡察整改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城乡环境建设工作、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等12项重点监督检查任务,并就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制定、问题线索移送、情况分析汇报等环节进行了细化和部署,从而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的决策落到实处。

  为促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更好地了解监督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党风政风监督室通过召开监督工作季度例会的形式,定期分析政策形势,汇总解答问题疑惑,开展业务指导,进而提高各监督部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通过细化监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同时做好培训指导工作,整合全部监督力量,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谈道。

   “黄牌”倒逼履责

  “将任务领回去,把问题指出来,拿数据来说话,监督工作就是要见行动、看成效。适时公示台账,亮出‘黄牌’,既是鞭策提醒,又是关爱激励。”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王和友表示。

  区纪委区监委高度重视监督效能的考核评估工作,通过制定监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运用,为促进监督工作职责切实履行提供制度依据,尤其在结果公示环节对“零”数据给予“黄牌”警告,进一步促进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更好地履行监督工作职责,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或者专项治理工作及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每月汇总相关数据、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动态公示,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进行研讨调研,并将日常考核结果全部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据统计,今年以来,丰台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开展监督检查244次,在监督工作中共核查问题线索390件,移交问题线索67件,立案55件,督促整改问题129个。下一步,区纪委区监委将向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通报本次监督工作考核情况,层层传导压力,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责任、该发现问题未发现、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置的监督部门严肃问责。(文/李岗  责编/郭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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