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部队怎么建?】丰台:强化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

  编者按:今年以来,北京市各级纪委监委突出加强自身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外部监督、人民监督,着力打造一支坚强有力的纪律部队,以实际行动彰显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决心。北京纪检监察网、“清风北京”微信特开设“纪律部队怎么建?”专题,介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队伍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丰台:强化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

  2017年4月19日,丰台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与区纪委合署办公。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范围不断扩大、纪检监察干部行使权限不断丰富、社会大众对纪检监察工作关注度不断提高,区纪委区监委设立了新的部门——干部监督室。

  如何加强和完善自我监督机制,防止“灯下黑”,成为新成立的干部监督室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教育引导  营造自我监督氛围

  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区纪委区监委作为监督专责机关,监督是其首要职责。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把自己摆进去,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一把手’直接主管干部监督工作、把纪检监察系统置于监督之下、用监督淬炼过硬队伍,是干部监督工作在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方面的题中应有之义。”区纪委区监委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谈到。

  近日,市纪委市监委印发了《机关干部行为规范“十不准”》等文件,为区纪委区监委干部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区纪委区监委领导班子第一时间组织集中学习文件精神,并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严于律己的工作作风,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做遵守纪律的标杆。

  完善制度  加强干部监督机制

  区纪委区监委干部监督室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线索管理制度和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对涉及纪检监察机构及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建立线索管理制度,从受理、登记、报批、办结到录入系统等流程环节,进行明确规定,实行流程化、规范化管理,为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月报季报制度,准确及时报送数据、开展线索统计分析夯实基础。对于重点监督对象,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做到一人一档,目前在已建立纪检监察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完成廉政档案备案24份,为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廉政关”提供基础保障。

  与此同时,区纪委区监委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机关干部日常行为检查工作的通知》,建立机关作风日常检查制度。对全体机关干部遵守和执行《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严肃认真、团结和谐、心情舒畅的良好工作环境。

  “要在机关内部持续开展作风检查工作,查补漏洞、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战斗力。”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正斌强调。

  问题导向  推进监督取得实效

  区纪委区监委干部监督室对反映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开展核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截至目前,干部监督室共收到信访举报11件,谈话函询5人次,及时对问题线索进行核实,严格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今年1月以来,干部监督室组织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对照检查工作,制定并下发了《中共丰台区纪委丰台区监委机关及派驻派出机构对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政治站位不高、履职尽责不力、自身建设不严”三方面问题,逐项排查。截至目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内设机构及派驻派出机构共填报《认领及查摆问题清单》52份,查找问题235个,其中16个机关内设机构查找问题48个,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查找问题80个,派出机构查找问题107个。

  下一步,区纪委区监委干部监督室将不断完善与系统其他内设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定期对监督对象信息资料库、廉政档案库的数据信息进行更新和完善;积极为纪检监察干部选拔录用、提拔任用、年度考核、个人申报、谈心谈话等工作提供参考,不断探索干部日常监督的规范化模式,形成自我监督合力。(文/陈志红  责编/郭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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