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公安分局:树立身边好典型 弘扬廉洁正能量

  今年以来,海淀公安分局通过接续开展“勤廉典型”的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发现和挖掘了一批清廉守纪、勤政为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党员干部,弘扬了队伍的清风正气,释放了廉洁正能量。

  充分发挥“勤廉典型”的引领作用。榜样的力量能穿透人的心扉、激荡人的心灵,激发责任和激情。海淀公安分局积极塑造各类先进典型,连续三年开展“勤廉之星”评选活动,先后推选出60名勤廉之星和9个勤廉集体。同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积极参与北京市公安局“首都公安十大勤廉之星”评选活动,看守所杨亦兵、刑侦支队陈旭分别荣获第二届、第三届首都公安“十大勤廉之星”称号,逐渐形成“发现、表彰、推广”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勤廉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勤廉典型”在全体民警中的影响力,增强看齐意识,汇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澎湃动力。

  充分发挥“勤廉典型”的宣传作用。在海淀公安分局网站开设“勤廉典型”专栏,全面展示获得年度“勤廉之星”和“勤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先进事迹;对勤廉民警和勤廉先进集体分别授予个人嘉奖和集体三等功,进一步提升“勤廉之星”当选者的政治荣誉感。海淀公安分局精心制作奖杯和荣誉证书,充分利用召开表彰会、报告会、座谈会、制作并张贴海报、编印事迹册等形式,在全系统掀起宣传“勤廉典型”的热潮,做到了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网络有言,营造了崇尚清廉、向上向善、争创一流的干事创业氛围。

  充分发挥“勤廉典型”的教诲作用。“教诲是条漫长的道路,而榜样是条捷径”。一个好的榜样,就是最好的宣传。海淀公安分局将勤廉典型的评选和树立过程作为提升干部队伍“软实力”的重要手段,牢牢把握“勤”“廉”二字的本质要求,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聚焦近三年来无信访举报和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收到群众表扬信、在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方面有突出事迹的一线民警,用“勤廉典型”可赞可颂的行为和可尊可敬的人格触发身边人的敬仰之心和羡慕之情,通过教育感化促使全区公安干警拧紧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总开关”。(文/ 丛颖  责编/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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