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探索联合派驻集中办公工作新模式
来源:丰台区纪委 时间:2018-05-07
一年来,丰台区积极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区纪委区监委通过采取单独派驻与联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派驻机构建设,并实行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区纪委区监委机关集中办公,对全体派驻干部进行统一管理,探索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派驻监督机制。
结合实际,选取联合派驻方式优化机构设置。根据丰台区同一区域内各被派驻监督单位系统性不强、业务关联度不高的实际,区纪委区监委严格落实全面覆盖和分类监督的要求,认真研究区域实际,优化机构设置,除设置3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外,对区属单位实行联合派驻。区纪委区监委通过详细梳理区属单位系统类型、工作领域、业务关联度和地理位置等要素,将74个区属单位分为“区委系统”、“文化宣传”、“经济发展”、“市政建设”、“民生服务”等12个组别,指定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从机构设置上为联合派驻监督工作提供了更佳配置。
因地制宜,集中办公实现派驻监督“半径辐射”。根据辖区内区属单位集中在方圆5公里的地理分布且距离区纪委区监委工作路程较短的特点,区纪委区监委结合2009年以来设置3个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经验,决定实行派驻机构集中办公的工作模式,实现了派驻纪检监察组不受驻在部门制约,解决了“同在一口锅里吃饭、监督抹不开面子”的问题,加强了机关对派驻工作的直接领导,强化了对派驻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有利于“派的权威”更好发挥。与此同时,集中办公更加符合区级实际,能更好地发挥“驻的优势”,集中办公促进了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各部门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良性互动,实现了派驻工作决策与执行环节的“半径辐射”,同时搭建起各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横向沟通平台,增强了派驻干部的归属感。
明确要求,突出制度建设强化工作实效。区纪委区监委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明确提出了工作“三步走”要求,即一个月熟悉情况,两个月对班子成员普谈一遍,三个月对监督单位明确提出问题。针对派驻工作业务规范、日常管理和自身建设三大类事项,区纪委区监委细化制定了23项规章制度,编制《丰台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工作相关制度汇编》。同时,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派驻单位双向评价机制,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被监督单位分别向区纪委区监委提供书面工作评价,对彼此的监督和被监督工作情况进行反馈。
稳扎稳打,优选配强干部形成工作合力。区纪委区监委结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优化配置派驻工作人力资源,深入研究机关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编制配比,重点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倾斜人才力量。同时,切实加强工作协同,凝聚监督工作形成最大合力。在日常工作中,区纪委区监委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内设机构和区委巡察机构业务进行统筹指导,构建起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纪检监察室分片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分类管理、巡察组定向监督、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延伸履职的多层次联动监督格局,使各个监督环节紧密衔接、做到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一年来,区纪委区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派驻监督工作主线,结合“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专项工作,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非首都功能疏解”、环保督查等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共立案9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44人次。(文/李岗 责编/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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