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以《监督工作规则》提升履职能力

  2016年8月,通州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规则》(以下简称《监督工作规则》)实施已经整整两周年。两年来,通州区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履行常态监督上更加有力,变“被动”为“主动”。今年前8月,全区基层单位开展各类监督998次,发现各类问题185个,提出整改建议199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6份,配套完善制度108个,警示约谈、诫勉谈话94人,组织处理4人,责任追究2人。

以部门职权为核心,夯实工作基础

  《监督工作规则》运行的基础是各单位清理确认的职权事项。区监察局联合区法制办深入开展了职权事项清理工作,全区共梳理确认行政职权7265项,统一规范乡镇行政职权175项、街道58项,全部编制了业务流程图,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对全区192个行政执法主体的6881项职权类事项、90项服务类事项进行再确认、再评估,规范行政职权460余项,精简行政审批事项100余项,编制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及岗位操作规程并进一步公开。通过这两轮的梳理,各单位职权事项进一步得到确认,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立并落实《监督工作规则》奠定了基础。

以权力运行为依据,划分风险等级

  《监督工作规则》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统筹领导制定实施工作,按照“谁行使、谁梳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牵头领导分管科室自主开展对职权事项工作流程、日常运行状况及廉政风险点的梳理排查。

  在此基础上,明确将涉及人、财、物的职权事项作为监督对象,按照廉政风险程度、涉及资金量大小和与群众关系密切程度的不同划分等级,一级主要包括常用的、涉及资金量大、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职权事项;二级主要针对使用频率一般、涉及资金量较大、与群众关系较为密切的事项;三级主要是其余相关事项。据统计,全区共确定一级职权事项648项,二级职权事项459项,三级职权事项392项。

以分级事项为内容,做实监督工作

  区纪委要求,一级职权事项每年至少全覆盖监督1次;二级职权事项每年按比例进行抽查监督;三级职权事项由职能科室报备履职情况。根据每一职权事项的工作流程,确定不同的监督环节、监督方式等。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情况以及机关效能建设情况,也明确了明察暗访、回访服务对象、内(外)部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等多种监督方式。

以年度方案为载体,实现动态监督

  《监督工作规则》的落实到位,还在于监督的针对性。如区环保局年初依据《北京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规则》,制订了本年度具体的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聚焦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把监督事项明确到具体项目上,对监督环节、监督方式也进行了具体细化。配套制定监督检查通知书、记录单、整改通知书、复查记录单等规范文本,增强监督的程序性和规范性。截至目前,区环保局纪检组已根据实施方案开展检查工作18次。

以监督结果为导向,强化标本兼治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纪检监察组织根据情节和轻重不同,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对小问题现场纠正并作好记录;对一般性问题下达整改建议书并督促整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警示谈话;对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针对所发现的问题,由职能部门及时出台制度规定,从源头堵塞漏洞。如区住建委曾在检查中发现个别执法部门不同程度存在“无自由裁量权基准”、“零执法”等问题,经区住建委纪委向执法监督科进行意见反馈后,执法监督科制定出台了《通州区住建委行政执法检查、处罚程序》及《通州区住建委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重点对自由裁量权明确了分档处罚基准和领导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有效提升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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