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纪检干部全面“归位”

  “三转以前,我分管纪检、工青妇、信访等6项工作,投入在纪检监察工作上精力却很有限。”一位农村基层纪委书记说,“三转后,我可以将全部精力放在纪检监察业务上,办理区纪委转办的信访件,参与区纪委协作片组办案工作都有了保证。”这是近日在朝阳区纪委组织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座谈会上,纪检监察干部畅谈2014年工作体会。

  截至2014年底,朝阳区所有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均已不再分管其他工作,集中精力抓好主业主责。朝阳区纪委为推动纪检监察系统“三转”工作,共召开10次座谈会,分系统听取二级班子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三转”情况汇报,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调整纪委书记分工,纪委强化担当意识、做好监督执纪问责,统一了全区上下的思想。

  一是制度保障,形成有利于“三转”工作机制。先后出台《中共朝阳区委关于推进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共朝阳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工作制度》、《关于在农村和街道系统建立协作片工作制度的意见(试行)》等制度,构建起落实“三转”、回归主业的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

  二是上下协同,形成全系统支持“三转”工作态势。区纪委与区委组织部、各系统工委、各级党委(党组)反复沟通,争取其对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业、兼职专项清理等工作给予支持。针对少数单位纪检干部兼职过多问题,约谈提醒10余家单位、发函20余份,督促“三转”落实。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围绕查信办案、监督检查等主题集中专题培训三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800余人次参加培训,提高了履职能力。建立挂职锻炼制度,启动“专案组+协作片”工作机制,加强定岗轮训、以案代训、个案指导,在实践中着力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的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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