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委四项举措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来源:顺义区纪委 时间:2014-07-03
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顺义区委注重抓班子,带队伍,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明确选人用人标准。紧紧围绕“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坚持把理想信念坚定作为选任干部的第一要素,把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作为重要导向,着力从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决,工作敢于负责、肯于付出,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干群满意、成绩明显的干部中进行选拔,努力实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
二是细化选人用人原则。坚持“四个注重”的原则,即:注重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和客观需求,将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好、道德品质高的干部选配到重要岗位;注重保持人才优势,积极推进与上级部门的干部交流,搭建适合个人成长的平台,丰富干部工作阅历,为顺义发展培养储备复合型领导人才;注重班子整体功能,根据不同地区发展定位、不同部门职能定位,科学调配领导班子结构,确保年龄优化、专业全面、经历互补,激发领导 班子的内在动力和活力;注重突出党性锻炼,选派优秀干部到艰苦地区、重要部门、重大项目中进行锻炼,在实践中磨炼干部的党性修养,提高意志品质和工作能力。
三是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注重听取主管区领导、单位主要领导、部分老干部的意见;注重听取基层单位意见,全面组织区属二级班子向区委推荐干部,并将推荐结果作为重要参考;注重巡视结果的运用,将区委巡视组发现了解的情况作为选用干部的参考;注重听取干部本人对自己工作能力、工作状态、工作业绩的评价;扩大征求意见范围,所有职务发生变动的人选,全部事先征求区纪委的意见;在调整各单位党政正职时,在全委扩大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有效保障了领导干部对选人用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增强合力,加强监督。坚持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学习宣传,较好实现干部选任政策全员知晓、干部选任过程全员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区纪委、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做好“一把手”离任检查、“一报告两评议”、干部选拔任用专项检查、信访查核等常规专项监督检查,并通过处级干部调整考察、班子换届考察、区委巡视、干部谈心谈话、下基层调研等多种途径,随时了解各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逐步建立信息联通、监督联动、信访联查的全方位、立体式监督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合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