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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崔村镇西峪村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7年,西峪村原党支部书记徐春红未履行民主程序和报批手续,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给“两委”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发放补贴,累计82000元。徐春红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违规发放的补贴已追缴。

  2.昌平区文化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南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1月,胡南收受北京兴晟上网服务有限公司原监事胡某某给予的礼金人民币5000元。胡南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3.天通苑南街道天通东苑第二社区“两委”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春节前,天通东苑第二社区“两委”两次收受与该社区有业务往来的服务对象赠送的节礼。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李艳荣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4.昌平沙河粮食收储库党支部委员、副主任艾朝东公车私用问题。201845日,艾朝东擅自使用单位公车办理个人事务。艾朝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用车费用已追缴。

  5.城南街道南郝庄村村委会副主任左勇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185月,左勇未按报备承诺操办其子婚礼,婚宴规模严重超过申报数字;宴请与南郝庄村有管理和服务关系人员并收受礼金共计2500元。左勇受到延长预备期六个月处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退还。

  6.十三陵镇文化服务中心职员王金龙公务加油卡私用问题。201882日,王金龙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的私车加注92号汽油,共计43.19升、318.74元。王金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加油费用已追缴。(昌平区纪委区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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