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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房山区纪委区监委   时间:2018-07-31

  1.长阳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办公室主任李玉杰用公款购买提货券问题。2017113日至24日,李玉杰以培训食宿费的名义申请经费购买食品提货券,并以慰问区城管执法监察局长阳执法队的名义,发给时任长阳执法队队长邓建国。李玉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区城管执法监察局长阳执法队原队长邓建国在受处分期间又违纪问题。20171月,邓建国违规接受长阳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办公室主任李玉杰所给的食品提货券,发放给执法队队员。邓建国曾于2016年因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应当从重处分。邓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财务室主任徐启增对后勤人员监督管理不力、出现公车私用问题20171224日中午,区种植中心食堂管理员冯某某擅自公车私用。徐启增作为时任区种植中心后勤科科长,对后勤人员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公车私用行为监督管理不力,存在失职行为。徐启增受到警告处分。(房山区纪委区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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