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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北京绿园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高树政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11月至20179月间,高树政自定标准发放接污补助,其本人分别以每月220元、440元标准领取补助共计人民币20240元。高树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兴区魏善庄镇大狼垡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耿玉生大操大办、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66月、20177月,耿玉生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组织本村党员到平北、鱼子山抗日战争纪念馆参观学习后去龙庆峡、京东大峡谷等风景区旅游,共累计消费人民币26000余元;201724日,耿玉生在魏善庄镇某饭店为其父亲操办80岁生日宴,席设近10桌,其中参加酒宴人员包括本村两委班子成员、部分村民及其他服务管理对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耿玉生因大操大办、组织公款旅游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大兴区庞各庄镇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科员刘桐三违规领取补助、补贴问题。2013630日至201716日,刘桐三以庞各庄镇北曹各庄村村民代表的名义,领取村委会选举期间投票补助、误工补贴等4笔补助、补贴,共计人民币820元,刘桐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大兴区榆垡镇刘家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振群违规领取奖金问题。2016年底,刘振群违规领取村主任奖金8558元、社长奖金3000元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北京兴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学峰违规公款购物问题。20152月,经张学峰提议,北京兴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购买20件羊绒围巾和3件羊绒衫,计划给员工作为年终福利发放,花费共计人民币12460元,张学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文/刘爽  责编/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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