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曝光台

房山区通报两起党员违纪典型案件

  1.长阳镇篱笆房二村原党员景庆危险驾驶案。2017年5月1日,景庆酒后驾驶小轿车至长阳镇保和庄村西口时,被民警查获。经检测,景庆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0.8mg/100ml。房山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景庆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景庆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房山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司机杨春高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10月1日,杨春高私自驾驶单位的江淮瑞风客车帮助其亲属孙某某从良乡某装潢公司运送大型广告牌至大石窝镇南尚乐村,下午4点30分返回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停车场,高速费和油费共计128.23元。杨春高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规使用公车的费用128.23元补交给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