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谷区纪委 时间:2016-06-24
1.夏各庄镇陈太务村党支部书记张宝岐,2015年“七一”期间,借组织党员活动之机,用集体资金到旅游景点观光旅游,且违反议事规则签订土地承包协议等事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夏各庄镇杨庄户村党支部书记姜彦和、村党支部副书记姜长海,2015年“七一”期间 ,借组织党员活动之机,用集体资金到旅游景点观光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