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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近日,海淀区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分别是:

  1.玉渊潭物业二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司振广挥霍浪费案。司振广个人决定使用公款购买2万元购物卡,后将购物卡折现购买香烟和茶叶放在办公室留作自用。经中共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司振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北京师范大学第三附属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齐英春,教务处主任周蓉晖挥霍浪费案。齐英春、周蓉晖截留学校收入私设账外账,并使用账外资金多次公款旅游。经中共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齐英春、周蓉晖两人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温泉镇白家疃村党支部委员、绿化队队长高胜利为女儿大操大办婚礼案。高胜利为其女举办规模较大的婚礼宴席,并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中共海淀区温泉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高胜利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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